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18-050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精密”)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及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东莞市和科达液晶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液晶”)平板清洗设备生产项目、深圳精密研发设计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进度,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分别延期至2019年9月30日、2019年3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90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250,000.00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22,000,000.00元及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2,859,981.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390,018.89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10月18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3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本次延期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东莞市和科达液晶设备有限公司平板清洗设备生产项目 | 9,000.00 | 4,837.72 | 53.75 | 2018年9月30日 |
2、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超声波清洗设备扩产项目 | 6,500.00 | 814.49 | 12.53 | 2018年9月30日 |
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研发设计中心扩建项目 | 739.00 | 480.40 | 65.01 | 2018年9月30日 |
4、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 | 1,000.00 | 100 | 不适用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东莞液晶平板清洗设备生产项目、深圳精密研发设计中心扩建项目均由原计划的2018年9月30日分别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2019年3月31日。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1)东莞液晶平板清洗设备生产项目因相关审批手续周期较长导致工程建设进度未达预期,公司后续将抓紧相关施工实施,预计项目总体将于2019年9月底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深圳精密研发设计中心扩建项目工程建设现已基本完成,但尚未最终验收,公司后续将尽快完成部分实施及最终验收工作,预计项目总体将于2019年3月底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的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
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1、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1、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