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作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科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机构,对和科达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90号)核准,和科达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250,000.00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22,000,000.00元及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2,859,981.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390,018.89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10月18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3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1、东莞市和科达液晶设备有限公司平板清洗设备生产项目 | 9,000.00 | 4,837.72 | 53.75 |
2、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超声波清洗设备扩产项目 | 6,500.00 | 814.49 | 12.53 |
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研发设计中心扩建项目 | 739.00 | 480.40 | 65.01 |
4、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 | 1,000.00 | 100 |
合计 | 17,239.00 | 7,132.61 |
三、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终止原因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为“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超声波清洗设备扩产项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本项目的建设目标是使公司拥有符合更高设计技术和工艺技术标准的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公司超声清洗设备产能和零部件自主生产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有利于推动公司长三角区域的市场开拓。截至2018年9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814.49万元,投资进度为12.53%。该募投项目具体终止原因如下:
(1) 苏州市相城区规划分局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厂区所在范围土地用途做出调整,该募投项目用地现规划为住宅用地和道路建设,同时暂停了工业性质建筑批复。
(2) 公司下游消费电子行业发展放缓,公司现有产能基本能满足生产需要。
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和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超声波清洗设备扩产项目”。
四、终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本次终止的“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超声波清洗设备扩产项目”,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整体业绩造成影响。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科学、审慎地
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时,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志辉 王 可
保荐机构: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