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作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科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机构,对和科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90号)核准,和科达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250,000.00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22,000,000.00元及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2,859,981.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390,018.89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10月18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3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1、东莞市和科达液晶设备有限公司平板清洗设备生产项目 | 9,000.00 | 4,837.72 | 53.75 |
2、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超声波清洗设备扩产项目 | 6,500.00 | 814.49 | 12.53 |
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研发设计中心扩建项目 | 739.00 | 480.40 | 65.01 |
4、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 | 1,000.00 | 100 |
合计 | 17,239.00 | 7,132.61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
1 | 东莞市和科达液晶设备有限公司平板清洗设备生产项目 | 2018年9月30日 | 2019年9月30日 |
2 |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研发设计中心扩建项目 | 2018年9月30日 | 2019年3月31日 |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1)东莞市和科达液晶设备有限公司平板清洗设备生产项目因相关审批手续周期较长导致工程建设进度未达预期,公司后续将抓紧相关施工实施,预计项目总体将于2019年9月底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研发设计中心扩建项目工程建设现已基本完成,但尚未最终验收,公司后续将尽快完成部分实施及最终验收工作,预计项目总体将于2019年3月底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的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志辉 王 可
保荐机构: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