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洪生)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 2017 年的工作中,力求尽职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公正地做出判断,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7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年度召开董事 是否两次连续未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2 12 0 0 否 2、2017 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现场出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相关独立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发表独立意 意见序号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见的时间 类型 2017 年 3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1 同意 24 日 次会议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 2017 年 4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同意 24 日 次会议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同意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同意 使用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审计机构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 2016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同意 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 同意 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2017 年 5 月 2017 年度第二次临3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 同意 19 日 时董事会 宜的独立意见 2017 年 7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4 同意 31 日 次会议 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同意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 8 月 2017 年度第五次临 同意5 之独立意见 22 日 时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独立 同意 意见 2017 年 10 月 2017 年度第七次临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6 同意 26 日 时董事会 见 2017 年 12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7 同意 12 日 次会议 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上市公司调查情况 本人不定期到公司现场检查、办公,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并进行监督,同时督促相关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情况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在 2017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8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洪生)》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