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龙小明先生关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的通 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开 质押到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名称 (股) 始日期 期日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2017 年 2019 年 国信证券 个人资金需龙小明 是 1,740,000 12 月 6 12 月 5 股份有限 14.91% 求 日 日 公司 合计 — 1,740,000 — — — 14.91% — 二、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覃有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427,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2.43%,未进行股权质押交易;龙小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666,47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1.67%,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1,740,000 股,占龙小明先 生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4.9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74%;邹明女士持有公 司股份 8,377,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8%,未进行股权质押交易。 覃有倘、龙小明、邹明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三人为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日,覃有倘、龙小明、邹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2,471,6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47%,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1,7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74%。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龙小明先生质押股份目前未出现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其将及时采取积极补救措施。 若后续股份变动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