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配偶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高管常道春先生的配偶陈伟女士在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对此,公司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常道春先生的配偶陈伟女士因其操作错误,通过自己的证券账户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买入公司股票 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交易价格 32.79 元,交易金额人民币 65,580.00 元。上述交易发生后,陈伟女士立即通过常道春先生向公司证券部汇报了该交易相关情况。公司证券部也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汇报了相关情况。上述买入的公司股票尚未卖出,暂未产生收益。鉴于公司拟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披露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相关规定。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1、经公司对陈伟女士详细讲解关于“窗口期”及“内幕交易”相关概念、规定,陈伟女士本人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同时,就本次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陈伟女士承诺:本次买入的 2,000 股和科达股票自买入之日起自愿锁定六个月。 3、鉴于常道春先生的配偶陈伟女士此次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常道春先生处以本次交易金额的 10%即人民币 6,558 元的罚款。 4、公司后期将逐步扩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培训范围及培训力度,坚决杜绝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公司董事会已通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要求上述人员立即开展自己及配偶证券账户的自查,并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