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8 月 22 日召开 2017 年度第五次临时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3、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新版政府补助准则要求,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以上通知规定,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对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变更及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召开 2017 年度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召开 2017 年度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此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度第五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