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市和科达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水处理”)因业务需求,拟向宁波银行相城支行申请不超过 1,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同意为该项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签署相关协议之日起 1 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苏州市和科达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6 月 8 日 注册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兴旺路 5 号 法定代表人:覃有倘 注册资本:3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水处理设备、工业纯水机、超滤机、电离再生装置及配件;承接各种大中型水处理项目的设计、制作、安装(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书经营)。工控软件、嵌入式软件的开发、设计与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苏州水处理资产总额为 4939.96万元,负债总额 2969.97 万元,净资产 1969.99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72.94 万元,利润总额 612.60 万元,净利润 451.82 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苏州水处理资产总额为 5044.16 万元,负债总额3072.38 万元,净资产 1971.78 万元;2017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662.93 万元,利润总额 17.27 万元,净利润 1.7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后续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苏州水处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孙公司的经营发展,孙公司的经营情况良好,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同意为苏州水处理向宁波银行相城支行申请的不超过 1,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孙公司(苏州水处理)实际尚在担保期内的对外担保总额(包括本次担保金额)为 1500 万元,全部为本次对孙公司(苏州水处理)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93%。公司及孙公司(苏州水处理)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