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科(002816)_公司公告_和科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时间:

和科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2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对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如下: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2 月 20日起开始停牌。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7 年 2 月 1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40.16 元,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7 年 1 月 13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43.80 元,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跌幅为 8.31%。2017 年 2月 20 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小板指数(399005)涨幅为 2.23%,同期 WIND 工业机械指数(886021)涨幅为 1.40%。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分别剔除上证综指(大盘因素)、同期 WIND 工业机械指数(行业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均未超过 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公司股票在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不构成股价异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