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孙政民、周含军、林洪生 2017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