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科(002816)_公司公告_和科达: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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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达: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5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投项目“东莞市和科达液晶设备有限公司平板清洗设备生产项目”、“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超声清洗设备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是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和科达液晶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液晶”)、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超声”),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根据募投项目进展实施情况向各实施主体公司进行增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90 号文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29 元,共计募集资金 207,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72,390,018.8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339 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经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主要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额 东莞市和科达液晶设备有限 1  10418.51 公司平板清洗设备生产项目 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 2  8251.60 公司超声清洗设备扩产项目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 3 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扩建 989.78  项目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 4 4500 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24159.89 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进展使用募集资金分期向东莞市和科达液晶设备有限公司、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两个子公司增资,首期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增资前注册 拟增加注册资 增资后注序号 拟增资子公司  资本 本金额 册资本 东莞市和科达液晶设备有 1  200 5000 限公司 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 2  500 2000 限公司 本次增资事项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东莞市和科达液晶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梁海华 注册地址:东莞市清溪镇罗马工业区福源路 9 号和科达工业园 主营业务:东莞液晶主要从事平板清洗设备的研发和生产。 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龙小明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桥镇兴旺路  主营业务:苏州超声主要从事超声波清洗设备、喷淋清洗设备、碳氢 清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取得的募集资金。本次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已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由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用于东莞市和科达液晶设备有限公司平板清洗设备生产项目、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超声清洗设备扩产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进行增资,分别用于东莞市和科达液晶设备有限公司平板清洗设备生产项目、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超声清洗设备扩产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进行增资,分别用于东莞市和科达液晶设备有限公司平板清洗设备生产项目、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超声清洗设备扩产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 七、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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