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已分别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2017 年 2 月 27 日、2017年 3 月 4 日、2017 年 3 月 11 日、2017 年 3 月 18 日、2017 年 3 月 25 日、2017年 4 月 1 日、2017 年 4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进展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深圳市宝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盛自动化”)的 100%股权,交易标的属于设备制造业,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刘海添先生。本次交易对手方为第三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方式购买交易标的100%股权,具体交易方案以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披露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与交易对手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目前,公司已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手方部分股东签署了初步的合作意向书,公司将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方案进一步沟通、协商及论证,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具体方案、标的资产范围、资产定价、股份和现金支付比例、股份发行价格及数量等。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中审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目前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已接近尾声。 5.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以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核准。无需经其他有权部门事前审批。 二、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承诺争取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涉及的沟通协调工作较多,重组方案具体细节仍在谨慎探讨过程中,公司预计无法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原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 三、承诺事项 本公司承诺争取在 2017 年 5 月 20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即公司申请继续停牌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0 日至 2017 年 5 月20 日。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由于 2017 年 5 月 20 日为星期六,故公司股票交易时间顺延至 2017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四、必要风险提示: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