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科(002816)_公司公告_和科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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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首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90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8.29 元,募集资金总额207,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2,390,018.8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339 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备案机关及备案文号 号 (万元) 入规模(万元) 东莞市和科达 液晶设备有限 1 10,418.51  9,000.00 备案项目编号 131900366000227 公司平板清洗 设备生产项目 苏州市和科达 超声设备有限 2 公司超声波清 8,251.60  6,500.00 相发改投备(2013)29 号 洗设备扩产项 目  深圳市和科达  精密清洗设备 3 股份有限公司 989.78  739.00 深发改备案(2013)0022 号  研发设计中心  扩建项目  深圳市和科达  精密清洗设备 4 4,500.00 1,000.00 -  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24,159.89 17,239.00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了项目的建设。截至 2016年 10 月 18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1,172.15 万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1,172.1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16 年 10 月 18  募集资金计划投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金额(万元)  东莞市和科达液晶设 1 备有限公司平板清洗  10,418.51 9,000.00 1,172.15  设备生产项目 注:公司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支出暂不计入“截至 2016 年 10 月 18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 2017 年 3 月 6 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383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和科达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72.15 万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鉴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在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志辉 王 可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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