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达技术(002815)_公司公告_崇达技术: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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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22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担保事项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崇达”)、参股子公司深圳市三德冠精密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德冠”)日常生产经营相关授信业务需要,于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大连分行”)、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小担”)分别签署了担保合同,为子公司与银行等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信用保证。

招商银行大连分行为大连崇达提供综合授信额度1.4亿元,公司为大连崇达本次授信业务提供全额信用担保。深圳中小担为三德冠提供3,000万元借款,公司按照持股比例49%为三德冠本次借款提供信用担保,三德冠其他股东楼宇星、吕亚提供全额信用担保。

2、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大连崇达、三德冠分别提供不超过83,000万元、43,610万元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大连分行签署的担保合同

1、担保方式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3、担保范围

本次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肆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二)公司与深圳中小担签署的担保合同

1、担保方式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确定的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3、担保范围

本次担保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逾期利息、服务费;三德冠应向深圳中小担承担的违约金;深圳中小担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担保金额

本次债权本金为3,000万元,公司以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总金额的49%为限(即担保金额1,470万及担保范围约定的其他费用),向深圳中小担承担担保责任。

三、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说明

截止目前,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85,610万元(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542,00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三德冠及其子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43,61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81.65%;公司为子公司授信相关业务签署的担保合同总金额为491,77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68.57%。

子公司实际使用银行授信余额为147,427.4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0.56%。由于担保义务是在子公司实际发生授信业务(如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等)时产生,因此公司实际需承担担保义务的金额为147,427.48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大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公司与深圳中小担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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