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达技术(002815)_公司公告_崇达技术: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周俊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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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达技术: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周俊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7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周俊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和履行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本人作为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的变化、利润构成及其影响因素等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报告期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周俊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2月出生,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89年参加工作并从事独立审计和评估工作,历任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评估公司总经理、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务。现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深圳市政府引导基金及深圳市政府天使母基金的专家组成员、评审委员等职务。自2019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并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慎重的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出席股东会次数
周俊祥9900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及专业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共组织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规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另外,本人还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对内部审计负责人每季度出具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查并指导,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建设性意见。

(2)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未有缺席会议情况,共参与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修订《关于提名王东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相关事项,关注同行业公司薪资水平,加强了解公司员工的工薪状况,以完善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和人才管理体系,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人亲自参加了会议,并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本人认真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年审会计师讨论了年报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年度独立审计,确保公司最终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十五日,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合理化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深交所、深圳证监局和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等相关培训学习,及时掌握重要政策,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本人作为一线会计人士,实时更新国家会计监管政策,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报告期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提出自己的专业指导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执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本人审查了天健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凭借自身财务会计经验与专业知识,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从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关注公司运营状况、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重要事项进行审查与监督。

2025年,我会继续秉持诚信、谨慎、勤勉原则,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周俊祥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周俊祥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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