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之相关规定及要求,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独立性,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有关会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9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系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2年10月至今,担任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23年9月至今担任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担任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均按时出席了董事会、股东大会,无缺席、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管理层主动沟通,并积极获取行业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充分依据,依法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和否决性意见。
(一)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 董事会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
王磊 | 11 | 5 | 6 | 0 | 0 | 4 | 4 |
注:本人在任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安排与进度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等方式,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任职期内,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随时关注公司董监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为优化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成,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三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届次 | 事项 |
2024年4月15日 |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2024年7月20日 |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2、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10月25日 |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4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
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4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团队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紧密协作,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季度报告、专项检查等内容,推动内部审计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强化风险管理,深化内控建设。同时,我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在本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本人通过每年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公布的电子邮箱确保与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交流渠道,有效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八)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认真研究议案相关材料,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经营发展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能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7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报告期内的审计工作情况和资质情况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该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等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专业、规范,满足公司审计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我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本人审核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情况,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就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与了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充分掌握公司的发展态势;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决策前了解掌握相关资料,凭借自己在法律法规、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经验为公司发展给予独立、客观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学习态度,紧跟法律法规与各项规章制度的最新动态,一如既往恪守诚信、勤勉、尽责的精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履职,立足于自身任职经历及专业优势,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有效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联系方式:wanglei7796@163.com
独立董事: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