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凯)
本人作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周凯,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发展中国家工程院院士(AETDEW),中国技术院院士,江苏省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江苏省首席科技传播专家,南京大学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安高文化科技研究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市场研究中心副主任,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新兴产业与金融科技中心主任,江苏远见新经营战略研究院理事长,江苏省特色小镇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山东曲阜文化两创研究院院长,曲阜市人大代表等。入选全国首批中宣部/教育部卓越传播人才计划、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
高层次人才计划、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江苏省紫金文化英才、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济宁科技创新拔尖人才等;央视《百家讲坛》主讲人,美国堪萨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博士后,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国家财政部注册会计师,中国多所高校MBA、EMBA导师,荣获江苏省“双创十佳名师”等,刊发论文160余篇,主持完成各类课题近200项,著编译书籍19部,软著57项,国家发明专利6项等。两度荣获“金圆桌”奖中国上市公司最具影响力独立董事,中国上市公司与董事会建设特别贡献奖。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本人出席共5次,其中现场方式参加4次,视频会议方式参加1次;应出席股东大会1次,本人现场方式出席1次;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4次、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作为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以上全部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人对2024年度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
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本人参加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本人报告期内共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无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责。听取管理层关于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并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审阅年度审计工作
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的调研活动,并在董事会会议期间积极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履职时长15.5天,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详实听取有关汇报,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
(六)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有效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职,详细了
解公司运作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人对以上议案均表示同意,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并按规定进行了披露。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
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
陆庆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朱南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开成先生担任公司副行长。
本人就上述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本人认为该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先进行认真地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各
项规定,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在此基础上,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在新的一年中,本人将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与交流,持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进一步提升履职的专业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周凯二〇二五年三月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乐宜仁)
本人作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乐宜仁,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高级经济师,兼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与上海人民政府合作设立的上海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是研究银行危机和经营战略的专家。1981年参加银行工作,先后在工商银行泰州支行,工商银行江苏分行工作。2004至2005年,任丰德资本副总裁,专项负责花旗银行的不良资产投资基金在中国的前期投资服务工作。曾经担任东吴农村商业银行改制的财务顾问、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和紫金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本行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为长兴昊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董事、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本人出席共5次,其中现场方式参加4次,视频会议方式参加1次;应出席股东大会1次,本人现场方式出席1次;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5次、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作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以上全部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人对2024年度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本人参加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详实听取有关汇报,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本人报告期内共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无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在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责。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的调研活动,并在董事会会议期间积极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履职时长20.7天,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如果考虑利用微信这样的即时工具在平常与公司不同层级的交流,履职时长就增加许多了。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详实听取有关汇报,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
(六)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有效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职,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人对以上议案均表示同意,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并按规定进行了披露。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陆庆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朱南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开成先
生担任公司副行长。
本人就上述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本人认为该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本次独立董事履职正值证监会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实施之际,根据新一届董事会不断改进的管理要求,以及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个人将充分发挥银行专业的特长,为银行在复杂多变环境下的治理和发展尽心尽力,全面自我检思后认为达到了独立董事的要求。2025年,人工智能时代开启,这对于银行的挑战,尤其是中小银行的挑战,是理论研究和实际经验都缺乏的。面对此,建议和要求银行积极应对,在科技投入,风险准备上加大加快。公司治理在形势快速变化,不确定性前所未有增加的历史阶段,必须大力提高,
在基础不变下,更加灵活处置不断出现的问题。作为独立董事在银行治理上,需要比过往发挥更多前沿跟踪的优势,在银行的稳健经营发展上做出更多的比较分析,做出更为可靠的判断,提出更多的有效建议,力求展现出更优的履职。
独立董事:乐宜仁二〇二五年三月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汪激清)
本人作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汪激清,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沙洲职业工学院财会教研室主任、张家港市大成纺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商贸城总经理、张家港长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家港恒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张家港全峰货物仓储有限公司监事、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德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神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本人出席共5次,其中现场方式参加4次,视频会议方式参加1次;应出席股东大会1次,本人现场方式出席1次;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5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以上全部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人对2024年度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本人参加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本人
报告期内共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无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在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责。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的调研活动,并在董事会会议期间积极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
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履职时长21.9天,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详实听取有关汇报,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
(六)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有效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职,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人对以上议案均表示同意,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并按规定进行了披露。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陆庆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朱南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开成先生担任公司副行长。
本人就上述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本人认为该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遵循客观、独立、公正、审慎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不受主要股东或者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积极为公司的发展战略、上市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关联交易、绩效考核、信息披露等方面建言献策,在相关的重大决策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在2025年任期内,本人将根据监管要求,继续秉承诚信、勤勉原则,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及内部管理情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围绕董事会的工作重点,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建议,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汪激清
二〇二五年三月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斌)
本人作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董斌,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金融学博士。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南京南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东南大学任职。现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本人应出席共5次董事会,均亲自出席,其中现场方式参加4次,视频会议
方式参加1次;应出席股东大会1次,本人现场方式出席1次;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本人作为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以上全部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人对2024年度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本人参加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详实听取有关汇报,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本人报告期内共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无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本人在报告期内,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责。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内部审计机构、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
本人在报告期内参加公司的调研活动,并在董事会会议期间积极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履职时长20.4天,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有效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职,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人对以上议案均表示同意,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并按规定进行了披露。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陆庆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朱南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开成先生担任公司副行长。
本人就上述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本人认为该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努力分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战略和外部环境等情况,认真听取公司有关部门的各类汇报,定期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和执行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多次深入基层网点进行调研,及时掌握公司各大事项的最新进展。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客观独立性,对公司与其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意见;为公司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等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在2025年,我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和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合作;主动提醒公司依法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的重大事件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对公司经营决策进行超前思考和研究。
在今后的任职中,我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主要作用,积极推动董事会有效履行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基本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科学决策,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依法完善,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努力促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董斌二〇二五年三月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南军)
本人作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朱南军,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历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博士后、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独立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被选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3次,本人应出席共3次,其中现场方式参加2次,视频会议方式参加1次;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列席股东大会1次,其中现场方式参加1次;本人未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本人对任职期间内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本人参加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本人任职期内共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无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不断研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专注于理解和掌握涉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核心内容,以此不断提升自身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上的专业素养和执行力。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
本人任职期间内,参加公司的调研活动,并在董事会会议期间积极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履职时长11天,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详实听取有关汇报,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
(五)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有效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职,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并按规定进行了披露。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任期期间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开成先生担任公司副行长。
本人就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需要董事会决议的事项进行认真审议,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履职培训;及时了解国内外经济与金融形势、学习最新经济与监管政策,进一步拓展履职视野,不断提高政策法规研判、业务运营决策、内控风险管理的水平,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深入分析行业和公司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对内控制度执行、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等重点事项予以高度关注,积极建言献策。同时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
交流与协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与优化,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朱南军二〇二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