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汇新材(002802)_公司公告_洪汇新材: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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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28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8月25日在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董事赵芳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项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7)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并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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