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汇新材(002802)_公司公告_洪汇新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时间:

洪汇新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港先生、汪洋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两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