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汇新材(002802)_公司公告_洪汇新材: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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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40,089.2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226,404.64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弥补亏损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245,120,751.14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9,591,000.14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5,120,751.14元。

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4年度整体财务状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830,004

股,按公司总股本(182,301,99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78,471,98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17,847,198.60元(含税)。如在预案公布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以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

4、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情况

(1)公司已实施2024年中期(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21,416,638.32元(含税),加上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17,847,198.6元(含税),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9,263,836.92元(含税)。

(2)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2,918,322.59元(含交易费用)。

(3)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总额为72,182,159.51元,该总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21.85%。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相关指标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9,263,836.9244,750,496.5084,139,38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9,240,089.2850,881,971.7084,560,476.5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45,120,751.1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59,591,000.14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168,153,713.42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64,894,179.1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68,153,713.42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68,153,713.4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环境、自身发展规划、盈利水平以及投资者回报水平等因素,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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