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有关规定,对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7日、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证券投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证券投资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股票投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截至2024年末证券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证券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元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 境内外股票 | 301096 | 百诚医药 | 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0.00 | -1,244,672.16 | 0.00 | 13,065,956.12 | 5,331,615.58 | -1,214,290.40 | 6,506,71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300573 | 兴齐眼药 | 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0.00 | -1,084,377.38 | 0.00 | 12,841,783.70 | 7,525,893.62 | -1,376,771.22 | 3,907,68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300124 | 汇川技术 | 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0.00 | -76,168.00 | 0.00 | 1,247,862.09 | 0.00 | -76,257.22 | 1,171,6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300316 | 晶盛机电 | 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0.00 | -86,137.20 | 0.00 | 14,759,787.12 | 14,100,335.09 | 304,287.72 | 957,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300314 | 戴维医疗 | 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0.00 | -125,424.93 | 0.00 | 7,783,777.17 | 6,371,428.48 | -463,170.49 | 901,926.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00330 | 天通股份 | 172,6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172,600.00 | -77,800.00 | 0.00 | 544,246.51 | 0.00 | -71,017.08 | 639,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05296 | 神农集团 | 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0.00 | -41,610.00 | 0.00 | 595,660.89 | 0.00 | -41,658.25 | 554,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8,069,196.00 | -- | 8,069,196.00 | 763,611.30 | 0.00 | 149,107,395.36 | 161,868,872.74 | 4,790,103.09 | 0.00 | -- | -- | ||
| 合计 | 8,241,796.00 | -- | 8,241,796.00 | -1,972,578.37 | 0.00 | 199,946,468.96 | 195,198,145.51 | 1,851,226.15 | 14,637,916.00 | -- | -- | ||
三、关于证券投资内控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自己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没有出现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公司持续跟进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对投资品种进行审慎评估、筛选,适当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并根据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严控投资风险;持续跟踪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品种,及时通报,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内部审计室定期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进行汇报。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证券投资业务,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形。特此说明。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