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股份(002800)_公司公告_天顺股份: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时间:2012年3月6日

天顺股份: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先生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 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审议意见。

二、 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顺股份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审计工作中的相关事项提出了建议。

3.2025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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