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帝欧家居股票代码:00279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成都水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瑞二路188号2栋1单元8楼80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芝焕(曾用名:陆欢焕)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
权益变动性质:权益比例增加(增持公司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签署日期:2025年5月16日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份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0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05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07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08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1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附表 ……………………………………………………………….……… 1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 | 指 |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上市公司、帝欧家居 | 指 |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成都水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张芝焕 |
水华智云 | 指 | 成都水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
水华互联 | 指 | 成都水华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水华智云系水华互联全资子公司) |
福州水华 | 指 | 福州水华老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水华系水华智云控股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水华智云增持公司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张芝焕增持可转换公司债券导致水华智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芝焕合计拥有公司权益达到5% |
注:本报告书中合计数如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成都水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 成都水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瑞二路188号2栋1单元8楼802号 |
法定代表人 | 罗大威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MACN0Q9M8K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期限 | 2023-07-07 至 无固定期限 |
通讯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瑞二路188号2栋1单元8楼802号 |
股东及持股情况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水华智云系水华互联全资子公司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水华智云的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罗大威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四川省成都市 | 无 |
胡思睿 | 监事 | 男 | 中国 | 四川省成都市 | 无 |
(二)张芝焕
姓名 | 张芝焕 |
曾用名 | 陆欢焕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120102************ |
住所 | 上海市普陀区******** |
通讯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水华互联(持股数量:4,439,800股;持股比例:2.18%)、福州水华(持股数量:754,959股;持股比例:0.37%)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迅游科技(SZ.300467)11,106,1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除前述披露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张芝焕为水华互联股东,水华智云系水华互联全资子公司,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张芝焕应为水华智云的一致行动人。如下图: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认可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5年3月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水华智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870,200股、可转换公司债券526,163张,张芝焕通过大宗交易增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464,000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84,360张,资金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及自筹资金。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于同时持有公司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合并计算权益比例的规定,水华智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芝焕合计拥有公司权益达到公司权益比例的5%。
本次权益变动前,水华智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芝焕未持有公司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权益变动后,水华智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芝焕合计拥有公司权益比例
5.0000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A股普通股 (股) | 有权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张) | 合并计算股份与可转债可转股股份的权益比例 | A股普通股 (股) | 有权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张) | 合并计算股份与可转债可转股股份的权益比例 | |
成都水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 0 | 0 | 0 | 12,870,200 | 526,163 | 3.415979% |
张芝焕 | 0 | 0 | 0 | 0 | 548,360 | 1.584032% |
合计 | 0 | 0 | 0 | 12,870,200 | 1,074,523 | 5.000011% |
注1、合并权益比例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持有的股份数量+持有的“帝欧转债”对应的股份数量)/(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公司发行的“帝欧转债”对应的股份总数)计算。
注2:“帝欧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本次权益变动持股比例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股票的情况如下:
买卖主体 | 权益性质 | 权益变动性质 | 买入方式 | 买入时间 | 买入价格 | 买入数量 |
水华智云 | A股普通股 | 增持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3月 | 3.67-4.10元/股 | 2,986,000股 |
2025年4月 | 3.20-3.87元/股 | 9,884,100股 | ||||
2025年5月 | 4.49元/股 | 100股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增持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3月 | 88.301-91.717元/张 | 194,600张 | |
2025年4月 | 85.220-90.654元/张 | 331,563张 | ||||
张芝焕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增持 | 大宗交易 | 2025年5月 | 93.000元/张 | 464,000张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5月 | 97.290-98.000元/张 | 84,360张 |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前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供广大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________________
成都水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________________
张芝焕
2025年5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________________
成都水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________________
张芝焕
2025年5月1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 名称 |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所在地 | 四川省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工业开发区 | |
股票简称 | 帝欧家居 | 股票代码 | 00279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成都水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张芝焕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地 | 同上文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不变,但表决权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可转债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 未持有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权益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股数量:12,870,200股股份和1,074,523张可转债; 合并计算占公司权益比例:5.000011% 合并计算权益变动比例:5.000011% 注:合并权益比例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持有的股份数量+持有的“帝欧转债”对应的股份数量)/(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公司发行的“帝欧转债”对应的股份总数)计算。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3月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增持股份,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可转换公司债券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 | 是□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________________
成都水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________________
张芝焕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