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002797)_公司公告_第一创业: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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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3

2024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2日13:30会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会议室召集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2、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3、审议提案

4、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5、股东交流

6、会场休息

7、宣布表决结果

8、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9、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目录

一、表决事项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1

3、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1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2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 ...... 38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41

7、关于公司2025年度自营投资限额的议案 ...... 48

8、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9

9、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50

二、非表决事项

1、2024年度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 51

2、2024年度公司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 53

3、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与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 55

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着力加强董事会建设。现将董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和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国家及时出台一揽子增量政策应对内外部复杂严峻形势,促进经济总体平稳运行,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资本市场开启新一轮深化改革,新“国九条”和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落地,系统性重塑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和监管底层逻辑,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着力提升资本市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质效。证券行业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倾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切实当好直接融资“服务商”、资本市场“看

门人”、社会财富“管理者”。证券行业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提升,经营业绩整体向好。报告期内,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4,511.69亿元,同比上升11.15%;实现净利润1,672.57亿元,同比上升21.35%;实现净资产收益率5.50%,同比上升0.70个百分点。2024年是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第一个完整年度。稳定的股权结构、持续的股东赋能,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核心竞争力加速构建。董事会顺利完成换届,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带领公司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服务居民财富管理质效,推动提升公司治理、加强战略执行、提高合规风控效能、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审慎经营、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5.32亿元,同比上升41.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4亿元,同比上升173.28%;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0%,较上年上升3.55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27.42亿元,较上年末上升16.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3.06亿元,较上年末上升10.02%。

二、2024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董事会召开6次会议,分别对公司定期报告、经营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对外捐赠、推选董事候选人、选举董事长与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合规报告、反洗钱报告、风险管理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廉洁从业执行情况报告、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等52项议案进行审议;听取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7项报告;召集1次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交15项议案。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累计召开15次会议,对40项议题进行审议。其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原“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包括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原“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此外,独立董事召开3次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事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6项与投资者权益相关的议题进行审议。

2024年,董事会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调整专门委员会设置,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再次荣获“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等权威奖项

2024年,董事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会建设,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的议案》等议案,为公司治理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开展第五届董事会的提名、推选、任职条件审查、信息披露等工作,2024年6月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第五届董事会由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经营管理经验丰富,专业背景多元,有效保证董事会科学决策与高效运行。公司增设副董事长一职,并将董事会原下设的五个专门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董事会运作机制。董事会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全体董事通过专题学习、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证券行业政策法规、发展动态和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开展短线交易与减持股份监管规则解读、廉洁从业管理、证券公司各业务的会计核算及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内部专题学习,参加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举办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新“国九条”政策宣讲、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解读、《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解读等专题培训,严格规范董事执业行为,切实提升董事履职能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履行专业把关职责,有效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独立董事坚持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开展信息披露,建立投资者双向沟通机制。公司凭借健全的董事履职机制、董事会运作机制、董事会创新特色实践,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最佳实践

系列评选中从5000多家上市公司中脱颖而出,再次荣获“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并首次荣获“2023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案例”等多个奖项;公司以优秀的信息披露工作,连续第三年获得深交所年度信息披露工作A级最高等级评价。

(二)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特色化发展战略目标,多措并举推动战略落地,统筹制定《公司2025-2027年战略发展规划》董事会带领公司坚持战略目标,保持战略定力,加大战略执行力度。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原“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对2024年监管政策与市场形势、证券市场展望及公司工作思路、公司资产配置及资金分配、年度预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人员配置及风险控制等支持系统建设进行了深入讨论,明确了公司2024年经营目标。董事会换届完成后,第五届董事会持续发挥“定战略”职能,带领经营管理层坚定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信心,积极凝聚战略共识,明确直面挑战、紧抓机遇、全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经营基调,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进一步战略聚焦,瘦身健体、固本培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线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部门调整的议案》,调整组织架构,多措并举推动战略落地,为公司提升在复杂环境中的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发挥了重要的战略引领作用。

董事会带领经营管理层对过去三年的战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回顾与总结,对未来的宏观环境、证券行业发展趋势及功能定位、

公司自身资源禀赋等进行分析,统筹推进《公司2025-2027年战略发展规划》的制定,明确将强化功能性发挥放在首位,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继续坚持特色化发展之路,锻造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践行金融使命,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国家战略和居民财富管理质效,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董事会牢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使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功能定位,提升服务国家战略质效,积极部署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科技金融”方面,公司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助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升级。2024年,公司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助力完成14只科技创新债的发行,共计承销规模62.29亿元;助力云星宇(873806.BJ)、六九一二(301592.SZ)2家信息技术产业企业发行上市;截至2024年末,公司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二级私募子公司旗下基金所投十多家企业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证;公司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金合信”)已发行7只科技创新类基金,合计规模21.22亿元。“绿色金融”方面,公司将ESG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公司发展战略,主动服务“双碳”战略,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和负责任投资,支持绿色产业发展。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助力完成绿色融资规模67.97亿元,绿色投资规模1,390.75亿元。公司作为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绿色金融标准委员

会”副主任委员单位,积极参与深圳市绿色金融标准《绿色金融统计规范》制定工作。“普惠金融”方面,公司坚持服务“三农”、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并向投资者让利。2024年,一创投行独家保荐并承销康农种业(837403.BJ)在北交所发行上市,是落实“攥紧中国种子,端稳中国饭碗”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为企业以科研创新推动种业“育繁推一体化”、突破种业“卡脖子”技术畅通融资之路;截至2024年末,公司通过公募REITs和可转债投资民营及中小企业合计2.78亿元;创金合信积极落实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工作要求,调降旗下公募基金的管理费率,向投资者让利,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养老金融”方面,公司积极参与养老体系第三支柱建设。2024年,公司累计上线100余只养老主题公募基金;截至2024年末,创金合信已发行3只养老主题基金,2只基金设立Y份额供个人养老金客户参与。“数字金融”方面,公司持续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聚焦赋能业务发展。2024年,公司自主研发系统新增软件著作权11项,深入探索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应用,数字化建设成果荣获深交所证券期货业金融科技研究发展中心(深圳)年度研究课题三等奖、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度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第四届(2024)‘金信通’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最佳落地实践案例”等奖项;创金合信持续致力于打造“资管行业科技创新的领跑者”,通过科技创新推动专业能力和客户服务水平提升。

(四)以投资者为本,牢固树立回报投资者意识,积极践行《“质

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首次进行中期分红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投资者意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重视投资者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2024年,公司制定、披露并积极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根据监管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制定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组织制定、审议通过并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现有总股本4,2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134,476,800.00元,占公司2023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50.28%。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组织高效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6.14亿元(含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股利),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112.57%。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董事会综合考虑证券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资金支出安排等综合因素,审议通过并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事项的议案》。董事会积极推进、合理制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推动高效实施公司首次中期现金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42,024,000.00元,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51%。

(五)筑牢第二道防线,不断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与全员合规管理要求

董事会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和监管动态,督促提升合规风控效能,保障各项业务合规稳健开展,筑牢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第二道防线。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合规报告》,明确2024年合规管理重点工作计划,指导合规管理工作开展。公司持续健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合规审查及合规检查,加强子公司合规垂直管理,完善合规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合规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监测、防控、化解各类合规风险;厚植合规管理文化,持续加强新规学习,提升全员合规意识;加强公司员工投资行为管理,组织全员开展专项违规炒股自查,有序开展投资申报与登记、投资审查、投资监控、监督与处罚等工作。全年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有效推进,各项业务合规稳健开展。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等议案,持续关注、指导经营管理层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持续优化风险限额指标体系,深化风险管理估值与模型管理,强化风险监控及报告机制,形成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体系,确保风险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加强风险管理培训宣导及文化建设,强化对子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垂直管理。全年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有力保障各项业务稳健有序开展。

(六)践行ESG理念,从战略高度全面开展ESG实践,持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董事会积极践行ESG理念,全面统筹从战略高度开展ESG实践,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致力于成为ESG实践的行业先行者和倡导

者。2024年,在董事会领导下,公司以ESG治理为核心、以重要性议题管理为抓手,从ESG治理、ESG投融资、ESG风险管理、ESG信息披露和ESG生态系统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ESG实践,不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影响力。ESG治理方面,公司进一步完善ESG治理,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对可持续发展和ESG战略等事项进行研究和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连续第四年将公司ESG履行情况与公司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合并披露,加强公司绿色投融资业务开展情况披露,统计并披露了ESG投融资业务开展成效及部分绿色投融资活动的环境效益。公司参与深圳市地方标准《绿色金融统计规范》制定,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机构治理技术委员会(ISO/TC 309)2024年组织治理与合规专家研讨会分享公司ESG治理实践案例。

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ESG实践进一步获得权威机构认可。2024年,公司获得深交所国证ESG指数AAA级、MSCI ESG评级BBB级、Wind ESG评级A级等良好评级,标普CSA得分在国内证券行业排名第二;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2024年度深圳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优秀案例“绿色金融治理典范奖”“可持续信息披露最佳实践奖”、上海证券报“2024上海证券报金质量奖?ESG奖”等多项荣誉。

(七)强化党建引领,深入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全面加强文化建设和廉洁从业管理,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持续强化党建引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厚植“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理念,完善廉洁从业机制建设,增强全员廉洁从业、主动合规执业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助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2024年,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廉洁从业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持续深入践行行业文化理念,切实落实廉洁从业要求,持续规范员工执业行为。公司董事、监事及全体员工深入学习证券经营机构廉洁从业管理相关规定并签署《诚信及廉洁从业承诺书》,承诺遵守廉洁从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以实际行动筑牢廉洁从业防线。公司向前五大股东宣导廉洁从业规定,为行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高度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始终将自身发展与社会进步紧密相连,在董事会支持下探索专业化、体系化推进公益事业。2024年,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并持续关注对外捐赠的实施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年公益性支出合计500万元。公司贯彻新时代志愿服务精神,成立第一创业金融志愿者服务队,探索“党建+公益+志愿服务”新路径。公司响应中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建设、治理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在金融服务领域的专业优势,并通过发起设立的深圳市第一创业公益基金会积极探索“金融+公益”发展模式,持续在6个结对帮扶县市实施一系列项目及措施,有力助力结对帮扶县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深圳市第一创业公益基金会在深圳市2024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中获评“4A级社会组织”,公司荣获2024第一财经中国企业社会责任

榜“战略慈善典范奖”。

三、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公司制度建设、组织架构调整、关联交易管理、合规与风险管理、内控体系完善等方面,充分发挥专业所长,提供具有建设性和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及“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核心职能发挥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2024年,公司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职务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授权委托 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
吴礼顺董事长6510
青美平措副董事长6600
王芳董事6600
梁望南董事6600
葛长风董事3300
高天相董事6600
李旭冬独立董事6600
刘晓华独立董事6600
余剑峰独立董事3300
臧莹董事(离任)3300
罗飞独立董事(离任)3300
彭沛然独立董事(离任)3300
刘晓蕾独立董事(离任)3300
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6
其中:现场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
现场与视频相结合召开会议次数4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

四、2025年董事会主要工作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公司新三年战略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董事会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与经营管理层凝聚共识,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践行金融报国、金融为民的发展理念,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国家战略和居民财富管理质效,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新成效助力建设金融强国。2025年,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践行金融报国、金融为民的发展理念,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践行金融报国、金融为民的发展理念,切实当好直接融资“服务商”、资本市场“看门人”、社会财富“管理者”,着力提升服务国家战略、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和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的综合能力,结合股东特点、区域优势、人才储备等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战略部署及工作安排,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贡献力量,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中央精神及工作部署学习,深入研判宏观形势,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坚持干字当头”拼经济求发展的主基调,董事会要加强对中央精神及工作部署的学习,深刻认识政治经济

学对证券行业的深远影响;要对宏观形势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分析研判,将其与政治经济学理论一起作为战略决策的重要依据,以长远眼光提前规划,实现跨周期稳健发展;要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敏锐捕捉市场机遇,勇敢直面各类挑战,确保公司在复杂的环境中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稳步前行。

(三)制定新三年战略发展规划并推动执行,保持战略定力,加速构建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董事会以《公司2025-2027年战略发展规划》为蓝图,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打造具有固定收益特色优势,以资产管理和投行业务驱动综合金融服务能力的一流投资银行”的战略目标,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秉承“一个一创”的协同理念,强化客户服务能力,推动战略客户服务体系落地见效,进一步深化主要业务转型,持续构建核心竞争力,努力推动做大客户基数、增加资产规模,增强投研能力,积极探索金融科技应用创新,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

董事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及时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准则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继续打造董事会最佳实践。完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健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规范运作督导,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主要股东行为规范等监管要求,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做精做细投资者关系管

理,常态化举办业绩说明会等投资者活动,不断拓宽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的渠道,加强投资者双向互动,继续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进一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了解和认同。

(五)筑牢发展防线,加强合规管理与全面风险管理,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董事会密切关注宏观、市场与监管动态,根据监管要求及时完善合规管理与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确保所承受的风险与总体发展战略目标相适应;加强新规培训宣导与落实,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筑牢公司稳健发展防线。提升合规风控信息化水平,切实加强监测、防控、化解各类风险,巩固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的合规风控信息系统体系。坚持严守底线,提升执业质量及合规风控能力,加强合规风控文化建设,提升从业人员合规守法意识。强化穿透式合规与风险管理,加强子公司垂直管理。保障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外部监管与公司内部约束有效统一,助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六)提升科技素养,探索金融科技创新,全面拥抱科技,赋能业务发展,以科技创新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

董事会高度重视AI等前沿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密切关注金融科技在客户服务、业务创新、合规风控、运营优化等方面的应用,打造安全、高效、敏捷的新型金融基础设施,以科技赋能业务发展,提升服务质效,优化客户体验,创新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更全面、高效、专业的综合金融服务,为公司发展注入科技动能。

(七)践行ESG可持续发展理念,巩固ESG先发优势,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继续践行ESG可持续发展理念,以ESG治理为核心,以重要性议题管理为抓手,从战略高度全面深入推进ESG实践,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与影响力,致力于成为ESG实践的行业先行者和倡导者。完善ESG治理体系,制定ESG战略发展规划与行动方案,持续夯实ESG投研体系,打造ESG资管品牌,稳步推进ESG投融资,健全ESG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与流程,提升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质量,继续为ESG生态系统建设贡献先行探索经验。

(八)坚持党建引领,厚植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根基,继续投身社会公益事业

董事会坚持党建引领,锚定国家认同视角下的“双语双文化”融合发展,加强诚信执业、廉洁从业管理,深入开展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建设。推进文化建设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培养志存高远、不惧挑战、专业进取、以客户为中心、勇于担当的一创人;坚持市场化导向,形成能上能下的机制。推进文化建设贯穿公司发展战略,内化于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外化于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之中。继续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献力乡村振兴、助学兴教和环境保护,始终将自身发展与社会进步紧密相连。

2025年,资本市场、证券行业及公司发展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勤勉履职、科学决策,带领经

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深入落实《公司2025-2027年战略发展规划》,将功能性放在首位,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服务居民财富管理质效,坚持干字当头,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在奋进中不断超越,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和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

2024年6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开展第五届监事会的提名、推选、任职条件审查、信息披露等工作,圆满完成监事会换届。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3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新一届监事会成立后,全体监事迅速投入各项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有效地保障了公司治理机制的规范运行。

(二)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年,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证券公司治理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组织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监事会履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严格规范履行法定职责

1、依法召开监事会会议

2024年,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分别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推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主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合规报告、反洗钱报告、风险管理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廉洁从业执行情况、稽核内审工作情况、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审议通过26项议案。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要求,并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监事在监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议期间充分讨论议案内容,有效履行了监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监事姓名职务本报告期应参加监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授权委托 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
张长宇监事会主席5500
王学锋监事5500
孙 蕤职工代表监事5500
李 劲职工代表监事5500
施 维职工代表监事3300
孙 晶(离任)职工代表监事1100
报告期内召开监事会会议次数5
其中:现场与视频相结合召开会议次数5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2、参加、列席公司重要会议

2024年,监事会成员出席股东大会1次、列席董事会会议6次,监事会主席列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0次,就公司经营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公司制度修订、对外捐赠、推选公司董事候选人、选举董事等重大事项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估,并对董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及投票表决等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主席及部分监事还通过参加或列席总裁办公会及下设专业委员会会议、公司经营分析会和公司工作总结计划会等各类重要经营会议,持续关注公司重要经营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及时、全面地获取各类经营管理信息。

通过上述方式,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治理程序开展议事决策、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有效的监督。

(四)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重大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1、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和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公司治理制度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审慎履职、勤勉尽责,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落实。监事会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或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督及关注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客观公正地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持续高度关注资本市场改革、证券行业发展和监管趋势变化,重视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报告期内,监事会主席及部分监事通过参加或列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总裁办公会及下设专业委员会会议、公司经营分析会、公司工作总结计划会等方式,与经营管理层密切沟通,持续提升监督实效。

3、监督公司合规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合规报告》《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报告》,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公司积极开展各项合规管理工作,持续实现对合规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合规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4、监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公司2023年度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对公司风险管理情况履行监督职责。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不断健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对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监控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稳健经营,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5、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履行监督职责。《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6、监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披露公告合计113份,连续第三年获得深交所年度信息披露工作A级最高等级评价。公司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公告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简明

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有效保障了全体投资者的知情权。

7、监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要求,规范管理公司内幕信息并进行知情人登记,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真实、完整地登记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编制、传递、审核和披露等各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内幕信息管控有效,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8、监督公司反洗钱工作情况

监事会通过审议合规报告、反洗钱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风险管理报告等方式,切实履行反洗钱工作的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有序开展反洗钱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了反洗钱职责。

9、监督公司廉洁从业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廉洁从业执行情况报告》,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廉洁从业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严格落实了《廉洁从业规定》《廉洁从业实施细则》等各项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廉洁从业管理规定的事件。

(五)践行ESG理念,持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4年,监事会支持公司继续从战略高度全面践行ESG可持续

发展理念。公司以ESG治理为核心、以重要性议题管理为抓手,从ESG治理、ESG投融资、ESG风险管理、ESG信息披露和ESG生态系统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ESG实践,不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影响力。ESG治理方面,公司进一步完善ESG治理,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对可持续发展和ESG战略等事项进行研究和审议,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反腐败及廉洁从业管理声明》《公司ESG风险管理声明》和《公司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管理声明》。ESG投融资方面,公司不断完善ESG投研体系,ESG资管品牌建设取得新进展,深入构建ESG整合信用研究能力,体系化建设ESG投研能力,ESG整合债券2号/3号、月月享ESG6号、聚善增利2号FOF等ESG资管产品取得良好投资收益。ESG风险管理方面,公司将ESG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搭建与ESG相结合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及内评系统,持续推动ESG理念在各类风险管理制度、流程中落地。ESG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发布《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连续第四年将公司ESG履行情况与公司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合并披露,加强公司绿色投融资业务开展情况披露,统计并披露了ESG投融资业务开展成效及部分绿色投融资活动的环境效益。ESG生态系统建设方面,公司参与深圳市地方标准《绿色金融统计规范》制定,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机构治理技术委员会(ISO/TC 309)2024年组织治理与合规专家研讨会分享公司ESG治理实践案例。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ESG实践进一步获得权威机构认可。2024年,公司获得深交所国证ESG指数AAA级、MSCI ESG评级BBB

级、Wind ESG评级A级等良好评级,标普CSA得分在国内证券行业排名第二;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2024年度深圳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优秀案例“绿色金融治理典范奖”“可持续信息披露最佳实践奖”、上海证券报“2024上海证券报金质量奖?ESG奖”等多项荣誉。

二、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和行业监管动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2025年监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持续提升监督质效

2025年,监事会将持续提升监督质效,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并通过列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审阅报告等各种方式,对公司规范运作进行全面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工作,通过监事会主席列席重要经营管理工作会议等方式,及时、全面地获取各类经营管理信息,积极履行日常监督职责。

(二)紧跟监管形势,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监事会将紧跟监管形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重视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聚焦业务核心和管理重点,切实

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将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廉洁从业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公司不断提升内部控制和合规与风险管理有效性,保障公司经营管理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稳健经营。监事会还将督促公司持续跟进监管动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

(三)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充分利用自主学习、专题学习、行业调研、监管培训、公司会议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行业最新发展动态,拓宽专业知识和提升业务水平,持续提高对监督事项的分析和判断能力。监事会将加强与同业机构的沟通交流,借鉴同业公司治理先进经验和监事会工作优秀实践,持续提升监事会的监督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

(四)推动深化ESG实践,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支持和推动公司积极践行ESG可持续发展理念,以ESG治理为核心、重要性议题管理为抓手深化ESG实践,从战略高度将ESG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经营管理,巩固ESG先发优势,提高ESG实践绩效,致力于成为ESG实践的行业先行者和倡导者。公司将制定ESG战略发展规划与行动方案,夯实ESG投研体系,推进ESG投融资,健全ESG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提升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质量,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持续贡献力量。

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文件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议案4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口径营业总收入35.3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4亿元;合并口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0%,基本每股收益0.2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27.42亿元,较上年末上升16.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63.06亿元,较上年末上升10.02%。

现将公司财务情况报告如下(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的原因):

一、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总资产5,274,2464,528,120746,12616.48%
总负债3,593,0382,998,812594,22619.82%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630,5771,482,091148,48610.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883.530.35元9.92%
*资产负债率(扣除客户资产)59.75%59.46%-上升0.29个百分点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527.4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4.61亿元,增幅16.48%。主要变化为:(1)货币资金增加40.56亿元,主要由于客户资金存款增加;(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15.00亿元,主要由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规模上升;(3)

其他债权投资增加8.67亿元,主要由于债券投资规模上升;(4)融出资金增加4.05亿元。

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负债359.3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9.42亿元,增幅19.82%。主要变化为:(1)代理买卖证券款增加35.13亿元;(2)交易性金融负债增加9.26亿元,主要系债券借贷的卖出规模上升;(3)拆入资金增加8.91亿元;(4)应付债券增加7.23亿元;(5)应付短期融资款增加4.61亿元;(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减少9.08亿元。

截至2024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3.0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4.85亿元,增幅10.02%。

二、经营成果

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04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73.2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0%,基本每股收益0.22元。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营业总收入353,161248,869104,29241.91%
营业总支出244,014212,14231,87215.02%
利润总额108,84936,41372,436198.93%
净利润96,33238,75557,577148.57%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0,36333,06657,297173.28%
综合收益总额172,10543,469128,636295.93%
归属于母公司的综合收益总额166,13637,779128,357339.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0.080.1417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0%2.25%-上升3.55个百分点

(一)营业总收入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5.32亿元,同比上升41.91%,主要系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固定收益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务、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同比上升,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与另类投资业务、其他业务收入同比下降的综合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结构金额结构
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68,64719.44%63,99125.71%4,6567.28%
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64,40818.24%-4,360-1.75%68,768不适用
固定收益业务64,58318.29%43,83717.61%20,74647.33%
投资银行业务22,5306.38%11,7004.70%10,83092.56%
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务114,51832.42%106,38042.75%8,1387.65%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与另类投资业务2,6740.76%6,2752.52%-3,601-57.39%
其他业务15,9514.51%21,3588.58%-5,407-25.32%
抵销-150-0.04%-312-0.12%162不适用
合 计353,161100.00%248,869100.00%104,29241.91%

1、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收入情况:2024年公司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实现收入68,647万元,同比上升7.28%,主要系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客户资金利息净收入等同比上升的影响。

2、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收入情况:2024年公司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实现收入64,408万元,同比增加68,768万元,主要系证券自营投资收益同比上升的影响。

3、固定收益业务收入情况:2024年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实现收入64,583万元,同比上升47.33%,主要系债券交易投资业务净收入同比上升的影响。

4、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情况:2024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收入22,530万元,同比上升92.56%,主要系承销及保荐业务净收入同比上升的影响。

5、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务收入情况:2024年公司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务实现收入114,518万元,同比上升7.65%,主要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收入等上升的影响。

6、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与另类投资业务收入情况:2024年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与另类投资业务实现收入2,674万元,同比下降

57.39%,主要系合并范围变化的影响。

7、其他业务收入情况: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对银华基金的投资收益、租赁收入等。2024年公司其他业务实现收入15,951万元,同比下降25.32%,主要系银华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融资利息支出上升的影响。

(二)营业总支出

2024年公司营业总支出24.40亿元,同比上升15.02%。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结构金额结构
税金及附加2,2630.93%1,7070.80%55632.57%
业务及管理费231,41894.84%208,36298.22%23,05611.07%
信用减值损失\其他资产减值损失8,8643.64%5210.25%8,3431601.34%
其他业务成本1,4690.59%1,5530.73%-84-5.41%
合 计244,014100.00%212,142100.00%31,87215.02%

1、 2024年公司业务及管理费23.14亿元,占营业总支出的

94.84%,同比增加2.31亿元,上升11.07%。各类业务及管理费金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结构金额结构
人力资源费用146,80663.44%125,17660.08%21,63017.28%
业务费用43,38918.75%41,52119.93%1,8684.50%
固定经营费用26,91311.63%27,74213.31%-829-2.99%
日常经营费用12,4495.38%12,2845.90%1651.34%
投资者保护基金1,2040.52%1,0770.52%12711.79%
其他6580.28%5630.27%9516.94%
合计231,418100.00%208,362100.00%23,05611.07%

(1)2024年人力资源费用146,806万元,同比上升17.28%,主要系与收入相关的人力资源费用同比上升的影响。

(2)2024年业务费用43,389万元,同比上升4.50%。

(3)2024年固定经营费用26,913万元,同比下降2.99%。

(4)2024年日常经营费用12,449万元,同比上升1.34%。

(5)2024年投资者保护基金1,204万元,同比上升11.79%,主要系营业总收入上升的影响。

2、2024年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864.04万元,同比增加8,343.49万元。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本年计提额同比增加较大,主要系2024年度计提较大额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议案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

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3,629,183.85元,基本每股收益0.22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880,911,433.08元。根据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开展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净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可以向股东分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等合计264,376,018.45元后,2024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616,535,414.6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46,430,664.92元,减去2024年实施的上年度现金分红134,476,800.00元,以及减去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42,024,000.00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86,465,279.55元。

根据相关监管规则,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因2024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中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负值,无需扣减,截至2024年末,公司可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的利润为2,886,465,279.55元。

综合考虑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与回报股东的合理平衡,根据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以现有总股本4,2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4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股利为268,953,600.0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已于2024年9月13日完成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工作,以总股本4,2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股利为42,024,000.00元。公司2024年度拟分配的现金股利和已分配的现金股利之和共计310,977,600.00元,占母公司2024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50.44%,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41%。公司2024年度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证券行业特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利润分配金额和时间节点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议案6

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25年度以及2026年1月1日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包括下属企业)与公司关联人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内容:

一、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均遵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人类别关联人名称2024年度2024年度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预计金额发生额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12,855.230.00%
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4,894.450.00%
其他关联人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2,110.870.00%
浙江航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445.140.00%
五村联合控股有限公司15,505.540.00%
关联自然人5,230.990.00%
小计76,042.220.02%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人类别关联人名称2024年度2024年度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预计金额发生额
客户存款支付利息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84,010.110.58%
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3,105.630.16%
银华基金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3,142.300.16%
其他关联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4.860.00%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123.680.01%
浙江航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69.470.01%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6,984.640.05%
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0.710.00%
五村联合控股有限公司3,941.720.03%
深圳市鲲鹏一创战略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88.380.02%
关联自然人705.460.00%
小计148,676.961.03%
证券承销业务收入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4,176,877.741.65%
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2,589,918.93 (截至 2024年末持有份额3,461,341,329.63)0.28%
其他关联人首创置业有限公司61.060.00%
珠海横琴恒盛华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26,445.850.05%
代理销售金融产品销售收入银华基金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742,299.025.21%
其他关联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7,910.053.00%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银华基金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8,579,046.3221.10%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关联人持有公司管理的其他关联人关联自然人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3,670,324.98 (截至 2024年末持有份额)0.00%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人类别关联人名称2024年度2024年度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预计金额发生额
资产管理计划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持有关联人管理的公募基金银华基金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316,831,913.61 (截至2024年末账面价值)1.34%
其他关联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656,385.26 (截至2024年末账面价值)0.06%
持有关联人发行的证券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10,309,224.10 (截至2024年末余额)0.04%
与关联人进行证券交易其他关联人大和证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298,184,769.42 (2024年度交易金额)0.01%
共同投资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54,993,520.61 (2024年度新增实缴金额)57.40%
北京股权投资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顺禧三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其他关联人深圳元山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8,200,000.00 (2024年度新增实缴金额)19.00%
其他房屋租赁收入其他关联人深圳元山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489,104.750.97%
房屋及车位租赁支付租金首创置业有限公司4,499,419.723.70%
向关联人收取委托服务费深圳市鲲鹏一创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75.470.10%
向关联人支付咨询费深圳元山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49,658.901.65%

注:

1、如无特别注明,本议案表格中所有数据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2、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序号关联交易类别相关业务或 事项介绍定价原则预计金额关联人截至2025年2月底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1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或期货经纪服务;证券承销与保荐服务;财务顾问服务;投资顾问服务;资产管理服务;出租交易单元;代销金融产品服务;投资项目管理;资产托管与运营外包服务。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58,030,495.626,901,662.09
银华基金134,326.779,344,487.64
其他关联人16,076.67921,128.42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衍生品、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产品、证券投资基金等与证券和金融产品相关的认购或交易;同业拆借、债券借贷、债券回购、现券买卖、同业投资、同业存放等资金交易。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010,309,224.10 (截至2024年末所持证券余额)
银华基金183,454,669.75 (截至2025年2月末账面价值)316,831,913.61 (截至2024年末账面价值)
其他关联人4,411,804.79 (截至2025年2月末关联人所持产品份额)3,670,324.98 (截至2024年末关联人所持产品份额)
18,703,981.66 (截至2025年2月末公司所持产品账面价值)14,656,385.26 (截至2024年末公司所持产品账面价值)
0 (2025年1-2月证券交易金额)298,184,769.42 (2024年度证券交易金额)
3共同投资根据相关监管规则界定的共同投资。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054,993,520.61 (2024年度新增实缴金额)
其他关联人7,248,243.54 (2025年1-2月新增实缴金额)18,200,000.00 (2024年度新增实缴金额)
4居间服务公司向关联人提供订立合同、开展交易等媒介服务,或者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以上服务。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00
其他关联人00
序号关联交易类别相关业务或 事项介绍定价原则预计金额关联人截至2025年2月底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5其他

物业租赁、采购商品、咨询服务、信息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培训、住宿、餐饮、人力资源等综合服务。

参照市场水平定价 。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00
其他关联人652,406.156,545,258.84

三、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国管”)北京国管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礼顺,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35号院1号楼1269号。北京国管的主要业务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组织公司资产重组并购等。截至2024年9月30日,北京国管总资产35,291.28亿元,净资产13,097.47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9,707.11亿元,净利润199.58亿元(为合并口径数据且未经审计)。经查询,北京国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末,北京国管持有公司11.06%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华基金”)

银华基金注册资本为22,22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珠林,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银华基金的主要业务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银华基金总资产67.33亿元,净资产43.17亿元,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28.57亿元,净利润5.58亿元(为合并口径数据且经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查询,银华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末,公司持有银华基金26.10%的股权。

3、其他关联人

其他关联人是指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除上述第1项和第2项关联人以外,公司的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截至2024年末,北京国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银华基金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芳女士任银华基金董事,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其他关联人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过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各关联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参照市场水平,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当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参照市场水平,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分别回避该议案中关联事项的表决。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议案7

关于公司2025年度自营投资限额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同意公司2025年度自营投资额度上限为:(1)2025年度公司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投资的合计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2)2025年度公司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投资的合计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500%。

2、当净资本等监管指标政策调整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净资本状况和市场情况,在监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确定公司2025年度自营投资限额。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议案8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

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8万元);

2、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议案9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据此,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均就报告期内其具体履职情况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旭冬)》《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晓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剑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飞,离任)》《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沛然,离任)》《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晓蕾,离任)》。

以上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李旭冬、刘晓华、余剑峰

罗飞、彭沛然、刘晓蕾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非表决事项12024年度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各位股东: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履职考核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全面、深入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进行研究分析、审慎判断,提出具有建设性和针对性的宝贵建议,提升了董事会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公司独立董事均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4年度,公司全体董事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廉洁从业、合规诚信执业,积极践行行业和公司文化理念,认真参加各类培训,切实提升履职能力,监督各项决议的落实与实施,

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经董事自评、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初评、董事会考核,公司全体董事2024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二、2024年度董事薪酬情况

2024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共9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副董事长青美平措先生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自2024年8月19日起在公司全职工作。青美平措先生在公司全职工作期间的薪酬、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芳女士的薪酬,均按照《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奖励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发放。

(二)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决定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的决议,公司每年度向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支付津贴。

(三)根据2012年公司创立大会决议,公司每年度向独立董事支付津贴。

报告期内,归属于2024年度计提并发放的公司董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非表决事项22024年度公司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各位股东: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公司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履职考核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全体监事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监督会议提案、召集、审议和表决的合法合规性;积极参加监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充分发挥监督职责。监事会主席通过列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总裁办公会及下设专业委员会会议、公司经营分析会和公司工作总结计划会等各类重要经营会议等方式,及时、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关注公司重要经营决策及其执行情况,有效行使监督职权。

2024年度,公司全体监事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廉洁从业、合规诚信执业,积极践行行业和公司文化理念,认真参加各类培训,切实提升履职能力,监督各项决议的落实与实施,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

经监事自评、监事会考核,公司全体监事2024年度履职考核结

果均为称职。

二、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

2024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共5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主席:参照适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奖励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发放薪酬。

(二)外部监事: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决定公司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的决议,公司每年度应向外部监事支付津贴。

(三)职工代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职责,按照《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发放薪酬。

报告期内,归属于2024年度计提并发放的公司监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非表决事项3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与薪酬情况

专项说明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绩效考核与薪酬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其所承担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积极推进、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强化合规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措施,自觉规范执业行为,廉洁从业,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的情形,也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程序适用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奖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制度,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对总裁的年度绩效进行考核,审议董事长、总裁对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建议,并提交董事会最终审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考核工作由合规总监负责。2024年度绩效考核根据

公司制度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合规总监的履职情况和考核意见需报送公司注册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如监管机构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合规总监的考核予以重新审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和发放方式根据外部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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