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第四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6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60,000股限制性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238%,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2,426,948股减少至252,366,948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52,426,948元减少为252,366,948元。最终股份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三、通知债权人的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董事会 |
|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