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3 证券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1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进展公告涉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24年10月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总金额为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现因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继续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继续以部分资产售后回租等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本事项审议通过后办理与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业务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交易对手方、确定租赁标的物、决定租赁报价方案、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等。
2、2025年7月2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罗欣”)、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裕欣”)为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分别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签署了《融资回租合同》,山东罗欣以自有固定资产售后回租
方式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2,000万元,租赁期24个月;山东裕欣以自有固定资产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3,000万元,租赁期24个月。
3、公司、山东罗欣、山东裕欣与海通恒信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资金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和业务顺利开展,2025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8亿元的担保(不含单事单议和已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及前述复合担保等。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对上述山东罗欣融资租赁本金2,000万元、山东裕欣融资租赁本金3,000万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分别与海通恒信签署《保证合同》。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山东罗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山东罗欣的担保余额为114,482.29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山东罗欣的担保余额为116,482.29万元,本次担保后山东罗欣可用担保额度剩余79,779.47万元。
山东裕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山东裕欣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山东裕欣的担保余额为3,0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山东裕欣可用担保额度剩余8,100.00万元。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4705772U
3、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599号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5、注册资本:823,530万元
6、成立时间:2004年07月09日
7、法定代表人:赵建祥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手方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后续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交易对手方亦将满足前述条件。
四、交易标的相关情况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标的均为公司合法拥有的固定资产,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五、本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6,096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七路
法定代表人:刘振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5870503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山东罗欣99.65%股权。山东罗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进行信用评级。山东罗欣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2025年3月31日/ 2025年1-3月 |
资产总额 | 497,240.24 | 474,691.02 |
负债总额 | 275,693.61 | 250,630.58 |
净资产 | 221,546.63 | 224,060.44 |
营业收入 | 229,244.03 | 39,808.32 |
利润总额 | -53,256.99 | 3,184.03 |
净利润 | -63,230.31 | 1,934.81 |
注: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0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临沂市罗庄区罗七路中段西侧法定代表人:郭中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567713650P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药品委托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山东罗欣99.65%股权,山东罗欣持有山东裕欣100%股权。
山东裕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进行信用评级。山东裕欣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 |
资产总额 | 90,911.43 | 46,952.99 |
负债总额 | 63,576.36 | 76,436.67 |
净资产 | 27,335.07 | -29,483.69 |
营业收入 | 23,715.20 | 3,517.31 |
利润总额 | -3,518.68 | 475.80 |
净利润 | -11,604.38 | 373.49 |
注: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六、本次融资回租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
3、租赁物:山东罗欣自有设备一批,评估净值总价合计约2309万元;山东裕欣自有设备一批,评估净值总价合计约3455万元。
4、租赁物件转让价格(租赁本金):山东罗欣转让租赁物件的总价格为人民币2000万元;山东裕欣转让租赁物件的总价格为人民币3000万元。
5、租赁期:24个月
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成立,并自出租人按本合同约定对外实际支付租赁物件转让款之日生效(无论出租人系全额支付或部分支付,具体生效日期以出租人付款凭证载明日期为准,承租人对此均无异议)。
七、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负有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包括提前终止情况下加速到期的前述款项)、留购款等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全部应付款项(上述债务,对于债务人而言即为待清偿的“主债务”,对债权人而言即为待实现的“主债权”),及由于债务未履行产生的一切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规定因贷款利率变化及法律、法规、政策变动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担保,保证期间直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叁年,且保证人在此确认,若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的,保证期间顺延,债权人无须就此再次征得保证人同意。前述“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7、本合同在双方签署(非自然人的签署方式为盖章或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自然人的签署方式为本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董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可有效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补充流动现金;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山东罗欣未提供反担保,其少数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山东罗欣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被担保方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53,8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3.61%;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2,822.3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8.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公司与海通恒信签署的《保证合同》。
6、山东罗欣、山东裕欣与海通恒信分别签署的《融资回租合同》。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