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002793)_公司公告_罗欣药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01年11月30日注册资本:6,096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七路法定代表人:刘振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5870503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罗欣药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8

证券代码:002793 证券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7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资金需要,保证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和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其控股子公司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罗欣”)人民币86,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0日、2025年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罗庄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罗庄支行”)在临沂市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山东罗欣与工商银行罗庄支行签订的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本金玖仟肆佰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需另行审议。

山东罗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山东罗欣的担保余额为105,082.29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山东罗欣的担保余额为114,482.29万元,本次担保后山东罗欣可用担保额度剩余81,779.47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成立日期:2001年11月30日注册资本:6,096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七路法定代表人:刘振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5870503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山东罗欣99.65%股权。山东罗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进行信用评级。山东罗欣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5年3月31日/ 2025年1-3月
资产总额497,240.24474,691.02
负债总额275,693.61250,630.58
净资产221,546.63224,060.44
营业收入229,244.0339,808.32
利润总额-53,256.993,184.03
净利润-63,230.311,934.81

注: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罗庄支行(以下简称“甲方”)

3、债务人: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签字(自然人适用)或盖章(单位适用)之日起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山东罗欣未提供反担保,其少数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山东罗欣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且山东罗欣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53,8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3.61%;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17,822.3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5.2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

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公司与工商银行罗庄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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