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尔特(002790)_公司公告_瑞尔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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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定期)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1、委托理财的目的: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委托理财额度: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为8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即决议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3、决议有效期:本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4、委托理财的方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7、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进展情况的披露工作。

二、委托理财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理财收益水平受到政策调整、宏观环境、市场波动等影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风险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时报告。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

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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