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石(002785)_公司公告_万里石: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时间:2005年1月1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首席合伙人:李建伟截止2024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合伙人29人,注册会计师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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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2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首席合伙人:李建伟截止2024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合伙人29人,注册会计师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8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6,349.74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797.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434.7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459.6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审慎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第五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政旦志远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鉴于大华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且为公司服务的部分审计人员目前已加入政旦志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综合考虑,公司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事先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且对本次拟变更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完成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政旦志远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政旦志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政旦志远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

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一致认为政旦志远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公司第五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2月10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结合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3月14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结合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政旦志远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结合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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