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002782)_公司公告_可立克: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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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立克: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8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5-060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权益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妍投资”)、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立克科技”)提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不超过14,646,960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近日,公司收到可立克科技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可立克科技在2025年7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3,6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本次减持后,盛妍投资及可立克科技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减持前的59.69%降至58.9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中心2号楼1303-029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九龙长沙湾长裕街11号定丰中心17楼1707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7月17日
权益变动过程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可立克科技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可立克科技在2025年7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3,6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本次减持后,盛妍投资及可立克科技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减持前的59.69%降至58.95%。
股票简称可立克股票代码002782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A股3,648,0000.74
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A股00
合 计3,648,0000.7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不适用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可立克科技合计持有股份142,656,27728.95139,008,27728.2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2,656,27728.95139,008,27728.2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盛妍投资合计持有股份151,500,00030.74151,500,00030.7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1,500,00030.74151,500,00030.7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294,156,27759.69290,508,27758.95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妍投资”)、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立克科技”)提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不超过14,646,960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近日,公司收到可立克科技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可立克科技在2025年7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3,6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本次减持后,盛妍投资及可立克科技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减持前的59.69%降至58.95%。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 否√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上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可能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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