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13
2025年4月23日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程国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桂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莹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敬请投资者注意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公司于2024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出售润滑油板块,即所持有的中晟新材100%股权。2025年1月,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正式退出润滑油业务。鉴于报告期内润滑油业务正常运营,2024年度报告中仍包含该业务板块的披露。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4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载有公司负责人签名的2024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四、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68号科技服务中心大楼21F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中晟高科 | 指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中晟环境 | 指 | 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
中晟新材 | 指 | 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 |
浩腾能源 | 指 | 江苏中晟浩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泷祥投资 | 指 | 苏州泷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孙公司、中晟管网 | 指 | 苏州中晟管网有限公司 |
控股孙公司、中晟排水 | 指 | 苏州中晟排水有限公司 |
关联方、吴中金服 | 指 | 苏州市吴中金融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
吴中金控 | 指 | 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天凯汇达 | 指 | 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中金控的一致行动人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公司章程或章程 | 指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EPC | 指 |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模式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基础油 | 指 | 组成润滑油、润滑脂成品的液态成份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中晟高科 | 股票代码 | 002778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高科石化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晟高科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Jiangsu Zhongsheng Gaoke Environmental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ZHONGSHENG GAOKE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程国鹏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4244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68号科技服务中心大楼21F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168 | ||
公司网址 | http://www.jszsgk.com.cn/ | ||
电子信箱 | jsgk@jsgaoke.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邱洪涛 | 马文蕾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68号科技服务中心大楼21F | 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腾飞路20号 |
电话 | 0512-66176265 | 0512-66176265 |
传真 | 0512-66176265 | 0512-66176265 |
电子信箱 | jsgk@jsgaoke.com | 314363051@qq.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68号科技服务中心大楼21F证券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无变更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退出润滑油业务,目前主营业务包含环保和能源板块。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2020年12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由许汉祥变更为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支彩琴、殷强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492,987,696.69 | 617,029,920.27 | -20.10% | 721,636,502.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0,279,984.80 | -154,617,761.86 | -10.13% | -35,385,714.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80,618,103.33 | -153,054,434.36 | -18.01% | -30,962,899.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218,029.16 | -38,090,027.39 | 108.45% | 53,217,807.0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6 | -1.24 | -9.68% | -0.2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6 | -1.24 | -9.68% | -0.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0.38% | -30.90% | -19.48% | -6.58%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元) | 1,160,970,682.59 | 1,427,388,978.16 | -18.66% | 1,469,826,415.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52,824,374.68 | 423,104,359.48 | -40.25% | 577,722,121.34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 □否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492,987,696.69 | 617,029,920.27 | 需扣除贸易类业务、销售材料等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4,157,200.00 | 65,824,800.00 | 需扣除贸易类业务、销售材料等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488,830,496.69 | 551,205,120.27 | 需扣除贸易类业务、销售材料等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09,785,485.94 | 130,781,306.03 | 129,633,569.25 | 122,787,335.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96,743.84 | -14,623,459.35 | -18,677,984.38 | -134,581,797.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671,434.98 | -13,852,965.89 | -26,753,563.81 | -137,340,138.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69,085.41 | 1,634,140.75 | 17,131,533.16 | -1,778,559.3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34,561.14 | -316,585.34 | -167,310.1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 | 769,706.85 | 800,060.91 | 623,237.02 |
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0.0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0.00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514,295.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0.0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0.00 | |||
债务重组损益 | -4,661,799.34 | 0.00 | -3,687,488.86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0.00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0.00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0.00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0.00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 0.00 |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0.00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0.00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80,849.37 | -3,473,498.23 | -3,974,584.8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7,641,431.4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976,805.27 | -748,883.03 | -825,059.0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933,299.65 | -677,812.13 | -1,958,273.26 | |
合计 | 10,338,118.53 | -1,563,327.50 | -4,422,814.5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行业发展状况、总体供求趋势及市场竞争格局
(一)环保业务
环保行业作为绿色经济中的重要力量,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其他关联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支撑。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的《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报告(2024)》,至2024年,我国环保产业的营收已经连续三年超过2.2万亿元,但增速趋缓,污染治理市场新建需求收窄,污染防治板块向提质增效更深层次推进。目前我国环境治理市场正由“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转变。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全国95%以上的煤电机组都实现了超低排放。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市场重点向生态治理、农村乡镇转移。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领域,随着我国工业固废产生量持续增长,工业固废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将成为未来的潜在市场。我国环保产业正在向绿色化、数智化方向转型。低碳污水厂、低碳垃圾发电厂加速建设,环境监测技术向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和网络化方向发展。在政策方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作为重点任务,致力于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国家及生态环境等相关部委共发布174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涵盖绿色转型、节能减排等领域。其中,《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了2027年及2035年阶段性目标,强化水、土、气协同治理;《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则部署了各领域的绿色转型工作。这些政策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以及节能减排,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清晰路径,同时也加剧了市场竞争。公司必须紧跟政策导向,精准优化业务布局,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固立足。
目前,我国正致力于实现“双碳”目标,即碳达峰和碳中和。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强调了加强水、土壤、大气和固体废物等环境领域的污染治理,以促进环保产业的高质量发展。《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进一步对节能降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提出了在多个领域和行业中实施十大节能降碳专项行动。然而,环保项目审批流程的延长和资金到位时间的推迟,短期内给行业带来了应收账款快速增长和回款困难等阶段性挑战。但从长远来看,随着利好政策的陆续出台,这些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机遇将远大于挑战。党中央和国务院不断加强宏观调控,推出了一系列增量政策,持续为环保产业带来积极影响。财政部推出化债组合拳,各地方化债资金陆续落地,环保产业财政支付得到改善。因此,公司在拓展项目时,应进一步优化回款方案,降低资金风险,确保业务的稳定发展。同时,应加强核心业务的布局,持续增加在新兴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和业务拓展,顺应政策导向,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随着环保行业的集中化趋势日益明显,行业内的领军企业,例如光大环境和北控水务,在2022年的营收规模已经突破200亿元大关,稳居行业领先位置。从地域分布角度分析,环保企业多聚集在安徽、广东、浙江等地区,区域内的竞争格局相对分散。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环保行业的整合步伐加快,中小型企业正面临更为严峻的竞争挑战。随着《关于以高水平保护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实施意见》等区域政策的逐步落实,区域市场竞争格局有可能发生重大变化。企业必须密切关注这些区域政策的最新动态,并根据政策导向精确调整业务布局。此外,在业务拓展过程中,企业必须严格遵循合规标准,以防止违规操作带来的业务风险。
(二)润滑油业务
中国润滑油市场规模自2019年突破千亿后持续增长,2022年已超2500亿元。预计2025年将达30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保持在5%~8%。从长远来看,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预计,至2029年,我国润滑油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1433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4.7%。车用润滑油虽然仍占据主导地位(占比超60%),但新能源车渗透率快速提升正改变需求格局。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预计占汽车总销量的56%~60%,传统燃油车润滑油需求增长放缓,电动车专用润滑油需求增长超20%。工业润滑油因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需求疲软,市场需求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8%,但增速较往年有所回落,对工业润滑油需求形成压制,影响了工业润滑油的采购能力。此外,国际油价波动较大,基础油价格高企,增加了润滑油生产成本。2024年,全球基础油产能约5800
万吨,主要产销地向亚太地区转移,尽管国内基础油产能有所提升,但企业仍面临成本上升和需求不足的双重压力,压缩了润滑油企业的利润空间。
在政策方面,国家出台的一系列能效提升和环保标准政策,对润滑油行业影响深远。如《“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推广高效节能润滑油产品,减少工业领域的碳排放,推动润滑油产品向高端化、环保化方向发展。《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6年)》也强调了工业领域节能降碳的重要性,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润滑技术和产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这使得整个润滑油行业必须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以满足政策要求。环保政策的加严也对润滑油行业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推动了低灰分、低硫润滑油的需求增长,然而技术门槛的提高使部分中小企业面临淘汰风险,中晟高科润滑油业务在技术升级和产品转型过程中也面临一定挑战。企业需要投入更多资金用于研发符合环保标准的新产品,改进生产工艺以降低污染物排放,这无疑增加了运营成本和技术难度。全球润滑油行业竞争激烈,主要市场份额被壳牌、埃克森美孚等国际巨头占据。在国内市场,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凭借规模优势和技术优势占据主导地位,市场份额较大。而中晟高科等中小企业在高端市场的竞争力较弱,主要集中在中低端市场竞争。从区域分布来看,亚太地区成为全球润滑油需求增长最快的市场,尤其是印度和中国,但国内市场竞争加剧,中小企业面临较大的生存压力。
近年来,润滑油行业竞争格局持续加深,俄乌战争、巴以冲突等因素推高基础油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下游需求增速放缓,致使公司润滑油业务经营持续低效。在此背景下,公司润滑油业务面临严峻挑战,经营效率持续承压,市场竞争力逐步弱化。为减少润滑油业务带来的亏损,有效改善经营质量,推动公司战略转型,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出售持有中晟新材的 100%股权剥离业绩承压的润滑油业务板块。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8日、2024年11月22日、2025年1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2025年1月8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全部过户手续,相关交易已顺利实施完毕。至此,公司正式退出润滑油业务。
二、公司主要业务、产品、经营模式
(一)环保业务
1、主要业务
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以环保水处理业务为主、提供环境治理综合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业务包括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土壤修复、环境工程EPC及环境咨询服务等。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中晟环境已形成比较成熟的采购模式,具有规范的采购流程和内控措施,中晟环境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采购流程如下:
(a)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价
各采购主体对所有供应商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并每年进行一次合格供应商评审,评审其供货质量、信誉状况、售后服务态度、财务状况等,确保采购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实施。
(b)通过比价、招标等方式确定供应商
采购主体根据项目建设或运营需要向公司报送请购单或采购计划,公司主管部门及采购部对请购单或采购计划进行审批。收到经批复后的请购单或采购计划后,采购主体通过比价、招标等方式,对供应商的品种、性能指标、报价、批量、运输和付款条件等情况进行比较,并草拟合同报批,经公司评审通过后签订合同实施采购。
(c)对采购标的物进行检验、验收
采购员按合同约定交货进度,及时催促供应商按时发货。供应商送货到合同指定地点后,采购员会同仓库人员共同接收货物,根据采购合同、技术规格书、相关标准等对标的物进行验收。收货单由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共同签字,并提交入库单、计量单(质检单)作为发票附件。仓库管理人员核对采购计划(或采购申请),做到计划内材料全面入库。
(2)销售模式
中晟环境采取直接销售的销售模式,主要终端客户为工业企业、污水处理企业等。中晟环境主要通过协议谈判、参加公开招标和竞争性磋商三种方式开展营销。协议谈判是由中晟环境直接与客户接触,共同商谈合作细节,明确合同各
方的权利与义务。中晟环境参加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获得项目的过程包括获取项目信息、评价审议、组织投标、合同签订与项目执行、项目后评价等环节。
(3)服务或运营模式
(a)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业务委托运营的服务模式为中晟环境或其子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相应的受托运营协议,由中晟环境运营团队在委托运营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具体服务内容,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转及维护,并接受委托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结算模式为:中晟环境按照合同约定的污水处理量、污水管网公里数以及相应的结算单价或服务价格,按月或按季度与委托方进行结算并收取相应的运营费用。
(b)环境工程EPC及土壤修复业务环境工程EPC业务及土壤修复业务均通过工程承包的方式进行,通过工程实施方式为客户提供环境治理设施的建造或土壤修复系统服务,具体模式包括工程专业承包和工程总承包。一般通过签订相应的承包采购合同,明确承包范围、工期、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质量标准、质保期等主要条款。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预付款,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选择合格分包商及设备供货商,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项目部负责质量管理、工期管理及安全管理并接受发包方监理监督,工程完工或交付时由项目部按照国家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由发包方组织竣工验收。环境工程EPC及土壤修复业务的结算模式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根据工程量及工程进度与客户进行结算。
(c)环境咨询服务环境咨询服务的一般模式为:在取得客户的咨询业务订单后,由中晟环境具体业务板块负责对咨询服务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并实施,经过中晟环境评审之后交付客户并进行归档。环境咨询服务的结算模式为:中晟环境根据与客户约定的合同付款进度,在提供咨询服务后与客户进行结算并收取咨询服务费用。
(二)润滑油业务
1、主要业务、产品、用途
报告期内,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承接公司润滑油板块的所有业务,主要从事各类润滑油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变压器油、液压油、内燃机油、齿轮油、金属加工油、特种溶剂等13个类别、200余种规格型号,广泛应用于电力电器设备、工程机械、工业机械设备、冶金和交通运输等领域。
2、主要产品的上下游产业链
公司主要产品润滑油剂的上游为石油初级炼制企业,取其炼制后的基础油为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下游行业为电力电器、汽车、工程机械、金属材料加工、风电能源、机械制造等行业,作用为工业设备、汽车等设备运行中作为润滑剂使用。
3、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向石油炼化企业或其他经销商采购基础油,并通过精馏切割、补充精制、调合等工序对基础油进行加工,生产符合客户要求的润滑油产品并向终端用户销售,部分产品亦通过经销商实现销售。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和“以产定购”的采购方式,对于常规品种润滑油根据市场销售经验,保持适量备货。销售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采购和生产都围绕销售展开。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参考历史数据设定各类基础油和添加剂的最低库存量,以保证及时完成订单需求;在日常生产中根据生产计划拟定采购计划,同时参考市场的供需情况、价格趋势、运输周期等因素决定最终采购量。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的销售部接收经客户确认的订单或与客户签订供货协议后,将订单送达生产部;生产部将销售订单汇总后分类编制各个品种生产计划下达单,组织实施生产。公司同时对常规品种润滑油保持适量备货以保证及时供货。该种生产模式可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各产品生产计划,有效利用产能,并对客户需求做出快速反应。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向终端客户进行直销和通过经销商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的直销客户指从公司采购产品直接使用的终端用户;经销商客户主要指经营润滑油产品的商贸公司,该等经销商通过向公司采购产品后自主定价并对外销售。
三、公司行业地位
在环保业务方面,尽管公司进入该行业的时间相对较短,但凭借积极的市场拓展和技术创新,已在污水处理、生态修复等细分领域逐步站稳脚跟,处于行业中游水平。然而,行业内的竞争格局同样激烈,诸如光大环境、北控水务等行业领军企业,凭借丰富的项目经验、先进的技术和强大的资金实力,在大型项目招投标和市场份额争夺中占据主导地位。公司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综合实力,以在环保行业中实现进一步的突破和发展。
在润滑油业务领域,公司目前处于行业第三梯队,市场份额相对有限。面对中石化、中石油等国内行业巨头以及壳牌、美孚等国际知名品牌的激烈竞争,公司面临着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这些行业头部企业凭借强大的品牌影响力、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广泛的市场渠道,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中晟高科在市场拓展、产品定价等方面面临诸多挑战。
四、公司已经或计划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业务结构优化调整
2024至2025年期间,基于对市场趋势的深入研判及自身业务发展的通盘考虑,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战略,并于2025年1月完成对中晟新材100%股权的出让事宜,全面退出润滑油业务领域。通过此次业务结构的优化,公司能够有效规避资源分散问题,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进一步巩固在环保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同时着眼于行业前沿,大力探索其他业务领域,通过多维度布局,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强化内部资金管控
公司将深度推进现有业务的成本核算工作,引入先进的成本管理理念与方法,对项目流程展开系统性梳理与优化,全力消除不必要的成本浪费,切实降低运营成本。在环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通过优化项目设计、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等措施,有效控制时间成本和物料损耗,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为确保公司资金链稳定且高效运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运用科学的账款催收策略,缩短账款回收周期,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回流。针对正在执行的项目,严格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款项结算,杜绝资金积压现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大力推进技术创新驱动
公司深知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因此将持续加大在环保业务领域的技术研发资金投入。一方面积极吸引和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技术研发人才,着力打造一支具备强大创新能力的科研团队;另一方面,将深化产学研合作,积极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合作共建研发平台、共同承担科研项目等方式,充分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升公司自身的技术水平,开发出更高效、环保的处理技术和设备,以精准契合市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
(四)积极拓展市场版图
凭借公司的产业整合能力,加强与环保上下游企业的深度合作。通过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开展项目合作等多元化方式,实现产业链资源的优化整合,降低成本,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同时,积极参与各类环保项目投标,从中小型项目起步,稳步积累项目经验和技术实力。持续强化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引入先进的技术和理念,提升公司在大型环保项目上的技术支持能力,为承接大型、复杂环保项目做好充分准备,逐步扩大公司在环保市场的份额和影响力。当下环保产业格局向好,政策利好频传,“双碳”战略纵深推进,绿色发展理念全方位渗透至各经济领域,催生出海量细分需求,为公司拓展市场提供了良好机遇。
在行业格局加速变革的当下,公司秉持前瞻性战略眼光,在稳固现有业务的同时,积极探寻新的增长曲线,果断进军储能行业。公司将以现有的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为基石,稳扎稳打,推进各项工作。后期计划在项目所在区域,紧密结合市场情况,合理布局一定密度的工商业储能项目,进一步拓展储能业务的应用场景和市场范围。未来,公司将通过储能电站业务,积极推动电源、电网、负荷、储能各环节的有机融合,深度投身区域“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助力能源系统从传统的“源随荷动”模式向先进的“源网荷储协同互动”模式转型。
(五)全面加强品牌建设与推广
公司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将其视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通过制定全面的品牌战略,致力于提升公司在环保行业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专业、可靠、创新的良好企业形象。积极参加国内外环保行业展会、研讨会等专
业活动,精心设置专门展位,全方位展示公司最新的技术成果和成功案例,吸引行业关注。定期举办技术交流会,邀请行业专家、客户代表等参与,加强与各方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专业性形象,增强品牌影响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变压器油 | 直接采购 | 41.57% | 否 | 7,067.92 | 6,822.33 |
基础油350N | 直接采购 | 4.44% | 否 | 8,299.27 | 8,004.92 |
基础油150N | 直接采购 | 9.85% | 否 | 8,374.25 | 7,922.32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主要因润滑油行业竞争加剧,俄乌战争、巴以冲突等地缘政治因素扰动能源供应,叠加市场供需不平衡等因素,导致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不适用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变压器油 | 量产 | 2人 | 有《一种窄馏程低粘度绝缘油的生产方法》等发明专利2项,目前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有一项。 | 产品性能优于同类产品。 |
内燃机油 | 量产 | 3人 | 有《一种环氧脂肪酸酯类生物基础油的制备方法》、《一种全润滑油基础油及其制备方法》、《一种高硫瓦斯发动机油低温流动性初选仪》、《车辆用齿轮油灌装装置》等专利,目前正在申请的专利有1项。 | 产品性能优于同类产品。 |
液压油 | 量产 | 2人 | 有《一种防滴漏液力传动油》、《重负荷车辆液力传动用齿轮油精馏装置》等专利5项,目前正在申请的专利有1项。 | 产品性能优于同类产品。 |
溶剂油 | 量产 | 2人 | 有《有机硅溶剂的生产方法》、《一种利用废弃动植物油脂制备油墨溶剂的方法》等发明专利4项,目前正在申请的专利有1项。 | 符合无毒无害的要求。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变压器油 | 4.5万吨 | 52.64% | 0 | |
内燃机油 | 1万吨 | 14.13% | 0 | |
液压油 | 1.5万吨 | 46.23% | 0 | |
溶剂油 | 0.5万吨 | 22.34% | 0 | |
其他润滑油剂 | 3.5万吨 | 23.21% | 0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公司为江苏省化工监测点,不在化工园区内 | 润滑油剂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是 □否公司通过向石油炼化企业或其他经销商采购基础油,并通过精馏切割、补充精制、调合等工序对基础油进行加工,生产符合客户要求的润滑油产品并向终端用户销售,部分产品亦通过经销商实现销售。公司无进出口贸易业务。从事化肥行业
□是 ?否
从事农药行业
□是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 ?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核心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及人才优势
公司环保业务主要由控股子公司中晟环境负责运营。中晟环境的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环保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团队核心成员包括在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土壤修复等领域拥有多年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在项目规划、工程实施、运营管理等方面具备卓越的领导能力和决策能力。中晟环境拥有丰富的人才引进渠道和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经过多年的发展,中晟环境建立了一支高效、稳定、凝聚力强的人才队伍。中晟环境始终注重高素质技术研发人才的培养,努力为研发人员创造良好的环境,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技术研发人员的创新积极性,使得中晟环境能够保持在环境治理领域的技术优势,并且通过持续的研发活动保持中晟环境的技术创新。目前,公司有高级工程师13人,中级职称评定40人,一级建造师9人,二级建造师18人,一级造价师2人,安全类持证人员85人,技工类持证人员134人。中晟环境丰富的人才储备将为中晟环境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2、环保业务专有设备优势
中晟高科在环保业务中拥有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设备。公司开发的基于大数据智慧中控管理的中晟环境智能运营管理平台,能够实现对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等的远程监控和智能化管理,提高了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还拥有可移动污水处理系统、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设备等先进设备。这些设备在环保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可移动污水处理系统能够快速响应突发事件,迅速投入使用,有效地处理了大量污水,避免了环境污染。
3、技术及产业链优势
中晟环境具有较为完备的环保水处理及土壤修复技术,核心技术包括原位低碳沉水生态修复技术、城镇污水处理厂低碳反硝化提标技术、河道原位生态净化技术、一体化垃圾压滤液处理技术、高COD工业废水以及电镀络合废水电芬顿工艺处理技术、针对地下水污染的排井式可渗透反应墙修复系统等。中晟环境在环保水处理方面拥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能够提供咨询与设计、设备系统集成与销售、工程承包、项目投资和运营等全产业链的综合服务,具备环保服务的综合性、完备性的优势,能够使中晟环境较大程度满足客户的需求。截至2024年12月,中晟环境有授权专利67项,软件著
作权3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61项,申请专利100项,多项专利在行业内趋于领先水平。
4、环保业务相关资源要素
在环保业务中,公司通过参与招投标等方式,获得了一些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这些特许经营权为公司带来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运营管理和服务质量的提升,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进一步拓展环保业务市场奠定了基础。公司还拥有一定面积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环保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等设施。这些土地资源为公司的环保业务发展提供了空间保障,有利于公司进行长期规划和投资建设。
5、环保业务独特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
中晟高科在环保业务中采用了一体化的经营方式,构建起了包括规划设计、投资开发、装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为一体的系统解决方案。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从项目的前期规划到后期运营管理,全程参与,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高效运行。在盈利模式方面,公司主要通过承接环境工程项目、提供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服务、土壤修复服务以及环境咨询服务等获取收入。在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项目中,公司根据处理污水的量和水质标准收取运营费用,同时通过优化运营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公司还积极探索环保产业的新商业模式,为环保项目提供融资支持,进一步拓展盈利空间。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一、2024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在严峻的宏观环境下,面临较大的经营挑战。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49,298.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28.00万元,总资产11.61亿元,净资产33,084.35万元,资产负债率71.50%。经营性现金流净值321.80万元,同比由负转正。2024年的主要工作具体如下:
(一)主动调整市场开拓策略,积极拓展新业务模块
近年来,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竞争日趋激烈,原有的市场开拓策略面临较大考验。公司管理层转变思路,本着“做好存量,开拓增量,培育新业务增长极”的思路,积极践行“走出去”的市场开拓策略,开拓区域外市场和增量市场业务机会。
环保板块,公司主动加强与大型国央企环保水务集团、市县级城投城建集团及地方政府的对接合作,积极探索多样化、市场化的新业务模式。通过持续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果,如与海安城建投资集团合作推进“南通腾海污水处理厂一体化运营项目”,与中国电建集团、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联合开发“宜兴太湖清淤—淤泥固化项目”等,有效扩大了业务版图与合作深度。
能源板块,公司着力调整经营策略,逐步摆脱对传统能源业务的唯一依赖,明确以新能源为核心的发展方向,重点以储能业务为切入口,组建新能源事业部,打造专业团队,系统推进宜兴新能源项目储备与落地,积极培育能源板块新的业务增长极,为后续战略转型奠定基础。
(二)聚焦战略转型与内部治理,取得新突破
2024年,公司紧扣董事会确立的战略方向,聚焦主业优化、战略布局与治理提升,系统推进重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顺利剥离传统润滑油业务。为降低经营风险、提升资产质量,公司审时度势,果断决策剥离润滑油板块。在各部门协同配合下,顺利完成剥离工作,为公司聚焦主业、轻装上阵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下一阶段的战略转型留足空间。
2、积极探索新发展驱动要素。在完成润滑油业务剥离的同时,公司积极谋划未来发展方向,战略投资部围绕董事会确定的战略重点,系统研究包括半导体、新材料、人工智能、新型储能、工业机器人等多个潜力方向,最终将储能业务确立为重点发展领域,并开展了储能项目的前期研究与可行性论证,为能源板块转型升级奠定方向基础。
3、启动并推进内部各项改革。公司依托“1+2+N”发展治理架构,着力在三方面推动内部改革:一是组织优化方面,全面梳理部门职能,明确权责边界,管理效率有效提升;二是制度建设方面,制定并推行《子公司内控制度》《子公司备案、审批制度》《员工行为规范》《考勤管理制度》等核心制度,制度体系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三是文化建设方面,深入践行“高科高效高质量、向新向智向未来”的企业文化理念,组织开展母子公司联动拓展培训,覆盖191人次,公司治理稳步向“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模式”融合转型。
二、对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行业竞争加剧与市场需求变化
润滑油行业和环保行业竞争加剧以及市场需求的变化,是影响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的一大因素。润滑油行业竞争激烈、基础油价格高企、行业增速较低以及下游需求下降,使得公司润滑油业务持续亏损。环保行业竞争激烈,市场蛋糕分割难度加大,子公司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新增订单量下滑,影响了环保业务收入增长。
2、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出售公司润滑油业务板块
公司在报告期内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剥离业绩表现欠佳的润滑油业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已于2025年1月8日完成全部过户手续,相关交易已顺利实施完毕,公司正式全面退出润滑油业务领域。本次交易让公司获得现金对价,提升资金流动性,优化资产配置结构。
三、未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行业政策变动带来的复杂影响
环保行业政策的动态调整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随着环保标准的日益严格和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公司必须持续增加技术研发投入,以确保所提供的环保服务能够满足不断提高的政策要求。在此过程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持续投入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运营成本大幅增加。如果公司不能合理规划资金使用,有效平衡成本与效益之间的关系,可能会陷入利润空间被进一步压缩的困境。值得关注的是,行业政策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加大了对环保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为公司带来了潜在的发展机遇。但政策扶持的落地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条件,公司可能会因无法及时满足政策要求,而错失一些重要的发展机会。
公司将密切跟踪国家及地方环保政策法规动态,及时、精准解读政策走向,为公司业务决策筑牢信息根基。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行业政策制定过程,充分表达公司诉求,全力争取政策支持。此外,依据政策变化提前谋划,灵活调整公司业务布局与发展战略,确保公司运营与政策导向始终同频共振。
2、资产出售带来收入的规模变动风险
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之前,公司采用润滑油业务和环保业务双主业并行的运营模式。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成功置出润滑油业务,不再对中晟新材实施控股,中晟新材所从事的润滑油业务收入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这
将导致公司的收入规模大幅下降。若后续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规模低于3亿元且无法实现盈利,公司则可能面临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严峻局面。
为此,公司将深化品牌战略与市场开拓,通过多元渠道,持续提升品牌市场影响力与行业美誉度,塑造专业、创新的企业形象,增强客户粘性与市场吸引力。积极推进业务结构优化升级,系统性梳理现有业务布局,依托核心竞争优势,积极探索高潜力新业务领域,打造多元化业务组合,降低单一业务对公司经营的风险敞口。同时强化市场动态监测机制,建立专业化市场监测与分析机制,实时跟踪行业趋势、竞争对手动态及客户需求变化,快速响应市场波动,动态优化营销策略,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与应变能力。
3、资金使用潜在风险
投资转型通常涉及大规模投资。公司在项目投资与运营过程中资金需求庞大,一旦资金筹集受阻或资金链断裂,项目投资与公司正常运营都将受到严重冲击。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资金管理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预算与使用计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大力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除传统的银行贷款、积极探索其他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与风险。强化与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构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争取更为优惠的融资条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制定合理收款政策,加速资金回笼,提升资金流动性,为公司稳健运营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敬请广大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业务发展动态,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492,987,696.69 | 100% | 617,029,920.27 | 100% | -20.10% |
分行业 | |||||
石化行业 | 308,879,155.41 | 62.65% | 320,158,625.19 | 51.89% | -3.52% |
环保行业 | 180,675,329.57 | 36.65% | 231,046,485.75 | 37.44% | -21.80% |
其他业务 | 3,433,211.71 | 0.70% | 65,824,809.33 | 10.67% | -94.78% |
分产品 | |||||
变压器油 | 185,598,774.34 | 37.65% | 122,211,669.86 | 19.81% | 51.87% |
内燃机油 | 26,840,837.06 | 5.44% | 38,748,306.47 | 6.28% | -30.73% |
液压油 | 63,959,843.58 | 12.97% | 82,160,756.37 | 13.32% | -22.15% |
溶剂油 | 1,033,217.68 | 0.21% | 16,232,824.84 | 2.63% | -93.64% |
其他润滑油 | 31,446,482.75 | 6.38% | 60,805,067.65 | 9.85% | -48.28% |
油品贸易及其他 | 3,433,211.71 | 0.70% | 65,824,809.33 | 10.67% | -94.78% |
环境工程业务 | 40,841,221.27 | 8.28% | 42,590,947.07 | 6.90% | -4.11% |
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业务 | 132,635,919.32 | 26.90% | 178,609,081.43 | 28.95% | -25.74% |
环境咨询服务 | 6,474,196.62 | 1.31% | 9,846,457.25 | 1.60% | -34.25% |
环保其他 | 723,992.36 | 0.15% | 0.00% | 100.00% | |
分地区 | |||||
华东 | 421,603,377.36 | 85.52% | 536,413,975.86 | 86.93% | -21.40% |
西南 | 2,579,193.85 | 0.52% | 2,390,406.70 | 0.39% | 7.90% |
华中 | 42,977,863.18 | 8.72% | 47,304,346.45 | 7.67% | -9.15% |
华南 | 6,387,227.21 | 1.30% | 6,107,980.08 | 0.99% | 4.57% |
华北 | 11,005,081.17 | 2.23% | 15,541,062.89 | 2.52% | -29.19% |
西北 | 5,401,812.71 | 1.10% | 5,053,482.10 | 0.82% | 6.89% |
东北 | 3,033,141.21 | 0.62% | 4,218,666.19 | 0.68% | -28.10% |
分销售模式 |
直销模式 | 402,187,016.05 | 81.58% | 496,120,857.43 | 80.40% | -18.93% |
经销模式 | 90,800,680.64 | 18.42% | 120,909,062.84 | 19.60% | -24.90%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石化行业 | 308,879,155.41 | 307,241,942.29 | 0.53% | -3.52% | -2.86% | -0.68% |
环保行业 | 180,675,329.57 | 134,236,699.08 | 25.70% | -21.80% | -25.07% | 3.23% |
其他业务 | 3,433,211.71 | 2,054,775.16 | 40.15% | -94.78% | -96.54% | 30.49% |
分产品 | ||||||
变压器油 | 185,598,774.34 | 185,537,275.48 | 0.03% | 51.87% | 39.06% | 9.20% |
液压油 | 63,959,843.58 | 62,012,172.47 | 3.05% | -22.15% | -21.49% | -0.81% |
油品贸易及其他 | 3,433,211.71 | 2,054,775.16 | 40.15% | -94.78% | -96.54% | 30.49% |
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业务 | 132,635,919.32 | 83,251,838.86 | 37.23% | -25.74% | -35.23% | 9.19%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421,603,377.36 | 374,724,431.54 | 11.12% | -21.40% | -21.56% | 0.18%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402,187,016.05 | 356,025,631.67 | 11.48% | -18.93% | -19.45% | 0.57% |
经销模式 | 90,800,680.64 | 87,507,784.85 | 3.63% | -24.90% | -22.47% | -3.02%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是 ?否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石化行业 | 销售量 | 吨 | 38,428.77 | 45,356 | -15.27% |
生产量 | 吨 | 37,013.32 | 43,886 | -15.66% | |
库存量 | 吨 | 6,826.55 | 8,242 | -17.17% |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石化行业 | 直接材料 | 270,799,050.71 | 87.55% | 281,537,815.41 | 89.02% | -1.47% |
石化行业 | 直接人工 | 2,842,319.61 | 0.92% | 2,030,791.09 | 0.64% | 0.28% |
石化行业 | 制造费用 | 35,654,890.07 | 11.53% | 32,703,928.44 | 10.34% | 1.19% |
石化行业 | 小计 | 309,296,260.39 | 100.00% | 316,272,534.94 | 100.00% | 0.00% |
环保行业 | 外购材料 | 23,472,531.33 | 17.49% | 30,457,100.23 | 17.05% | 0.44% |
环保行业 | 提供安装及分包 | 35,014,665.23 | 26.08% | 50,767,086.34 | 28.42% | -2.34% |
环保行业 | 职工薪酬 | 35,890,875.27 | 26.74% | 38,067,295.72 | 21.31% | 5.43% |
环保行业 | 设备租赁费 | 2,436,205.43 | 1.81% | 2,924,809.09 | 1.64% | 0.17% |
环保行业 | 检测服务费 | 1,989,786.83 | 1.48% | 4,062,053.49 | 2.27% | -0.79% |
环保行业 | 环保处理费 | 19,122,453.53 | 14.25% | 20,853,943.53 | 11.67% | 2.58% |
环保行业 | 水电费 | 5,151,230.42 | 3.84% | 25,635,295.94 | 14.35% | -10.51% |
环保行业 | 安全生产费 | 241,069.35 | 0.18% | 324,599.02 | 0.18% | 0.00% |
环保行业 | 咨询服务费 | 1,371,928.72 | 1.02% | 2,258,540.64 | 1.26% | -0.24% |
环保行业 | 其他 | 9,546,410.02 | 7.11% | 3,292,150.92 | 1.84% | 5.27% |
环保行业 | 小计 | 134,237,156.13 | 100.00% | 178,642,874.92 | 100.00% | 0.00% |
说明公司从事石化业务和环保业务双主营业务,故上述营业成本分行业列示。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67,872,273.56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4.0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宁波奥高供应链有限公司 | 47,223,922.06 | 9.58% |
2 | 宜兴市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35,849,292.60 | 7.27% |
3 |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4,483,189.92 | 6.99% |
4 | 苏州吴中河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0,573,039.57 | 6.20% |
5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19,742,829.41 | 4.00% |
合计 | -- | 167,872,273.56 | 34.05%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21,309,309.50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0.14%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有限公司 | 75,951,230.37 | 18.87% |
2 | 苏州市江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6,967,919.87 | 4.22% |
3 | 南京炼油厂有限责任公司 | 11,779,115.05 | 2.93% |
4 | 山东科迅橡胶有限公司 | 9,040,868.09 | 2.25% |
5 | 青州市鲁光润滑油有限公司 | 7,570,176.12 | 1.88% |
合计 | -- | 121,309,309.50 | 30.14%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6,435,192.57 | 9,196,624.60 | -30.03% | 公司收缩润滑油业务,相关支出减少所致 |
管理费用 | 50,038,281.44 | 50,764,482.64 | -1.43% | |
财务费用 | 20,294,252.93 | 18,085,740.09 | 12.21% | |
研发费用 | 13,974,426.50 | 21,481,234.68 | -34.95% | 公司收缩润滑油业务,相关支出减少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防析氢变压器油 | 防析氢变压器油性能将满 | 防析氢变压器油产品 | 产品指标要求达到了国际 | 巩固公司现有变压 |
的研发 | 足1.5倍额定容量6小时、1.75倍额定容量3小时、2.0倍额定容量1小时阶段性连续运行的设计要求,且不影响变压器正常使用寿命。 | 已成功研发制备,凭借其优异的性能和可靠的质量,目前正有序向公司客户进行推广应用。 | 同类产品的先进标准,使产品更加符合变压器用油的要求。完全适用于变压器负荷大幅增加,甚至达到1.5倍及以上过负荷,容易出现变压器过负荷烧损、电压偏低等情况下变压器用油的使用要求。 | 器油市场。 |
环保型全合成制管液的研发 | 本项目开发的目的是,研制出同时满足工件防锈要求、表面清洁和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型全合成制管液。 | 目前完成产品试验研究、配方和生产工艺确认及中试生产,产品已进行小批量市场应用。 | 研制出同时满足工件防锈要求、表面清洁和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型全合成制管液。 | 本项目研发产品其他性能,如防锈性、润滑性、产品稳定性等性能均预期优于国内普通产品,并且优化了公司产品结构。 |
防滴漏液力传动油的研发 | 开发一款能够用于极端工作条件,具有很强的通用性传动油 | 完成产品试验研究、配方和生产工艺确认及中试生产,产品已进行小批量市场应用。 | 具有优良的高低温性能、粘温性能、润滑性能和非常理想的摩擦特性 | 提高公司产品适应市场的能力和竞争力,丰富公司的产品 |
长寿命超级抗磨液压油的研发 | 随着液压技术的不断进步,液压系统的工作压力和功率显著提升,导致油泵承受的负荷日益加重。为了适应液压装置的高压、高速以及小型化趋势,开发一款高性能液压油显得尤为重要,以确保其能在液压系统中苛刻的环境下满足应用需求。 | 目前已完成产品对原材料的筛选和初步的配方优化,进行中试生产。 | 具有更优异的抗乳化性和水解安定性,能有效抵制水污染造成的油品乳化;具有更好的空气释放性、消泡性及抗氧化能力,氧化安定性更好,有效延长油品变黑的时间,能满足用户对油品的长效使用的要求。 | 巩固公司产品在市场对抗磨液压油的多样性需求,确保公司产品适应市场的竞争。 |
高温抗氧化液压油的研发 | 研发的产品不仅具有卓越的热稳定性和抗氧化性能,而且能够在≥150°C的高温环境下长时间保持其出色的抗氧化特性,显著延长使用寿命。此外,即便在极端的温度波动下,该产品依然能保持粘度的稳定,有效预防泵送困难和泄漏问题,确保液压系统的稳定运行。 | 完成了实验室阶段基础油及添加剂筛选和初步配方设计,以及小试样品的产品性能测试。 | 能够在高温条件下保持优异的抗氧化性能、稳定粘度和良好润滑性,对于提升机械设备运行效率、延长设备寿命、降低维护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 提升公司在国产液压油的市场竞争力。 |
抗老化长寿命变压器油的研发 | 将变压器的服役年限延长至传统矿物油变压器的1.5倍以上,即达到30年至45年的使用寿命。 | 完成了实验室阶段基础油及添加剂筛选和初步配方设计,以及小试样品的产品性能测试。 | 减缓油质老化速度,保持长期的绝缘和散热性能,从而提高电力系统的整体稳定性。 | 提升公司变压器油的市场竞争力。 |
一种快速脱水造纸循环系统润滑油的研发 | 通过开发具有快速脱水功能的造纸循环系统润滑油,有效减少设备在高温、高水含量环境下的故障率,提升设备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 | 完成了实验室阶段基础油及添加剂筛选和初步配方设计,以及小试样品的产品性能测试。 | 满足快速脱水造纸循环系统高负荷、高速度运行下对油品粘黏性等多方面性能的严苛要求,填补市场专用产品空白,提升造纸行业技术与竞争力。 | 丰富公司产品线,适应市场的发展,增加公司产品竞争力。 |
一种可生物降解高温链条油的研发 | 研发一款能够在220-300℃的高温环境下持续工作,且保持良好润滑效果,减少链条磨损和能耗的产品。 | 完成了实验室阶段基础油及添加剂筛选和初步配方设计,以及小试样品的产品性能测试。 | 能在高温条件下保持良好的润滑性能,还能有效减少环境污染,符合未来工业绿色化发展的要求 |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高公司产品适应市场的能力和竞争力。 |
纳米材料在污染土壤修复及污水净化技术中的研发
针对土壤与污水复杂污染,利用纳米材料高活性等特性,开发新型修复净化技术,降低治理成本,填补技术空白,形成标准化方案,创新复合修复模式。
成功研发固定化威尼斯不动杆菌联合电动渗透修复铬污染土壤等技术,以及特殊地质采样钻头,相关成果均获专利,并在实际项目应用中验证了技术可行性与有效性。 | 技术上确保污染物高去除率,经济上降本增效,社会与环境方面大规模治理污染。 | 提升技术支持,加大公司产品适应市场的能力和提高竞争力。 | ||
膜技术治理工业废水零排放技术的研发 | 针对工业废水排放难题,研发膜技术实现零排放。利用复合膜高效分离特性,攻克传统处理瓶颈,降低废水处理成本与污染风险,形成标准化技术方案,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环保目标与可持续发展。 | 项目已顺利完成,成功研制应用于工业废水处理的复合膜,以及手摇式剖管装置、套筒式柱状底泥沉积物采样装置。相关成果均获专利,并在实际项目中应用,验证了技术可靠性与实用性。 | 实现工业废水高回收率与零排放,形成可复制模式,提升行业整体废水处理水平,改善生态环境。 | 增强公司技术核心竞争力,拓展工业废水处理高端市场,凭借技术优势实现业务增收、成本降低。 |
智能化水质痕量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的研发 | 针对传统水质重金属监测效率低、精度差等问题,研发智能化在线监测系统,实现痕量重金属实时、精准检测,提升水质监测时效性与准确性,为水污染防控提供可靠数据支撑,保障用水安全。 | 成功研发智能化水质痕量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攻克关键技术难题。 | 实现痕量重金属检测精度提升,监测响应时间减短,系统连续稳定运行超365天,广泛应用于各类水体监测场景,推动水质监测技术升级。 | 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拓展水质监测服务领域,吸引更多客户资源,增加业务收入。 |
纳米材料在污染土壤修复及污水净化技术中的研发(土壤修复) | 针对土壤重金属与有机污染难题,利用纳米材料特性,开发高效修复技术,解决传统方法效率低、成本高问题,实现污染土壤无害化处理,恢复土壤生态功能,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 研发固定化菌联合电动渗透、多相抽提与生物联合修复技术,及特殊地质采样钻头。 | 使污染土壤重金属去除率、有机污染物降解率提升,可形成标准化修复方案。 | 拓展土壤修复业务领域,增强公司环境治理综合实力,提升品牌影响力,吸引更多项目合作,创造新盈利点,为公司从水处理向综合环境修复转型提供技术支撑。 |
一种电路板行业高氨氮综合有机废水处理技术方案研究 | 针对电路板行业高氨氮、高有机废水处理难题,研发高效处理技术。解决传统工艺脱氮难、能耗高问题,降低污染物排放,实现废水达标处理,减少环境负担,推动行业绿色生产。 | 项目研发缓释碳源脱氮技术与复合过滤材料,相关成果获专利。技术经实际应用验证,有效去除氨氮与有机污染物,显著提升废水处理效率与质量。 | 让废水处理系统在处理电路板行业高氨氮综合有机废水时,有效提高氨氮的去除率、有机污染物降解率。整体处理成本降低,形成标准化、可推广的成熟技术方案 。 | 增强公司在工业废水处理细分领域的技术优势,拓展电路板行业客户资源,提升品牌专业度。 |
离子交换-多效膜蒸馏联合处理废水技术的研发 | 针对传统废水处理效率低、能耗高问题,研发离子交换与多效膜蒸馏联合技术。实现废水中污染物高效分离与资源回收,降低处理成本与能耗,解决复杂废水处理难题,推动水处理技术绿色升级。 | 研制用于膜蒸馏的多效膜及制备方法并获专利。该联合技术在实际项目中应用,有效提升废水处理效率与回收率,验证了技术的可靠性与经济性。 | 技术上确保污染物高去除率,经济上降本增效,社会与环境方面大规模治理污染。 | 提升公司在高端废水处理领域的技术竞争力,拓展工业废水处理市场,吸引更多客户合作。 |
利用河道淤泥Ⅲ类粗骨料技术的研发 | 针对河道淤泥处置难题及建筑骨料资源短缺问题,研发将河道淤泥转化为 Ⅲ 类粗骨料技术,实现淤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减 | 项目已完成过半,成功研制用于市政道路的河道淤泥 Ⅲ 类粗骨料及制备方法并获专利。目前正开展规 | 技术上形成成熟生产工艺与质量控制体系。 | 拓展公司环保资源化业务领域,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创造新盈利点,为公司向 |
少淤泥占地与环境污染,缓解骨料供需矛盾,推动绿色循环经济发展。 | 模化生产试验与性能优化,验证技术稳定性及应用可行性。 | 综合环境资源开发企业转型提供技术与产业支撑。 | ||
基于高性能活化污泥的吸附材料及其在水处理中的应用研究 | 针对水处理成本高、污泥处置难问题,以活化污泥为原料研发高性能吸附材料,提升污染物去除效率,实现污泥资源化利用,降低水处理成本与环境负担,推动绿色水处理技术发展。 | 已初步探索活化污泥改性方法,开展吸附性能基础研究。正在优化材料制备工艺,筛选最佳活化条件,为后续中试及应用奠定基础。 | 有效达到吸附材料对污染物去除率,符合相关水处理材料安全标准,实现低成本规模化制备,形成标准化应用方案。 | 开拓新型水处理材料研发方向,增强技术储备与创新潜力,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市场差异化竞争力,为拓展水处理材料业务、实现技术升级提供支撑。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64 | 76 | -15.79%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2.33% | 13.36% | -1.0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35 | 39 | -10.26% |
硕士 | 13 | 12 | 8.33%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6 | 5 | 20.00% |
30~40岁 | 38 | 39 | -2.56%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3,974,426.50 | 21,481,234.68 | -34.9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83% | 3.48% | -0.6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适用 □不适用公司收缩润滑油业务,相关人员减少所致。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公司收缩润滑油业务,相关支出减少所致。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8,129,219.72 | 726,300,766.29 | -13.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4,911,190.56 | 764,390,793.68 | -18.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18,029.16 | -38,090,027.39 | 108.4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0.00 | 65,227,210.47 | -1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16,391.01 | 6,190,372.48 | -22.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16,391.01 | 59,036,837.99 | -108.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5,096,286.89 | 388,389,764.88 | -39.4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0,127,481.12 | 399,463,678.95 | -44.8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68,805.77 | -11,073,914.07 | 235.1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370,443.92 | 9,872,896.53 | 35.4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变动30%以上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8,129,219.72 | 726,300,766.29 | -13.5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4,911,190.56 | 764,390,793.68 | -18.2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18,029.16 | -38,090,027.39 | 108.45% | 公司收缩润滑油业务,相关支出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0.00 | 65,227,210.47 | -100.00% | 因子公司中晟环境未完成2020-2022年度业绩承诺,公司上期收到吴中金控的业绩承诺补偿款所致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16,391.01 | 6,190,372.48 | -22.2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16,391.01 | 59,036,837.99 | -108.16% | 因子公司中晟环境未完成2020-2022年度业绩承诺,公司上期收到吴中金控的业绩承诺补偿款所致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5,096,286.89 | 388,389,764.88 | -39.47% | 公司上期向吴中金控支付并购款,相应地上期贷款增加较多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0,127,481.12 | 399,463,678.95 | -44.89% | 公司上期向吴中金控支付并购款,相应地上期筹资支出较多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68,805.77 | -11,073,914.07 | 235.17% | 见上述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流出说明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370,443.92 | 9,872,896.53 | 35.43% | 见上述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的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79。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5,606,675.46 | 3.43% | 债务重组损失所致 | 否 |
资产减值 | -85,858,664.52 | 52.56% | 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 否 |
营业外收入 | 29,478.83 | -0.02% | 违约金等收入 | 否 |
营业外支出 | 2,044,889.34 | -1.25% | 违约金等支出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9,131,304.86 | 17.83% | 坏账准备的计提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4,361,478.87 | 2.96% | 107,350,919.75 | 7.52% | -4.56% | 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86,071,094.81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11。 |
应收账款 | 418,740,383.49 | 36.07% | 594,323,700.90 | 41.64% | -5.57% | 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122,995,831.03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11。 |
合同资产 | 1,465,633.60 | 0.13% | 1,696,094.45 | 0.12% | 0.01% | |
存货 | 8,182,476.47 | 0.70% | 112,181,221.80 | 7.86% | -7.16% | 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67,850,533.51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11。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0.00% | 2,171,433.44 | 0.15% | -0.15% | 被投资单位(振华中晟)经营不善,预计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
固定资产 | 3,472,021.18 | 0.30% | 207,484,495.19 | 14.54% | -14.24% | 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186,538,788.72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11。 |
使用权资产 | 12,284,630.33 | 1.06% | 0.00 | 0.00% | 1.06% | 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所致。 |
短期借款 | 119,438,638.90 | 10.29% | 180,705,769.88 | 12.66% | -2.37% | 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105,191,664.81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11、七-42。 |
合同负债 | 17,597,799.73 | 1.52% | 41,851,409.93 | 2.93% | -1.41% | 公司本期预收工程款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256,500,000.00 | 22.09% | 303,500,000.00 | 21.26% | 0.83% | 公司长期借款归还及一年内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租赁负债 | 9,763,904.25 | 0.84% | 0.00 | 0.00% | 0.84% | 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所致。 |
应收票据 | 9,502,893.63 | 0.82% | 91,639,994.68 | 6.42% | -5.60% | 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11,195,762.71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11。 |
预付款项 | 43,854,602.63 | 3.78% | 96,540,576.99 | 6.76% | -2.98% | 公司能源贸易业务中,因合同逾期,预付供应商30,241,402.40元货款从“预付账款”科目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科目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2,396,810.72 | 2.79% | 9,811,998.23 | 0.69% | 2.10% | 公司能源贸易业务中,因合同逾期,预付供应商30,241,402.40元货款从“预付账款”科目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科目所致。 |
持有待售资产 | 549,912,458.96 | 47.37% | 0.00 | 0.00% | 47.37% |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11。 |
无形资产 | 1,482,985.68 | 0.13% | 26,359,113.50 | 1.85% | -1.72% | 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23,680,563.17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11。 |
商誉 | 21,143,307.69 | 1.82% | 103,220,907.69 | 7.23% | -5.41% | 公司子公司中晟环境2024年度业绩未达预期,中晟环境商誉出现了减值迹象,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中晟环境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测试结果中晟环境商誉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2,077,600.00元,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27。 |
长期待摊费用 | 1,968,277.38 | 0.17% | 30,571,166.09 | 2.14% | -1.97% | 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26,207,046.90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704,301.59 | 0.66% | 28,377,742.02 | 1.99% | -1.33% | 公司子公司中晟环境2024年度业绩未达预期,公司结合未来盈 |
利预测调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弥补亏损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
应付账款 | 196,001,429.20 | 16.88% | 260,661,362.15 | 18.26% | -1.38% | 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22,404,031.61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11、七-42。另外中晟环境应付货款及工程款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4,403,006.76 | 1.24% | 15,777,674.76 | 1.11% | 0.13% | |
应交税费 | 11,003,968.25 | 0.95% | 15,230,774.09 | 1.07% | -0.12% | 本公司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6,565,626.43 | 0.57% | 22,128,036.82 | 1.55% | -0.98% | 本公司期末应付欠付费用减少所致。 |
持有待售负债 | 143,860,305.95 | 12.39% | 0.00 | 0.00% | 12.39% |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11、七-4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1,088,679.87 | 4.40% | 10,397,420.84 | 0.73% | 3.67% | 公司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407,477.17 | 0.21% | 63,775,546.39 | 4.47% | -4.26% | 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票据减少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31。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环保水处理业务 | 42,880,000.00 | 498,023,186.51 | 258,437,259.81 | 180,679,754.35 | -9,831,127.72 | -28,829,153.11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控股子公司中晟环境深耕环境治理领域,充分利用自身的地理优势,以及水处理、土壤修复、环境工程等技术优势,持续在成本控制、人员结构优化、进度动态等方面抓紧抓实,促进环保业务持续稳固发展。2024年度中晟环境继续紧密对接生态修复、城市水环境治理、工业环境治理与技术咨询等各个板块业务,并积极拓展区外市场。
2024年中晟环境新增订单量下滑,环保收入减少,营业利润下降。2024年末中晟环境总资产498,023,186.51元,净资产258,437,259.81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80,679,754.35元,净利润-28,829,153.11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环保产业是政策驱动型产业。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关键时期,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当前,城镇污水、生活垃圾焚烧等传统环保领域新建项目减少,产业从量变向质变转变。各级地方政府面临“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绿色转型发展”任务,未来环保行业将朝着“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向发展。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政府在多方面采取措施并取得成效。污染治理市场也从“增量扩张”步入“存量优化”阶段。中晟高科通过控股子公司中晟环境在环保领域开展业务,业务涵盖城乡环境、工业环境、土壤环境、环境(风险)评价四大体系,并提供规划设计、投资开发等一体化系统解决方案。在城乡环境业务中,公司专注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因地制宜采用“地埋式微动力氧化沟”等多种处理工艺,完成大量污水处理站建设,部分项目成为当地示范工程;在工业环境方面,针对不同行业废水治理及回用需求,研发并应用先进水处理技术,为众多工业企业提供从可行性研究到运营的整体解决方案;在土壤环境领域,凭借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甲级)(生态修复)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成功完成多个场地环境调查、污染场地及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在环境(风险)评价业务方面,公司拥有丰富经验,累计完成轻工、化工等多行业四百多项环评业绩,提供从建设项目前期申报咨询到环境应急预案咨询等一系列服务。同时,中晟环境具备强大的项目实施能力,业务延伸至管网施工、检测、运维以及环境设施运营管理等领域。在技术创新方面,中晟环境取得了显著成就,多次承担国家科技部、省环保厅的科技项目。通过运用原位低碳沉水生态修复技术、城镇污水处理厂低碳反硝化提标技术、河道原位生态净化技术等核心技术,有效提高了环境治理的效率。在合作拓展方面,公司积极与大型国央企环保水务集团、市县级城投城建集团及地方政府开展深度合作,探索多样化、市场化新业务模式。与海安城建投资集团合作推进“南通腾海污水处理厂一体化运营项目”,与中国电建集团、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联合开发“宜兴太湖清淤—淤泥固化项目”,不断扩大业务版图,深化合作层次。在竞争激烈的环保市场中,大型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依靠其资金和品牌优势,在大型项目中占据主导地位。部分环保技术领先的民营企业也在特定细分市场中展现出强劲的竞争力。尽管中晟高科在业务规模、品牌影响力方面与头部企业存在差距,但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和提供本地化服务,已经在市场中建立了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未来,中晟环境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拓展市场,为环保事业持续贡献力量,在环保领域开拓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公司发展战略
2025年是中晟高科发展的关键之年,总体工作思路:锚定经营目标总量不放松,围绕环保、能源两大业务主线,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科技引领,持续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总体上讲就是营收规模要进一步扩大,经营效率要显著提升,管理要更加规范,企业活力要充分释放,科技属性要持续增强。
三、2025年具体工作部署
(一)坚持目标导向,统筹构建战略达标的保障体系
明确战略目标分解:将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细化到各部门、各业务板块,制定阶段性可量化目标。同时,在目标设定过程中,充分融入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使员工个人目标与公司文化取向保持一致。
建立动态评估机制:每月对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策略。专人负责数据收集与分析,定期开展目标达成情况评估和经营分析,确保月度和季度工作目标的达成进度与时间进度保持同步。
开展阶段性攻坚:每个月和每个季度开展工作总结,对于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当达成进度显著落后于时间计划时,组织攻坚小组,积极调配资源,开展阶段性项目攻坚,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强化资源配置保障:根据战略目标优先原则,合理调配人力、财力、物力资源。对于重点项目,优先保障资金投入与人员配备,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进一步坚持深化改革,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优化管理层架构:适度调整相关管理层人事布局,明确各部门以及子公司管理层级职责权限边界,做到“职、责、权、利”的对等统一。使得公司各级管理干部做到“该管的管好,不该管的不管,管不好的问责”。优化管理模式:推行扁平化管理模式,减少管理层级,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决策执行效率,促进信息快速流通,提升部门间的工作协同能力。进一步推行绩效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薪酬管理制度》,成立由人力资源部牵头、业务骨干和高层管理人员参与的绩效改革专项小组,其中人力资源部提供专业指导,业务部门反馈实际需求,高层管理者把控方向与协调资源,制定符合公司战略导向和发展实际的绩效改革方案,进一步激发全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
(三)坚持规范管理,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梳理制度,对公司现行各项管理制度,如财务、人事、行政、业务运营等制度进行系统梳理。检查制度是否存在漏洞、过时条款或相互矛盾之处,并根据公司的重大变化更新相关制度,以适应发展需要。
推进制度执行:制定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制度培训学习。明确相关部门作为制度执行监督的责任主体,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出现未按照制度开展工作以及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要及时予以纠正和整改。
强化经营风险管控:一是定期组织各部门开展风险识别活动,全面分析公司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如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技术风险、法律风险等。针对不同风险制定相应应对措施,如风险的规避、降低、转移或接受。二是加强内部监管,定期对公司财务收支、业务活动、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各项业务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三是制定相关制度,鼓励员工对公司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监督与反馈。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公司的经营合法合规,高效有序。
(四)创新驱动,激发公司发展活力
完善人才引育机制:在人才的引进方面,要深入剖析公司的战略方向,精准界定所需创新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类型定位,拓宽招聘渠道,综合运用多种招聘渠道,广泛招纳创新型人才。针对创新型人才引进构成障碍或限制的相关制度进行调整和优化,对于公司亟须的人才设置引进绿色通道和特殊审批制度,以满足企业发展对创新人才引进的需要。公司内部制定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技能培训和提升,提拔优秀的员工加入创新业务板块中。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要深入挖掘公司创新实践中的成功经验与文化基因,提炼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创新价值观,将这些价值观融入公司的使命、愿景表述中,使其成为企业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为全体员工树立创新价值导向。定期发布企业内部创新成果案例、创新人物事迹,将创新价值观具象化,让员工切实感受到创新的价值与意义。在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等课程中,重点讲解创新价值观,确保新员工从入职伊始就深刻理解并认同企业创新文化。
(五)坚持科技引领,提升公司发展质量
过去一年,公司董事会和战略委员会明确提出“剥离落后业务,拥抱新科技,加快向科技型企业转型”的战略方向,为公司发展注入了新的动能。2025年,作为公司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坚持以科技引领为核心路径,加快构建以创新驱动为支撑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环保板块,公司将深入推进“AI+环保”转型战略,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全面赋能污水处理业务,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推动业务模式向智能化、精细化迈进。新的一年,公司将围绕污水处理核心场景,开发智能化、节能型创新产品,并携手高校及科研机构,结合领先的大模型技术,打造具备示范效应的“灯塔水厂”,加速环保业务的数字化升级。同时,公司还将注重团队能力建设和文化凝聚,确保各重点项目高质量、高效率推进。
能源板块,明确以储能为切入点,推动传统能源业务向新型能源体系转型升级。2025年,公司将加快布局电网侧和工商业储能电站项目,为未来参与“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新型电力系统提供支撑。通过加强与第三方机构的战略协同,加速推进由传统能源贸易企业向综合能源服务商的转型。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5月15日 | 线上交流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投资者 | 2023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 具体内容见中晟高科2023年度业务说明会(https://eseb.cn/1dU0YTa8Tvy)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在治理结构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不断加强公司管理,控制防范风险,提高运行效率。在运作情况方面,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行。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证中小股东享有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合法权利。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通道,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2、公司董事会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秉持诚信、勤勉、高效、审慎和公正的原则,致力于规范和高效地运作,进行科学决策,并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我们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的决策科学性和运作规范性。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这些专门委员会在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相关实施细则的前提下,恪尽职守,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密切关注并跟进公司重大事项,以提升董事会集体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3、公司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努力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4、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补选顾永华先生、高倩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邱洪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5、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恪守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遵循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规定,准时完成了定期报告的发布工作。同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发布了各类重大事项的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了信息披露的职责,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的重大信息,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6、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始终将投资者关系管理视为重中之重,积极利用投资者电话、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途径,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我们及时回应投资者关注的公司业绩、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问题,合理且妥善地安排接待与沟通活动,并严格保密未公开信息。此外,公司通过结合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的方式举行股东大会,旨在提升投资者的参与度。
7、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夯实公司治理体系建设根基,全面规范经营管理活动,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运营情况,对多项管理制度开展系统性修订与制定工作。本次涉及制度优化升级的范围包括旨在强化内幕信息管控的《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提升舆情应对能力的《舆情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独立董事履职规范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通过此次制度建设工作,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合规管理水平,保障公司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情况。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业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投资或控制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活动,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这为公司业务的独立拓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保障公司能够按照自身战略规划发展业务,自由参与市场竞争。
2、人员方面: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人事、劳动及工资管理制度,完全独立于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人事任免决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在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企业任职,财务人员仅在本公司任职并领薪。公司已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及独立的工资管理制度,并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由公司人事部独立负责公司员工的聘任、考核和奖惩,公司在有关员工的社会保障、工资报酬等方面与股东之间相互独立,保障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性和规范性。
3、资产方面:公司资产独立,不受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随意支配,为公司稳定运营和资产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4、机构方面:公司设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等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各机构依照职责和程序开展工作,不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干涉。公司内部各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又相互制约,保障公司日常运营和决策的高效性与科学性。
5、财务方面:公司设有完整、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了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资金收付等财务活动独立进行;独立纳税,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独立作出财务决策,能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合理的财务计划和预算,确保公司财务的独立性和稳定性。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9.10% | 2024年01月25日 | 2024年01月26日 | 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06)。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9.09% | 2024年05月17日 | 2024年05月20日 | 1、《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6、《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5)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9.09% | 2024年05月27日 | 2024年05月28日 | 1、《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6)。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程国鹏 | 男 | 44 | 董事 | 现任 | 2022年01月27日 | 2026年04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
董事长 | 现任 | 2022年01月27日 | 2026年04月07日 | |||||||||
徐栋 | 男 | 37 | 董事 | 现任 | 2022年04月06日 | 2026年04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
单秀华 | 男 | 54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06月21日 | 2026年04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
副董事长 | 现任 | 2021年06月21日 | 2026年04月07日 | |||||||||
总经理 | 现任 | 2021年04月22日 | 2026年04月07日 | |||||||||
顾永华 | 男 | 50 | 董事 | 现任 | 2024 | 2026 | 0 | 0 | 0 | 0 | 0 |
年01月25日 | 年04月07日 | |||||||||||
高倩茜 | 女 | 41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01月25日 | 2026年04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
侯浩杰 | 男 | 6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4月07日 | 2026年04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
易永健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4月07日 | 2026年04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
贺喜明 | 男 | 4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4月07日 | 2026年04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
杨惠芳 | 女 | 53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2年04月06日 | 2026年04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
马建新 | 男 | 63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002年12月21日 | 2025年01月06日 | 0 | 0 | 0 | 0 | 0 | |
沈维新 | 男 | 40 | 监事 | 现任 | 2021年05月13日 | 2026年04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
高琦 | 男 | 5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07年12月20日 | 2026年04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
穆玉军 | 男 | 5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8年08月23日 | 2026年04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
陈桂云 | 男 | 40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1年04月22日 | 2026年04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
邱洪涛 | 男 | 51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4年07月08日 | 2026年04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0 | 0 | 0 | 0 | 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成员
1、程国鹏先生(董事长),男,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民盟盟员。历任金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招商部部长;苏州吴越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8月至今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招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2月11日至今任苏州吴中融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苏州吴中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6月至今任苏州市吴中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徐栋先生(董事),男,198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吴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行政事业部职员;苏州市吴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行政事业部副部长;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行政事业部副部长;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部长。2018年9月至2024年7月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2月至2024年7月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现任中晟环境人工智能事业部负责人;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3、单秀华先生(副董事长),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吴中区旅游职业学校教师,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旅游局)科员、办公室副主任、项目办主任,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文体旅游局市场科科长,苏州吴中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总经理,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3月至2021年4月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4、顾永华先生(董事),男,197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苏州大学商学院MBA研究生学历。2012年7月至2017年7月任苏州吴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投融资部职员、市场部副经理;2013年3月至2017年7月兼任苏州市吴中区穹窿山管委会金融办副主任;历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部长、内审部部长;2024年3月至今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部长;2022年2月至今兼任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4年1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
5、高倩茜女士(董事),女,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任国信证券江苏分公司项目经理;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任国新华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2019年5月至2023年3月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风控法务部负责人;2023年3月至今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风控法务部副部长;2024年1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
6、侯浩杰(独立董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拥有30年国有大型企业公司治理、战略管理和生产运营经验。历任:石油部施工技术研究所党委委员、党办主任;1987年至2008年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副处长、处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6年5月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7年4月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5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咨询委员会专家;2018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7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7、易永健(独立董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0月出生,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江西省计划委员会经济信息科干部,深圳中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所长助理,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新疆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12年8月任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2019年11月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注册会计师。2023年4月7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8、贺喜明(独立董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2月出生,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具有律师执业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证书。2001年7月至2005年8月任秦皇岛市建筑设计院岩土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任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主办;2010年7月至2011年8月任深
圳第26届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组委会执行局法律部专项事务组主任;2012年2月至2012年4月任深圳江铜南方有限公司法务主管;2012年5月至今任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2023年4月7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1、杨惠芳女士(监事会主席):女,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吴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2016年3月至2023年1月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23年1月至今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科员;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沈维新先生(监事),男,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从2007年3月至今供职于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马建新先生(监事),男,196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中共党员,荣获“无锡市劳动模范(2005年)”称号。历任宜兴市鲸塘农机管理服务站职员,宜兴石化厂生产技术科科长,股份公司生产部部长。2010年10月至2022年2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生产部部长;2022年3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质管科科长;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供职于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2022年2月至2024年12月任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1、单秀华先生(总经理),简历见本节“董事会成员”。
2、高琦先生(副总经理),男,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宜兴市芳庄精细化工厂副总经理,2023年10月至2024年12月任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高琦曾参与了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固体催化剂法生产生物柴油成果转化”(编号:BA2006025)的研究工作,曾参与润滑油(剂)系列产品成套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研发工作,是“一种生物润滑油基础油的制备方法及其生产装置”、“环氧脂肪酸甲酯制备方法”、“二聚酸或者二聚酸甲酯制备方法”等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之一、“一种生化反应釜”等实用新型专利的设计人之一。
3、穆玉军先生(副总经理),男,1970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至2002年4月任玉门炼油化工总厂车间副主任、主任;2002年4月至2011年7月任玉门润滑油厂高级工程师、副厂长;2011年7月至2016年5月任兰州润滑油厂经营副厂长、安全总监、高级工程师;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任兰州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穆玉军先生在炼油技术、油品调合、油品输转、QHSE体系管理、油库、储运系统、现场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2023年4月至今任江苏中晟浩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加入公司,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4、陈桂云先生(财务总监),男,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苏州汇毅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核数总监,苏州汇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风控总监,苏州市吴中金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基金从业资格证、董事会秘书资格证。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5、邱洪涛先生(董事会秘书),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江苏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道有道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8月至2024年4月任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兼董事会秘书。2024年6月加入公司,2024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程国鹏 | 苏州市吴中金融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4年08月01日 | 否 | |
程国鹏 | 苏州吴中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06月17日 | 是 | |
程国鹏 | 苏州市吴中金融信息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1年06月15 | 否 |
服务有限公司 | 日 | ||||
徐栋 | 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8年09月29日 | 2024年07月01日 | 是 |
杨惠芳 | 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部科员 | 2023年01月13日 | 是 | |
顾永华 | 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风控法务部部长 | 2024年03月06日 | 是 | |
高倩茜 | 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风控法务部副部长 | 2023年03月06日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除上述人员在股东单位有任职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程国鹏 | 苏州汇方安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9月09日 | 否 | |
程国鹏 | 苏州吴中融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2月11日 | 否 | |
徐栋 | 苏州市吴中优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7月27日 | 否 | |
沈维新 | 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 运营部副部长 | 2018年06月18日 | 是 | |
马建新 | 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 | 质管科科长 | 2024年01月01日 | 是 | |
侯浩杰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咨询委员会专家 | 2017年05月01日 | 否 | |
侯浩杰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12月03日 | 2024年12月22日 | 是 |
侯浩杰 | 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 | 顾问 | 2020年08月03日 | 是 | |
易永健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 注册会计师 | 2019年11月01日 | 是 | |
贺喜明 |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 执业律师、合伙人 | 2012年05月02日 | 是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除上述人员在其他单位有任职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兼职情况。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制度,根据董监高工作职责、岗位重要性,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绩效考核指标来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年终考评。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程国鹏 | 男 | 44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程国鹏 | 男 | 44 | 董事长 | 现任 | 0 | 是 |
徐栋 | 男 | 37 | 董事 | 现任 | 1.64 | 是 |
单秀华 | 男 | 54 | 董事 | 现任 | 0 | 否 |
单秀华 | 男 | 54 | 副董事长 | 现任 | 0 | 否 |
单秀华 | 男 | 54 | 总经理 | 现任 | 60 | 否 |
顾永华 | 男 | 50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高倩茜 | 女 | 41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侯浩杰 | 男 | 6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32 | 否 |
易永健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32 | 否 |
贺喜明 | 男 | 4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32 | 否 |
杨惠芳 | 女 | 53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是 |
沈维新 | 男 | 40 | 监事 | 现任 | 28 | 否 |
马建新 | 男 | 62 | 职工监事 | 现任 | 8.73 | 否 |
高琦 | 男 | 5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6 | 否 |
穆玉军 | 男 | 5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6 | 否 |
陈桂云 | 男 | 40 | 财务总监 | 现任 | 50 | 否 |
邱洪涛 | 男 | 51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6.07 | 否 |
合计 | -- | -- | -- | -- | 285.4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01月08日 | 2024年01月10日 | 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6、《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7、《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01月29日 | 2024年01月31日 |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04月24日 | 2024年04月25日 | 1、《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6、《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7、《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8、《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0、《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04月26日 | 2024年04月29日 | 《2024年一季度报告》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05月09日 | 2024年05月10日 | 1、《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07月08日 | 2024年07月09日 | 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3、《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拟对外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0、《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作价的依据及其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3、《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相关资产情况的议案》 16、《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组具体事宜的议案》 17、《关于暂不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8、《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9、《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08月29日 | 2024年08月30日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2024年10月29日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1月22日 | 2024年11月23日 | 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苏州泷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0、《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
11、《关于本次交易作价的依据及其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3、《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相关资产情况的议案》 1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7、《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1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组具体事宜的议案》 19、《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20、《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22、《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23、《关于暂不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12月17日 | 2024年12月18日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程国鹏 | 10 | 10 | 0 | 0 | 0 | 否 | 3 |
徐栋 | 10 | 10 | 0 | 0 | 0 | 否 | 3 |
单秀华 | 10 | 10 | 0 | 0 | 0 | 否 | 3 |
顾永华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高倩茜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侯浩杰 | 10 | 7 | 3 | 0 | 0 | 否 | 3 |
易永健 | 10 | 7 | 3 | 0 | 0 | 否 | 3 |
贺喜明 | 10 | 8 | 2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提交至董事会的每一项议案都进行了深入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并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了宝贵建议。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通过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对所有事项达成了共识。全体董事积极掌握情况,密切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 贺喜明(主任委员)、易永健、徐栋 | 1 | 2024年04月22日 |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一致同意通过 |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易永健(主任委员)、贺喜明、徐栋 | 5 | 2024年01月27日 | 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一致同意通过 | ||
2024年04月19日 | 1、审议《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 2、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3、审议《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5、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8、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9、审议《关于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 一致同意通过 | |||||
2024年04月23日 | 审议《2024年一季度报告》 | 一致同意通过 | |||||
2024年08月29日 | 1、审议《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 2、审议《内部审计部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3、审议《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一致同意通过 | |||||
2024年10月28日 | 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一致同意通过 | |||||
第九届董 | 侯浩杰(主 | 2 | 2024年01 |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 | 一致同 |
事会提名委员会 | 任委员)、贺喜明、程国鹏 | 月05日 |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意通过 | |||
2024年07月08日 |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一致同意通过 | |||||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程国鹏(主任委员)、单秀华 | 1 | 2024年02月22日 | 1、《将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股权出让的事项》 2、《关于聘请中介机构的事项》 | 一致同意通过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2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97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519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51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29 |
销售人员 | 45 |
技术人员 | 164 |
财务人员 | 14 |
行政人员 | 67 |
合计 | 51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190 |
专科 | 132 |
高中及中专 | 97 |
其他 | 100 |
合计 | 519 |
2、薪酬政策
公司严格遵循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引,依据公司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以及所在地区和区域的员工薪酬水平,构建了一套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旨在为员工提供一个既稳定又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员工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等部分,公司实施了适应不同部门和岗位特点的考核机制。公司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等福利,并持续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改革与完善,以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激励员工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提升员工满意度,促进公司与员工的共同成长。
3、培训计划
公司始终将员工的培训与职业成长视为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深刻认识到人才是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的关键因素。公司通过制定细致入微、贴合岗位需求的员工培训计划,以及灵活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培训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地助力员工成长,持续扩充和强化人才队伍,为公司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进而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竞争力与发展潜力。2024年,公司进一步加大了对员工培训的投入力度,培训内容全面覆盖新员工入职培训,帮助新员工快速融入公司文化与业务流程;在职员工岗位培训,助力员工深度掌握岗位技能,提升工作效能;一线员工技能提升培训,增强公司核心业务的执行能力;以及管理者进阶培训,提升管理团队的战略规划与领导能力。公司的培训体系紧密围绕公司战略与业务发展布局,从战略高度进行统筹规划,确保每一项培训活动都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紧密相连,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也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稳健表现奠定了基础。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每年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也未对公司已有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2、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2024年,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配套指引要求,紧密结合《公司章程》与运营实际,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与完善工作。
公司内审部在体系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搭建起全面高效的风控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职责、优化流程,保障内部控制精准有效落实。在实际运营中,该体系严守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底线,防范法律风险,全方位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同时,高度重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质量,为管理层决策提供可靠数据。
为确保内部控制工作的规范化与标准化,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控管理制度手册》,涵盖内审目标、职责、流程和监督机制,为内控有效运行筑牢制度根基。2024年,公司严格执行手册要求,达成内部控制目标,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权益,为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4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该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 | 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出现重大失误; (2)关键岗位或专业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
在重大错报, 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 (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缺陷影响大于或等于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税前利润的5%。 |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超过200万元。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4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对业务架构进行了调整,将润滑油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和业务从公司主体中剥离,并划转下沉到全资子公司中晟新材。子公司中晟新材均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完成了出售中晟新材100%股权的交易,中晟新材不再是其子公司,中晟高科不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润滑油板块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等法律法规要求。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报告期内,中晟新材承接公司润滑油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和业务,中晟新材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于2024年07月0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证书编号:91320282MAD115GM2U001P,有效期自2024年07月04日至2029年07月03日。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 | 废水排放量 | 废水 | 间歇排放 | 1 | 污水接管口 | /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4892t | 7428t/a | 无 |
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间歇排放 | 1 | 废水处理站 | 23.5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0.048689t | 0.2187t/a | 无 |
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NH3-N) | 间歇排放 | 1 | 废水处理站 | 0.358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0.000575t | 0.01088t/a | 无 |
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磷(以P计) | 间歇排放 | 1 | 废水处理站 | 0.1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0.00009t | 0.00136t/a | 无 |
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氮(以N计) | 间歇排放 | 1 | 废水处理站 | 1.97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0.005867t | 0.0544t/a | 无 |
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 | 废气 | 非甲烷碳氢化合物(非甲烷总烃) | 间歇排放 | 4 | 调和一车间、调和三车间、化验室、废水处理装置 | 6.29mg/ml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0.042736t | 1.1675t/a | 无 |
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间歇排放 | 2 | 导热油炉 | 3mg/ml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 | / | / | 无 |
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间歇排放 | 2 | 导热油炉 | ND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 | / | / | 无 |
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间歇排放 | 2 | 导热油炉 | 34mg/ml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 | / | / | 无 |
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 | 废气 | 甲醇 | 间歇排放 | 1 | 化验室 | ND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 | /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1、主要污染物排放与治理工艺情况
废气:中晟新材废气主要来自润滑油在调和釜中的调和过程、基础油在精馏塔精馏的过程、危险废物储存过程。润滑油调和、基础油精馏过程中,主要产生挥发性有机物,采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等处理工艺进行废气治理。危废间存放废白土、废滤芯过程废料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采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相应治理。
废水:中晟新材生产过程不产生工艺废水,生活废水、初期雨水、车间冲洗水经污水站处理后作为冷却水回用,冷却水的强排水排放到市政管网,由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中晟新材固体废物主要是润滑油脱色产生的废白土、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废气的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包装桶、废试剂瓶、废试剂等危险废物。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实行源头分类、规范存放与合规处置管理。危险废物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2024年,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及处置量分别是:(1)废白土产生量28.137吨、处置量28.137吨;(2)废活性炭产生量:2.723吨,处置量:
2.723吨;(3)污水处理污泥产生量:0.02吨,处置量:0.02吨;(4)废滤芯产生量:0.4475吨,处置量:
0.4475吨;(5)废包装桶产生量:40.201吨,处置量:40.201吨;(6)废试剂产生量:0.0692吨、处置量:
0.0692吨。公司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噪声:中晟新材噪声主要来自生产机械设备运行过程,对噪声产生较大的传输泵、空压机等设备,采用变频控制、隔音房等措施进行隔音治理。
2、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
废水处理设施:中晟新材建有日处置140吨污水+生化处理废水治理设施一套,污水经格栅拦截颗粒状漂浮物后由泵提升入酸化除油罐进行除油处理,用泵二次提升至气浮浮选池,气浮出水进入中间池进行过渡,中间池出水用提升泵泵入水解酸化池;出水自流入接触氧化池进行生化反应,生化出水自流入沉淀池,沉淀出水再通过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后进冷却池进行循环再利用,强排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中。整个系统产生的污泥或自流、或通过污泥泵抽入污泥池,污泥经过压滤出水回至中间水池,干泥外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三套,生产过程中冷凝工序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活性炭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目前,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全部正常运行。中晟新材未超标排放,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收集后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置后循环利用,强排水纳管,中晟新材无工艺废水产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公司处置。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期内,中晟新材承接公司润滑油业务资质,遵循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针对厂区火灾爆炸、化学品泄漏等某一种类的环境风险,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更新和完善了相应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同时针对企业生产车间等重点操作岗位,相应编制了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起到了相互协调,同时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应急预案备案号:320282-2025-009-L)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中晟新材高度重视厂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应急救援管理制度、自评与改进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符合性管理程序、风险评价和控制制度、承包商、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安全活动管理制度、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设备检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现场标识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动火许可证管理制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破土、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盲板抽堵作业管理制度、高温作业管理制度、消防管理规定、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生产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厂区封闭化管理制度。企业通过以上制度的落实,企业领导和员工各负其责,对于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起了较大作用。
(2)应急队伍建设
中晟新材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灾组、通讯技术组、后勤救护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并明确各个组的基本职责。中晟新材通过应急机构的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等措施,使公司在突发污染事故时具备一定应对处置能力,在降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概率,减小突发事故危害方面能起到良好效果。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中晟新材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与编制规范,完成编制废气、废水、厂界噪声自行监测方案,并根据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及时修订自行监测方案。按照监测方案规定的监测指标、点位、监测频次、质量保证与控制等要求,委托第三方资质检测单位有序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同时废水(流量监控)、废气污染物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检测实时数据接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中晟新材目前需自行监测的项目有二项,一是污水排放监测,二是废气排放监测。具体监测方案如下:
污水排放监测:建有140吨污水+生化处理废水治理设施一套,没有工艺废水产生,废水发生是指初期雨水及地面冲洗水,废水处理是待废水积累到一定的数量后再处理,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约每周/1次,PH值、悬浮物、总磷、总氮、石油类、挥发酚1次/月,BOD5、总有机碳1季/次;处理后的废水作为冷却水循环使用,冷却水强排水接入镇污水处置管道,再由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排放监测:采用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1次/月,颗粒物1次/年、二氧化硫1次/年,非甲烷总烃1次/月。
危险固废监测:建立了危险固废处置台帐,建有危险固废仓库一间,固废处置由有资质的处置公司处理。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1、依照相关文件要求,中晟新材配备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设备,确保现场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传输有效性。
2、2024年,公司环保费用77.54万元:其中,环保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费用48万元,废水、废气、噪声等检测费、危废处置费等其他费用29.53万元,中晟高科环保税5242.5元,中晟新材自2024年承接公司润滑油业务资产后合计缴纳环保税435.85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 | - | - | - | - | -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无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的环境信息内容。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无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的其他环保相关信息。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事故。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始终秉持“质量为本、客户至上”的核心理念,将企业社会责任融入公司发展战略。在润滑油和环保两大核心业务板块中,致力于以优质产品和服务满足市场需求,同时积极推动环境保护、社会发展与公司治理的协同共进,力求实现企业成长与社会担当的有机融合,为社会创造长期价值。
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决策科学、运作规范。2024年,公司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经营状况、财务信息及重大事项,保证投资者能够获取充分信息,做出合理决策。在面临行业挑战、经营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公司仍积极关注股东回报。尽管未进行现金分红,但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电话、电子邮箱及互动平台等渠道,与股东保持密切沟通。2024年共举办业绩说明会1次,回复投资者咨询26条,增强了股东对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的理解与认同。
公司结合内部控制运行实际情况,梳理各业务流程,评估和确定关键控制活动及控制风险,修订《内控管理制度手册》,持续推进公司内部各个管理层次相关业务流程的规范性,有效提高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和健全有效,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视员工为企业生存和发展最宝贵的资源,把人文关怀和企业文化建设作为公司人力资源体系努力的立足点。关心员工的工作、生活、健康与回报,定期组织内部培训,为员工提供专业技能提升、职业素养培养等培训课程,为员工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切实保护员工各项权益,提升企业的凝聚力与创造力,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了公平合理的薪酬福利体系,涵盖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社保医保等,还为员工提供定期健康体检、员工食堂等福利设施,关注员工身心健康。
公司一直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对客户和供应商诚实守信,从未依靠虚假宣传的广告牟利,未侵犯客户、供应商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公司注重构建与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推动双方共同发展积极防范采购、销售过程中暗箱操作、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的情形,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切实履行公司对供应商、对客户的社会责任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2024年,公司在采购过程中,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货款,全年未发生拖欠供应商款项的情况。在服务客户过程中,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产品和服务质量,完善客户服务体系,及时响应客户反馈,客户满意度达到98%以上。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工作,积极落实节能减排活动,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升级设备设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同时,公司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和《环保应急预案》,截至目前,公司未超标排放,污水实现接管排放。公司、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未发生环境投诉、环境违法事件和环境事故。
公司积极参与延安市延长县扶贫等社会公益活动,积极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关注社会公众及媒体对公司的评价。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构建了完善且多层次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明确了从高层管理人员到基层员工的各级安全职责。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与管理工作。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建立了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公司全面对标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经过对安全管理目标职责、制度管理、教育培训、双控预防、应急预案等多维度、全方位的提升改进,公司顺利通过了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及化工监测点评审。分别于2023年3月、2023年11月被认定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和无锡市重点化工监测点企业。在2024年度,公司持续巩固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通过识别,定期完善更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内容符合标准要求,切实可行,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了安全生产水平。
目前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润滑油的物理调和。该生产工艺相对成熟,在安全风险控制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公司不断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引入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提升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程度,减少人工操作带来的安全风险。同时,对生产工艺中的关键环节和设备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通过定期的设备维护保养、安全检测检验等措施,保障生产工艺的安全可靠性。
公司始终将安全生产投入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在2024年度,公司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设备维护保养等多方面内容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提升了公司的本质安全水平。
2024年,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工作,全年共开展安全环保教育及培训12次。培训内容涵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救援知识等多个方面,培训对象包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以及新入职员工等。通过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如集中授课、现场演示、在线学习等,使员工安全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有效增强了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公司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的人员基础。
公司积极配合主管单位的检查工作,对主管单位提出的安全、环保隐患整改要求高度重视,以严谨的态度和高效的执行力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在2024年度,公司对主管单位提出的安全、环保隐患整改要求完成率达100%。通过积极主动地接受主管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完成隐患整改,公司不断完善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无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本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文件、资料、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4年07月08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1月8日)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高琦、陆洪林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 1、本人承诺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 | 2024年07月08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1月8日)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5、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文件、资料、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中晟高科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本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文件、资料、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 | 2024年07月08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1月8日)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责任。 | |||||
程国鹏、徐栋、单秀华、顾永华、高倩茜、侯浩杰、易永健、贺喜明、杨惠芳、沈维新、马建新、高琦、穆玉军、陈桂云、邱洪涛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 1、本人承诺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本人确存在违法违规情节的,则本人承诺锁定的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文件、资料、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4年07月08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1月8日)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吴中金控、天凯汇达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 1、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4年07月08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2、本企业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本企业在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本企业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在本次交易期间,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6、本企业对所提供的信息、文件、资料、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月8日) | ||||
泷祥投资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 1、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企业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 | 2024年11月22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1月8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本次交易期间,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本企业对所提供的信息、文件、资料、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日) | ||||
吴中金控、天凯汇达 | 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 | 本企业承诺自中晟高科首次披露本次交易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或安排。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企业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给中晟高科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24年07月08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1月8日)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程国鹏、徐栋、单秀华、顾永华、高倩茜、侯浩杰、易永健、贺喜明、杨惠芳、沈维新、马建新、高琦、穆玉军、陈桂云、邱洪涛 | 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 | 本人持有中晟高科股份的,承诺自中晟高科首次披露本次交易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本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减持中晟高科股份,没有减持中晟高科股份的计划。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人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给中晟高科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24年07月08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1月8日)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中晟高科、吴中金控、天凯汇 |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 |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 | 2024年07月08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 |
达、程国鹏、徐栋、单秀华、顾永华、高倩茜、侯浩杰、易永健、贺喜明、杨惠芳、沈维新、马建新、高琦、穆玉军、陈桂云、邱洪涛、中晟新材、陆洪林 | 承诺 | 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情形。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涉及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最近36个月内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所述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1月8日) | 履行完毕。 | |
泷祥投资 |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 | 1、本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情形。 2、本企业不涉及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形成结论意见,或最近36个月内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本企业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所述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24年11月22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1月8日)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东吴创投、许汉祥 |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 | 1、本人/本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情形。 2、本人/本企业不涉及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形成结论意见,或最近36个月内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本人/本企业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所述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24年11月22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1月8日)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吴中金控、天凯汇达、程国鹏、徐栋、单秀华、顾永华、高倩茜、侯浩杰、易永健、贺喜明、杨惠芳、沈维新、马建新、高琦、穆玉军、陈桂云、邱洪涛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与中晟高科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中晟高科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中晟高科及其子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市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晟高科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中晟高科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 | 2024年07月08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1月8日)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任何损害中晟高科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保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和中晟高科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本企业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中晟高科及其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泷祥投资 |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与中晟高科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中晟高科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中晟高科及其子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市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晟高科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中晟高科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中晟高科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保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和中晟高科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中晟高科及其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4年11月22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1月8日)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吴中金控、天凯汇达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未控制任何与中晟高科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企业。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也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中晟高科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 3、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获得与中晟高科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机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将立即通知中晟高科,并在同等商业条件下优先将该等业务机会让予中晟高科及其子公司。若中晟高科及其子公司不受让该等项目,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将在该等项目进入实施阶段之前整体转让给其他非关 | 2024年07月08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1月8日)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联第三方,而不就该等项目进行实施,从而使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不从事与中晟高科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 4、本企业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中晟高科及其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中晟高科、吴中金控、天凯汇达 | 合法合规的承诺 | 1、本公司/本企业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2、本公司/本企业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未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本公司/本企业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4、本公司/本企业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 | 2024年07月08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1月8日)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程国鹏、徐栋、单秀华、顾永华、高倩茜、侯浩杰、易永健、贺喜明、杨惠芳、沈维新、马建新、高琦、穆玉军、陈桂云、邱洪涛 | 合法合规的承诺 | 1、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2、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未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涉及与经济纠纷相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4、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重大失信行为。 | 2024年07月08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1月8日)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中晟新材 | 合法合规的承诺 | 1、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 2024年07月08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1月8日)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2、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未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4、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 | |||||
泷祥投资 | 合法合规的承诺 | 1、最近五年内,本企业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最近五年内,本企业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不存在未偿还经法院判决、裁定应当偿付的债务,不存在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不存在受到仍然有效的法院判决、裁定所限制的情形;不存在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3、本企业最近五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诚信方面的重大违规或违约情形。 4、本企业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他严重违反诚信的情形。 | 2024年11月22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1月8日)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中晟高科 | 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 1、本公司所持有的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新材”)100%股权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本公司持有的中晟新材股权亦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等情形。 2、本公司持有的中晟新材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中晟新材合法存续的情形。 3、本公司对中晟新材的历次出资均是真实的,且已经足额到位。 4、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 | 2024年07月08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1月8日)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吴中金控、天凯汇达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得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 3、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企业不干涉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构建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本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与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本企业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涉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本企业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 | 2024年07月08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1月8日)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进行干预。 3、本企业承诺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立。 | ||||||
程国鹏、徐栋、单秀华、顾永华、高倩茜、侯浩杰、易永健、贺喜明、杨惠芳、沈维新、马建新、高琦、穆玉军、陈桂云、邱洪涛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4年11月22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1月8日)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吴中金控、天凯汇达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就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监管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监管要求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3、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作出的相关承诺。若本企业违反或未能履行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4年11月22日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1月8日)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7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支彩琴,殷强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支彩琴5年,殷强3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本年度,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期间共支付费用10万元(包含在78万元的审计费用中);因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聘请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财务顾问,期间共支付财务顾问费54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苏州市吴中金融招 |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 | 关联租赁 | 房屋租赁 | 参考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266.47 | 100.00% | 266.47 | 否 | 银行电汇 | 市场价格 | 2024年07月0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 |
商服务有限公司 | 业 | (www.cninfo.com.cn)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 ||||||||||
合计 | -- | -- | 266.47 | -- | 266.47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无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浩腾能源、控股子公司中晟环境、控股孙公司中晟管网、中晟排水与关联方苏州市吴中金融招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68号科技服务中心大楼的14层(部分)、17层、20层、21层、22层作为办公用房。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5,311.73平方米(分别为中晟高科2,491.84平方米,中晟环境1,386.30平方米,浩腾能源331.60平方米,中晟管网422.90平方米,中晟排水679.09平方米),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4个月。前三年租赁房屋的租金55元/㎡/月;第四、五年租金60.50元/㎡/月;租金支付方式为先付后用,按照每6个月为一期进行支付,具体按照实际签署的租赁合同执行。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将润滑油业务相关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中晟新材,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与实际经营需求,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同步修订。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中晟新材100%股权的事项(重大资产重组)
为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公司通过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形式,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中晟新材100%股权予以出售。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宜严谨履行了决策程序,分别于2024年7月8日、2024年11月22日、2025年1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各项议案,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2024年11月23日及2025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内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晟新材100%股权顺利完成过户手续,公司也于2025年1月10日全额收到交易款项,本次交易已经实施完毕。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62,680 | 1.41% | 0 | 0 | 0 | -440,670 | -440,670 | 1,322,010 | 1.06%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1,762,680 | 1.41% | 0 | 0 | 0 | -440,670 | -440,670 | 1,322,010 | 1.06%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762,680 | 1.41% | 0 | 0 | 0 | -440,670 | -440,670 | 1,322,010 | 1.06%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2,990,620 | 98.59% | 0 | 0 | 0 | 440,670 | 440,670 | 123,431,290 | 98.94% |
1、人民币普通股 | 122,990,620 | 98.59% | 0 | 0 | 0 | 440,670 | 440,670 | 123,431,290 | 98.94%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124,753,300 | 100.00% | 0 | 0 | 0 | 0 | 0 | 124,753,3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公司董事许春栋先生于2023年12月辞去董事职务,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440670股)于2024年6月解除限售,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减少。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许春栋 | 1,762,680 | 0 | 440,670 | 1,322,010 | 董事离职锁定股 | 离任董事锁定股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 |
合计 | 1,762,680 | 0 | 440,670 | 1,322,01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26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71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苏州吴中融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35% | 27,883,590 | 0 | 0 | 27,883,590 | 不适用 | 0 |
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7.06% | 8,812,650 | 0 | 0 | 8,812,650 | 不适用 | 0 |
许晓斌 | 境内自然人 | 5.00% | 6,240,000 | 6,240,000 | 0 | 6,240,000 | 不适用 | 0 |
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80% | 4,740,000 | 0 | 0 | 4,740,000 | 不适用 | 0 |
许汉祥 | 境内自然人 | 3.26% | 4,064,560 | -6,240,000 | 0 | 4,064,560 | 不适用 | 0 |
葛卫东 | 境内自然人 | 1.90% | 2,364,500 | 2,364,500 | 0 | 2,364,500 | 不适用 | 0 |
龚晓威 | 境内自然人 | 1.50% | 1,873,711 | 1,873,711 | 0 | 1,873,711 | 不适用 | 0 |
许春栋 | 境内自然人 | 1.41% | 1,762,680 | 0 | 1,322,010 | 440,670 | 不适用 | 0 |
潘宇红 | 境内自然人 | 1.00% | 1,250,000 | 1,250,000 | 0 | 1,250,000 | 不适用 | 0 |
马丽燕 | 境内自然人 | 0.90% | 1,125,000 | 1,125,000 | 0 | 1,125,00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股东苏州吴中融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股东许汉祥先生与许春栋先生系父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股东许汉祥先生与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苏州吴中融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883,59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883,590 |
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812,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8,812,650 |
许晓斌 | 6,2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240,000 |
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 | 4,7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40,000 |
许汉祥 | 4,064,56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64,560 |
葛卫东 | 2,36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64,500 |
龚晓威 | 1,873,711 | 人民币普通股 | 1,873,711 |
潘宇红 | 1,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0,000 |
马丽燕 | 1,1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5,000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2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2,7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股东苏州吴中融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股东许汉祥先生与许春栋先生系父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股东许汉祥先生与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 | 张军 | 2014年06月19日 | 9132050630219551XJ |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等。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吴中金控参股的苏州市天凯汇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赛福天",证券代码"603028")28.91%的股权。吴中金控控股的苏州市吴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万祥科技",证券代码"301180")0.55%的股权。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情况?是 □否?法人 □自然人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情况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张军 | 2014年06月19日 | 9132050630219551XJ |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等。 |
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黄强 | 2018年11月09日 | 91320506MA1XF24W34 |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吴中金控参股的苏州市天凯汇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赛福天",证券代码"603028")28.91%的股权。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23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容诚审字[2025]215Z0112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支彩琴、殷强 |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5]215Z0112号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高科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晟高科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晟高科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5及附注五、35。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9,298.77万元。由于收入为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可能确认金额不准确或计入不正确的会计期间的固有风险,我们将营业收入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测试并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通过检查合同及相关支持性文件,了解和评估公司的收入确认的方法、时点是否恰当;
(3)结合业务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程序,判断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4)针对石化行业业务,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5)针对环境工程业务,选取样本检查合同、发票、工程验收单、工程决算资料等支持性文件;
(6)针对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业务,选取样本检查合同、运营结算单、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7)针对环境咨询服务,选取样本检查合同、验收单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8)选取样本对客户进行函证,以核实收入的真实性;
(9)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选取样本检查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估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与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0、附注五、3及附注五、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原值)分别为53,986.96万元和159.96万元,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值准备分别为12,112.93万元和
13.40万元。由于中晟高科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和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预计可回收金额时需综合考虑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期状况以及前瞻性信息,由于涉及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重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测试并评价公司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可回收性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对于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所做评估的依据及合理性;
(3)对于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评价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划分方法的恰当性以及管理层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适当性,包含但不限于管理层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结合前瞻性信息确定的减值准备计提比例的合理性;
(4)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表,重新计算以复核其计提的准确性;
(5)结合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函证程序和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三)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1及附注五、15。2024年12月31日,中晟高科公司商誉的账面净值为2,114.33万元。中晟高科公司每年按照相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涉及大量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商誉减值测试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并复核中晟高科公司及其所聘请评估机构商誉减值计算方法,并利用评估专家对该商誉评估报告进行复核;
(2)获取与商誉减值相关资料,包括评估报告、盈利预测等,评价商誉减值的充分性,复核相关预测及评估参数的设置及合理性;
(3)对涉及大额商誉的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审计;
(4)了解涉及商誉的公司未来经营环境、经营策略和市场空间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晟高科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晟高科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晟高科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中晟高科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晟高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晟高科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晟高科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5]215Z0112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4,361,478.87 | 107,350,919.7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502,893.63 | 91,639,994.68 |
应收账款 | 418,740,383.49 | 594,323,700.90 |
应收款项融资 | 13,686,102.07 | 15,225,288.40 |
预付款项 | 43,854,602.63 | 96,540,576.9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2,396,810.72 | 9,811,998.2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8,182,476.47 | 112,181,221.8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1,465,633.60 | 1,696,094.45 |
持有待售资产 | 549,912,458.96 | 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12,318.30 | 434,325.03 |
流动资产合计 | 1,112,915,158.74 | 1,029,204,120.2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2,171,433.4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472,021.18 | 207,484,495.19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2,284,630.33 | 0.00 |
无形资产 | 1,482,985.68 | 26,359,113.5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21,143,307.69 | 103,220,907.69 |
长期待摊费用 | 1,968,277.38 | 30,571,166.0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704,301.59 | 28,377,742.0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8,055,523.85 | 398,184,857.93 |
资产总计 | 1,160,970,682.59 | 1,427,388,978.1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9,438,638.90 | 180,705,769.8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96,001,429.20 | 260,661,362.1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7,597,799.73 | 41,851,409.9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403,006.76 | 15,777,674.76 |
应交税费 | 11,003,968.25 | 15,230,774.09 |
其他应付款 | 6,565,626.43 | 22,128,036.8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143,860,305.95 | 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1,088,679.87 | 10,397,420.84 |
其他流动负债 | 2,407,477.17 | 63,775,546.39 |
流动负债合计 | 562,366,932.26 | 610,527,994.8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56,500,000.00 | 303,5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763,904.25 | 0.00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496,299.08 | 1,644,153.9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0.00 | 2,066,550.2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7,760,203.33 | 307,210,704.16 |
负债合计 | 830,127,135.59 | 917,738,699.0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4,753,300.00 | 124,753,3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6,527,210.47 | 66,527,210.4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5,059,011.64 | 55,059,011.6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6,484,852.57 | 176,764,837.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52,824,374.68 | 423,104,359.48 |
少数股东权益 | 78,019,172.32 | 86,545,919.6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30,843,547.00 | 509,650,279.1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60,970,682.59 | 1,427,388,978.16 |
法定代表人:程国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桂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275,101.44 | 18,624,077.8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257,787.57 | 47,428,494.68 |
应收账款 | 4,084,570.00 | 16,097,602.84 |
应收款项融资 | 8,671,843.26 | 15,170,817.59 |
预付款项 | 0.00 | 68,655,385.64 |
其他应收款 | 49,629,186.99 | 0.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463,417,106.73 | 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3,064.76 | 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546,428,660.75 | 165,976,378.5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33,016,212.01 | 898,604,752.1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137,395.30 | 24,075.04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814,701.50 | 0.00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963,806.13 | 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40,932,114.94 | 898,628,827.22 |
资产总计 | 987,360,775.69 | 1,064,605,205.8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4,414,888.90 | 170,705,086.1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001,193.74 | 498,960.9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968,801.31 | 700,408.15 |
应交税费 | 71,551.43 | 2,206,113.01 |
其他应付款 | 24,917,758.99 | 0.0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613,842.22 | 10,397,420.84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1,988,036.59 | 184,507,989.0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56,500,000.00 | 303,5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595,782.77 | 0.00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496,299.08 | 1,644,153.9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2,592,081.85 | 305,144,153.96 |
负债合计 | 444,580,118.44 | 489,652,143.0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4,753,300.00 | 124,753,3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1,692,035.71 | 81,692,035.7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5,059,011.64 | 55,059,011.64 |
未分配利润 | 281,276,309.90 | 313,448,715.4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42,780,657.25 | 574,953,062.8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87,360,775.69 | 1,064,605,205.8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92,987,696.69 | 617,029,920.27 |
其中:营业收入 | 492,987,696.69 | 617,029,920.2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37,714,319.42 | 657,321,840.66 |
其中:营业成本 | 443,533,416.53 | 554,878,452.4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438,749.45 | 2,915,306.21 |
销售费用 | 6,435,192.57 | 9,196,624.60 |
管理费用 | 50,038,281.44 | 50,764,482.64 |
研发费用 | 13,974,426.50 | 21,481,234.68 |
财务费用 | 20,294,252.93 | 18,085,740.09 |
其中:利息费用 | 20,296,731.85 | 18,068,962.16 |
利息收入 | 322,330.30 | 225,950.99 |
加:其他收益 | 3,983,975.22 | 800,060.9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5,606,675.46 | -844,699.89 |
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44,876.12 | -828,566.5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9,131,304.86 | -31,266,758.9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5,858,664.52 | -78,278,744.5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1,339,292.35 | -149,882,062.82 |
加:营业外收入 | 29,478.83 | 277,855.77 |
减:营业外支出 | 2,044,889.34 | 4,067,939.3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3,354,702.86 | -153,672,146.39 |
减:所得税费用 | 15,452,029.28 | 4,586,965.0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8,806,732.14 | -158,259,111.45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5,166,717.26 | -158,259,111.45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40,014.88 | 0.00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0,279,984.80 | -154,617,761.86 |
2.少数股东损益 | -8,526,747.34 | -3,641,349.59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78,806,732.14 | -158,259,111.4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0,279,984.80 | -154,617,761.8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526,747.34 | -3,641,349.59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36 | -1.2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36 | -1.2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程国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桂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27,536,363.36 | 381,645,422.32 |
减:营业成本 | 125,956,762.73 | 374,601,424.34 |
税金及附加 | 1,364,875.52 | 2,213,087.49 |
销售费用 | 609,568.05 | 6,592,512.88 |
管理费用 | 16,818,309.87 | 18,824,197.98 |
研发费用 | 0.00 | 15,497,847.22 |
财务费用 | 16,582,344.43 | 17,859,063.23 |
其中:利息费用 | 19,110,336.46 | 17,701,045.24 |
利息收入 | 2,593,956.61 | 6,848.84 |
加:其他收益 | 3,462,123.25 | 371,961.1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44,876.12 | -828,566.5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44,876.12 | -828,566.5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51,380.68 | 14,944,311.6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26,557.32 | 515,247.3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
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2,153,426.75 | -38,939,757.32 |
加:营业外收入 | 0.00 | 3,684.00 |
减:营业外支出 | 18,978.80 | 363,016.7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2,172,405.55 | -39,299,090.07 |
减:所得税费用 | 0.00 | 13,486,254.5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172,405.55 | -52,785,344.6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172,405.55 | -52,785,344.6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2,172,405.55 | -52,785,344.6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18,241,973.38 | 676,298,690.62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64,059.63 | 1,565,925.4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23,186.71 | 48,436,150.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8,129,219.72 | 726,300,766.2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1,709,291.29 | 626,474,252.0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8,469,095.89 | 81,760,841.2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353,385.04 | 20,803,950.0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379,418.34 | 35,351,750.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4,911,190.56 | 764,390,793.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18,029.16 | -38,090,027.3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65,227,210.4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0.00 | 65,227,210.4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816,391.01 | 3,190,372.4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0.00 | 3,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16,391.01 | 6,190,372.4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16,391.01 | 59,036,837.9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34,372,498.14 | 386,978,763.8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3,788.75 | 1,411,001.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5,096,286.89 | 388,389,764.8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7,990,000.00 | 189,99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498,778.35 | 17,824,330.36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38,702.77 | 191,649,348.5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0,127,481.12 | 399,463,678.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68,805.77 | -11,073,914.0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370,443.92 | 9,872,896.5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6,806,147.85 | 96,933,251.3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0,176,591.77 | 106,806,147.85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1,395,005.60 | 389,156,794.9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0.00 | 1,565,925.4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7,834,869.69 | 10,565,997.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9,229,875.29 | 401,288,717.5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224,548.13 | 418,726,073.8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566,518.86 | 20,969,456.8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219,684.89 | 7,720,958.2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2,196,221.57 | 5,881,289.7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2,206,973.45 | 453,297,778.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022,901.84 | -52,009,061.1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1,145.43 | 65,227,210.4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1,145.43 | 65,227,210.4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56,759.57 | 2,786,124.3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0.00 | 192,273,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56,759.57 | 195,059,124.3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5,614.14 | -129,831,913.8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4,300,000.00 | 373,520,775.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300,000.00 | 373,520,775.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88,000,000.00 | 18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056,264.09 | 17,477,732.8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7,056,264.09 | 197,477,732.8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756,264.09 | 176,043,042.1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48,976.39 | -5,797,932.9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624,077.83 | 24,422,010.7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275,101.44 | 18,624,077.83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4,753,300.00 | 66,527,210.47 | 55,059,011.64 | 176,764,837.37 | 423,104,359.48 | 86,545,919.66 | 509,650,279.1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4,753,300.00 | 66,527,210.47 | 55,059,011.64 | 176,764,837.37 | 423,104,359.48 | 86,545,919.66 | 509,650,279.1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0,279,984.80 | -170,279,984.80 | -8,526,747.34 | -178,806,732.1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0,279,984.80 | -170,279,984.80 | -8,526,747.34 | -178,806,732.1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 |
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 |
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4,753,300.00 | 66,527,210.47 | 55,059,011.64 | 6,484,852.57 | 252,824,374.68 | 78,019,172.32 | 330,843,547.0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4,753,300.00 | 66,527,210.47 | 55,059,011.64 | 331,382,599.23 | 577,722,121.34 | 90,187,269.25 | 667,909,390.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4,753,300.00 | 66,527,210.47 | 55,059,011.64 | 331,382,599.23 | 577,722,121.34 | 90,187,269.25 | 667,909,390.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4,617,761.86 | -154,617,761.86 | -3,641,349.59 | -158,259,111.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4,617,761.86 | -154,617,761.86 | -3,641,349.59 | -158,259,111.4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 |
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 |
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4,753,300.00 | 66,527,210.47 | 55,059,011.64 | 176,764,837.37 | 423,104,359.48 | 86,545,919.66 | 509,650,279.14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4,753,300.00 | 81,692,035.71 | 55,059,011.64 | 313,448,715.45 | 574,953,062.8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4,753,300.00 | 81,692,035.71 | 55,059,011.64 | 313,448,715.45 | 574,953,062.8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172,405.55 | -32,172,405.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172,405.55 | -32,172,405.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 |
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4,753,300.00 | 81,692,035.71 | 55,059,011.64 | 281,276,309.90 | 542,780,657.2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4,753,300.00 | 81,692,035.71 | 55,059,011.64 | 366,234,060.10 | 627,738,407.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4,753,300.00 | 81,692,035.71 | 55,059,011.64 | 366,234,060.10 | 627,738,407.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2,785,344.65 | -52,785,344.6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2,785,344.65 | -52,785,344.6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 |
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4,753,300.00 | 81,692,035.71 | 55,059,011.64 | 313,448,715.45 | 574,953,062.80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原宜兴市石油化工厂改制,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公司股本总额为1,612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其中:宜兴市鲸塘经济发展总公司持有917万股,宜兴市鲸塘农机管理服务站持有382万股,宜兴市石油化工厂工会持有228万股,许汉祥持有80万股,吴法君持有5万股。1998年12月28日,本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2006年1月,宜兴市鲸塘经济发展总公司、宜兴市鲸塘水利农机站(2001年,宜兴市鲸塘农机管理服务站、鲸塘水利管理服务站、堰头农机管理服务站合并为宜兴市鲸塘水利农机站)、宜兴市石油化工厂工会、吴法君分别与许汉祥、陈国荣、朱炳祥、王招明、许
志坚签订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许汉祥、陈国荣、朱炳祥、王招明、许志坚,以工商备案登记核准日为股权交割日(2006年1月23日)。2006年10月26日,经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许汉祥以货币出资973万元,朱炳祥以货币出资386.20万元,陈国荣以货币出资231.60万元,王招明以货币出资216.20万元,许志坚以货币出资193万元。该出资业经无锡泰信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锡泰信和验(2006)第70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007年11月18日,经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许汉祥以货币出资1,600万元,朱炳祥以货币出资185.20万元,陈国荣以货币出资111.08万元,王招明以货币出资103.72万元,该出资业经无锡泰信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锡泰信和验(2007)第54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2011年6月16日,经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68.95万元,由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货币出资,该出资业经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锡宝会验字(2011)第N16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71号文核准,2015年12月29日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3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109,500.00元。
2019年2月16日,许汉祥与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凯汇达”)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天凯汇达转让本公司股份 8,393,000股。
2020年1月4日,许汉祥与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金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吴中金控转让本公司股份6,294,750股。
2020年10月29日,许汉祥与天凯汇达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天凯汇达转让本公司股份11,523,850股。此次股份转让后,天凯汇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中金控持有本公司26,211,6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4150%),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派发2020年分红,每10股送股4股,此次分红后,公司的股本变更为124,753,300.00股。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程国鹏。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生产部、销售部、财务部、研发部等职能部门。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1428987092。
本公司目前从事石化业务和环保业务双主营业务,本公司石化业务主要的经营活动为润滑油生产、销售,环保业务主要的经营活动为环境工程业务、土壤修复业务、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业务、环境咨询服务。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3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1%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1%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1%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1%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1% |
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1%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7(6)。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7(6)。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该股权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权益法核算下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购买日采用与被投资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
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环保业务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 石化业务信用级别较高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 石化业务一般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4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备用金等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 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五、11。
12、应收票据
见附注五、11。
13、应收账款
见附注五、11。
14、应收款项融资
见附注五、11。
15、其他应收款
见附注五、11。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1。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未完工的工程项目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工程项目成本完工时按个别认定法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8、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
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3)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4)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30。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年 | 5% | 4.75%-2.3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年 | 5% | 19.00%-6.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年 | 5% | 19.00%-11.88%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 | 31.67%-19.00%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25、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软件 | 5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专利、非专利技术 | 5-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业务资质 | 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3)研发支出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等。
(4)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5)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30、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32、合同负债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本公司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5、股份支付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
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应付客户对价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
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合同变更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石化行业收入:
A、客户验收确认销售:公司负责将商品运送至按销售合同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地点,客户验收合格确认收货后,公司根据经客户签字确认的出库单确认销售。B、出库确认销售:根据销售合同客户自行上门提货的产品销售,在装车过磅后,公司根据经客户签字确认的出库单确认销售。
②环境工程业务:
公司环境工程收入系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选择合格分包商及设备供货商并组织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集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客户取得相关产品的控制权后确认收入。
③土壤修复业务:
公司土壤修复业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工或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④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业务:
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确定当月结算的运营量,经确认后,乘以相应的单价,计算出当月应收委托运营服务费,确认为当月的委托运营服务收入。
⑤环境咨询服务:
本公司环境咨询服务于实际提供劳务完成时并经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38、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9、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但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该项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
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
励相关金额;?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
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
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附注三、24。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
货成本。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
择权;?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两者孰低确认收入,并按照租赁资产账面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的现值后的余额结转销售成本,收入和销售成本的差额作为销售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 无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3年度(合并) | 2023年度(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成本 | 554,383,423.51 | 554,878,452.44 | 374,601,424.34 | 374,601,424.34 |
销售费用 | 9,691,653.53 | 9,196,624.60 | 6,592,512.88 | 6,592,512.88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9%、6%、3%、1% |
消费税 | 润滑油销售数量 | 1.52元/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0.25 |
教育费附加(不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0.03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25.00%、15.00% |
江苏中晟浩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浩腾”) | 25% |
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环境”) | 15% |
苏州和协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协环评”) | 20% |
苏州中晟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排水”) | 15% |
苏州中晟新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新环境”) | 20% |
苏州中晟管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管网”) | 25% |
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新材料”) | 25% |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审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1年11月30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证书编号为GR202132007711),证书有效期为3年,2021年至2023年享受15%所得税优惠税率。
(2)子公司中晟环境公司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审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2年12月12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证书编号为GR202232012494),证书有效期为3年,2022年至2024年享受15%所得税优惠税率。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子公司和协环评公司、中晟新环境公司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下同)运营维护的企业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另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3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规定,2024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对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下同)运营维护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中晟排水享受15%所得税优惠税率。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0,959.50 | 59,716.80 |
银行存款 | 34,064,537.46 | 106,746,431.05 |
其他货币资金 | 255,981.91 | 544,771.90 |
合计 | 34,361,478.87 | 107,350,919.75 |
其他说明:
说明1:其他货币资金中,16,581.91元系子公司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苏州中晟管网有限公司因长期未使用而冻结而受限;239,400.00元系子公司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存入的保函保证金。
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说明2: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86,071,094.81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214,157.39 | 42,697,732.45 |
商业承兑票据 | 2,288,736.24 | 48,942,262.23 |
合计 | 9,502,893.63 | 91,639,994.6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9,623,607.06 | 100.00% | 120,713.43 | 1.25% | 9,502,893.63 | 93,389,061.38 | 100.00% | 1,749,066.70 | 1.87% | 91,639,994.68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7,214,157.39 | 74.96% | 0.00 | 0.00% | 7,214,157.39 | 42,697,732.45 | 45.72% | 0.00 | 0.00% | 42,697,732.45 |
商业承兑汇票 | 2,409,449.67 | 25.04% | 120,713.43 | 5.01% | 2,288,736.24 | 50,691,328.93 | 54.28% | 1,749,066.70 | 3.45% | 48,942,262.23 |
合计 | 9,623,607.06 | 100.00% | 120,713.43 | 1.25% | 9,502,893.63 | 93,389,061.38 | 100.00% | 1,749,066.70 | 1.87% | 91,639,994.6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银行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7,214,157.39 | 0.00 | 0.00% |
合计 | 7,214,157.39 | 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120,713.43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2,409,449.67 | 120,713.43 | 5.01% |
合计 | 2,409,449.67 | 120,713.4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商业承兑汇票 | 1,749,066.70 | -1,569,789.14 | -58,564.13 | 120,713.43 | ||
合计 | 1,749,066.70 | -1,569,789.14 | -58,564.13 | 120,713.4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说明:其他变动数系中晟新材料期末数本期转入持有待售科目影响。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0.00 | 245,106.06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
合计 | 0.00 | 245,106.06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说明: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11,195,762.71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68,346,408.92 | 341,558,602.62 |
1至2年 | 174,147,745.41 | 129,053,897.01 |
2至3年 | 61,328,044.05 | 147,689,352.43 |
3年以上 | 136,047,437.00 | 94,728,728.88 |
3至4年 | 94,779,908.55 | 59,948,978.21 |
4至5年 | 28,131,843.59 | 18,900,864.38 |
5年以上 | 13,135,684.86 | 15,878,886.29 |
合计 | 539,869,635.38 | 713,030,580.9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09,541.97 | 0.50% | 2,709,541.97 | 100.00% | 9,891,028.97 | 1.39% | 9,891,028.97 | 100.00%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37,160,093.41 | 99.50% | 118,419,709.92 | 22.05% | 418,740,383.49 | 703,139,551.97 | 98.61% | 108,815,851.07 | 15.48% | 594,323,700.90 |
其中: | ||||||||||
组合1:环保业务客户 | 532,819,568.98 | 98.69% | 118,202,249.65 | 22.18% | 414,617,319.33 | 548,982,065.70 | 76.99% | 91,919,226.05 | 16.74% | 457,062,839.65 |
组合2:石化业务信用级别较高客户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8,529,348.28 | 6.81% | 2,155,177.17 | 4.44% | 46,374,171.11 |
组合3:石化业务一般客户 | 4,340,524.43 | 0.80% | 217,460.27 | 5.01% | 4,123,064.16 | 105,628,137.99 | 14.81% | 14,741,447.85 | 13.96% | 90,886,690.14 |
合计 | 539,869,635.38 | 100.00% | 121,129,251.89 | 22.44% | 418,740,383.49 | 713,030,580.94 | 100.00% | 118,706,880.04 | 16.65% | 594,323,700.9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709,541.97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江苏大地益源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 8,223,836.97 | 8,223,836.97 | 2,709,541.97 | 2,709,541.9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高开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 | 1,667,192.00 | 1,667,192.00 | 0.00 | 0.00 | ||
合计 | 9,891,028.97 | 9,891,028.97 | 2,709,541.97 | 2,709,541.9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组合1:环保业务客户计提坏账准备118,202,249.65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64,005,884.49 | 8,200,294.24 | 5.00% |
1-2年 | 174,147,745.41 | 17,414,774.54 | 10.00% |
2-3年 | 61,328,044.05 | 12,265,608.81 | 20.00% |
3-4年 | 94,779,908.55 | 47,389,954.30 | 50.00% |
4-5年 | 28,131,843.59 | 22,505,474.87 | 80.00% |
5年以上 | 10,426,142.89 | 10,426,142.89 | 100.00% |
合计 | 532,819,568.98 | 118,202,249.6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见附注五、1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组合3:石化业务一般客户计提坏账准备217,460.27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340,524.43 | 217,460.27 | 5.01% |
合计 | 4,340,524.43 | 217,460.2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见附注五、11。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891,028.97 | 261,625.00 | 5,514,295.00 | 0.00 | -1,928,817.00 | 2,709,541.9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8,815,851.07 | 32,647,208.09 | 0.00 | 111,443.61 | -22,931,905.63 | 118,419,709.92 |
合计 | 118,706,880.04 | 32,908,833.09 | 5,514,295.00 | 111,443.61 | -24,860,722.63 | 121,129,251.8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说明:其他变动数系中晟新材料期末数本期转入持有待售科目影响。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说明: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122,995,831.03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94,400,644.25 | 0.00 | 94,400,644.25 | 17.43% | 11,068,481.98 |
苏州吴中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89,923,146.54 | 0.00 | 89,923,146.54 | 16.61% | 21,203,614.49 |
苏州吴中河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51,133,351.34 | 0.00 | 51,133,351.34 | 9.44% | 3,622,208.79 |
苏州市迅卓商贸有限公司 | 45,263,040.30 | 0.00 | 45,263,040.30 | 8.36% | 14,929,573.85 |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 | 31,021,701.70 | 0.00 | 31,021,701.70 | 5.73% | 13,344,391.46 |
合计 | 311,741,884.13 | 0.00 | 311,741,884.13 | 57.57% | 64,168,270.57 |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1,599,614.32 | 133,980.72 | 1,465,633.60 | 1,824,549.39 | 128,454.94 | 1,696,094.45 |
合计 | 1,599,614.32 | 133,980.72 | 1,465,633.60 | 1,824,549.39 | 128,454.94 | 1,696,094.4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224,935.07 | 公司环保业务未到期的质保金减少所致 |
合计 | -224,935.07 | ——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99,614.32 | 100.00% | 133,980.72 | 8.38% | 1,465,633.60 | 1,824,549.39 | 100.00% | 128,454.94 | 7.04% | 1,696,094.45 |
其中: |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1,599,614.32 | 100.00% | 133,980.72 | 8.38% | 1,465,633.60 | 1,824,549.39 | 100.00% | 128,454.94 | 7.04% | 1,696,094.45 |
合计 | 1,599,614.32 | 100.00% | 133,980.72 | 8.38% | 1,465,633.60 | 1,824,549.39 | 100.00% | 128,454.94 | 7.04% | 1,696,094.4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3,980.72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1,599,614.32 | 133,980.72 | 8.38% |
合计 | 1,599,614.32 | 133,980.7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组合1:未到期的质保金 | 5,525.78 | 0.00 | 0.00 | |
合计 | 5,525.78 | 0.00 | 0.00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其他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3,686,102.07 | 15,225,288.40 |
合计 | 13,686,102.07 | 15,225,288.4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490,000.00 | 0.00 |
合计 | 2,490,000.00 | 0.00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8) 其他说明
说明: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3,798,410.21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2,396,810.72 | 9,811,998.23 |
合计 | 32,396,810.72 | 9,811,998.23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备用金 | 167,293.62 | 768,420.20 |
押金和保证金 | 4,448,362.07 | 8,122,582.62 |
代扣代缴 | 0.00 | 238,470.97 |
代垫款项及往来款 | 30,608,529.93 | 1,102,386.26 |
减:坏账准备 | -2,827,374.90 | -419,861.82 |
合计 | 32,396,810.72 | 9,811,998.23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3,129,559.38 | 6,365,485.45 |
1至2年 | 1,831,330.07 | 736,933.10 |
2至3年 | 627,353.00 | |
3年以上 | 263,296.17 | 2,502,088.50 |
3至4年 | 30,000.00 | 1,068,947.17 |
4至5年 | 203,897.17 | 700,976.80 |
5年以上 | 29,399.00 | 732,164.53 |
合计 | 35,224,185.62 | 10,231,860.05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76,565.65 | 43,296.17 | 419,861.82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186,555.91 | 120,000.00 | 3,306,555.91 | |
其他变动 | -779,042.83 | -120,000.00 | -899,042.83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784,078.73 | 43,296.17 | 2,827,374.9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19,861.82 | 3,306,555.91 | -899,042.83 | 2,827,374.90 | ||
合计 | 419,861.82 | 3,306,555.91 | -899,042.83 | 2,827,374.9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说明: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4,151,766.90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博(海南)实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因合同逾期,预付供应商货款重分类 | 12,775,000.00 | 1年以内 | 36.27% | 1,149,750.00 |
宁夏哈纳斯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往来款-因合同逾期,预付供应商货款重分类 | 9,885,402.40 | 1年以内 | 28.06% | 889,686.22 |
江苏龙玥贸易有限公司 | 往来款-因合同逾期,预付供应商货款重分类 | 7,581,000.00 | 1年以内 | 21.52% | 682,290.00 |
苏州吴中城投排水有限公司 | 押金和保证金 | 1,771,330.07 | 1-2年 | 5.03% | 0.00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置业管理分公司 | 押金和保证金 | 800,000.00 | 1年以内 | 2.27% | 0.00 |
合计 | 32,812,732.47 | 93.15% | 2,721,726.22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9、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2,054,811.65 | 95.89% | 95,907,384.57 | 99.35% |
1至2年 | 1,761,449.90 | 4.02% | 155,469.30 | 0.16% |
2至3年 | 38,341.08 | 0.09% | 265,343.85 | 0.27% |
3年以上 | 0.00 | 0.00% | 212,379.27 | 0.22% |
合计 | 43,854,602.63 | 96,540,576.99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博(海南)实业有限公司 | 16,490,869.10 | 37.60% |
豫投(北京)实业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27.36% |
豫投(海南)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5,792,665.51 | 13.21% |
中陆环海(天津)能源有限公司 | 4,169,024.26 | 9.51%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 | 1,710,619.73 | 3.90% |
合计 | 40,163,178.60 | 91.58% |
其他说明:
说明: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6,157,330.33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
10、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0.00 | 0.00 | 0.00 | 61,691,063.73 | 268,506.91 | 61,422,556.82 |
库存商品 | 0.00 | 0.00 | 0.00 | 20,240,153.21 | 224,191.57 | 20,015,961.64 |
发出商品 | 799,877.52 | 0.00 | 799,877.52 | 2,708,210.13 | 0.00 | 2,708,210.13 |
低值易耗品 | 0.00 | 0.00 | 0.00 | 462,614.78 | 0.00 | 462,614.78 |
包装物 | 0.00 | 0.00 | 0.00 | 3,336,894.46 | 0.00 | 3,336,894.46 |
未完工项目成本 | 7,857,835.95 | 475,237.00 | 7,382,598.95 | 24,710,220.97 | 475,237.00 | 24,234,983.97 |
合计 | 8,657,713.47 | 475,237.00 | 8,182,476.47 | 113,149,157.28 | 967,935.48 | 112,181,221.80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单位:元
项目 | 外购的数据资源存货 | 自行加工的数据资源存货 | 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存货 | 合计 |
(3)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68,506.91 | 1,062,157.24 | 268,506.91 | 1,062,157.24 | 0.00 | |
库存商品 | 224,191.57 | 549,659.79 | 146,838.13 | 627,013.23 | 0.00 | |
未完工项目成本 | 475,237.00 | 0.00 | 0.00 | 0.00 | 475,237.00 | |
发出商品 | 0.00 | 937,164.39 | 0.00 | 937,164.39 | 0.00 | |
合计 | 967,935.48 | 2,548,981.42 | 415,345.04 | 2,626,334.86 | 475,237.00 |
说明:其他变动数系中晟新材料期末数本期转入持有待售科目影响。
说明: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67,850,533.51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持有待售资产-中晟新材料 | 549,912,458.96 | 549,912,458.96 | 2025年01月02日 | |||
合计 | 549,912,458.96 | 549,912,458.96 |
其他说明:
说明:根据2025-003公告,2024年期间公司通过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持有的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本次交易对方确认为苏州泷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泷祥投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45,722.10万元,交易支付方式为现金。截至2025年1月13日,公司已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至泷祥投资名下,中晟新材已就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将中晟新材料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负债转入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科目。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 | 496,999.49 | 424,769.91 |
所得税借方余额重分类 | 315,318.81 | 9,555.12 |
合计 | 812,318.30 | 434,325.03 |
其他说明:
说明: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2,833,317.39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核销情况
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
其他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7、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振华中晟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2,171,433.44 | 0.00 | 0.00 | 0.00 | -944,876.12 | 0.00 | 0.00 | 0.00 | 1,226,557.32 | 0.00 | 0.00 | 1,226,557.32 |
小计 | 2,171,433.44 | 0.00 | 0.00 | 0.00 | -944,876.12 | 0.00 | 0.00 | 0.00 | 1,226,557.32 | 0.00 | 0.00 | 1,226,557.32 |
二、联营企业 | ||||||||||||
合计 | 2,171,433.44 | 0.00 | 0.00 | 0.00 | -944,876.12 | 0.00 | 0.00 | 0.00 | 1,226,557.32 | 0.00 | 0.00 | 1,226,557.32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振华中晟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226,557.32 | 0.00 | 1,226,557.32 | 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预计无法收回,全额计提 | ||
合计 | 1,226,557.32 | 0.00 | 1,226,557.32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472,021.18 | 207,484,495.1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472,021.18 | 207,484,495.19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2,421,967.87 | 261,177,740.59 | 10,283,974.87 | 18,267,555.68 | 412,151,239.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20,961.01 | 17,699.12 | 200,814.95 | 2,039,475.08 | |
(1)购置 | 1,820,961.01 | 17,699.12 | 200,814.95 | 2,039,475.0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2,421,967.87 | 253,744,693.55 | 5,334,916.23 | 13,605,936.53 | 395,107,514.18 |
(1)处置或报废 | 177,266.90 | 14,882,523.37 | 144,417.78 | 15,204,208.05 | |
(2)转入持有待售 | 122,244,700.97 | 238,862,170.18 | 5,190,498.45 | 13,605,936.53 | 379,903,306.13 |
4.期末余额 | 1,820,961.01 | 7,450,746.16 | 4,949,058.64 | 4,862,434.10 | 19,083,199.9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9,486,685.35 | 141,662,254.49 | 8,764,315.21 | 16,058,132.76 | 195,971,387.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43,396.28 | 12,429,987.05 | 723,922.09 | 681,293.81 | 18,578,599.23 |
(1)计提 | 4,743,396.28 | 12,429,987.05 | 723,922.09 | 681,293.81 | 18,578,599.23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230,081.63 | 147,357,825.27 | 5,011,585.82 | 12,339,315.59 | 198,938,808.31 |
(1)处置或报废 | 67,713.27 | 13,458,032.62 | 137,203.80 | 13,662,949.69 | |
(2)转入持有待售 | 34,162,368.36 | 133,899,792.65 | 4,874,382.02 | 12,339,315.59 | 185,275,858.62 |
4.期末余额 | 0.00 | 6,734,416.27 | 4,476,651.48 | 4,400,110.98 | 15,611,178.7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462,704.72 | 7,232,651.29 | 0.00 | 0.00 | 8,695,356.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62,704.72 | 7,232,651.29 | 8,695,356.01 | ||
(1)处置或报废 | 606,697.22 | 606,697.22 | |||
(2)转入持有待售 | 1,462,704.72 | 6,625,954.07 | 8,088,658.79 | ||
4.期末余额 | 0.00 | 0.00 | 0.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20,961.01 | 716,329.89 | 472,407.16 | 462,323.12 | 3,472,021.18 |
2.期初账面价值 | 91,472,577.80 | 112,282,834.81 | 1,519,659.66 | 2,209,422.92 | 207,484,495.1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尹中南路666号房屋及构筑物 | 1,820,961.01 | 未能受让构筑物土地所有权 |
其他说明: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560,382.82 | 14,560,382.8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4,560,382.82 | 14,560,382.8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75,752.49 | 2,275,752.49 |
(1)计提 | 2,275,752.49 | 2,275,752.4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275,752.49 | 2,275,752.4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284,630.33 | 12,284,630.33 |
2.期初账面价值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专利、非专利技术 | 业务资质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661,448.50 | 775,932.47 | 1,177,338.14 | 4,066,619.75 | 38,681,338.8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442.49 | 10,442.49 | |||||
(1)购置 | 10,442.49 | 10,442.49 | |||||
(2)内部研发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661,448.50 | 360,190.46 | 1,177,338.14 | 34,198,977.10 | |||
(1)处置 | |||||||
(2)转入持有待售 | 32,661,448.50 | 360,190.46 | 1,177,338.14 | 34,198,977.10 | |||
4.期末余额 | 426,184.50 | 4,066,619.75 | 4,492,804.2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421,979.60 | 668,614.67 | 994,990.20 | 2,236,640.89 | 12,322,225.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0,097.68 | 58,091.38 | 81,156.10 | 406,661.98 | 1,206,007.14 | ||
(1)计提 | 660,097.68 | 58,091.38 | 81,156.10 | 406,661.98 | 1,206,007.1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082,077.28 | 360,190.35 | 1,076,146.30 | 10,518,413.93 | |||
(1)处置 | |||||||
(2)转入持有待售 | 9,082,077.28 | 360,190.35 | 1,076,146.30 | 10,518,413.93 | |||
4.期末余额 | 366,515.70 | 2,643,302.87 | 3,009,818.5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9,668.80 | 1,423,316.88 | 1,482,985.6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239,468.90 | 107,317.80 | 182,347.94 | 1,829,978.86 | 26,359,113.5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中晟环境 | 190,100,481.09 | 190,100,481.09 | ||||
合计 | 190,100,481.09 | 190,100,481.09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中晟环境 | 86,879,573.40 | 82,077,600.00 | 168,957,173.40 | |||
合计 | 86,879,573.40 | 82,077,600.00 | 168,957,173.40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中晟环境 | 中晟环境(单体)、和协环评 | 上述商誉系2017年8月吴中金控收购中晟环境公司70%股权形成,收购价格为25,213.44万元,收购日中晟环境账面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861.99万元, | 是 |
形成商誉19,010.05万元。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中晟环境 | 274,437,790.57 | 33,070,400.00 | 241,367,390.57 | 5年 | 预测期销售年复合增长率10.45%;毛利率21%~22%;折现率9.29%; | 销售增长率:0%;毛利率21.60%;折现率9.29%; | 毛利率主要结合收入、成本预测确认 |
合计 | 274,437,790.57 | 33,070,400.00 | 241,367,390.57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说明:以上相关参数及可收回金额系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5年4月23日出具的苏华评报字[2025]第269号评估报告确认。上表可收回金额包含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5)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土地补偿款 | 6,076,027.25 | 165,333.85 | 5,910,693.40 | ||
安全工程 | 13,975,725.15 | 1,852,019.73 | 12,123,705.42 | ||
场地平整 | 2,344,785.43 | 579,265.65 | 1,765,519.78 | ||
防腐工程 | 1,708,219.97 | 446,239.97 | 1,261,980.00 | ||
零星改造工程 | 4,292,314.59 | 418,573.34 | 3,873,741.25 | ||
拆除工程 | 325,559.43 | 325,559.43 |
环保工程 | 680,663.35 | 302,382.96 | 378,280.39 | ||
装修费 | 206,042.22 | 201,570.97 | 4,471.25 | ||
仓库建设施工工程 | 961,828.70 | 68,702.04 | 893,126.66 | ||
办公楼装修工程 | 2,132,894.62 | 169,088.49 | 1,963,806.13 | ||
合计 | 30,571,166.09 | 2,132,894.62 | 4,528,736.43 | 26,207,046.90 | 1,968,277.38 |
其他说明:
说明:其他变动数系中晟新材料期末数本期转入持有待售科目影响。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0.00 | 0.00 | 9,791,746.43 | 2,387,567.41 |
可抵扣亏损 | 32,575,099.95 | 4,886,264.99 | 20,564,067.07 | 4,080,657.30 |
信用减值准备 | 18,606,488.14 | 2,790,973.22 | 120,179,478.76 | 21,909,517.31 |
租赁相关的计税基础差异 | 162,060.36 | 27,063.38 | 0.00 | 0.00 |
合计 | 51,343,648.45 | 7,704,301.59 | 150,535,292.26 | 28,377,742.0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0.00 | 0.00 | 8,266,200.79 | 2,066,550.20 |
合计 | 0.00 | 0.00 | 8,266,200.79 | 2,066,550.2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704,301.59 | 28,377,742.0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0.00 | 2,066,550.20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39,076,776.06 | 3,169,050.32 |
可抵扣亏损 | 192,849,298.59 | 144,262,323.05 |
合计 | 331,926,074.65 | 147,431,373.3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7年 | 4,427,872.60 | ||
2028年 | 5,532,599.74 | ||
2029年 | 38,626,503.20 | ||
2030年 | |||
2031年 | 14,621,945.62 | 14,621,945.62 | |
2032年 | 59,130,529.49 | 59,130,529.49 | |
2033年 | 70,509,847.94 | 70,509,847.94 | |
合计 | 192,849,298.59 | 144,262,323.05 |
其他说明:
说明: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8,432,013.28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55,981.91 | 255,981.91 | 冻结 | 账户长期未使用冻结、保函保证金 | 544,771.90 | 544,771.90 | 冻结 | 账户长期未使用冻结、保函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低信用等级票据贴现质押 | 2,520,775.00 | 2,520,775.00 | 质押 | 低信用等级票据贴现质押 | |||
应收账款 | 4,300,000.00 | 4,300,000.00 | 质押 | |||||
持有待售资产-应收票据 | 5,072,498.14 | 5,072,498.14 | 质押 | 低信用等级票据贴现质押 | ||||
持有待售资产-固定资产 | 88,082,332.61 | 86,619,627.89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持有待售资产-无形资产 | 23,579,371.22 | 23,579,371.22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合计 | 121,290,183.88 | 119,827,479.16 | 3,065,546.90 | 3,065,546.90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0.00 | 9,990,000.00 |
信用借款 | 115,000,000.00 | 168,000,000.00 |
短期借款-借款利息 | 138,638.90 | 194,994.88 |
已贴现未到期票据 | 4,300,000.00 | 2,520,775.00 |
合计 | 119,438,638.90 | 180,705,769.8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说明: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105,191,664.81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及劳务费 | 196,001,429.20 | 256,753,414.60 |
应付工程款 | 0.00 | 3,907,947.55 |
合计 | 196,001,429.20 | 260,661,362.1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苏州市江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2,710,378.33 | 尚未结算 |
苏州市宏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8,416,282.78 | 尚未结算 |
江苏藏拙建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8,047,146.31 | 尚未结算 |
苏州德华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604,770.72 | 尚未结算 |
苏州双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126,605.50 | 尚未结算 |
江苏水安建设有限公司 | 3,800,056.58 | 尚未结算 |
合计 | 43,705,240.22 |
其他说明:
说明: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22,404,031.61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6,565,626.43 | 22,128,036.82 |
合计 | 6,565,626.43 | 22,128,036.82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336,408.00 | 2,932,138.00 |
代垫款项及往来款 | 3,057,774.12 | 8,694,924.75 |
欠付费用 | 2,171,444.31 | 10,500,974.07 |
合计 | 6,565,626.43 | 22,128,036.82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说明: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1,135,797.49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商品款 | 14,636,610.94 | 18,243,604.02 |
预收工程款 | 2,961,188.79 | 23,607,805.91 |
合计 | 17,597,799.73 | 41,851,409.93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说明: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7,591,926.12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 |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5,777,674.76 | 71,558,088.57 | 72,932,756.57 | 14,403,006.7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754,130.95 | 5,754,130.95 | ||
三、辞退福利 | 297,922.62 | 297,922.62 | ||
合计 | 15,777,674.76 | 77,610,142.14 | 78,984,810.14 | 14,403,006.76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5,586,052.23 | 62,289,619.08 | 63,594,439.23 | 14,281,232.08 |
2、职工福利费 | 0.00 | 3,198,667.56 | 3,198,667.56 | 0.00 |
3、社会保险费 | 0.00 | 3,031,725.46 | 3,031,725.46 | 0.0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0.00 | 2,429,343.65 | 2,429,343.65 | 0.00 |
工伤保险费 | 0.00 | 345,463.86 | 345,463.86 | 0.00 |
生育保险费 | 0.00 | 256,917.95 | 256,917.9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4、住房公积金 | 0.00 | 2,455,254.00 | 2,455,254.00 | 0.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91,622.53 | 582,822.47 | 652,670.32 | 121,774.68 |
合计 | 15,777,674.76 | 71,558,088.57 | 72,932,756.57 | 14,403,006.7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573,504.87 | 5,573,504.87 | ||
2、失业保险费 | 180,626.08 | 180,626.08 | ||
合计 | 5,754,130.95 | 5,754,130.95 |
其他说明:
说明:中晟新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末余额715,390.23 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310,992.86 | 12,088,011.21 |
消费税 | 0.00 | 78,012.35 |
企业所得税 | 2,527,285.41 | 1,219,442.68 |
个人所得税 | 775,747.97 | 975,423.9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7,017.38 | 299,881.52 |
教育费附加 | 126,498.05 | 215,317.16 |
房产税 | 0.00 | 152,286.81 |
土地使用税 | 0.00 | 88,828.21 |
印花税 | 86,238.58 | 112,807.48 |
环保税 | 0.00 | 678.72 |
其他 | 188.00 | 84.00 |
合计 | 11,003,968.25 | 15,230,774.09 |
其他说明:
说明: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374,698.13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
41、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持有待售负债-中晟新材料 | 143,860,305.95 | |
合计 | 143,860,305.95 | 0.00 |
其他说明:
4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7,000,000.00 | 10,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703,939.59 | |
长期借款期末应付利息 | 384,740.28 | 397,420.84 |
合计 | 51,088,679.87 | 10,397,420.84 |
其他说明:
43、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票据 | 245,106.06 | 59,204,768.72 |
待转销项税额 | 2,162,371.11 | 4,570,777.67 |
合计 | 2,407,477.17 | 63,775,546.3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其他说明:
说明:中晟新材料本期末余额6,446,797.56元已转至持有待售科目披露。
44、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03,884,740.28 | 313,897,420.84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7,384,740.28 | -10,397,420.84 |
合计 | 256,500,000.00 | 303,5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20年12月,本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中晟环境70%股权质押给苏州银行苏州分行,取得1.13亿长期借款,期限自2020年12月28日至2026年10月30日;2022年4月,本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中晟环境70%股权质押给苏州银行苏州分行,取得7000万长期借款,期限自2022年4月21日至2026年10月30日。2023年4月,本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中晟环境70%股权质押给苏州银行苏州分行,取得18,300.00万元长期借款,借款期限自2023年4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2024年利率区间: 4.00%-4.90%。
45、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6、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4,416,841.89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948,998.05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703,939.59 | |
合计 | 9,763,904.25 | 0.00 |
其他说明:
47、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49、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0、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644,153.96 | 147,854.88 | 1,496,299.08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1,644,153.96 | 147,854.88 | 1,496,299.08 | -- |
其他说明:
51、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2、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4,753,300.00 | 124,753,300.00 |
其他说明:
53、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4、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5,227,210.47 | 65,227,210.47 | ||
其他资本公积 | 1,300,000.00 | 1,300,000.00 | ||
合计 | 66,527,210.47 | 66,527,210.4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5、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7、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58、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5,059,011.64 | 55,059,011.64 | ||
合计 | 55,059,011.64 | 55,059,011.6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6,764,837.37 | 331,382,599.23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76,764,837.37 | 331,382,599.2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70,279,984.80 | -154,617,761.86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484,852.57 | 176,764,837.3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89,554,484.98 | 441,478,641.37 | 551,205,110.94 | 495,410,438.80 |
其他业务 | 3,433,211.71 | 2,054,775.16 | 65,824,809.33 | 59,468,013.64 |
合计 | 492,987,696.69 | 443,533,416.53 | 617,029,920.27 | 554,878,452.44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492,987,696.69 | 需扣除贸易类业务、销售材料等 | 617,029,920.27 | 需扣除贸易类业务、销售材料等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4,157,200.00 | 需扣除贸易类业务、销售材料等 | 65,824,800.00 | 需扣除贸易类业务、销售材料等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84% | 10.67%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4,157,200.00 | 需扣除贸易类业务、销售材料等 | 65,824,800.00 | 需扣除贸易类业务、销售材料等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4,157,200.00 | 需扣除贸易类业务、销售材料等 | 65,824,800.00 | 需扣除贸易类业务、销售材料等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 |
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无 | 0.00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488,830,496.69 | 需扣除贸易类业务、销售材料等 | 551,205,120.27 | 需扣除贸易类业务、销售材料等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润滑油销售业务 | 308,879,155.41 | 307,241,942.28 | 308,879,155.41 | 307,241,942.28 | ||||
环境工程业务 | 40,841,221.27 | 46,313,866.76 | 40,841,221.27 | 46,313,866.76 | ||||
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业务 | 132,635,919.32 | 83,251,838.86 | 132,635,919.32 | 83,251,838.86 | ||||
环境咨询服务 | 6,474,196.62 | 4,487,522.21 | 6,474,196.62 | 4,487,522.21 | ||||
其他 | 723,992.36 | 183,471.26 | 723,992.36 | 183,471.26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华东地区 | 418,170,165.65 | 372,669,656.38 | 418,170,165.65 | 372,669,656.38 | ||||
西南地区 | 2,579,193.85 | 2,297,487.54 | 2,579,193.85 | 2,297,487.54 | ||||
华中地区 | 42,977,863.18 | 41,704,083.18 | 42,977,863.18 | 41,704,083.18 | ||||
华南地区 | 6,387,227.21 | 5,944,086.82 | 6,387,227.21 | 5,944,086.82 | ||||
华北地区 | 11,005,081.17 | 10,628,175.88 | 11,005,081.17 | 10,628,175.88 | ||||
西北地区 | 5,401,812.71 | 5,239,511.15 | 5,401,812.71 | 5,239,511.15 | ||||
东北地区 | 3,033,141.21 | 2,995,640.42 | 3,033,141.21 | 2,995,640.42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 |
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489,554,484.98 | 441,478,641.37 | 489,554,484.98 | 441,478,641.37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于2024年度,营业收入按收入确认时间分解后的信息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收入确认时间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
润滑油销售业务 | 308,879,155.41 | 320,017,300.42 |
环境工程业务 | 40,841,221.27 | 42,590,947.07 |
环境咨询服务 | 6,474,196.62 | 9,846,457.25 |
环保工程-其他 | 728,417.14 | 948,303.11 |
润滑油业务-其他 | 3,428,786.93 | 65,017,830.99 |
在某段时间确认收入: | - | |
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业务 | 132,635,919.32 | 178,609,081.43 |
合计 | 492,987,696.69 | 617,029,920.27 |
61、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497,768.61 | 777,440.6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07,623.08 | 330,875.92 |
教育费附加 | 391,828.80 | 266,703.56 |
房产税 | 688,456.04 | 609,147.24 |
土地使用税 | 325,278.17 | 355,312.84 |
车船使用税 | 9,208.26 | 16,265.70 |
印花税 | 1,107,694.86 | 557,079.55 |
环保税 | 4,999.63 | 2,180.79 |
其他 | 5,892.00 | 300.00 |
合计 | 3,438,749.45 | 2,915,306.21 |
其他说明:
62、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368,617.45 | 32,660,694.81 |
咨询服务费 | 7,655,644.42 | 5,820,139.48 |
业务招待费 | 3,225,888.06 | 2,014,645.14 |
折旧与摊销 | 5,393,046.71 | 3,719,223.95 |
差旅费 | 1,098,146.41 | 1,010,767.02 |
办公、会议费 | 1,443,882.59 | 2,018,506.34 |
房租物业费 | 1,825,460.86 | 1,697,576.04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46,886.43 | 101,950.57 |
修理费 | 714,652.64 | 81,112.42 |
其他 | 2,266,055.87 | 1,639,866.87 |
合计 | 50,038,281.44 | 50,764,482.64 |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638,667.63 | 4,874,058.90 |
咨询服务费 | 113,000.00 | 237,000.00 |
广告宣传费 | 752,134.59 | 521,783.78 |
业务招待费 | 822,506.43 | 1,373,022.14 |
招投标费 | 107,189.18 | 148,421.21 |
折旧与摊销 | 170,055.27 | 1,123,121.77 |
差旅费 | 529,601.71 | 531,851.86 |
办公费 | 39,014.49 | 78,990.63 |
其他 | 263,023.27 | 308,374.31 |
合计 | 6,435,192.57 | 9,196,624.60 |
其他说明:
64、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7,799,259.54 | 8,653,865.33 |
材料费 | 2,866,448.58 | 8,559,868.78 |
折旧费 | 2,962,897.52 | 3,727,048.75 |
其他费用 | 345,820.86 | 540,451.82 |
合计 | 13,974,426.50 | 21,481,234.68 |
其他说明:
65、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0,296,731.85 | 18,068,962.16 |
减:利息收入 | -322,330.30 | -225,950.99 |
银行手续费 | 50,684.01 | 74,299.50 |
其他 | 269,167.37 | 168,429.42 |
合计 | 20,294,252.93 | 18,085,740.09 |
其他说明:
66、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38,723.33 | 684,631.32 |
进项税加计扣除 | 3,214,268.37 | |
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30,983.52 | 115,429.59 |
合计 | 3,983,975.22 | 800,060.91 |
67、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6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69、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44,876.12 | -828,566.56 |
债务重组收益 | -4,661,799.3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6,133.33 | |
合计 | -5,606,675.46 | -844,699.89 |
其他说明:
70、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569,789.14 | -1,719,239.91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7,394,538.09 | -29,618,672.6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306,555.91 | 71,153.60 |
合计 | -29,131,304.86 | -31,266,758.93 |
其他说明:
71、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548,981.42 | -415,253.23 |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1,226,557.32 |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8,695,356.01 | |
十、商誉减值损失 | -82,077,600.00 | -69,991,391.81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5,525.78 | 823,256.53 |
合计 | -85,858,664.52 | -78,278,744.52 |
其他说明:
72、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3、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29,478.83 | 11,397.59 | 29,478.83 |
违约金 | 0.00 | 266,458.18 | 0.00 |
合计 | 29,478.83 | 277,855.77 | 29,478.83 |
其他说明:
74、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934,561.14 | 316,585.34 | 934,561.14 |
行政罚款支出 | 219,986.38 | 2,500.00 | 219,986.38 |
其他 | 283,508.24 | 43,931.41 | 283,508.24 |
违约金 | 606,833.58 | 3,704,922.59 | 606,833.58 |
合计 | 2,044,889.34 | 4,067,939.34 | 2,044,889.34 |
其他说明:
75、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277,152.33 | 3,311,145.0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174,876.95 | 1,275,820.03 |
合计 | 15,452,029.28 | 4,586,965.0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63,354,702.8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0,838,675.7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55,611.2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12,380.0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69,914.2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8,222,279.0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990,012.43 |
其他 | 20,656,515.41 |
所得税费用 | 15,452,029.28 |
其他说明:
76、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7、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往来款及其他 | 4,922,621.58 | 12,536,131.00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621,851.97 | 578,278.59 |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 | 2,878,713.16 | 225,950.99 |
本期减少冻结款 | 0.00 | 35,095,789.65 |
合计 | 8,423,186.71 | 48,436,150.2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付现费用 | 20,473,453.53 | 28,906,841.77 |
支付往来款 | 12,905,674.80 | 6,428,616.71 |
本期新增冻结款项 | 290.01 | 16,291.90 |
合计 | 33,379,418.34 | 35,351,750.3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 | 65,227,210.47 | |
合计 | 0.00 | 65,227,210.47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合营或联营企业投资款 | 3,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保函保证金 | 723,788.75 | 1,411,001.00 |
合计 | 723,788.75 | 1,411,001.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价款 | 0.00 | 189,273,000.00 |
支付保函保证金 | 434,708.75 | 1,450,616.00 |
支付租赁负债的本金和利息 | 1,203,994.02 | 925,732.59 |
合计 | 1,638,702.77 | 191,649,348.5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80,705,769.88 | 234,372,498.14 | 7,743,788.35 | 195,401,810.29 | 107,981,607.18 | 119,438,638.90 |
长期借款 | 303,500,000.00 | 12,689,547.22 | 12,689,547.22 | 47,000,000.00 | 256,5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 | 10,397,420.84 | 47,384,740.28 | 10,397,420.84 | 47,384,740.28 | ||
租赁负债 | 14,671,837.86 | 1,203,994.02 | 3,703,939.59 | 9,763,904.2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703,939.59 | 3,703,939.59 | ||||
合计 | 494,603,190.72 | 234,372,498.14 | 86,193,853.30 | 219,692,772.37 | 158,685,546.77 | 436,791,223.02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7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78,806,732.14 | -158,259,111.4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4,989,969.38 | 109,545,503.4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8,578,599.23 | 21,934,708.29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275,752.49 | 868,010.14 |
无形资产摊销 | 1,206,007.14 | 1,236,052.9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528,736.43 | 4,526,214.6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00 | 0.0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 934,561.14 | 316,585.34 |
“-”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2,853,114.71 | 18,068,962.1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606,675.46 | 844,699.8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241,427.15 | -757,284.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66,550.20 | 2,066,550.2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3,599,230.40 | -97,380.4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3,153,389.61 | -117,624,143.9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5,875,861.63 | 44,161,107.69 |
其他 | -290.01 | 35,079,497.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18,029.16 | -38,090,027.3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0,176,591.77 | 106,806,147.8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6,806,147.85 | 96,933,251.3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370,443.92 | 9,872,896.5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其中: |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20,176,591.77 | 106,806,147.85 |
其中:库存现金 | 40,959.50 | 59,716.8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20,135,632.27 | 106,746,431.05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0,176,591.77 | 106,806,147.85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255,981.91 | 544,771.90 | 账户冻结或受限保证金 |
合计 | 255,981.91 | 544,771.90 |
其他说明: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7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0、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1、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目 | 2024年度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089,109.31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388,968.8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619,361.64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未纳入租赁收款额计量的可 | 4,424.78 | 4,424.78 |
变租赁付款额相关收入 | ||
合计 | 4,424.78 | 4,424.78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2、数据资源
83、其他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支出 | 13,974,426.50 | 21,481,234.68 |
合计 | 13,974,426.50 | 21,481,234.68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3,974,426.50 | 21,481,234.68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 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6、其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中晟浩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无锡 | 无锡 | 润滑油批发、零售 | 100.00% | 设立 | |
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无锡 | 无锡 | 新材料技术研发;润滑油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 42,880,000.00 | 苏州 | 苏州 | 环境工程、土壤修复业务、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业务、环境咨询服务 | 7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苏州和协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苏州 | 苏州 | 环境咨询服务 | 7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苏州中晟排水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苏州 | 苏州 | 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业务 | 7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苏州中晟新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苏州 | 苏州 | 水利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业务 | 7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苏州中晟管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苏州 | 苏州 | 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业务 | 7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中晟环境 | 30.00% | -8,526,747.34 | 0.00 | 78,019,172.3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中晟环境 | 479,731,289.19 | 18,291,897.32 | 498,023,186.51 | 235,029,803.30 | 4,556,123.40 | 239,585,926.70 | 557,433,386.17 | 26,354,896.06 | 583,788,282.23 | 296,521,869.31 | 0.00 | 296,521,869.31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中晟环境 | 180,679,754.35 | -28,829,153.11 | -28,829,153.11 | -57,690,172.98 | 231,994,788.86 | -12,544,493.94 | -12,544,493.94 | 210,357.30 |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振华中晟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原油、天然气贸易等 | 30.00% | 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振华中晟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振华中晟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6,764,771.09 | 9,207,405.94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33,501.23 | 1,914,380.13 |
非流动资产 | 447,502.85 | 306,114.77 |
资产合计 | 27,212,273.94 | 9,513,520.71 |
流动负债 | 27,123,749.51 | 6,275,409.23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27,123,749.51 | 6,275,409.23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88,524.43 | 3,238,111.4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226,557.33 | 2,171,433.44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0.00 | 2,171,433.44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30,204,681.48 | 118,004,199.35 |
财务费用 | 160,673.87 | 403.60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3,149,587.05 | -2,761,888.52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149,587.05 | -2,761,888.52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截至本期末无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截至本期末无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644,153.96 | 147,854.88 | 1,496,299.08 | 与资产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738,723.33 | 684,631.32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
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
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57.74%(比较期:
44.98%);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93.15%(比较:50.72%)。
1.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目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119,438,638.90 | ||
应付账款 | 196,001,429.20 |
项目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
其他应付款 | 6,565,626.4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1,088,679.87 | ||
长期借款 | 256,500,000.00 | ||
租赁负债 | 9,763,904.25 | - | |
合计 | 373,094,374.40 | 266,263,904.25 | - |
(续上表)
项目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180,705,769.88 | - | - |
应付账款 | 260,661,362.15 | - | - |
其他应付款 | 22,128,036.82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397,420.84 | - | - |
长期借款 | - | 303,500,000.00 | - |
合计 | 473,892,589.69 | 303,500,000.00 | - |
1. 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686,102.07 | 13,686,102.0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3,686,102.07 | 13,686,102.07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等。
上述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吴中金控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拥有本公司36,696,24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29.4150%)对应的表决权。吴中金控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拥有本公司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故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振华中晟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苏州市吴中金融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 |
许汉祥 | 公司股东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振华中晟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采购天然气 | 4,005,877.98 | 4,005,877.98 | 否 | 0.00 |
苏州市吴中金融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664,721.29 | 2,664,721.29 | 否 | 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
许汉祥 | 219,119.00 | 2024年02月01日 | 2024年04月30日 | |
许汉祥 | 108,800.00 | 2024年03月01日 | 2024年04月30日 | |
许汉祥 | 246,000.00 | 2024年05月01日 | 未约定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854,000.00 | 3,390,200.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苏州市吴中金融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 353,232.00 | 4,924.26 | ||
预付款项 | 苏州市吴中金融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 15,795.35 | 0.00 | ||
其他应收款 | 许汉祥 | 246,000.00 | 22,140.00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苏州市吴中金融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 675,630.63 | |
租赁负债 | 苏州市吴中金融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 9,763,904.25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苏州市吴中金融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 3,703,939.59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金融机构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保函担保金额计人民币798,000.00元。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根据2025-003公告,2024年期间公司通过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持有的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本次交易对方确认为苏州泷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泷祥投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45,722.10万元,交易支付方式为现金。截至2025年1月13日,公司已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至泷祥投资名下,中晟新材已就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除以上事项外,截至2025年4月23日(董事会批准报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2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①石化业务分部;
②环保业务分部;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石化业务分部 | 环保业务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312,307,942.34 | 180,679,754.35 | 492,987,696.69 | |
营业成本 | 309,296,260.39 | 134,237,156.14 | 443,533,416.53 | |
营业利润 | -69,357,883.33 | -9,831,127.72 | -82,150,281.30 | -161,339,292.35 |
资产总额 | 1,094,990,465.90 | 498,023,186.51 | -432,042,969.82 | 1,160,970,682.59 |
负债总额 | 610,638,593.09 | 239,585,926.70 | -20,097,384.20 | 830,127,135.59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300,000.00 | 16,363,719.85 |
1至2年 | 234,281.49 | |
2至3年 | 35,364.60 | |
合计 | 4,300,000.00 | 16,633,365.9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300,000.00 | 100.00% | 215,430.00 | 5.01% | 4,084,570.00 | 16,633,365.94 | 100.00% | 535,763.10 | 3.22% | 16,097,602.84 |
其中: | ||||||||||
组合2:石化业务信用级别较高客户 | 8,133,365.94 | 48.90% | 235,713.10 | 2.90% | 7,897,652.84 | |||||
组合3:石化业务一般客户 | 4,300,000.00 | 100.00% | 215,430.00 | 5.01% | 4,084,570.00 | 8,500,000.00 | 51.10% | 300,050.00 | 3.53% | 8,199,950.00 |
合计 | 4,300,000.00 | 100.00% | 215,430.00 | 5.01% | 4,084,570.00 | 16,633,365.94 | 100.00% | 535,763.10 | 3.22% | 16,097,602.8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3石化业务一般客户计提坏账准备215,430.0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300,000.00 | 215,430.00 | 5.01% |
合计 | 4,300,000.00 | 215,43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5,763.10 | 320,333.10 | 215,430.00 | |||
合计 | 535,763.10 | 320,333.10 | 215,43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浙江白云浙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4,300,000.00 | 0.00 | 4,300,000.00 | 100.00% | 225,750.00 |
合计 | 4,300,000.00 | 0.00 | 4,300,000.00 | 100.00% | 225,750.00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49,629,186.99 | 0.00 |
合计 | 49,629,186.99 | 0.00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备用金 | 94,961.00 | |
代垫款项及往来款 | 49,543,031.68 | |
减:坏账准备 | -8,805.69 | |
合计 | 49,629,186.99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9,637,992.68 | 0.00 |
合计 | 49,637,992.68 | 0.00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8,805.69 | 8,805.69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8,805.69 | 8,805.6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0.00 | 8,805.69 | 8,805.69 | |||
合计 | 0.00 | 8,805.69 | 8,805.6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江苏中晟浩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代垫款项及往来款 | 49,540,151.68 | 1年以内 | 99.80% | 0.00 |
张凌宇 | 员工备用金 | 94,961.00 | 1年以内 | 0.19% | 8,546.49 |
苏州民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代垫款项及往来款 | 2,880.00 | 1年以内 | 0.01% | 259.20 |
合计 | 49,637,992.68 | 100.00% | 8,805.69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33,016,212.01 | 0.00 | 433,016,212.01 | 896,433,318.74 | 0.00 | 896,433,318.74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226,557.32 | 1,226,557.32 | 0.00 | 2,171,433.44 | 0.00 | 2,171,433.44 |
合计 | 434,242,769.33 | 1,226,557.32 | 433,016,212.01 | 898,604,752.18 | 0.00 | 898,604,752.18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 433,016,212.01 | 0.00 | 0.00 | 433,016,212.01 | 0.00 | |||
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 | 463,417,106.73 | 0.00 | 463,417,106.73 | 0.00 | 0.00 | |||
合计 | 896,433,318.74 | 0.00 | 463,417,106.73 | 433,016,212.01 | 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振华中晟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2,171,433.44 | -944,876.12 | 1,226,557.32 | 0.00 | 1,226,557.32 | |||||||
小计 | 2,171,433.44 | -944,876.12 | 1,226,557.32 | 0.00 | 1,226,557.32 | |||||||
二、联营企业 | ||||||||||||
合计 | 2,171,433.44 | 0.00 | -944,876.12 | 1,226,557.32 | 0.00 | 1,226,557.32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6,590,256.77 | 125,933,388.18 | 320,017,300.42 | 316,132,946.69 |
其他业务 | 946,106.59 | 23,374.55 | 61,628,121.90 | 58,468,477.65 |
合计 | 127,536,363.36 | 125,956,762.73 | 381,645,422.32 | 374,601,424.34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44,876.12 | -828,566.56 |
合计 | -944,876.12 | -828,566.56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934,561.1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69,706.8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0.0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0.00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 | 0.00 |
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514,295.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0.0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0.00 | |
债务重组损益 | -4,661,799.34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0.00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0.00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0.00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0.00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0.00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0.00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0.00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80,849.3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7,641,431.4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976,805.2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933,299.65 | |
合计 | 10,338,118.5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0.38% | -1.36 | -1.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 -53.44% | -1.45 | -1.45 |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