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拟变更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
变更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注册 地址 | 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 | 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腾飞路20号 |
经营 范围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室内环境检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企业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室内环境检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企业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以上变更项目以行政审批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于2024年7月起正式实施,其对公司治理、董监高责任、分红减资、股东权利等内容进行较大范围的调整,也对公司章程的内容提出诸多新的要求。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为深入贯彻落实上述法律法规要求,推动公司治理体系与监管规定精准衔接,持续完善公司规范运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调整经营范围等实际经营管理需求,参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对现行《公司章程》大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申请换发新的营业执照。相关变更以行政审批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