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影响予以消除的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作为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堡龙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中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
(1)预付工程款项的存在性和完整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10,265.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8.26%,其他非流动资产全部为公司两个募投项目的预付工程款。我们注意到两个募投项目目前均处于停滞状态,我们对预付工程款执行了函证程序,但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尚未取得回函,我们无法就10,265.00万元预付工程款的存在性和完整性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违规担保。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所述,公司未经董事会审批,违反规定程序将4.7亿元银行理财产品为他方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由于被担保方偿贷能力不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口联合农商银行已强行划扣公司银行理财产品4.1亿元,剩余0.6亿元被广州市天河人民法院冻结。实控人陈伟雄、陈娜娜承诺以自有资产对4.7亿元进行弥补,具体承诺方式为:
①将其名下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00亿元的土地使用权变更权属登记至公司名下,以抵偿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②上述土地使用权目前已为柏堡龙公司办理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尚无法立即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将在解除质押后的30日内将该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公司名下。
③未来3年将剩余1.7亿元募集资金以现金或者等值资产的方式偿还给公司,第一年偿还现金或者等额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第二年偿还现金或者等额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第三年偿还现金或者等额资产将剩余1亿元偿还完毕。
我们无法就实控人陈伟雄、陈娜娜履行补偿义务的承诺能否全部兑现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 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皆对此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表示尊重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判断,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保留事项所带来的影响。
三、关于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1)公司预付工程款由预付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的深圳募投项目工程款项和预付广东南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广州募投项目工程款组成。2022年度公司对预付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的深圳募投项目工程款项进行了工程造价结算,根据监理公司核价报告,公司将符合工程确认条件的款项转入在建工程,不符合条件的工程款做了损失处理。
(2)公司未经董事会审批,违反规定程序将4.7亿元银行理财产品为他方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由于被担保方偿贷能力不足,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口联合农商银行已将公司银行理财产品全部划扣,公司已经履行了担保责任,同时将4.7亿元银行理财产品作为损失处理。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经实施以上措施,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该事项影响已消除。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