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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董事刘秀军因其未出席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其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除董事刘秀军外,本公司及其他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新坛村新美路南侧大德北路西柏堡龙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亚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新坛村新美路南侧大德北路西柏堡龙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4,662,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5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4人,董事刘秀军因个人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2人,监事江夏莲因个人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04,658,0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反对股数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04,652,3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反对股数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弃权股数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04,652,3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反对股数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弃权股数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数据公司出现亏损,为公司的后续发展,因此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04,658,0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反对股数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数据公司出现亏损,为公司的后续发展,因此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04,658,0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反对股数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04,652,3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反对股数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弃权股数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04,652,2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反对股数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弃权股数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04,652,2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反对股数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弃权股数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无
(九)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04,652,3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反对股数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弃权股数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无
(十)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04,652,2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反对股数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弃权股数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无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04,652,3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反对股数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弃权股数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无
(十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无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1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1,000 | 69.18% | 4,900 | 30.82% | 0 | 0% |
2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300 | 33.33% | 4,900 | 30.82% | 5,700 | 35.85% |
3 |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300 | 33.33% | 4,900 | 30.82% | 5,700 | 35.85% |
4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1,000 | 69.18% | 4,900 | 30.82% | 0 | 0% |
5 | 《关于 | 11,000 | 69.18% | 4,900 | 30.82% | 0 | 0% |
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5,300 | 33.33% | 4,900 | 30.82% | 5,700 | 35.85% |
7 |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5,200 | 32.70% | 5,000 | 31.45 | 5,700 | 35.85% |
8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 5,200 | 32.70% | 5,000 | 31.45% | 5,700 | 35.85% |
议案》 | |||||||
9 |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5300 | 33.33% | 4,900 | 30.82% | 5,700 | 35.85% |
10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200 | 32.70% | 5,000 | 31.45% | 5,700 | 35.85% |
11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300 | 33.33% | 4,900 | 30.82% | 5,700 | 35.85%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权李新梦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会议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姓名
姓名 | 职务名称 | 变动情形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张宇 | 董事 | 就任 | 2025-05-28 |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 | 审议通过 |
杨翠华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2025-05-28 |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 | 审议通过 |
许承芳 | 监事 | 离任 | 2025-05-28 |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 | 审议通过 |
江夏莲 | 监事 | 离任 | 2025-05-28 |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