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柏龙(002776)_公司公告_柏龙3: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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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龙3: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1证券代码:400204证券简称:柏龙3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刘秀军因其未出席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其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除董事刘秀军外,本公司及其他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25,80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董事会审批,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73,619,032.32元,其中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划扣存放于630001230900005683账号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02,239,861.11元用于偿还借款,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广州天河人民法院执行共强制执行账号630001230900005683、755930062310907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3,370,691.16元用于抵偿借款;浙商银行罗湖支行5840000610120100000841账户被法院划扣680.35元用于缴纳罚款;招商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755931434410605、中国银行揭阳普宁支行721172372575、广东南粤银行揭阳分行630001230900006251、中国光大银行深圳龙岗南湾支行51950188000060748分别被法院用于支付案件罚款强制扣款2,217.08元、916.02元、4,173.39元、608.16元;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划扣中国工商银行普宁支行2019002229201022416账户180,884.95元用于支付相关执行案件的罚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18,636.41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保荐机构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2)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3)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5)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详见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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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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