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文科股份使用前次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9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截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实际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6,848,500.00元(不含税),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证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702,830.2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1,448,669.80元,扣除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的税金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0,335,590.00元。
截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00097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7月16日,文科股份累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494,798,815.45元,具体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元)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元) |
| 1 | 通城县城区河道生态治理PPP项目 | 41,048,669.80 | 0.00注1 |
| 2 | 文科总部大楼 | 168,349,837.44 | 162,832,223.62 |
| 3 | 文科总部大楼-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 52,050,162.56 | 52,050,162.56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 5 | 白云山荒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100,000,000.00 | 26,718,108.95 |
| 6 | 武汉未来科技城长岭山生态修复——光谷未来教育营地项目(一期) | 320,000,000.00 | 3,198,320.32 |
| 合计 | 931,448,669.80 | 494,798,815.45 | |
注1:通城县城区河道生态治理PPP项目为湖北省通城县重点民生项目,由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较晚,为保证项目工期,经协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针对该项目给予了项目公司4亿元的贷款。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城县城区河道生态治理PPP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42,000.00万元变更用于“白云山荒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及“武汉未来科技城长岭山生态修复——光谷未来教育营地项目(一期)”。
截至2025年7月16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443,526,985.74元(含利息收入)。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4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2025年7月16日,公司已将剩余用于暂时补流的43,220.45万元资金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出现逾期归还的情况。具体情况请详见2025年7月1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归还暂时补流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9)。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资金使用为公司创造更多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如果使用期限达到十二个月,按目前银行一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3%来计算,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1,320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资金支出,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监管协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账户,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实施监管,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7月17日,文科股份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4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已将前次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出现逾期归还的情况;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4.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使用期限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亦出具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文科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汪晨杰 杨 涛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