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电梯(002774)_公司公告_快意电梯: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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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号:2025-016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清溪镇谢坑村金龙工业区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爱文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

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9人,代表股份227,567,4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590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23,346,6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336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4,22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536%。

(3)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8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4,252,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6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9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人,代表股份4,22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536%。

2、公司董事以现场出席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监事张毅线上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鲁墉律师、叶兰昌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7,551,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3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0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8%;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74%。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2、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7,549,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6%。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3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8%;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44%。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3、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27,561,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4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8%;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4%。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4、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7,549,6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3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1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8%;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5、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7,564,6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

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5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8%;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1%。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6、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27,561,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4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8%;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7、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6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4%;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4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3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9%。

回避情况:罗爱文、罗爱明、辛全忠、何志民、霍海华、叶锐新、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鹤壁市合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8、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7,513,6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4,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3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15%;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57%;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9%。

回避情况:贺映平、叶锐新回避表决。

9、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27,546,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反对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3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3%;反对1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62%;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5%。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10、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27,561,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4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0%;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9%;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1%。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1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3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4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3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23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9%。回避情况:罗爱文、罗爱明、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鹤壁市合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贺映平回避表决。

12、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27,561,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4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5%;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8%。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13、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27,561,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4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3%;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5%;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2%。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14、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7,552,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3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73%;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5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鲁墉、叶兰昌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线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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