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电梯(002774)_公司公告_快意电梯: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陈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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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意电梯: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陈丽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6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陈丽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重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独立董事。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法律方面拥有专业的知识及丰富的经验,在履职过程中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

个人履历:

陈丽华,1987年2月生,本科,香港城市大学在读EMBA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业务,历任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为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广东君言(东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2024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独立履行职责。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年度我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陈丽华66000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6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战略委员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本人出席各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00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000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00

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4年,本人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

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我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为8天(本人于2024年6月3日选举为独立董事)。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我作为独立董事: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向董事会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2024年度,本人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积极促进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保证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2024年度,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情况,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形成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认为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 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我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客观的履行职责。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及委员,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5年度我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在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在2024年给予独立董事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陈丽华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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