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有效维护和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转型升级稳步推进,但受地缘政治冲突加剧、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等对全球供应链稳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公司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挑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211.57万元,同比增加0.92%,实现营业利润-11,447.35万元,同比减少亏损5.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57.62万元,同比减少亏损15.69%。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紧抓内部管理,对内落实精细化管理以实现降本增效。在供应链业务方面,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围绕大客户需求深化业务合作;在新能源业务体系方面,公司持续关注行业动态与市场变化,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和布局,优化业务结构和模式,保持业务持续稳定的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情况如下:
(一)供应链业务
公司通过提供智慧供应链业务,基于对所服务行业的上下游链条的深度理解和认知,凭借专业的供应链管理优势,以资金流和信息流作为金融和技术保障,围绕商流、物流和工作流环节为客户提供供应链改进方案并协助其执行,帮助客户提高供应链效益,推动供应链创新,为客户创造可持续发展的价值。
受益于AI技术的飞速发展,算力基础设施的需求呈现出爆发式增长,在半
导体存储和算力服务器等领域,市场需求尤为旺盛。公司凭借在ICT领域多年的深耕细作,以丰富的运营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把握算力行业市场机遇,为国内算力领域的头部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供应链服务。此外,公司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和市场发展趋势,在跨境电商、生态环境治理、市政基建等领域,深入研究相关政策,捕捉市场动态,通过策略调整和资源配置,不断挖掘新的业绩增长点。
(二)新能源业务
1、智慧光伏能源服务平台
公司秉承“用绿能,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景,坚持“客户至上,创新共赢”的理念,围绕“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为客户提供更高效、智慧的清洁能源综合服务”的使命,致力于成为一流的分布式能源投资商、运营商和综合能源服务商,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与运营、电力市场化交易、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
(1)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与运营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主要是投资并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通过销售电站所发电量,从中获得相对稳定的电费收入。公司致力于协助客户高效率使用清洁能源,可为客户提供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等一站式全面服务。
(2)电力市场化交易
公司坚持聚焦分布式光伏,并积极开拓电力市场化交易业务,已获得广东省售电牌照SD539、广西省售电牌照SD0313等,提供绿电交易、绿证交易、碳交易、中长期现货交易及虚拟电厂等多层次市场交易。
(3)综合能源服务
公司采用项目开发、EPC总包及服务、智慧运维等有机融合的运营模式,充分发挥公司低成本融资、供应链运营、商务开发资源等核心优势,多维度为客户提供服务,加速推进项目储备及建设,推动光伏电站装机规模健康有序增长。
2、储能生态运营平台
公司紧贴客户需求,从调峰、调频等多功能维度,努力打造基于新型电力系统的储能生态运营模式,加速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体系,因地制宜开展新型储能规划建设,降低客户电力运营成本。
公司储能业务以储能设备系统销售、工商业储能电站项目的投资运营、独立储能电站投资运营等为主。公司紧贴客户需求,为其提供第三方能源服务,协助安装储能并全程负责投资建设储能资产和运营维护,帮助客户实现最大程度节省电费,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在国内储能投运项目覆盖区域包括广东、浙江、江苏等峰谷价差比较高的区域,主要客户包括周大福、美的、闻泰科技等;在海外,公司紧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聚焦中亚、非洲、东南亚等国家新能源投资机会,实现公司储能业务规模化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中标刚果金矿区光储柴离网型储能项目,并实施交付。
3、新型储能电池研发平台
公司新型储能电池的核心研发团队均来自行业头部企业,专业涵盖电池设备工艺、生产工艺等行业的专业人士,具有较深厚的研发能力,专注于为钠电池产业发展提供助力,聚焦于不同钠电池材料体系的开发及新产品验证迭代,打造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高能量密度、高倍率性能的钠离子电池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珠海实验线的落地及电芯测试平台的搭建,极大缩短
了产品开发的周期,保障了电芯产品电性能、安全性能、环境性能的测试评估。主要研发产品有高倍率钠离子电芯、高安全储能钠离子电芯以及软包钠离子电芯,已完成研发产品有70C/100C高倍率电芯及储能型方型电池,公司也将持续推进钠离子电池等前沿技术的前瞻性布局,不断强化公司钠离子电池产品的研发能力。
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4年2月1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2 | 2024年4月2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4.《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8.《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3 | 2024年4月2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关于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3.《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
4.《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
5.《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4 | 2024年5月2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6.《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8.《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1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12.《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
5 | 2024年7月3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关于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6 | 2024年8月2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2.《关于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3.《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7 | 2024年9月1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3.《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8 | 2024年10月10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9 | 2024年10月29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关联人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0 | 2024年11月29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议案》 |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
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
6.《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7.《关于拟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
8.《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落实和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4年5月21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5.《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6.《关于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7.《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
8.《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
2 | 2024年9月13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3 | 2024年10月9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3.《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4 | 2024年12月17日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议案》 |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3.《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明确公司的长期发展方向,探讨论证公司的战略布局,为公司投资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对2024年的主要经营计划和目标做了规划。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计提资产减值、内部审计工作及其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监督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候选人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审查意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了许多专业性意见;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为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法律法规,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披露原则,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对可能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积极进行披露,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并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
公司建立了畅通的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现场调研、网上业绩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联系和沟通;同时通过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建设公司官网、运营微信公众号、开通传真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紧密联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解答投资者问题,认真听取接受投资者建议。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供应链行业
现代供应链作为我国经济和产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态,是实现中国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抓手,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动力,更是整个国家经济发展安全稳定发展的保障,对实现“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的意义。供应链通过资源整合,提升运营效率,进而优化产业结构,降低经济运行成本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强经济体系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最终形成具有韧性和竞争力的产业链。正是因为如此,产业链和供应链作为中国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新动能,受到了国家和各级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以供应链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为根本路径,以信息化、标准化、信用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支撑,创新发展供应链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高效整合各类资源和要素,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升我国经济全球竞争力”此后,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到了“供应链现代化”。2019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指出“推动全球价值链、供应链更加完善,共同培育市场需求”。特别是2020年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中提及“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由此,反映出政策层面对通过供应链和产业链的现代化建立我国安全开放的经济体系,增强产业竞争力的充分关切。
2、光伏行业
在我国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分布式光伏已经成为能源转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2024年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近 120GW,占当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比例为43%。截至2024年底,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370GW,占光伏总体发电装机的比例为42%。与此同时,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比例为11%。分布式光伏在新增装机和累计装机中的占比均超过40%。
2024 年1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 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文件提到一方面,保障新能源和新型主体接入电网。监管电网企业公平无歧视地向新能源项
目提供接网服务,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重点跟踪分布式光伏备案、并网、交易、结算等情况。指导电网企业进一步优化并网流程、提高并网时效,推动“沙戈荒”风光基地、分布式电源、储能、充电桩等接入电网。另一方面,有序推进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加强市场机制创新,逐步扩大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比例,实现新能源发展与市场建设协调推进,更好发挥市场促进消纳作用。建立健全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研究出台绿电交易有关规定,逐步扩大绿电交易规模,着力解决企业购买绿电需求量大、绿电跨省跨区交易难等问题。加快推进绿电、绿证市场建设,培育绿色电力消费市场。
2025 年1 月,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
2025 年2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下同)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提前管理市场风险,形成稳定供求关系。指导电力交易机构在合理衔接、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组织开展多年期交易。政策的出台有助于重塑光伏行业竞争格局和优化市场竞争环境,为我国下一步能源结构转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储能行业
在“双碳”政策的目标引领下,我国新能源装机量和发电量持续提升,发展动能强劲。短期来看,由于光伏和风电的出力情况具备波动性和不稳定性,对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带来严重挑战;长期来看,消纳问题会成为制约新能源发展的关键。提高灵活性资源占比是新能源良好发展的支撑和保障,其中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
系统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推手,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都发挥着日趋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数据,2024年国内新增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高达43.7GW/109.8GWh,较2023年底的功率和能量规模(2023年国内新增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为21.5GW/46.6GWh)同比均实现翻倍以上增长。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国已投运新型储能累计装机78.3GW/184.2GWh,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首次超过抽水蓄能。CNESA预测2025年国内储能市场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预计2025年全年新增装机在 40.8GW至51.9GW 区间内。
政策的持续驱动储能行业迎来快速发展机遇,在新能源发展规划、电力市场交易等政策中,均明确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2022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 2030 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基本满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求。方案中提出要推动新型储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推广共享储能等新型商业模式,加快落实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用户侧尖峰电价机制等措施,都将切实推动新型储能向市场化迈进。2024年先后出台的《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和《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均强调储能行业的技术创新和规模化应用,推动储能高质量发展。此外,202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的颁布,首次将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写入法律,为行业未来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这将有力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产业升级,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实现能源转型奠定坚实基础。
(二)公司发展战略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
1、2025年度发展战略方向
2025年,公司将坚持以供应链与新能源体系业务为主要发展方向,在股东的战略协同与资源支持下,积极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努力实现稳健、可持续性的发展目标。
2、2025年度工作规划
(1)供应链业务
公司作为供应链领域的优质整合者,凭借专业的供应链管理优势,将根据当下国际贸易形势,从国内与国际两个维度制定差异化的业务拓展策略。
一方面,公司持续响应国家对于供应链体系重构的要求,积极支持国家产业链的转型升级,稳定开展ICT领域的供应链业务;把握新质生产力发展机遇,大力拓展信创产业供应链业务,包括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领域,实现供应链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探索供应链出海业务,以中东、非洲、东南亚等一带一路国家与地区为主要区域,为客户提供包括ICT行业相关产品、新能源行业的发电设备及组件、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等供应链出海的咨询和外包执行服务。
(2)新能源业务
1)智慧光伏能源服务平台
公司致力于在国内市场深耕与拓展分布式光伏业务,同时在海外市场积极寻求业务增长点。
在国内市场,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投建及运营将优先选择在消纳比例好、收益率高并具有较好的并网条件、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地区为业务重点拓展区域,持续扩大自持工商业光伏电站的规模,提升公司经营的可持续性和竞争力;电力市场化交易方面,公司将以现有客户为基础,积极开展包括绿电交易、中长期现货交易及虚拟电厂等多层次电力市场化交易业务,有助于提高光伏发电的收益;综合能源服务方面,公司将结合电力市场交易、工商业储能、负荷聚合商等应用场景,开展更为综合的能源服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能源解决方案。
在海外市场,公司持续探索和拓展业务机会,目前主要聚焦于东南亚地区,公司已在越南等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并积极开展相关业务,例如越南作为东南亚地区的新兴市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政策优势,公司将通过在越南的业务布局,逐步扩张海外市场份额。
2)新能源资产运营运维管理平台
随着新能源产业的迅猛发展,新能源装机容量的快速提升,新能源电站的运营工作变得日益复杂。新能源电站的运维管理工作通常需依靠维护人员进行现场故障排查,在新能源电站地理位置分散的情况下,运维工作将面临空间、时间等多方面限制,影响资产运营效率和收益。考虑到目前储能技术的快速迭代,更高效、成本更低的储能技术不断涌现,使得储能电站建设成本不断下降,鉴于此,公司拟从电站投建运营的“拼规模”模式和垂直研发制造,转向全生命周期的高效
运维服务综合业务平台,为新能源电站提供数据融合、智能运维、高效运营等全方位、全链条服务。
(3)公司治理
1)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开展党建工作公司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氛围。2)落实新规政策下的制度修订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26日公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同时,为确保新《公司法》的有效实施,中国证监会于近期对88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打包”修改与废止,这些调整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公司将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和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优化披露内容,并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全面梳理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股东会、审计委员会等内部机构的运行机制,确保制度调整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和监管要求。3)多措并举,持续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要求,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国九条”规定,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通过稳健的经营业绩,精准强化市值管理,反哺公司价值表现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针对投资者价值判断和决策的关键信息,积极探索自愿性信息披露,主动加强与投资者良性互动。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有关分红政策的要求,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完善可持续发展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