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建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债券代码:127102
2、 债券简称:浙建转债
3、 转股起止期间: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24 日
4、 暂停转股期间: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25 年 6 月 3 日
5、 恢复转股时间:2025 年 6 月 4 日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浙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浙建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浙建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浙建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即自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开始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2025年6月3日(星期二)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
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浙建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浙建转债”将在本次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6月4日(星期三)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