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JAMPGroupCo.,Ltd.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04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叶伟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珏莹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七章零售业的要求进行了披露。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产业政策变化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客户需求发生变化风险、经营产品质量与品牌声誉风险、异常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等,有关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公司声明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55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4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4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49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5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浙农股份/发行人/母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供销社 | 指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
浙农控股 | 指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
兴合集团 | 指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泰安泰 | 指 | 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江农资 | 指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惠多利 | 指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爱普 | 指 | 爱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石原金牛 | 指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浙农金泰 | 指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金昌汽车 | 指 | 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金诚汽车 | 指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浙农科技 | 指 | 浙江农资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浙农农业 | 指 | 浙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浙农中药 | 指 | 浙江浙农中药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汪路平等16名自然人 | 指 | 汪路平、李盛梁、赵剑平、王自强、陈志浩、方建华、王春喜、叶郁亭、邵玉英、林昌斌、袁炳荣、戴红联、马群、蔡永正、罗尧根、吕亮 |
华通集团 | 指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原控股股东 |
华通连锁 | 指 | 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景岳堂药业 | 指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景岳堂医药 | 指 | 浙江景岳堂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华药物流 | 指 | 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宝马(中国) | 指 |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华晨宝马 | 指 |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年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四舍五入 | 指 | 本报告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浙农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758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浙农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ZJAMPGroup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ZJAMP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叶伟勇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203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变更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51 | ||
公司网址 | www.znjtgf.com | ||
电子信箱 | zngf002758@znjtgf.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文琪 | 曾琳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 |
电话 | 0571-87661645 | 0571-87661645 |
传真 | 0571-87661217 | 0571-87661217 |
电子信箱 | liuwenqi@znjtgf.com | zl@znjtgf.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716184714D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2020年6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1号)核 |
准,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汪路平等16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受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变化。重组前,公司主要从事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销售等业务,重组后,公司转型成为主营产品涵盖农资、汽车,同时经营医药的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主营业务涉及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 |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2020年6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1号)核准,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汪路平等16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控股股东由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润奥商务中心T2写字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陈中江、屠晗、李德勇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 李刚、蔡晶晶 | 至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完毕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41,976,296,857.66 | 40,941,153,868.85 | 40,941,153,868.85 | 2.53% | 41,813,272,502.34 | 41,813,272,502.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0,119,319.55 | 380,944,589.50 | 380,944,589.50 | -0.22% | 609,794,643.57 | 609,794,643.57 |
归属于上市公 | 330,520,094.80 | 317,956,486.1 | 317,956,486.18 | 3.95% | 558,638,928.28 | 558,638,928.28 |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1,285,948.37 | 872,423,544.98 | 872,423,544.98 | -89.54% | 1,968,797,647.35 | 1,968,797,647.3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4 | 0.74 | 0.74 | 0.00% | 1.24 | 1.2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4 | 0.74 | 0.74 | 0.00% | 1.20 | 1.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16% | 8.79% | 8.79% | -0.63% | 15.82% | 15.82%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8,511,697,095.66 | 20,313,353,249.60 | 20,313,353,249.60 | -8.87% | 19,504,435,834.63 | 19,604,145,837.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744,160,369.75 | 4,556,281,669.87 | 4,556,281,669.87 | 4.12% | 4,111,877,902.11 | 4,111,877,902.11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
月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财会〔2022〕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9,870,220,383.50 | 11,484,278,437.10 | 9,376,174,613.78 | 11,245,623,423.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7,119,269.17 | 48,190,311.98 | 55,127,737.69 | 219,682,000.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9,693,072.45 | 36,813,748.94 | 41,588,571.27 | 202,424,702.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3,039,671.95 | 125,479,490.46 | 526,079,216.44 | -97,233,086.5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4,220,199.08 | 61,158,459.72 | 38,002,918.92 | 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收益等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8,667,047.12 | 72,154,272.07 | 41,914,431.10 | 主要系财政补助等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2,315,100.00 | -9,630,530.00 | -6,591,178.72 | 主要系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0,551,185.35 | 12,396,692.79 | 54,617,381.30 | 主要系理财收益等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548,843.56 | 22,979,606.60 | 5,050,263.12 | 主要系财产保险理赔收入以及客户合同相关补偿收入等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923,124.67 | 39,764,625.30 | 33,248,454.0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6,149,825.69 | 56,305,772.56 | 48,589,646.42 | |
合计 | 49,599,224.75 | 62,988,103.32 | 51,155,715.2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零售相关业的披露要求公司系浙江省供销社下属上市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一流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公司主营业务为农业综合服务及汽车商贸服务、医药生产销售。2024年一号文件强调以粮食安全为核心,通过稳面积、增单产、政策扶持、农业增效与农民增收、耕地保护与资源利用以及乡村全面振兴等多方面的措施,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公司作为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的现代服务龙头企业,在新时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一)农业综合服务业务根据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发布的“2024年中国农资流通企业综合竞争力评价结果”,公司获得农资流通企业竞争力AAAAA最高评级,在农资流通行业中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及较高的行业地位。行业周期性方面,农资行业总体上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而受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种植周期影响,农资行业又具有比较显著的季节性特点,每年3-10月通常是农资商品的销售旺季。
1、供销龙头优势扩大,行业整合进程加速我国现有农资流通服务主体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第一是供销社系统农资公司,如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浙农股份、辉隆股份、天禾股份等;第二是推进实施产销一体的大型农资生产企业,如中化化肥、云天化、泸天化等;第三是部分小型民营农资流通企业。这其中,供销社系统农资公司占据主要地位。从整个市场格局来看,目前我国农资流通行业依然较为分散,绝大部分农资经营企业存在着经营规模小、综合服务能力弱、经营质量不高等特点,行业整体呈现典型的“大行业、小企业”特征。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不断演进,以及生产和环保技术要求不断提升,农资流通行业正从传统的商品购销业务模式向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模式转型,行业集中度加速提升。
2、粮食安全底线稳固,农业服务模式创新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二十大报告将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通过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构建粮食安全新格局。2024年全国粮食总产量首次迈上1.4万亿斤新台阶,进一步夯实了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我国粮食生产长期平稳增长,连续二十一年丰收,化肥作为粮食的“粮食”,对提高粮食单产及总产量贡献巨大。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推进水肥一体化,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同时要求完善农产品贸易与生产协调机制,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等。作为农产品丰产保供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上游生产资料供应方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方,农业综合服务企业正处于重要的发展机遇期。
3、新型主体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引领发展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农村发展报告》,近年中国东部沿海地区耕地撂荒率达5%-10%,与农村老龄化和劳动力短缺有关,对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构成了威胁,这一问题随着老龄化趋势还会不断加深,而对此主要应对手段则是以家庭农场、合作社农场与工业化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对传统小农经济模式的持续替代。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近年来,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和成长,带来了农业经营集中度的提升,并进而对农业综合服务提出更高的专业性要求和技术需求。同时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业新质生产力”,支持发展智慧农业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贯穿农作物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一体化运营,以及通过无人机、传感器、物联网等设备提供的智能化服务等新型农服形态步入快速发展期。
4、“肥药双减”持续推进,工贸一体强链升级为了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农业农村部近几年持续推进肥药减量增效行动。在此背景下,农资产品将主要向有机生态型、高效低毒型、缓释配方型产品转型,这些产品技术含量高,配套服务需求大。市场要素资源逐步向拥有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大型农资流通企业集聚,农业服务朝着专业化、一体化、服务化和现代化趋势发展,优胜劣汰速度加快。为了更好地应对市场竞争、巩固自身优势,农资龙头企业积极践行“链长制”发展
模式,逐步往产业链的上下游进行延伸拓展,从原先的贸易为主商业模式转向科工贸结合战略,通过多元化举措提升自身生产能力,以期通过一体化经营模式降低成本,推动产业升级,并打造独有的产品竞争力。
(二)汽车商贸服务业务公司下属企业金昌汽车、金诚汽车综合营运能力在国内宝马经销商集团中名列前茅,多次受到宝马汽车厂商的表彰。汽车销售及服务行业的发展主要与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有关。行业周期方面,当宏观经济较景气时,居民的消费能力不断提升,带动汽车销售行业的扩张;当宏观经济出现回落时,居民的汽车消费需求也会受到抑制。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有关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4S店数量为33,779家,增速为
0.6%,预计2024年数量基本持平。近两年来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增长,自主品牌强势崛起,未来电动化、智能化、品牌化等汽车消费品类的结构性变化趋势不改,汽车行业格局将面临新一轮的调整。在汽车竞争加剧背景下,传统经销商面临洗牌,中小经销商将面临较大经营压力,未来汽车经销商将进一步行业头部化。
、内需潜力持续释放,汽车消费动能强劲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和地缘政治环境等影响,GDP增速有所放缓,但总体依旧保持了稳健增长态势。居民消费水平一直随着经济增长稳步提升,也给汽车市场注入了长期发展的动力。据公安部统计,2024年全国汽车保有量已达
3.53
亿辆,中国千人拥车量也达到了近
辆。但从横向比较来看,中国的千人拥车量尚不及马来西亚、墨西哥、泰国,约是欧洲发达国家的
,不及美国的
,中长期来看依然有比较大的提升空间。另一方面,2024年-2025年逐步迎来换购高峰期,释放的更新需求将进一步提振汽车产品的销量。根据中汽协数据,2024年全年销售汽车3,143.6万辆,同比增长
4.5%,持续创出历史新高。
、“两新”政策继续加码,助力出行消费升级国家把出行消费定位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主要抓手之一,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政策。2024年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积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月,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加力支持“两新”政策落地见效。在此背景下,各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纷纷推出配套的汽车消费促进政策。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持续的政策推动进一步激发了汽车市场活跃度,增强了消费者的信心,确保了汽车消费市场继续稳步发展。
、新能源汽车加速渗透,渠道变革重塑在即根据中汽协数据,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首次突破千万辆大关,产销量分别达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分别同比增长
34.4%和
35.5%。2024年我国新能源车市场渗透率达到了
40.9%,较上一年上升
9.35
个百分点,下半年起新能源渗透率连续多月突破50%,标志着新能源汽车时代的全面到来。新能源车市场的持续快速发展也迫使传统汽车经销行业加速转型升级。目前各品牌正不断探索渠道变革,传统主机厂和新势力往往会根据自身特点试水不同模式。宝马MINI在中国市场将经销商转变为代理商、授权维修商;而部分新势力品牌则从最初的直销为主开始探索将销售门店建设和售后服务网络搭建下放到传统经销商端,利用经销商渠道优势快速提升销量,优化运营投入,以达到降本增效。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浪潮持续促进整个汽车产业的变更,新势力品牌现有的“专而精”的多业态网络形态,与传统品牌长期维系的销服一体的4S业态的逐步融合和重塑,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的主流趋势。
(三)医药生产销售业务行业周期方面,药品流通业务没有全行业的季节性特征,但在江南地区,每年冬季是传统的冬令进补时期,各种滋补性、保健食品的消费相对集中,具有局部的季节性特点。公司在浙江省绍兴市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第十届健康商品交易大会(2025西鼎会)发布了“2024-2025年度中国区县药品零售TOP100连锁企业”榜单,公司下属企业华通连锁位列其中。
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社会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城镇化水平提升以及新医改背景下医保覆盖率扩张等因素共同影响下,我国医药行业未来仍将蕴含较大的发展机遇。随着新一轮的医药体制改革的深入,“两票制”“处方外流”等改革措施为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带来了新的变化,国民生活水平提高后对健康刚性需求的增加以及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日益完善,也为药品流通行业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市场格局来看,药品流通市场长期呈现多而散的特点,但近些年头部企业收并购动作频繁,地方流通企业被并入全国性医药商业龙头的案例时有发生,市场并购优化了资源配置,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
近几年,中医药行业利好政策不断。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八部委联合制定发布《“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包括《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在内的一系列行业规范性文件正式实施,政策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持续支撑中医药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2024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并会同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更具体的操作层面为新时代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政策的持续发力引领中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进入新阶段,在国家系列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下,我国中医药产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零售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公司聚焦为农服务主业,以全球资源和创新科技服务中国现代农业为使命,努力成为中国一流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公司依托供销社系统网络,深耕浙江、面向华东、辐射全国,主营业务涵盖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是全国供销社系统内龙头企业。
、农业综合服务农业综合服务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惠多利、爱普、浙农金泰、石原金牛、浙农农业、浙农科技等公司负责运营。农业综合服务的主要模式是依托国内外优质化肥、农药厂商资源,通过股权、业务合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构建集成化服务分销网络,向基层经销商、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提供优质农业投入品,作物营养和植保解决方案,以及全程化综合服务。
农业综合服务是公司核心主业,公司构筑了面向全球的货源采购渠道,与国内外主要农资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全国主要省市区域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农资商品销售网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农资商品配供体系。公司坚持走工贸结合发展路径,在浙江设立合资农药工厂,还在浙、苏、皖、鲁、蒙等省建立了六家肥料生产企业(含参股)。
近年来,公司探索农业全产业链业务,持续培育农业服务新业态新动能。一是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新体系,在全省建设了
家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以全程化、集成化、一站式服务,打造“浙农耘”服务品牌。二是创建农业服务新模式,积极介入耕地土壤治理领域,承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及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按照EPC+O集成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等环节,加快探索“全域土地治理+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社会化服务”的全产业链模式。公司在浙江省嘉善县和海宁市开展“万亩方”运营,项目按照智能化管理、机械化操作、集成化运营、绿色化发展的思路,以“五统一”模式服务地方粮食产业发展,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肯定,获评浙江省未来农场。三是形成融合发展新格局,依托公司在农业产业链以及中药产销方面的各自优势,按照“标准化种植、质量可追溯、全产业链发展”的思路,以浙贝母、杭白菊、元胡为试点,面向“浙八味”浙产道地中药材打造贯穿“种子种苗+种植管理+采收加工+销售”的中药材全产业链,旨在助力地方产业升级同时逐步形成自身商业模式。
、汽车商贸服务
汽车商贸服务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金昌汽车、金诚汽车公司负责运营。汽车商贸服务的主要模式是依托全球中高端汽车品牌厂商资源,建设集整车销售、零配件、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四位一体的汽车销售企业,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中高端汽车产品和全生命周期服务。
公司汽车商贸服务以中高端品牌经营为主,已在浙江省杭州、宁波、绍兴、台州、金华、丽水、嘉兴、湖州及江苏省南京、苏州、宜兴、扬州等地设立品牌公司,取得了宝马、奥迪、凯迪拉克、别克、庆铃、上汽大通、吉利远程等著名品牌的区域经销权,建成标准化的汽车4S店
家。2024年,公司下属企业获风云经销商奖、BMW官方认证二手车卓越经销商集团奖、BMW最佳主动式客户关怀实施经销商奖,下属多家4S门店获得全国BMW经销商卓越表现奖、宝马集团可持续经销商奖、BMW东区十项全能优秀经销商奖、BMW售后精英经销商奖、凯迪拉克销售和售后五星奖、庆铃杰出贡献经销商奖、吉利远程卓越生态伙伴奖等。
、医药生产销售
公司医药生产销售业务主要由下属华通医药、浙农中药等公司负责运营。公司医药业务集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中药生产销售、医药物流为一体,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绍兴及周边地区,其中药品批发和零售的主营业务收入在商务部的
统计排名中均名列全国百强。与此同时,公司加大拓展中药相关业务,以建设中药材GAP基地为切入口,重点探索融合农业综合服务的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公司“景岳中医药文化”项目入选浙江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景岳中医药”非遗工坊入选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景岳堂药业为绍兴市智能工厂并荣获绍兴市柯桥区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称号。
(二)零售相关业务情况公司的零售业务主要为汽车商贸服务板块中的汽车零售业务,公司的汽车零售业务主要集中于浙江省和江苏省,已建成标准化汽车4S店
家。在经营区域内,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有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宝利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桥汽车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相比于竞争对手,公司主要经营宝马、凯迪拉克等豪华品牌汽车,专注于相对集中的汽车品牌,汽车4S店的经营可以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与宝马、凯迪拉克经过长期合作,已形成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相关品牌细分市场上有较强竞争优势。
(三)汽车零售业经营情况
、门店分布及收入情况
门店数量(家) | 面积(㎡) | 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万元) | |
浙江省内 | 30 | 239,865.55 | 1,149,785.76 |
浙江省外 | 5 | 44,481.89 | 184,990.27 |
合计 | 35 | 284,347.44 | 1,334,776.03 |
、收入前
名门店情况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开业日期 | 面积(㎡) | 物业权属 | 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万元) |
1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802号 | 2016年7月 | 4,310.01 | 租赁 | 88,736.59 |
2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508号 | 2003年10月 | 19,350.36 | 租赁 | 76,110.71 |
3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苏州高新区塔园路399号 | 2012年3月 | 15,000.00 | 租赁 | 75,288.35 |
4 | 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恬里社区人民北路25号 | 2021年5月 | 6,669.00 | 租赁 | 64,042.99 |
5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707号 | 2010年3月 | 10,829.00 | 租赁 | 61,664.06 |
6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2号 | 2015年9月 | 12,213.00 | 自有 | 61,510.31 |
7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桐乡市中华东路汽车商贸园三区三号 | 2013年12月 | 8,369.00 | 自有 | 59,415.10 |
8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722号 | 2023年1月 | 5,200.00 | 租赁 | 58,429.42 |
9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新宅村 | 2012年11月 | 12,657.45 | 自有 | 53,678.47 |
10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88号 | 2022年5月 | 5,000.00 | 自有 | 51,592.76 |
3、门店变动情况
数量(家) | 面积(㎡) | 物业权属 |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 |
新增门店 | 1 | 464 | 租赁 | 增加收入1,729.64万元 |
4、门店店效信息
每平方米收入(万元/(㎡)) | 平均销售增长率 | 可比营业收入(万元) | ||
2024年1-12月 | 2023年1-12月 | |||
浙江省内 | 4.79 | -11.37% | 1,149,785.76 | 1,297,341.01 |
浙江省外 | 4.16 | -19.58% | 184,990.27 | 230,042.26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宏观政策优势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重视“三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首提“加快建设农业强国”。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深入实施乡村全面振兴战略。供销合作社作为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浙江省供销社自2017年开始构建“三位一体”组织体系,是供销社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探索和生动实践。2022年11月,浙江省发布了《关于推进现代农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更好发挥供销社、农合联组织和服务优势,大力推进农资流通向现代物流发展、农资经营向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农资企业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加快构建供销社主导、龙头企业牵引、各类农资经营服务主体联合合作的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202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供销合作社要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扎根农业农村,聚焦主责主业,深化综合改革,强化机制创新,持续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平台,当好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奋力谱写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出更大贡献”。公司作为浙江省供销社旗下唯一上市平台和浙江省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在新时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2、机制人才优势公司作为全国供销社农资系统首家改制公司,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推行骨干员工持股经营机制,极大激发了骨干员工内部创业的积极性。经营骨干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形成了内生性的发展原动力。得益于浙江得天独厚的商业环境和改革开放带来的发展机会,公司快速成为行业龙头企业,并成为供销社系统其他省市农资公司效仿改制的标杆。企业与员工间良好的分享机制也锻炼和造就了一支目光长远、年富力强、开拓创新的专业团队,核心经营团队在相关细分领域奠定了行业领先地位,并持续吸引着优质的新鲜血液充实后备人才队伍。上市后,公司在保留员工持股经营传统的基础上,结合资本市场情况持续细化和完善相关激励机制,推动企业二次改革二次创业,为打造“百年浙农”奠定基础。
3、行业龙头优势公司通过多年持续快速发展,相关主营业务已经在行业或区域内居于领先地位。根据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发布的“2024年中国农资流通企业综合竞争力评价结果”,公司获得农资流通企业竞争力AAAAA最高评级,根据农民日报发布的“2024中国农业企业500强”,公司位列第16名;公司的汽车商贸服务综合营运能力在宝马经销商集团中排名前列,下属多家4S店屡次获得宝马卓越经销商、凯迪拉克五星经销商奖项;公司药品批发和零售业务在商务部的统计排名中也均名列全国百强。贸易流通领域竞争激烈,下游对综合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更是加剧了市场的优胜劣汰,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公司在相关行业形成的领先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上游议价能力和网络掌控力,在行业充分市场竞争的情况下,形成先发效应和集聚优势,进一步提高在行业内的市场份额。
4、资源品牌优势公司向来注重资源布局和品牌建设,在浙、苏、皖、鲁、蒙等省建立了六家肥料生产企业(含参股),另还有2家在建中,开发作物区域专用肥达数十种;组建了国内首家农药生产中日合资公司石原金牛。公司旗下“惠多利”品牌为中国驰名商标,获得AAAAA级2024年度农资行业知名品牌(服务类)称号,入选杭州首批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惠乐”等品牌被评为中国农资行业知名品牌;农业社会化服务品牌“浙农耘”入选中国供销总社品牌建设优秀案例。公司在农业综合服务领域与中海化学、盐湖股份、国投罗钾、亚钾国际、雅苒国际、欧洲化学(福地斯)、阿康集团、灵谷化工、中阿公司、云图控股、先正达、UPL、美爱保(龙灯)、日产化学、新安化工等国内外最优秀的农资生产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尤其在进口钾肥、进口复合肥、缓释肥、水溶性肥料、生物肥料、高端农药经营方面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经营推广能力。公司在汽车商贸服务上坚持中高端品牌系列化经营理念,取得了宝马、凯迪拉克等著名品牌的区域经销权,是宝马在华战略合作伙伴、凯迪拉克中国核心经销商。医药板块下属景岳堂药业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浙江省首批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企业之一,多个产品拥有“优质中药饮片”“浙产名药”等荣誉。
5、渠道网络优势
公司作为浙江省供销社下属为农服务龙头企业,一直依托优质品牌资源开展网络渠道建设,按照深耕浙江、拓展华东、面向全国的战略布局业务网络。公司按照“省级服务平台+区域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网点”模式构建全程化、集成化、一站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目前在浙江省内建立运营了
家农事服务中心,在全国主要省市区域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农资商品销售体系和农业服务体系,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农资商品配供体系;汽车商贸服务在浙江省杭州、宁波、绍兴、台州、金华、丽水、嘉兴、湖州及江苏省南京、苏州、宜兴、扬州等地设立
家4S店,尤其宝马品牌在浙江省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医药连锁在绍兴建立上百家零售门店。相关主营业务在区域内形成了网络集群效应,提升了公司的整体服务竞争优势。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2024年,浙农股份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在浙江省供销社的指导下,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以及董事会、经营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坚定信心、沉着应对、顶压前行,继续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以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发展步调巩固了企业经营基本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19.76亿元,同比增长
2.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0
亿元,同比下降
0.22%。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公司积极把控购销节奏,拓展上下游资源渠道,受益于资源和市场不断拓展,农业综合服务业务的实物量与销售收入同比均取得显著增长,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汽车商贸服务业务在行业竞争加剧的趋势下,持续聚焦高端品牌,提升运营效率,经营质量稳居行业前列。总体来看,公司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在战略引领下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实现了经营基本盘稳固和总体业绩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如下:
、聚焦主业使命担当,为农服务提质增效(
)全力做好农资保供。全年销售化肥
万吨,同比增长
23.51%;销售农药
1.28
万吨,同比增长
7.17%。规范完成2023/2024年度国家化肥储备任务量
万吨,并中标新一轮化肥国储。承担省级化肥储备任务量
万吨以及浙江省内相关市县储备任务。规范完成2024年度
吨省级农药储备任务,成功中标2024-2026年度省级农药应急储备项目。(
)社会化服务提点扩面。截至2024年底,浙江省内已建成农事服务中心
家,2024年累计举办各类农民会和技术推广会3800余场,开展试验示范1500余个,统防统治作业面积超百万亩次,完成测土配方肥推广面积达
余万亩次。持续加强供应链金融“E农贷”等增值服务推广应用,全年累计用信金额
2.18
亿元。
、科工项目坚实推进,新质生产培育有力位于浙江开化的绿色肥料研发生产储备项目被纳入国家战略性农资(储备)库项目和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农资仓储设施“两重”建设项目,已正式开工。安徽道尔化肥储备中心项目被纳入国家战略性农资(储备)库项目,高塔正式投产。湖北枝江硫铵项目开工建设。内蒙古赤峰硫酸钾合作项目稳步推进中。洞头工厂通过技改大幅提高生产效率。开展作物解决方案研究
余个。参与
个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通过浙江省科技厅结题验收。与浙大城市学院联合申报项目入选浙江省2025年度领雁科技计划项目。
、全链服务不断深化,转型升级持续推进(
)土地治理环节:岱山项目成为浙江省首个大面积盐碱地改良项目;和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农科院共建的“全省土壤修复与质量提升重点实验室”入选浙江省全省重点实验室;新中标项目
个,截至2024年底共实施
个项目。(
)运营服务环节:嘉善浙农耘未来农场在2024年春耕期间作为农业新质生产力案例获央视“新闻联播”、“朝闻天下”关注与报道,入选浙江省经信厅数字经济建设发展优秀案例;海宁马桥万亩方项目荣获省级“未来农场”称号;新增温岭土地流转项目、浙南区域托管服务项目;取得大疆农业浙江省全省平台商代理资质;与会稽山、宝隆米业等单位合作开展订单农业。
(
)中药材全产业链:设立“浙农中药”,统一管理中药板块及中药材全产业链业务,中药与农业融合发展模式更加明晰;首次完成GAP浙贝母从供种、种植、采收、加工、入仓到销售的全流程贯通实践;磐安GAP基地管理云平台成功对接浙江省中药产业大脑。公司助力磐安中药材产业发展案例入选浙江省“2024年度乡村振兴最佳创新实践案例”。
、坚持战略发展导向,统筹推进管理改革
召开高质量发展务虚会,进一步提炼和明确公司使命、愿景、价值观和整体发展战略,突出为农服务主业,稳健发展汽车和医药业务。持续推进管理层级压缩,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全力压实筑牢安全生产隐患风险防御机制,全年未发生重大风险事项。数字浙农赋能发展,管理数字化二期项目完成立项和实施;产业数字化方面,推进“五云一码”浙农智慧农业云平台建设,完成生产云及产业中台实施。
、资本布局优化调整,稳健实施股票回购
根据业务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募投项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第二次解禁,增强员工发展信心。针对2024年三季度起公司股价跟随市场下跌较多、出现持续低于净资产的情形,筹划设计并稳健实施股票回购,维护公司合理市值。
、持续强化党建引领,保障发展行稳致远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修订党建相关制度,健全公司制度建设。对直属党组织开展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评选表彰“两优一先”,强化组织体系。做好下属企业干部调整及后备干部选拔有关工作,开展首届涉农业务板块科学经营培训班项目。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41,976,296,857.66 | 100% | 40,941,153,868.85 | 100% | 2.53% |
分行业 | |||||
农业综合服务 | 26,705,916,337.16 | 63.62% | 23,628,301,776.23 | 57.71% | 13.03% |
汽车商贸服务 | 13,637,973,771.57 | 32.49% | 15,695,005,119.85 | 38.34% | -13.11% |
医药生产销售 | 1,632,406,748.93 | 3.89% | 1,617,846,972.77 | 3.95% | 0.90% |
分产品 | |||||
化肥 | 22,512,588,266.39 | 53.63% | 20,412,323,985.81 | 49.86% | 10.29% |
农药 | 1,537,199,553.68 | 3.66% | 1,500,737,103.94 | 3.67% | 2.43% |
原材料 | 2,295,419,275.24 | 5.47% | 1,504,700,914.05 | 3.68% | 52.55% |
整车销售 | 10,240,437,379.88 | 24.40% | 12,787,663,410.14 | 31.23% | -19.92% |
汽车后市场服务 | 3,397,536,391.69 | 8.09% | 2,907,341,709.71 | 7.10% | 16.86% |
西药、中成药 | 1,188,126,866.56 | 2.83% | 1,217,643,645.54 | 2.97% | -2.42% |
中药材、中药饮片 | 413,677,800.38 | 0.99% | 371,842,460.94 | 0.91% | 11.25% |
其他 | 391,311,323.84 | 0.93% | 238,900,638.72 | 0.58% | 63.80% |
分地区 | |||||
浙江省内 | 24,295,039,120.80 | 57.88% | 24,966,946,769.26 | 60.98% | -2.69% |
浙江省外 | 17,681,257,736.86 | 42.12% | 15,974,207,099.59 | 39.02% | 10.69%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29,962,344,680.26 | 71.38% | 29,833,360,256.80 | 72.87% | 0.43% |
经销 | 12,013,952,177.40 | 28.62% | 11,107,793,612.05 | 27.13% | 8.16% |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农业综合服务 | 26,705,916,337.16 | 25,750,446,863.51 | 3.58% | 13.03% | 13.54% | -0.44% |
汽车商贸服务 | 13,637,973,771.57 | 12,458,077,008.65 | 8.65% | -13.11% | -13.50% | 0.42% |
分产品 | ||||||
化肥 | 22,512,588,266.39 | 21,828,296,170.42 | 3.04% | 10.29% | 10.90% | -0.54% |
农药 | 1,537,199,553.68 | 1,407,985,982.51 | 8.41% | 2.43% | 3.13% | -0.62% |
整车销售 | 10,240,437,379.88 | 10,893,367,820.25 | -6.38% | -19.92% | -15.46% | -5.62% |
汽车后市场服务 | 3,397,536,391.69 | 1,564,709,188.40 | 53.95% | 16.86% | 3.07% | 6.16% |
西药、中成药 | 1,188,126,866.56 | 1,058,105,242.41 | 10.94% | -2.42% | -2.67% | 0.22% |
中药材、中药饮片 | 413,677,800.38 | 263,157,404.15 | 36.39% | 11.25% | 12.69% | -0.81% |
分地区 | ||||||
浙江省内 | 24,295,039,120.80 | 22,376,046,077.71 | 7.90% | -2.69% | -2.60% | -0.09% |
浙江省外 | 17,681,257,736.86 | 17,171,826,270.68 | 2.88% | 10.69% | 11.14% | -0.40%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29,962,344,680.26 | 27,962,240,914.12 | 6.68% | 0.43% | 0.65% | -0.20% |
经销 | 12,013,952,177.40 | 11,585,631,434.27 | 3.57% | 8.16% | 8.87% | -0.63%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农业综合服务 | 销售金额 | 元 | 26,705,916,337.16 | 23,628,301,776.23 | 13.03% |
汽车商贸服务 | 销售金额 | 元 | 13,637,973,771.57 | 15,695,005,119.85 | -13.11% |
医药生产销售 | 销售金额 | 元 | 1,632,406,748.93 | 1,617,846,972.77 | 0.9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农业综合服务 | 化肥、农药等 | 25,750,446,863.51 | 65.11% | 22,679,300,516.25 | 59.02% | 13.54% |
汽车商贸服务 | 整车销售、维修保养等 | 12,458,077,008.65 | 31.50% | 14,402,959,548.26 | 37.49% | -13.50% |
医药生产销售 | 药品批发、生产、零售等 | 1,339,348,476.23 | 3.39% | 1,340,676,493.03 | 3.49% | -0.10%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化肥 | 尿素、钾肥等 | 21,828,296,170.42 | 55.19% | 19,682,193,990.03 | 51.23% | 10.90% |
农药 | 农药 | 1,407,985,982.51 | 3.56% | 1,365,266,073.20 | 3.55% | 3.13% |
原材料 | 碳酸锂、硫磺等 | 2,213,471,042.31 | 5.60% | 1,479,449,007.54 | 3.85% | 49.61% |
整车销售 | 宝马、凯迪、奥迪等 | 10,893,367,820.25 | 27.54% | 12,884,821,808.64 | 33.53% | -15.46% |
汽车后市场 | 维修保养、综合服务等 | 1,564,709,188.40 | 3.96% | 1,518,137,739.62 | 3.95% | 3.07% |
西药、中成药 | 西药、中成药 | 1,058,105,242.41 | 2.68% | 1,087,103,231.05 | 2.83% | -2.67% |
中药材、中药饮片 | 中药材、中药饮片 | 263,157,404.15 | 0.67% | 233,521,238.04 | 0.61% | 12.69% |
其他 | 其他 | 318,779,497.94 | 0.80% | 172,443,469.42 | 0.45% | 84.86% |
(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1)本报告期内,公司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变动单位1家:
公司名称 | 变动类型 | 现投资比例 | 原投资比例 | 备注 |
浙江武义供销农资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 | 0% | 51.00% | 股权转让51%股权,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2)报告期内公司因新设增加合并单位7家:
公司名称 | 现投资比例 |
浙农现代农业(温岭)有限公司 | 85.00% |
永康市浙农耘科农业有限公司 | 65.00% |
浙农耘科(台州椒江)农业有限公司 | 80.00% |
浙江磐农中药材仓储有限公司 | 70.00% |
杭州金诚瑞云汽车有限公司 | 100.00% |
杭州金诚瑞行汽车有限公司 | 100.00% |
浙江金湖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3)报告期内清算子公司减少合并单位18家:
名称 | 原投资比例 |
扬中市威金斯肥业有限公司 | 40.00% |
海南诚源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
上海沂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1.00% |
宁波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绍兴睿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诸暨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海宁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宁波市瑞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杭州瑞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杭州瑞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苏州瑞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海宁金瑞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桐乡市瑞顺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宁波市瑞升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扬州宝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杭州瑞沃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丽水宝顺行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 100.00% |
杭州浙农广通飞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部分。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857,536,765.64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0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NITRONGROUPLLC | 280,832,861.04 | 0.67% |
2 | 江苏农垦南京物贸有限公司 | 161,496,565.07 | 0.38% |
3 | 四川农资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 146,735,339.84 | 0.35% |
4 | 安徽六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37,543,752.23 | 0.33% |
5 | 广西倍丰农资贸易有限公司 | 130,928,247.46 | 0.31% |
合计 | -- | 857,536,765.64 | 2.04%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3,791,157,778.61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5.8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24%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华晨宝马/宝马(中国) | 10,550,195,491.96 | 27.41% |
2 | 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861,889,543.56 | 2.24% |
3 | 先正达(上海)作物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 816,931,181.86 | 2.12% |
4 |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 | 797,711,499.78 | 2.07% |
5 | 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764,430,061.45 | 1.99% |
合计 | -- | 13,791,157,778.61 | 35.83%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763,888,009.71 | 752,227,125.74 | 1.55%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管理费用 | 639,952,231.87 | 675,310,991.85 | -5.24%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财务费用 | 38,879,526.12 | -907,797.95 | 4,382.84% | 主要系本期银行协定存款利率下降,为争取资金收益公司调整资金管理策略,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所致 |
研发费用 | 20,783,423.86 | 18,788,370.16 | 10.62%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自有产品研发,重点开发差异化新型肥料、农药复配剂、配方颗粒产品。在农资方面,完成多款新型肥料产品的研发试验并提交农业农村部评审,同步推进农药复配剂登记试验工作;在中医药方面,稳步推进经典名方、医院制剂及国省标配方颗粒开发,开展名方基准样品研究并完成多款医院制剂与配方颗粒备案。通过研发自有产品,预计将有效提升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并形成新的销售增长点。此外,针对当前农业生产中突出的土壤退化和产能不足等问题,已建立试验基地开展土壤修复、地力提升及产能增效技术攻关研究。该技术体系的集成化应用,预计将有效提升自有土地经营效益。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71 | 74 | -4.05%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14% | 1.14% | 0.00%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大专 | 17 | 18 | -5.56% |
本科 | 50 | 55 | -9.09% |
硕士 | 4 | 1 | 30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44 | 48 | -8.33% |
30~40岁 | 22 | 20 | 10.00% |
40岁以上 | 5 | 6 | -16.67%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20,783,423.86 | 18,788,370.16 | 10.6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05% | 0.05% | 0.00%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725,756,105.80 | 45,155,536,187.13 | 1.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634,470,157.43 | 44,283,112,642.15 | 3.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285,948.37 | 872,423,544.98 | -89.5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21,296,886.24 | 1,162,253,252.84 | -3.5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37,462,307.72 | 1,481,002,861.06 | 17.3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6,165,421.48 | -318,749,608.22 | -93.3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20,190,719.24 | 5,394,843,657.44 | -5.0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28,968,752.64 | 6,224,799,196.64 | -4.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8,778,033.40 | -829,955,539.20 | 2.5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30,685,072.37 | -271,052,466.14 | -390.9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89.54%,主要系本期银行票据到期兑付金额较大,期末应付票据同比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93.31%,主要系本期为争取资金收益,购买理财规模同比增加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下降390.93%,主要系本期银行票据到期兑付金额较大,期末应付票据同比减少,以及本期为争取资金收益,购买理财规模同比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70,289,277.80 | 7.00% |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其他权益工 | 是,公司对外投资规模稳定,具备可持续 |
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分红收益等 | 获取投资收益的能力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4,017,630.47 | -4.38% | 主要原因系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 | 否,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存在不确定性 |
资产减值 | -97,785,147.47 | -9.74% |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等所致 | 是,公司持续经营将会产生相应的减值损失,公司将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减少坏账和存货减值损失 |
营业外收入 | 21,676,564.34 | 2.16% | 主要原因系财产保险理赔收入以及客户合同相关补偿收入等所致 | 否,公司营业外收入存在不确定性 |
营业外支出 | 11,795,230.01 | 1.17% | 主要原因系对外捐赠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等所致 | 否,公司营业外支出存在不确定性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548,115,234.85 | 19.17% | 5,539,837,249.53 | 27.27% | -8.10%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应收账款 | 1,114,794,549.08 | 6.02% | 859,076,107.70 | 4.23% | 1.79%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合同资产 | 0.00% | 0.00% | 0.00%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存货 | 5,499,844,296.30 | 29.71% | 5,961,680,918.65 | 29.35% | 0.36%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投资性房地产 | 31,175,259.68 | 0.17% | 49,420,793.02 | 0.24% | -0.07%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长期股权投资 | 163,963,334.21 | 0.89% | 148,085,353.40 | 0.73% | 0.16%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1,207,656,402.40 | 6.52% | 1,061,193,426.70 | 5.22% | 1.30%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116,899,502.77 | 0.63% | 268,164,167.87 | 1.32% | -0.69%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使用权资产 | 477,219,182.95 | 2.58% | 454,136,027.16 | 2.24% | 0.34%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短期借款 | 1,727,205,926.33 | 9.33% | 2,436,063,951.86 | 11.99% | -2.66%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合同负债 | 2,292,233,913.75 | 12.38% | 2,965,320,511.05 | 14.60% | -2.22%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0.00%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租赁负债 | 415,780,295.76 | 2.25% | 390,503,734.03 | 1.92% | 0.33%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 | 计入权益的 | 本期计 | 本期购买 | 本期出售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价值变动损益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提的减值 | 金额 | 金额 |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325,650,000.00 | 533,689,000.00 | 859,339,000.00 | |||||
2.衍生金融资产 | 3,878,080.00 | -72,139.40 | 4,295,617,251.36 | 4,244,663,846.76 | 5,434,240.00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08,874,960.00 | 32,888,657.09 | 110,213,312.84 | -6,762,010.60 | 624,788,293.65 | |||
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10,569,178.80 | -32,315,100.00 | 178,254,078.80 | |||||
金融资产小计 | 1,248,972,218.80 | -32,387,239.40 | 32,888,657.09 | 4,295,617,251.36 | 4,354,877,159.60 | 526,926,989.40 | 1,667,815,612.45 | |
上述合计 | 1,248,972,218.80 | -32,387,239.40 | 32,888,657.09 | 4,295,617,251.36 | 4,354,877,159.60 | 526,926,989.40 | 1,667,815,612.45 | |
金融负债 | 1,146,254.00 | -11,630,391.07 | 24,085,469.5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期末时点理财金额变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471,340,677.58 | 保证金 |
应收款项融资 | 30,966,620.99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固定资产 | 62,989,386.31 | 用于银行借款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
无形资产 | 26,318,370.78 | 用于银行借款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
合计 | 1,591,615,055.66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737,462,307.72 | 1,481,002,861.06 | 17.32%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3983 | 中海石油化学 | 31,746,5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42,520,000.00 | 4,250,000.00 | 5,175,025.25 | 46,77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03970 | 中农立华 | 1,666,666.67 | 公允价值计量 | 48,168,960.00 | -1,644,714.51 | 7,673,045.49 | 1,231,200.00 | 38,851,2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833819 | 颖泰生物 | 212,121,9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178,000,000.00 | -9,934,739.00 | 102,470,267.35 | 4,000,000.00 | 65,594,993.6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245,535,066.67 | -- | 268,688,960.00 | 0.00 | -7,329,453.51 | 0.00 | 110,143,312.84 | 10,406,225.25 | 151,216,193.65 | -- | -- |
(
)衍生品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商品期货 | 11,601.17 | 11,601.17 | -1,170.25 | 0 | 401,035.82 | 393,380.45 | 44,084.22 | 9.29% |
人民币期货业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远期结售汇 | 11,736.29 | 11,736.29 | 0 | 0 | 23,428.47 | 28,396.97 | 6,767.79 | 1.43% |
外汇掉期 | 0 | 0 | 0 | 0 | 5,097.51 | 5,097.51 | 0 | 0.00% |
合计 | 23,337.46 | 23,337.46 | -1,170.25 | 0 | 429,561.80 | 426,874.93 | 50,852.01 | 10.72%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报告期内,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公司衍生品交易实际损益为3,109.27万元,其中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实际损益为2,879.33万元,外汇套期保值实际损益为229.94万元。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通过衍生品市场的交易来对冲现货交易的风险。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确保公司外汇业务的正常经营,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身可能面临一定风险。其中包括:1、市场风险:外汇行情变动较大时带来的汇率波动风险。2、信用风险:应收账款发生逾期与锁汇期限不符或因客户调整订单造成回款预测不准,带来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3、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采购价格或产品销售价格为基本原则,在选择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公司正常业务经营。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身可能面临一定风险。其中包括: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产生价格波动风险和保证金制度下的平仓风险。2、信用风险:期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3、操作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控措施(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了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各个环节的风险点进行控制。主要包括:1、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2、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3、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监控流程,加强对银行账户及资金的管控,严格履行 |
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4、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选择产品结构清晰、具有市场流动性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同时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为了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控制。主要包括:1、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以规避风险。2、公司将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3、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监控流程,加强管理防范操作风险。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4、密切跟踪期货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公司报告期内的衍生品交易均为套期保值业务,本期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170.25万元,套期保值业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理和可控制范围内。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使用的是期货市场的公开报价或银行机构的远期外汇报价。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3年11月29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1月28日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5 | 发行新股 | 2015年05月27日 | 25,256 | 22,097.68 | 1,478.59 | 20,251.19 | 91.64% | 0 | 4,412.4 | 19.97% | 2,303.7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 0 |
2018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18年07月13日 | 22,400 | 21,752.51 | 3,064.83 | 15,336.85 | 70.51% | 0 | 0 | 0.00% | 472.6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募投 | 0 |
项目的待支付合同金额。 | |||||||||||||
合计 | -- | -- | 47,656 | 43,850.19 | 4,543.42 | 35,588.04 | 81.16% | 0 | 4,412.4 | 10.06% | 2,776.45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0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256.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158.3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097.6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5月22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388《验资报告》。公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三个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2022年1月10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和“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已经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变更为“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截至报告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251.19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1,502.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45.5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303.78万元。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3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2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4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47.4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752.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6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533号《验资报告》。公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2024年5月16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投项目已经结项,“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募投项目已经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336.85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2,567.0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510.06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72.67万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首次公开发行 | 2015年5月27日 | 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12,024.52 | 12,024.52 | 0 | 11,636.41 | 96.77% | 已结项 | 已结项 | 否 | 否,已结项 | |
首次公开发行 | 2015年5月27日 | 连锁药店扩展项目 | 运营管理 | 是 | 6,073.16 | 1,660.76 | 0 | 1,660.76 | 注1 | 是,已变更 | ||||
首次公开发行 | 2015年5月27日 | 医药批发业务扩展 | 运营管理 | 否 | 4,000 | 4,000 | 0 | 3,998.17 | 99.95% | 已结项 | 已结项 | 不适用 | 否,已结项 |
项目 | ||||||||||||||
首次公开发行 | 2015年5月27日 | 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运营管理 | 否 | 4,412.40 | 1,478.59 | 2,955.85 | 66.99%(注3) | 注2 | 注2 | 不适用 | 否 |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18年7月13日 | 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16,413.55 | 16,413.55 | 1,715.17 | 9,771.06 | 59.53% | 已终止 | 已终止 | 不适用 | 是,已终止 |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18年7月13日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研发项目 | 是 | 5,338.96 | 5,338.96 | 1,349.66 | 5,565.79 | 104.25%(注4) | 2024年4月 | 已结项 | 已结项 | 不适用 | 否,已结项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3,850.19 | 43,850.19 | 4,543.42 | 35,588.04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43,850.19 | 43,850.19 | 4,543.42 | 35,588.04 | -- | --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医药物流二期项目:2022年1月10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连锁药店扩展项目:2022年1月10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已变更用于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管理和经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原募投项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是公司于IPO期间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随着医药市场的不断开放和国家政策的变化,原项目继续实施的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公司于2020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营规模大幅提升,需要更加高效的管理系统支持跨地区、跨品类的业务资源整合和内控管理工作。新项目“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是在公司自身较为扎实的数字化建设基础上展开,对已有ERP系统进行升级,并新增财务、业务、人事、物流、智慧农资等方面的信息化系统平台和模块,打造面向员工、客户、供应商的统一移动门户。该项目将能提升公司经营效率、管控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同时,新项目也符合公司农业综合服务“上抓资源建设,下接终端网络,科技集成服务,数字管理赋能”的发展战略。2、受经济及行业政策因素的影响,公司当前的中药饮片业务发展受到了一定限制,公司终止“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号)。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
以前年度发生 | ||||||||||||||
2022年1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和“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变更“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2022年1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和“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变更“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1、首次公开发行: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投资进度已达96%以上,相关投资计划已完成,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实施进度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投资计划已完成;受经济及行业政策因素影响,公司当前的中药饮片业务发展受到了一定限制,公司终止“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首次公开发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的待支付合同金额。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投项目待支付的质保金将按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本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2022年1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月10日,“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原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6073.1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1,660.76万元,剩余4,412.40万元变更为“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注
: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本公司提高管理和经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本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注3: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募投项目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募集资金投入后,“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最终投资比例为
84.32%。注4: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226.83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爱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农资流通 | 550,000,000.00 | 5,276,274,182.77 | 1,710,251,750.77 | 14,705,994,415.24 | 360,865,748.12 | 275,463,836.49 |
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汽车销售 | 500,000,000.00 | 4,552,015,801.31 | 1,820,210,268.85 | 10,562,808,998.43 | 396,497,434.19 | 311,210,156.7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浙农现代农业(温岭)有限公司 | 设立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永康市浙农耘科农业有限公司 | 设立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浙农耘科(台州椒江)农业有限公司 | 设立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浙江磐农中药材仓储有限公司 | 设立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杭州金诚瑞云汽车有限公司 | 设立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杭州金诚瑞行汽车有限公司 | 设立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浙江金湖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设立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扬中市威金斯肥业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海南诚源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上海沂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宁波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绍兴睿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诸暨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海宁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宁波市瑞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杭州瑞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杭州瑞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苏州瑞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海宁金瑞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桐乡市瑞顺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宁波市瑞升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扬州宝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杭州瑞沃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丽水宝顺行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杭州浙农广通飞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浙江武义供销农资有限公司 | 处置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以全球资源和农业科技服务中国现代农业为使命,致力于成为中国一流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以产业链纵向一体化、横向规模化战略推进为农服务主业创新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同时稳健发展汽车和医药业务,持续推进“以商促农、农商共兴”的发展局面。
2025年,公司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以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任务,以稳中求进为工作基调,以“稳规模、提效益、增动能、促转型”为总体思路,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努力实现主责主业更加聚焦、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治理能力更加完善、企业发展更加安全、人才支撑更加有力,力争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为“十五五”发展夯实根基。
(二)公司经营计划
1、聚焦主责主业,展现为农服务新担当
公司作为供销社下属企业,要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秉承为农服务初心,积极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规范做好国储、省储和应急农药储备项目,切实服务农业生产。公司将系统迭代服务能力,以“新农具”加快科技强农,积极引进推广各类智能农机装备应用,把握产业伙伴合作契机,依托数字化手段持续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以“新农人”服务农业一线,持续抓好农技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懂技术、懂业务的复合型涉农人才。以“新模式”助推产业发展,做好已建农事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导入社会服务资源,总结提炼服务模式,提高品牌影响力。
2、聚焦转型升级,塑造产业发展新动能
(1)农业综合服务业务要坚持“纵向一体化,横向规模化”战略导向和科工贸协同、绿色化发展思路。上游锚定高端化、品牌化、差异化做好产品研发方向规划;抓工业生产,优化生产布局和设施,高标准推进在建项目建设。下游要继续有序推进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EPC+O模式运营和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着重突出差异化农资商品、新型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加强数字化场景应用拓展。横向规模扩张要继续做好团队、区域、产品的扩张,统筹开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利用作物解决方案强化自有产品导入。
(2)汽车商贸服务业务要守正创新、顺势而为。一是精细化管理巩固存量品牌业务,提升运营、销售、资金效率;二是渐进式探索增量品牌合作,研究选择技术强、风险低、潜力大的新能源品牌积极试点;三是延伸式服务拓展产业价值链条,关注长尾市场,提高边际效益,开拓平台客户协作。
(3)医药生产销售业务聚焦中药全产业链,锚定“省内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上游持续完善单品中药材GAP标准化种植体系和交易体系,加快浙贝母种苗繁育研究;下游适度加快区域销售扩张步伐,加强重点客户拓展;强化自身研发能力建设,上下游协同助力做大生产、释放产能,推进可转债募投项目利用。
3、聚焦精益运营,保障经营质量新提升
降本增效提升质量。在提高人效上,优化组织结构、流程,合理优化人员规模,提高单人产出水平;在提高运行效率上,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资金周转率;在压降运营成本上,降低资金成本,严格管控经营性成本。数字赋能提高效率,抓好浙农数字大脑“左右脑”建设工作。持续完善数据协同、分析、应用能力;做好数据中台上线验收;开展公司数据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继续做好生产云的应用和验证,稳步推进服务云和品控云项目。
4、聚焦资本运营,打造上市平台新优势
战略引领资本布局,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实施“进退提合”,优化产业布局。配合主业纵横扩张战略,涉农主业寻求战略性资源投资和并购机会,医药业务探索下游战略好药品或大健康业务的发展机会。综合运用资本工具,继续稳健推进股票回购等相关工作。深化股权激励,优化创业机制,择机推进后续轮次的股权激励计划。围绕产业战略,优化资本叙事,树立“一流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新型资本形象。优化投关管理,加强价值传导。
、聚焦队伍建设,迈开人才工作新步伐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聚焦关键核心岗位人才培养,探索职业经理人、人才柔性引进等方式试点;继续开展科学经营培训班等人才培训项目。加快高素质员工队伍建设。通过岗位专业技能比武、参与行业技能大赛等方式,提高技能。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建立人才储备库并动态管理,不拘一格使用优秀青年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深化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
、聚焦固本强基,打开党建引领新局面持续发挥公司党委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上的核心作用,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前置研究等决策制度,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统一;将党建融入公司改革发展大局,保障重点工作落实,更好促进党业融合发展;持续深化清廉浙农建设,以依法合规经营作为干事创业的基本准则,护航企业行稳致远。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产业政策变化风险公司相关主营产品经营受到一定的政策影响,尽管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制定了一系列法规、规定,鼓励商贸流通与涉农综合服务行业发展,但未来不排除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出现调整的可能。例如近年政府部门提出的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的要求,部分地区汽车排量、车型限制、尾号限行的规定,针对医药监管方面的改革措施以及医药招标政策调整等产业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从国内看,公司所在商贸流通行业处于充分的市场竞争,行业整体呈分散格局,尚未形成具有较大垄断优势的行业巨头,但行业“头部企业”正在利用行业转型时机加大兼并力度,扩大市场占有率。从全球看,国际贸易摩擦时有发生,上游的国际资源巨头历经多年积累在市场对话中愈加强势。国内同行的竞争、全球市场的挑战等都可能导致公司业务发展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客户需求发生变化风险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生育率下降、国家政策引导等因素影响,公司对接的下游客户结构正在发生转变,客户需求也从数量向质量转变,如对农药、化肥等农资的需求趋于精细化,对汽车需求也日益个性化和多元化,单纯的商业营销活动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正在不断弱化,而上游资源往往难以快速针对客户结构的转变而进行调整,因此存在客户需求发生变化的风险。
、经营产品质量与品牌声誉风险公司经营所处行业的产品存在较高的质量标准,其标准受上游制造商影响较大,若因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进口品牌制造商所属国与我国产生政治摩擦,或其研发生产遭遇偶发性不可抗力发生中断,从而导致其产品不能按质按量供应,或产品的品牌声誉受到较大影响,都有可能会对下游经销商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无法完全控制农资、汽车和医药供应商的经营活动,所经营的产品存在一定的质量与品牌声誉风险。
、异常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公司从事的农业综合服务业务下游需求与农业生产紧密相关,如主营业务所在地区发生异常天气或严重自然灾害,可能影响当地农业生产,并对当地化肥、农药的需求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经营的部分商品系进口,例如进口钾肥、进口汽车等,如全球发生地缘政治重大变化可能会对相关产品全球供应链产生冲击,可能对该等进口商品的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5月14日 | 全景网网上路演中心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各中小投资者 | 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农集团股份有限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2024年,公司顺利完成独立董事更换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完成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第二期解禁;完成披露文件
份;位列2024年《财富》中国
强第
位,公司已连续
年荣登财富中国
强行列。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控制度,确保公司章程符合监管要求,各类交易、股权管理等更加规范。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分工明确,依法规范运作,形成了管理、决策、监督各环节协调、高效运转的规范机制,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利益,保障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全面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同时聘请律师列席股东会并对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地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成员包含财务、法律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具有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个专门委员会,对涉及专门委员会讨论事项均形成意见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行使监察、督促职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忠实、勤勉地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信息披露: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注媒体报导,接待股东来访咨询,在已披露信息范围内认真负责地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并指定《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信息披露不规范而受到监管部门批评的情形。
、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报告期内,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公司根据最新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完善了《内部审计制度》。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内部审计制度》,有效地规范了经营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同时确保了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通过对公司治理制度的规范和落实,公司的治理水平得以不断提高,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进行沟通,并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查公司的财务信息等。
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本行业的特点并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保证了内控制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不断发展,公司将对内部控制制度给予持续完善,使之不断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完全独立运作、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1、资产独立
公司的资产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目前没有以资产和权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2、人员独立
公司人员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人员的管理和使用上完全分开,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本公司的财务人员均在本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有专职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本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具备独立的财会帐簿,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本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本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本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4、机构独立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各司其职的组织结构体系,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本公司已建立了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组织结构,组织机构健全,运作正常有序。本公司的经营和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的状况。
5、业务独立
公司具有独立自主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包括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拥有必要的人员、资金和技术设备,以及在此基础上按照分工协作和职权划分建立起来的一套完整组织,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生产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经营活动。公司具有一整套完整独立的业务经营体系,完全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公司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本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和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6.50% | 2024年05月16日 | 2024年0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3.31% | 2024年09月30日 | 2024年10月08日 |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3.97% | 2024年11月11日 | 2024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1.38% | 2024年12月13日 | 2024年12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叶伟勇 | 男 | 52 | 董事长 | 现任 | 2023年09月14日 | |||||||
曾跃芳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2022年09月14日 | 250,000 | 250,000 | |||||
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9 |
月14日 | |||||||||||
夏晓峰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09月22日 | ||||||
姚瑶 | 女 | 46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10月26日 | ||||||
曹勇奇 | 男 | 55 | 董事 | 现任 | 2022年03月16日 | ||||||
王华刚 | 男 | 45 | 董事 | 现任 | 2022年10月26日 | 69,700 | 69,700 | ||||
黄祖辉 | 男 | 7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14日 | ||||||
沈田丰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09月30日 | ||||||
郭德贵 | 男 | 6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9年10月11日 | ||||||
姜俊 | 男 | 51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3年09月14日 | 250,000 | -150,000 | 100,000 | 姜俊先生因担任监事会主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禁的15万股于2024年2月完成回购注销。 | ||
孟汪亮 | 男 | 38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14 |
日 | ||||||||||||
钟尧君 | 男 | 42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021年09月06日 | |||||||
刘文琪 | 男 | 42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0年10月26日 | 250,000 | 250,000 |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3年10月10日 | ||||||||||
章祖鸣 | 男 | 5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9月14日 | 204,900 | 204,900 | |||||
洪晔 | 男 | 49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9月14日 | 120,000 | 120,000 | |||||
翁国民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9年10月11日 | 2024年09月30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1,144,600 | 0 | 0 | -150,000 | 994,600.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
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收到独立董事翁国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翁国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翁国民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4年09月30日 | 个人原因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
叶伟勇,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浙江合众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员,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兴合集团公司)财务部业务主办、财务部副科长,浙江省兴合集团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经理,浙江省兴合集团公司财务部科长、财务部副部长、副总裁,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茶叶拍卖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曾跃芳,男,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浙江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办公室秘书,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人事科科长助理,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农资集团金昌汽车销
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夏晓峰,男,1972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浙江省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处副处长、处长、财务处处长。现任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浙江供富冷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
姚瑶,女,1979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浙江省兴合集团公司财务部业务员、业务主办、副科长、科长、财务部副部长。现任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曹勇奇,男,1970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历任浙江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进出口一部业务员、经理助理、副经理,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现任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
王华刚,男,1980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药学(中药学方向)专业,中共党员。历任绍兴县华通医药有限公司销售业务员、销售部副经理,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采购部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景岳堂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浙江浙农中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景岳堂药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桐乡市浙农杭白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协会理事、浙江省中医药学会中医药文化研究分会委员、浙江省药学会GAP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营养学会(中药营养与养生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
黄祖辉,男,1952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江苏农学院农经系助教;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浙江大学教授,湖州师范学院“两山”理念研究院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郭德贵,男,1961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管理系教师,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现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客座教授,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浙江恒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客座教授,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沈田丰,男,1965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法学学士,一级律师。历任杭州市法律学校经济法主讲讲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浙江大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子不语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监事姜俊,男,1974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办公室主任助理、投资发展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投资发展部经理、董事会秘书,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连锁事业部经理、综合管理部兼连锁事业部经理,浙江中农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浙江泰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农资集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孟汪亮,男,1987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员,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业务员、业务主办、副科长、科长、业务经理、部长助理、审计风控部(安全管理办公室)副部长。现任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浙江福士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兴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特产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
钟尧君,男,1983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人事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纪委委员、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经理、监事,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董事、爱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三)高级管理人员曾跃芳:本公司董事,详见“
(一)董事”简介部分。刘文琪,男,1983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浙江大学会计硕士校外实践导师。历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财会部会计科副科长、会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会计科科长、财会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浙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植物保护协会常务理事。
章祖鸣,男,1968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财务部会计、浙江省机电设备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副经理、浙江农资集团金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省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
洪晔,男,1976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历任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业务二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助理兼营销中心总监、副总经理兼营销中心总监,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爱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叶伟勇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 | 2023年08月01日 | 2024年04月15日 | 否 |
叶伟勇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8月01日 | 否 | |
曾跃芳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8月29日 | 否 | |
夏晓峰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8月29日 | 否 | |
夏晓峰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委员、副总裁 | 2021年06月07日 | 是 | |
姚瑶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管理部部长 | 2018年12月29日 | 是 | |
曹勇奇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 | 2018年07月03日 | 是 | |
曹勇奇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总经理、董事 | 2021年12月17日 | 是 | |
孟汪亮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审计风控部部长 | 2024年06月27日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叶伟勇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23年11月20日 | 是 | |
叶伟勇 | 浙江省农资流通协会 | 会长 | 2023年12月22日 | 否 | |
叶伟勇 | 中国农资流通协 | 副会长 | 2024年03月26 | 否 |
会 | 日 | ||||
曾跃芳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2017年06月15日 | 否 | |
曾跃芳 | 浙江金诚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 2022年03月11日 | 否 | |
曾跃芳 | 浙江省农资流通协会 | 常务副会长 | 2024年12月13日 | 否 | |
夏晓峰 | 浙江供富冷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0月18日 | 否 | |
姚瑶 | 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8月05日 | 否 | |
曹勇奇 | 浙江勿忘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1月06日 | 2024年03月12日 | 否 |
王华刚 | 浙江景岳堂医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10月28日 | 否 | |
王华刚 | 浙江浙农农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年12月01日 | 否 | |
王华刚 | 杭州景岳堂药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02月03日 | 是 | |
王华刚 | 桐乡市浙农杭白菊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2月02日 | 否 | |
王华刚 | 浙江省药学会GAP专业委员会 | 委员 | 2023年06月21日 | 否 | |
王华刚 | 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协会 | 理事 | 2020年05月01日 | 否 | |
王华刚 | 浙江省中医药学会中医药文化研究分会 | 委员 | 2022年08月01日 | 否 | |
王华刚 | 浙江营养学会(中药营养与养生专业委员会) | 常务委员 | 2024年04月26日 | 否 | |
黄祖辉 | 湖州师范学院“两山”理念研究院 | 院长 | 2020年04月01日 | 是 | |
沈田丰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 合伙人 | 2001年02月01日 | 是 | |
沈田丰 | 浙江省律师协会 | 会长 | 2023年06月28日 | 是 | |
沈田丰 | 浙江大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2年08月01日 | 是 | |
沈田丰 | 子不语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0月01日 | 是 | |
郭德贵 |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客座教授 | 2000年12月01日 | 是 | |
郭德贵 | 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高级顾问 | 2003年07月01日 | 是 | |
郭德贵 | 浙江恒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客座教授 | 2008年06月01日 | 是 | |
郭德贵 | 杭州巴久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3月01日 | 2024年02月01日 | 是 |
郭德贵 |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9月01日 | 是 | |
姜俊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0年09月13日 | 是 | |
姜俊 | 浙江泰安投资咨 | 董事长 | 2015年04月29 | 否 |
询有限公司 | 日 | ||||
姜俊 | 浙江农资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12月24日 | 否 | |
孟汪亮 | 浙江福士达集团有限公司 | 总经理助理 | 2022年05月18日 | 否 | |
孟汪亮 | 浙江兴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6月30日 | 否 | |
孟汪亮 | 浙江特产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07月18日 | 否 | |
钟尧君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05月27日 | 否 | |
钟尧君 | 爱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4月12日 | 否 | |
钟尧君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9月19日 | 2024年05月13日 | 否 |
钟尧君 | 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6月13日 | 2024年04月30日 | 否 |
钟尧君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7月23日 | 2024年05月10日 | 否 |
钟尧君 | 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0年12月21日 | 否 | |
钟尧君 |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理事会 | 理事 | 2021年03月09日 | 否 | |
刘文琪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2020年09月13日 | 2025年01月14日 | 是 |
刘文琪 | 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5月08日 | 2024年04月30日 | 否 |
刘文琪 | 浙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09月28日 | 否 | |
刘文琪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09月24日 | 否 | |
刘文琪 | 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 | 副理事长 | 2023年08月24日 | 否 | |
刘文琪 | 浙江省植物保护协会 | 常务理事 | 2023年12月14日 | 否 | |
章祖鸣 | 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3年05月08日 | 是 | |
章祖鸣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 | 2024年06月25日 | 否 | |
章祖鸣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 | 2024年06月20日 | 否 | |
章祖鸣 | 杭州金宝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9年06月10日 | 2024年05月27日 | 否 |
章祖鸣 | 浙江省汽车流通协会 | 副会长 | 2020年07月01日 | 否 | |
章祖鸣 | 绍兴市汽车流通协会 | 会长 | 2010年01月01日 | 2024年05月14日 | 否 |
洪晔 | 爱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8年08月27日 | 是 | |
洪晔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12月29日 | 否 | |
洪晔 | 山东齐鲁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08月26日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公司建立了与公司运营发展需要相匹配的合理、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班子及有关人员年薪考核办法》。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参照行业薪酬水平,依据公司的薪酬制度、经营业绩和绩效考核指标等因素来确定,绩效考核指标与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考核年薪、奖励年薪和任期激励四部分构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考评。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叶伟勇 | 男 | 52 | 董事长 | 现任 | 172 | 否 |
曾跃芳 | 男 | 53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172 | 否 |
夏晓峰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姚瑶 | 女 | 46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曹勇奇 | 男 | 55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王华刚 | 男 | 45 | 董事 | 现任 | 75 | 否 |
黄祖辉 | 男 | 7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沈田丰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5 | 否 |
郭德贵 | 男 | 6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姜俊 | 男 | 51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111 | 否 |
孟汪亮 | 男 | 38 | 监事 | 现任 | 0 | 是 |
钟尧君 | 男 | 42 | 职工监事 | 现任 | 80 | 否 |
刘文琪 | 男 | 42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董秘 | 现任 | 128 | 否 |
章祖鸣 | 男 | 5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388 | 否 |
洪晔 | 男 | 49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73 | 否 |
翁国民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离任 | 7.5 | 否 |
合计 | -- | -- | -- | -- | 1,429 | -- |
注
:上述报酬口径为按权责发生制应归属于本报告期的应发税前薪酬,不含以往年度清算。注2:因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考核尚未完成,其薪酬金额为预估数据,公司将依照相关制度确定并发放。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04月24日 | 2024年04月26日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04月26日 | 2024年04月27日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08月27日 | 2024年08月29日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09月13日 | 2024年09月14日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2024年10月26日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1月26日 | 2024年11月28日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2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股份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已报备深交所。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叶伟勇 | 7 | 7 | 0 | 0 | 0 | 否 | 4 |
曾跃芳 | 7 | 5 | 2 | 0 | 0 | 否 | 3 |
夏晓峰 | 7 | 2 | 5 | 0 | 0 | 否 | 3 |
姚瑶 | 7 | 7 | 0 | 0 | 0 | 否 | 4 |
曹勇奇 | 7 | 6 | 1 | 0 | 0 | 否 | 4 |
王华刚 | 7 | 7 | 0 | 0 | 0 | 否 | 4 |
黄祖辉 | 7 | 6 | 1 | 0 | 0 | 否 | 4 |
郭德贵 | 7 | 6 | 1 | 0 | 0 | 否 | 4 |
沈田丰 | 3 | 3 | 0 | 0 | 0 | 否 | 2 |
翁国民 | 4 | 3 | 1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客观分析后作出决策,并从公司治理、发展规划、保障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等诸多方面为公司提供专业性建议,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重要作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战略委员会 | 叶伟勇、曾跃芳、曹勇奇、王华刚、黄祖辉 | 1 | 2024年04月23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提名委员会 | 翁国民、郭德贵、夏晓峰 | 1 | 2024年09月12日 | 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黄祖辉、翁国民、曾跃芳 | 2 | 2024年04月23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3、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2024年08月26日 |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黄祖辉、沈田丰、曾跃芳 | 1 | 2024年10月24日 |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审计委员会 | 郭德贵、翁国民、姚瑶 | 3 | 2024年04月23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8、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9、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关于向下属控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11、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1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3、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04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2024年08月26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4、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审计委员会 | 郭德贵、沈田丰、姚瑶 | 2 | 2024年10月24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 审议通过 |
2024年11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下属控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0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6,242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6,242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6,24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517 |
销售人员 | 2,302 |
技术人员 | 1,241 |
财务人员 | 475 |
行政人员 | 1,707 |
合计 | 6,24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位)人员 | 141 |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位)人员 | 1,512 |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人员 | 4,589 |
合计 | 6,242 |
2、薪酬政策
公司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构建了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该体系以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为基础,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的原则,旨在吸引、激励和保留优秀人才。我们不仅关注员工的物质回报,更注重为员工提供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激发其工作热情与创造力。同时,公司通过持续优化薪酬福利,不断提升员工的生活质量,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为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3、培训计划
公司培训工作将紧紧围绕浙江省委“新春第一会”大力弘扬“六干”作风的要求,继续围绕省委省政府及上级主管单位“三支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以“人才交付、业务赋能、文化凝聚”作为使命和责任,继续深化培训与培养、业务、企业文化相结合,从丰富课程内容、改进授课方式、跟踪培训效果、关注基层、加大内训师激励、重视技能人才发展等角度出发构建起一整套科学、规范的培训体系。本年度培训计划内容主要包括新员工培训、业务骨干培训、技能人才培训、科学经营培训班、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教育的培训、经营业务知识培训等。通过多层次的培训,持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全面提升公司整体经营和管理能力。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根据《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5月27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56,333,839.70元(含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预案还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3.0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509,545,237.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152,863,571.1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52,863,571.10 |
可分配利润(元) | 219,775,233.38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7607号),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80,119,319.55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43,206,193.7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7,223,498.71元,扣除按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4,320,619.37元,减去2024年已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56,333,839.7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19,775,233.38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157,250,197.53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分配原则,2024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19,775,233.38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人民币3.00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
(
)2024年
月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于2024年
月
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2024年
月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有
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6.3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24年
月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11.25万股。2024年
月
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派发现金红利,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77
元/股调整为
4.47
元/股。(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有
名激励对象发生异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8.5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25年
月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于2024年
月
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曾跃芳 | 董事兼总经理 | 150,000.00 | 75,000 | 5.37 | 75,000 | ||||||||
王华刚 | 董事 | 30,000 | 15,000 | 5.37 | 15,000 | ||||||||
刘文琪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150,000.00 | 75,000 | 5.37 | 75,000 | ||||||||
章祖鸣 | 副总经理 | 150,000.00 | 75,000 | 5.37 | 75,000 | ||||||||
洪晔 | 副总经理 | 120,000.00 | 60,000 | 5.37 | 60,000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0 | -- | 600,000.00 | 300,000 | 0 | -- | 3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努力建立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计部以及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共同组成公司风险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6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够发现该错报;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包括:关键岗位人员舞弊;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财务报告过程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虽未达到重大缺陷标准,但影响财务报告达到合理、准确的目标。3、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 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1、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2、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3、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
定量标准 | 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1)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2)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3)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1)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2)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3)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1)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2)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3)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1)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2)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3)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浙农股份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6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整改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山东齐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实际建设了1个生活污水排放口、2个雨水排放口,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的仅建设1个雨水排放口的情况不符。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罚款31,250元 | 已于2024年11月份完成信用修复,对公司生产经营基本无影响。 | 已经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完成整改。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社会责任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合法合规运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维护和保障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极力保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格管理生产质量,积极维护与供应商、客户的良好关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公司也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创建和谐的企业发展环境,践行社会责任。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公司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制度和治理结构,建立了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在内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董事会通过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健全董事会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真实地履行常规的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平等获得公司信息,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大力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运用投资者互动平台、实地调研、公司网站等多种渠道,充分发挥其推介和交流功能,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确保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实行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让更多的股东能够参加股东会,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在会议的表决过程中,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在股东会决议中及时公开披露,充分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实现员工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而理解员工,尊重员工,关心员工,爱护员工,培养员工。为实现这一目标,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一整套符合法律要求的人力
资源管理体系和规范的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体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密切关注员工身心健康,每年为员工安排体检,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以及员工身体状况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劳动生产和休假。公司重视人才培养,为激发员工的学习积极性,提高自身素养,公司开展多层次培训培养项目以及相关竞技比武类活动。公司还建立了职工监事选任制度,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对工资、福利、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开展多项文化活动,为员工成长创造更好平台,关心和重视职工的合理需求,形成了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司以诚信为基础,与供应商和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注重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切实履行了公司对供应商、对客户的社会责任。不断深化合作关系,对战略性合作供应商,建立了交流机制、互访机制,就双方合作领域、社会责任展开更加全面、更加深入的有益交流。构筑与合作伙伴互助共赢的平台,强化资源整合力度,推动异业、跨界线上合作;了解供应商商品货源、促销资源的情况,帮助供应商盘活库存,与供应商、商户等合作伙伴互助,反对商业贿赂,规范稳定结算账期,严格业务收费,维护供应商权益。优质的产品始于优质的原辅材料,公司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好、安全性高的商品和服务,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产品消费安全。公司下属两家汽车公司不断优化创新服务模式,通过精细化管理,并通过上门服务、针对性车辆养护、服务环节优化等手段强化提升客户体验,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
(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近年来,公司积极践行绿色环保发展理念,大力推广绿色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资商品,始终将加强环境保护、推动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坚持绿色发展观,认真落实各项节能环保措施。公司各层都十分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融合到平常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理念,紧紧守住安全红线,抓严抓实各项举措。公司还积极探索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发挥涉农主业优势,积极介入土壤改良领域,加快“全域土地治理+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社会化服务”的全产业链模式探索,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目前已承接岱山、海宁等地的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类建设项目。公司下属浙农农业在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开展“万亩方”建设,打造未来耘农场,项目按照智能化管理、机械化操作、集成化运营、绿色化发展的思路,以“五统一”模式种植万亩水稻,可实现农场亩均节省肥药量15%、节省人工20%、减碳排放20%,实现节能减排、绿色低碳,项目先后荣获农业农村部智慧农业建设优秀案例、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未来农场”认定以及浙江省经信厅数字经济建设发展优秀案例。(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坚守农资保供社企责任,完成国家化肥储备任务量,承担省级化肥储备任务和农药应急储备,并承担了浙江省内相关市县化肥储备任务。春耕期间公司积极配合做好浙江省供销社、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政协组织的各类春耕支农、农资下乡活动,向地方赠送优质肥料,并现场提供配方施肥、作物栽培等农业技术指导。公司构建了涵盖健康服务、民生关怀、产业赋能的多层次公益服务体系,提供了消费者用药安全宣传、消费者权益咨询宣传、免费量血压等多种便民服务,举办了以“小小慈善家”“我为七一献热血”“职工子女升学奖励”等多种主题的慈善活动,举办各类农民会和技术推广会,开展相关试验示范。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2024年,公司持续做好农资保供工作,完成国家化肥储备任务量20万吨,承担省级化肥储备任务量24万吨和省级农药应急储备210吨,并承担了浙江省内相关市县化肥储备任务。公司根据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集成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手段,以无人机飞防服务为抓手,助力强化浙江省农机装备推广与服务,全年完成统防统治作业面积超百万亩次,完成测土配方肥推广面积达200余万亩次;举办各类农民会和技术推广会3800余场,开展试验示范1500余个;开展涉农检测2.39万次;时刻接听农技服务热线,紧密“三农”之间的联络与沟通;加强供应链金融“E农贷”推广应用,全年累计用信金额2.18亿元。公司还主动参与农业面源塑料污染治理,积极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废旧薄膜回收工作,促进农业绿色发展,2024年回收数量达数百吨。
公司在做好农资网络布局基础上,转变经营理念深入推进农资经营服务转型,依托主营业务主动拓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领域和链条不断拓展延伸。公司助力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品牌打造,通过全程化、可溯源的解决方案有效提升农产品品控,生产具有浙农基因的优质产品,有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助力农产品上行,打造实现共富新引擎。公司发挥龙头带动作用,通过加强与村集体、农合联合作,带动小农户入社进群与现代大农业有机衔接,健全“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实实在在地分享到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红利,积极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2024年,海宁马桥“万亩方”项目获嘉兴市乡村振兴创业创新大赛二等奖,相关项目通过智能化设备和先进技术的广泛应用,大幅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推动农业生产的高效、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积极发挥深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优势,与磐安合作打造专业化运营、规范化生产、市场化运作、数字化赋能的“四化协同”模式,构建浙产道地药材优质体系,全面推进中药材产、供、销一体化发展体系建设工作,以服务磐安中药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来助力当地实现乡村振兴和农民共富。目前已按照中药材GAP“六统一、一溯源”建成全国首个浙贝母GAP示范基地、浙江省首个中药政府储备库与产地仓,完成了GAP浙贝母从供种、种植、采收、加工、入仓、销售的全流程贯通实践。公司助力磐安中药材产业发展案例入选浙江省“2024年度乡村振兴最佳创新实践案例”。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浙江省供销社、浙农控股、兴合集团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公司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若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承诺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2、本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原则,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3、本公司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与上市公司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4、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若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19年09月0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省供销社、浙农控股、兴合集团 |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经营实体应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华通医药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严格避免向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拆借、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2、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与华通医药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必要且无法回避的一切交易 | 2019年09月0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公允、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依法签署相关协议。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按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化原则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与华通医药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必要且无法回避的一切交易行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上市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华通医药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本公司负责承担,并由本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本承诺一经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华通医药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浙江省供销社、浙农控股 |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一、关于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包含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领取薪酬。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薪酬管理体系独立于本公司。4、保证本公司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人 | 2019年09月0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保持独立。上述承诺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 | ||||||
浙农控股 | 关于资金来源的声明和承诺 |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合法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上述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通过结构化融资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2019年09月0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蔡永正;陈志浩;戴红联;方建华;李盛梁;林昌斌;吕亮;罗尧根;马群;邵玉英;汪路平;王春喜;王自强;叶郁亭;袁炳荣;赵剑平;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2、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若浙农股份、华通医药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4、如因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公司承诺向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本承诺在承诺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若浙农股份、华通医药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的方式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4、如因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承诺人承诺向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本承诺在承诺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若浙农股份、华通医药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4、如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公司承诺向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本承诺在承诺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业务;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若浙农股份、华通医药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4、如因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本承诺人承诺向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本承诺在承诺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
蔡永正;陈志浩;戴红联;方建华;李盛梁;林昌斌;吕亮;罗尧根;马群;邵玉英;汪路平;王春喜;王自强;叶郁亭;袁炳荣;赵剑平;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承诺人持有华通医药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华通医药及其子公司、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损害华通医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承诺人如违反前述承诺因此给华通医药、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将由本承诺人进行赔偿。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华通医药及其子公司、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损害华通医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承诺人如违反前述承诺因此给华通医药、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将由本承诺人进行赔偿。本承诺在承诺人为公司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华通医药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华通医药及其子公司、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损害华通医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承诺人如违反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前述承诺因此给华通医药、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将由本承诺人进行赔偿。本承诺在承诺人为公司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华通医药及其子公司、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督促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损害华通医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承诺人如违反前述承诺因此给华通医药、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将由本承诺人进行赔偿。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一、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的实体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等方面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双方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不存在混同情况。二、本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之间完全独立。3、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将由上市公司独立控制并支配,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公司的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本公司以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保持完全分开和独立。2、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3、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以及各职能部门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间接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承诺在承诺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部分子公司参股房地产公司系早期投资行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房地产项目的经营管理,出资与收益规模在本公司资产总额中占比较小。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相关开发项目已经进入收尾期。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承诺相关项目完成后退出相关房地产投资公司,且在完成退出前不追加投资。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 2019年09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就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自有物业,承诺如存在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相关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或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不符等事宜受到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承诺人承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因此导致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能继续使用相关土地/房屋的,本承诺人承诺将协助或促使浙农股份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此造成的支出和经济损失,若采取相关措施后,相关费用支出和经济损失仍无法避免,则本承诺人将全额予以补偿。2、若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租赁房屋出租方未能提供其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房屋权属证书产权人与出租方名称不符、房屋权属证书证载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或租赁房屋被司法拍卖、租赁物业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等情形,导致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被处罚或不能继续使用相关物业的,本承诺人承诺将协助或促使浙农股份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此造成的支出和经济损失,若采取相关措施后,相关费用支出和经济损失仍无法避免,则本承诺人将全额予以补偿。本承诺人承诺在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安排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关门店或者其他经营场所的搬迁事宜,保障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 | 2019年09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其他承诺 | 1、就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自有物业,如存在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相关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或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不符等事宜受到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行政处罚,并导致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能继续使用相关土地/房屋的,本承诺人承诺将协助或促使浙农股份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此 | 2019年09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造成的支出和经济损失。2、若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租赁房屋出租方未能提供其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房屋权属证书产权人与出租方名称不符、房屋权属证书证载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或租赁房屋被司法拍卖、租赁物业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等情形,导致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被处罚或不能继续使用相关物业的,本承诺人承诺将协助或促使浙农股份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此造成的支出和经济损失。本承诺人承诺在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安排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关门店或者其他经营场所的搬迁事宜,保障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 |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其他承诺 | 一、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的实体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等方面与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双方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不存在混同情况。二、本承诺人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承诺人之间完全独立。3、本承诺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将由上市公司独立控制并支配,本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公司的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本承诺人以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与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保持完全分开和独立。2、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3、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以及各职能部门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与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本承诺人除通过行使间接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量减少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承诺在承诺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
包中海;程红汛;郭德贵;金鼎;金自学;林昌斌;凌渭土;刘文琪;吕圭源;倪赤杭;钱木水;任少波;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郭德贵、刘文琪:正常履行中;程红汛、金自学、凌渭土、倪赤杭、任少 |
邵永华;沈剑巢;孙晓鸣;谭国春;汪路平;王珏莹;翁国民;余群建;詹翔;张全;章勇坚;周志法;朱国良 |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重组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本承诺在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长期有效。 | 波、邵永华、沈剑巢、谭国春、汪路平、王珏莹、詹翔、张全、章勇坚、周志法、朱国良、林昌斌、钱木水、孙晓鸣、余群建、包中海、吕圭源、金鼎、翁国民:已履行完毕。 |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督促本人/本公司下属企业,严格遵守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式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关于标的资产经营业绩的承诺,在经营业绩无法完成时按照协议相关条款履行补偿责任。3、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和本人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或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 | 2020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本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转让在华通医药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华通医药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华通医药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华通医药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华通医药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其他承诺 | 1、本承诺人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承诺人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华通医药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在华通医药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华通医药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蔡永正;陈志浩;戴红联;方建华;李盛梁;林昌斌;吕亮;罗尧根;马群;邵玉英;汪路平;王春喜;王自强;叶郁亭;袁炳荣;赵剑平;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企业/本人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经查阅相关文件,本企业/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企业/本人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华通医药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本人不转让在华通医药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华通医药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陈志浩;郭德 | 其他承 | 1、本公司/本人已提供了与本次 | 2019年04月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贵;黄祖辉;贾旭宏;姜俊;金鼎;李盛梁;林昌斌;林上华;刘文琪;汪路平;翁国民;叶郁亭;赵有国;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钟尧君 | 诺 | 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公司/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本人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9日 | 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钱木水 | 减持承诺 | 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 2014年02月28日 |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 履行完毕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华通集团 |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华通医药《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本企业)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公司(本企业)与华通医药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开操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本企业)与华通医药就相互间关联交易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和交易。3、本公司(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华通医药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 2012年03月0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华通集团 | 其他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不会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 | 2017年08月3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不会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16年08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变动单位
家:
公司名称 | 变动类型 | 现投资比例 | 原投资比例 | 备注 |
浙江武义供销农资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 | 0% | 51.00% | 股权转让51%股权,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报告期内公司因新设增加合并单位
家:
公司名称 | 现投资比例 |
浙农现代农业(温岭)有限公司 | 85.00% |
永康市浙农耘科农业有限公司 | 65.00% |
浙农耘科(台州椒江)农业有限公司 | 80.00% |
浙江磐农中药材仓储有限公司 | 70.00% |
杭州金诚瑞云汽车有限公司 | 100.00% |
杭州金诚瑞行汽车有限公司 | 100.00% |
浙江金湖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报告期内清算子公司减少合并单位
家:
名称 | 原投资比例 |
扬中市威金斯肥业有限公司 | 40.00% |
海南诚源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
上海沂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1.00% |
宁波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绍兴睿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诸暨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海宁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宁波市瑞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杭州瑞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杭州瑞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苏州瑞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海宁金瑞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桐乡市瑞顺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宁波市瑞升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扬州宝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杭州瑞沃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丽水宝顺行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 100.00% |
杭州浙农广通飞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九、合并范围的变更”部分。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3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中江、屠晗、李德勇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已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是□否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行政处罚,自2024年8月2日起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需另行聘任会计师事务进行审计工作。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标。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报告期内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诉讼案件 | 约8,958.38(注) | 否 | 审理中或执行中或已经结案 | 部分审理中,部分执行中,部分已经结案,以上诉讼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 部分已经执行完毕,部分正在执行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涉案金额为6,175.59万元人民币及
388.43万美元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浙农控股、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供销社均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采购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262.79 | 0.01% | 210 | 是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3年11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2023-086号公告 |
广西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原联营企业 | 采购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0 | 0.00% | 1,100 | 否 | - | - | 2023年11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2023-086号公告 |
金华苗知地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原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采购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8.18 | 0.00% | 1,000 | 否 | 现汇 | - | 2023年11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2023-086号公告 |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采购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10,389.28 | 0.41% | 14,000 | 否 | 进口信用证、现汇等 | - | 2023年11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2023-086号公告 |
灵谷 | 参股 | 采购 | 农资 | 市场 | 市场 | 86,18 | 3.41% | 93,80 | 否 | 现 | - | 2023 | 巨潮 |
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 | 商品 | 公允价格 | 价 | 8.95 | 0 | 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年11月29日 | 资讯网2023-086号公告 | ||||
赤峰三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采购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3,875.06 | 0.15% | 5,00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4年08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2024-031号公告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销售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2,719.85 | 0.10% | 2,500 | 是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3年11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2023-086号公告 |
广西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原联营企业 | 销售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0 | 0.00% | 2,000 | 否 | - | - | 2023年11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2023-086号公告 |
绍兴市上虞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销售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958.32 | 0.04% | 2,35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3年11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2023-086号公告 |
金华苗知地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原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销售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770.03 | 0.03% | 1,35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3年11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2023-086号公告 |
山西沃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销售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2,262.82 | 0.08% | 8,00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3年11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2023-086号公告 |
赤峰三方农业科技有限 | 联营企业 | 销售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5,117.41 | 0.19% | 10,00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 | - | 2023年11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2023-086 |
公司 | 等 | 号公告 |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租出资产 | 租出房屋、仓库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118.86 | 4.04% | 150 | 否 | 现汇 | - | 2023年11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2023-086号公告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最终控制方及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租入资产 | 租入房屋、仓库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1,515.08 | 18.75% | 1,300 | 是 | 现汇 | - | 2023年11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2023-086号公告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最终控制方及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接受服务 | 提供车位租赁、物业管理、代收代付水电费等服务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349.33 | 4.32% | 240 | 是 | 现汇 | - | 2023年11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2023-086号公告 |
合计 | -- | -- | 114,535.95 | -- | 143,0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处于正常履行状态,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农资商品262.79万元,超过年度预计金额210.00万元;向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农资商品2,719.85万元,超过年度预计金额2,500.00万元;向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租入资产1,515.08万元,超过年度预计金额1,300.00万元;向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接受车位租赁、物业管理、代收代付水电费等服务349.33万元,超过年度预计额度240.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
)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 |
有) | 担保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06月26日 | 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6月26日-2025年06月17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5,000 | 2024年07月09日 | 3,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7月09日-2025年01月09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5,000 | 2024年08月29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8月29日-2025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68,000 | 2024年09月11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11日-2025年03月11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富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9,250 | 2024年09月1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14日-2025年03月11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68,000 | 2024年09月24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24日-2025年03月23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68,000 | 2024年10月15日 | 3,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5日-2025年04月15日 | 否 | 否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68,000 | 2024年10月18日 | 1,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8日-2025年04月18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68,000 | 2024年10月29日 | 80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9日-2025年04月29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5,000 | 2024年11月15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5日-2025年05月15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5,000 | 2024年11月19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9日-2025年05月19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5,000 | 2024年11月27日 | 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7日-2025年05月27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68,000 | 2024年12月03日 | 1,485.8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3日-2025年06月03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68,000 | 2024年12月13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6月13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68,000 | 2024年12月17日 | 1,0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6月17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68,000 | 2024年09月06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06日-2025年03月03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5,000 | 2024年09月06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06日-2025年03月03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68,000 | 2024年10月11日 | 3,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1日-2025年04月07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5,000 | 2024年10月11日 | 3,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1日-2025年04月07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5,000 | 2024年10月17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7日-2025年04月16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5,000 | 2024年10月18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8日-2025年04月17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 | 2024年8 | 75,000 | 2024年 | 5,000 | 连带责 | 有 | 2024年10 | 否 | 否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0月25日 | 任保证 | 月25日-2025年04月23日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68,000 | 2024年11月12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2日-2025年05月12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5,000 | 2024年11月15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5日-2025年05月13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富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9,250 | 2024年06月20日 | 4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6月20日-2025年06月19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68,000 | 2024年06月26日 | 1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6月26日-2025年06月17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68,000 | 2024年08月08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8月08日-2025年08月06日 | 否 | 否 |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5,000 | 2024年08月26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8月26日-2025年08月23日 | 否 | 否 |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68,000 | 2024年10月31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31日-2025年10月22日 | 否 | 否 |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 | 2024年07月22日 | 9.73 | 连带责任保证 | 土地房产 | 有 | 2024年07月22日-2025年01月22日 | 否 | 否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 | 2024年10月10日 | 5.72 | 连带责任保证 | 土地房产 | 有 | 2024年10月10日-2025年04月10日 | 否 | 否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 | 2024年10月17日 | 9.71 | 连带责任保证 | 土地房产 | 有 | 2024年10月17日-2025年04月17日 | 否 | 否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 | 1,000 | 2024年10月18日 | 90 | 连带责任保证 | 土地房产 | 有 | 2024年10月18日-2025年04 | 否 | 否 |
贸易有限公司 | 月14日 | 月18日 |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 | 2024年11月15日 | 90 | 连带责任保证 | 土地房产 | 有 | 2024年11月15日-2025年05月15日 | 否 | 否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 | 2024年11月22日 | 150 | 连带责任保证 | 土地房产 | 有 | 2024年11月22日-2025年05月22日 | 否 | 否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0 | 2024年05月31日 | 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5月31日-2025年05月30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0 | 2024年06月1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6月14日-2025年06月13日 | 否 | 否 | |
浙江爱普恒和贸易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07月02日 | 605.4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7月02日-2025年01月02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0 | 2024年07月05日 | 88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7月05日-2025年01月05日 | 否 | 否 | |
浙江爱普恒和贸易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07月19日 | 152.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7月19日-2025年01月18日 | 否 | 否 | |
浙江爱普恒和贸易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07月26日 | 279.6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7月26日-2025年01月26日 | 否 | 否 | |
浙江爱普恒和贸易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07月26日 | 1,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7月26日-2025年01月25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 | 45,000 | 2024年08月09日 | 370.5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8月09日-2025年02月09日 | 否 | 否 |
月14日 | ||||||||||
浙江爱普恒和贸易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08月15日 | 91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8月15日-2025年02月15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0 | 2024年09月02日 | 139.2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02日-2025年03月01日 | 否 | 否 | |
浙江爱普恒和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09月06日 | 145.2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06日-2025年03月05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0 | 2024年09月06日 | 1,155.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06日-2025年03月05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0 | 2024年09月10日 | 56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10日-2025年03月10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0 | 2024年09月20日 | 81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20日-2025年03月19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0 | 2024年09月29日 | 45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29日-2025年03月28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0 | 2024年10月09日 | 505.0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09日-2025年04月07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0 | 2024年10月10日 | 418.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0日-2025年04月08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0 | 2024年10月12日 | 588.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2日-2025年04月10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0 | 2024年10月14日 | 536.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4日-2025年04月12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0 | 2024年10月16日 | 212.1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6日-2025年04月14日 | 否 | 否 | |
北京丰泽晟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50,000 | 2024年10月18日 | 2,025.4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8日-2025年04月16日 | 否 | 否 | |
浙江爱普恒和贸易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 | 40,000 | 2024年10月 | 441.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4日- | 否 | 否 |
有限公司 | 月14日 | 24日 | 2025年04月22日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0 | 2024年10月24日 | 3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4日-2025年04月22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0 | 2024年10月25日 | 679.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5日-2025年04月23日 | 否 | 否 | |
爱普资源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0,000 | 2024年10月29日 | 5,586.8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9日-2025年02月06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0 | 2024年10月29日 | 26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9日-2025年04月27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0 | 2024年11月04日 | 49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4日-2025年05月03日 | 否 | 否 | |
爱普资源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0,000 | 2024年11月26日 | 1,352.7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6日-2025年03月06日 | 否 | 否 | |
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0 | 2024年11月27日 | 17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7日-2025年05月26日 | 否 | 否 | |
北京丰泽晟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50,000 | 2024年11月29日 | 4,660.2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9日-2025年05月29日 | 否 | 否 | |
北京丰泽晟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50,000 | 2024年12月20日 | 1,682.0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6月18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8,000 | 2024年11月20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0日-2025年05月14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000 | 2024年12月09日 | 58.0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6月09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7,000 | 2024年12月30日 | 15.6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
浙江兴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3,000 | 2024年10月31日 | 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31日-2025年10月30日 | 否 | 否 | |
浙江兴农农资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 | 3,000 | 2024年10月30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30日-2025年10 | 否 | 否 |
月14日 | 月29日 | |||||||||
湖南省金惠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 | 2024年06月28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6月28日-2025年06月27日 | 否 | 否 | |
湖南省金惠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 | 2024年09月20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20日-2025年09月20日 | 否 | 否 | |
江西金惠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 | 2024年06月12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6月12日-2025年02月12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8,000 | 2024年08月07日 | 258.9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8月07日-2025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8,000 | 2024年07月24日 | 225.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7月24日-2025年01月24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8,000 | 2024年08月12日 | 141.2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8月12日-2025年02月08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8,000 | 2024年08月30日 | 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8月30日-2025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8,000 | 2024年11月28日 | 242.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8日-2025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8,000 | 2024年11月18日 | 146.4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8日-2025年05月18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8,000 | 2024年11月28日 | 43.8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8日-2025年05月28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8,000 | 2024年12月06日 | 31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6日-2025年06月06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 | 7,000 | 2024年11月15日 | 3,0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5日-2025年05 | 否 | 否 |
公司 | 月14日 | 月15日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000 | 2024年08月16日 | 74.8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8月16日-2025年02月16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000 | 2024年08月22日 | 35.6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8月22日-2025年02月22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000 | 2024年08月28日 | 70.1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8月28日-2025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000 | 2024年09月13日 | 42.4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13日-2025年03月13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000 | 2024年09月25日 | 28.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25日-2025年03月25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000 | 2024年10月11日 | 153.6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1日-2025年04月11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000 | 2024年10月17日 | 154.6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7日-2025年04月17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000 | 2024年10月25日 | 66.7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5日-2025年04月25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000 | 2024年11月06日 | 188.7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6日-2025年05月06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000 | 2024年12月06日 | 120.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6日-2025年06月06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7,000 | 2024年12月13日 | 155.7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6月13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7,000 | 2024年12月19日 | 41.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6月19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 | 4,500 | 2024年07月11日 | 58.2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7月11日-2025年01 | 否 | 否 |
限公司 | 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月11日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 | 2024年07月17日 | 87.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7月17日-2025年01月17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 | 2024年08月01日 | 210.5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8月01日-2025年02月01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 | 2024年08月07日 | 131.8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8月07日-2025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 | 2024年11月29日 | 79.6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9日-2025年05月28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 | 2024年07月04日 | 91.7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7月04日-2025年01月04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 | 2024年08月15日 | 98.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8月15日-2025年02月15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 | 2024年09月02日 | 27.5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02日-2025年03月02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 | 2024年09月26日 | 84.5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26日-2025年03月26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 | 2024年10月17日 | 77.0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7日-2025年04月15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 | 2024年10月24日 | 44.5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4日-2025年04月24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500 | 2024年10月29日 | 62.9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9日-2025年04月29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 | 2024年8 | 4,500 | 2024年 | 44.46 | 连带责 | 有 | 2024年11 | 否 | 否 |
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1月22日 | 任保证 | 月22日-2025年05月22日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4,500 | 2024年12月17日 | 80.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6月17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4,500 | 2024年12月19日 | 7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6月19日 | 否 | 否 |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000 | 2024年12月26日 | 528 | 连带责任保证 | 土地房产 | 有 |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4月16日 | 否 | 否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3,000 | 2024年09月19日 | 796 | 连带责任保证 | 土地房产 | 有 | 2024年09月19日-2025年01月27日 | 否 | 否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000 | 2024年09月19日 | 5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19日-2025年01月23日 | 否 | 否 |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000 | 2024年09月19日 | 1,28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19日-2025年02月04日 | 否 | 否 | |
浙江浙农飞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 | 2024年03月22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3月22日-2025年03月22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0月22日 | 457.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2日-2025年01月01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0月21日 | 146.8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1日-2025年01月02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0月22日 | 391.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2日-2025年01月02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2,000 | 2024年10月22日 | 220.8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2日-2025年01月02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03日 | 22.8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3日-2025年01月02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3日 | 41.8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3日-2025年01月02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03日 | 15.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3日-2025年01月02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03日 | 8.1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3日-2025年01月02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03日 | 19.9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3日-2025年01月02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0月24日 | 169.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4日-2025年01月03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0月24日 | 32.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4日-2025年01月03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1月05日 | 1,033.2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5日-2025年01月03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04日 | 4.7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1月03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04日 | 7.5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1月03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04日 | 4.3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1月03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4日 | 31.5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1月03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04日 | 5.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1月03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04日 | 25.1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1月03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9日 | 70.5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1月03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0月22日 | 401.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2日-2025年01月04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 | 2023年12 | 40,000 | 2024年 | 435.49 | 连带责 | 有 | 2024年11 | 否 | 否 |
机电有限公司 | 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1月06日 | 任保证 | 月06日-2025年01月04日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1月07日 | 320.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7日-2025年01月04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05日 | 13.8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5日-2025年01月04日 | 否 | 否 |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05日 | 0.6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5日-2025年01月04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05日 | 10.3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5日-2025年01月04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05日 | 30.7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5日-2025年01月04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500 | 2024年12月05日 | 7.1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5日-2025年01月04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05日 | 18.9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5日-2025年01月04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05日 | 9.6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5日-2025年01月04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05日 | 2.0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5日-2025年01月04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5日 | 34.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5日-2025年01月04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0月17日 | 272.8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7日-2025年01月05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0月21日 | 60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1日-2025年01月05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6日 | 39.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6日-2025年01月05日 | 否 | 否 |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 | 2023年12月15日、 | 10,000 | 2024年12月 | 0.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6日- | 否 | 否 |
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06日 | 2025年01月05日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500 | 2024年12月06日 | 1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6日-2025年01月05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06日 | 26.7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6日-2025年01月05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06日 | 10.2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6日-2025年01月05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06日 | 22.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6日-2025年01月05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06日 | 1.1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6日-2025年01月05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06日 | 4.0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6日-2025年01月05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0月18日 | 352.1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8日-2025年01月06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0月18日 | 291.7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8日-2025年01月06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2,000 | 2024年10月18日 | 242.8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8日-2025年01月06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6,500 | 2024年11月05日 | 113.3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5日-2025年01月06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1月06日 | 486.7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6日-2025年01月06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0月18日 | 183.3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8日-2025年01月07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0月25日 | 654.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5日-2025年01月07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 | 15,000 | 2024年11月05日 | 312.7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5日-2025年01 | 否 | 否 |
公司 | 月14日 | 月08日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09日 | 11.9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1月08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9日 | 48.3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1月08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09日 | 37.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1月08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09日 | 66.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1月08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500 | 2024年12月09日 | 18.4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1月08日 | 否 | 否 |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09日 | 1.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1月08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09日 | 6.7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1月08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09日 | 78.9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1月08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09日 | 39.8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1月08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09日 | 2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1月08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4日 | 89.3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1月08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1月08日 | 448.5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8日-2025年01月09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1月15日 | 238.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5日-2025年01月09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1月15日 | 218.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5日-2025年01月09日 | 否 | 否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1月18日 | 136.7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8日-2025年01月09日 | 否 | 否 |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1月09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14.6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1月09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500 | 2024年12月10日 | 11.6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1月09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0日 | 94.4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1月09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10日 | 16.4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1月09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48.0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1月09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1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1月09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88.5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1月09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0日 | 10.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1月09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10日 | 32.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1月09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0月22日 | 503.4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2日-2025年01月10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0月22日 | 364.1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2日-2025年01月10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1日 | 2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1月10日 | 否 | 否 | |
苏州至宝 | 2023年12 | 10,000 | 2024年 | 1.68 | 连带责 | 有 | 2024年12 | 否 | 否 |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2月11日 | 任保证 | 月11日-2025年01月10日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11日 | 31.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1月10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1日 | 20.8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1月1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1日 | 67.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1月10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1日 | 11.6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1月10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1日 | 5.4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1月1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11日 | 26.5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1月10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1日 | 104.1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1月10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500 | 2024年12月11日 | 21.4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1月10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1月05日 | 703.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5日-2025年01月11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1月06日 | 664.0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6日-2025年01月11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2日 | 46.9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1月11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2日 | 16.6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1月11日 | 否 | 否 |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2日 | 1.3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1月11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 | 2023年12月15日、 | 10,000 | 2024年12月 | 9.4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 | 否 | 否 |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2日 | 2025年01月11日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12日 | 38.5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1月11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12日 | 9.7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1月11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2日 | 13.7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1月11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2日 | 80.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1月11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500 | 2024年12月12日 | 1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1月11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12日 | 40.7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1月11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2日 | 0.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1月11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0月22日 | 655.2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2日-2025年01月12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1月11日 | 85.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1日-2025年01月12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2,000 | 2024年11月19日 | 89.3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9日-2025年01月12日 | 否 | 否 | |
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1月22日 | 108.7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2日-2025年01月12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500 | 2024年12月13日 | 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1月12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3日 | 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1月12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13日 | 38.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1 | 否 | 否 |
有限公司 | 月12日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3日 | 3.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1月12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13日 | 19.8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1月12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13日 | 13.1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1月12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3日 | 14.1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1月12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3日 | 32.6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1月12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3日 | 5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1月12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3日 | 44.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1月12日 | 否 | 否 |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3日 | 2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1月12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1月06日 | 1,135.0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6日-2025年01月13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1月04日 | 296.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4日-2025年01月14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1月14日 | 1,059.3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4日-2025年01月14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1月15日 | 184.9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5日-2025年01月14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1月05日 | 521.8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5日-2025年01月15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1月08日 | 506.9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8日-2025年01月15日 | 否 | 否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16日 | 44.6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1月15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500 | 2024年12月16日 | 12.0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1月15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6日 | 22.0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1月15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6日 | 1.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1月15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6日 | 2.1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1月15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6日 | 1.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1月15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6日 | 48.9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1月15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6日 | 46.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1月15日 | 否 | 否 |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6日 | 10.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1月15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6日 | 46.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1月15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16日 | 33.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1月15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16日 | 5.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1月15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07月18日 | 1,76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7月18日-2025年01月16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7日 | 77.3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1月16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 | 2024年12 | 15,000 | 2024年 | 25.57 | 连带责 | 有 | 2024年12 | 否 | 否 |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月14日 | 12月17日 | 任保证 | 月17日-2025年01月16日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7日 | 25.6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1月16日 | 否 | 否 |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7日 | 0.4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1月16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17日 | 40.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1月16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7日 | 42.3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1月16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500 | 2024年12月17日 | 11.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1月16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7日 | 8.0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1月16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7日 | 25.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1月16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7日 | 2.1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1月16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17日 | 32.9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1月16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17日 | 72.7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1月16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0月18日 | 496.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8日-2025年01月17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0月22日 | 348.6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2日-2025年01月17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1月13日 | 573.7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3日-2025年01月17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 | 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 | 69.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 | 否 | 否 |
公司 | 18日 | 2025年01月17日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18日 | 28.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1月17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8日 | 11.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1月17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8日 | 14.5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1月17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500 | 2024年12月18日 | 16.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1月17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18日 | 38.2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1月17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8日 | 1.1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1月17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8日 | 82.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1月17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8日 | 38.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1月17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8日 | 7.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1月17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8日 | 1.5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1月17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8日 | 72.9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1月17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0月18日 | 368.1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8日-2025年01月18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6,500 | 2024年11月06日 | 505.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6日-2025年01月18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19日 | 63.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1 | 否 | 否 |
月18日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9日 | 6.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1月18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19日 | 13.0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1月18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9日 | 12.7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1月18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9日 | 4.5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1月18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500 | 2024年12月19日 | 11.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1月18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9日 | 48.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1月18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19日 | 29.4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1月18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9日 | 28.2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1月18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9日 | 46.6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1月18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9日 | 17.8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1月18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1月05日 | 178.7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5日-2025年01月19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0日 | 15.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1月19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20日 | 6.3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1月19日 | 否 | 否 |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0日 | 0.0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1月19日 | 否 | 否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20日 | 25.9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1月19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500 | 2024年12月20日 | 13.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1月19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0日 | 2.1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1月19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20日 | 2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1月19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0日 | 0.1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1月19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0日 | 11.6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1月19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0日 | 8.0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1月19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0日 | 33.7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1月19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23日 | 30.0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1月19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1月06日 | 334.3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6日-2025年01月20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1月06日 | 578.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6日-2025年01月20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1月05日 | 463.7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5日-2025年01月21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1月07日 | 136.3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7日-2025年01月21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7日 | 70.2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1月21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 | 2023年12 | 35,000 | 2024年 | 299.05 | 连带责 | 有 | 2024年10 | 否 | 否 |
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月22日 | 任保证 | 月22日-2025年01月22日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1月06日 | 816.3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6日-2025年01月22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1月06日 | 453.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6日-2025年01月22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1月22日 | 273.1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2日-2025年01月22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1月25日 | 85.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5日-2025年01月22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23日 | 84.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1月22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3日 | 24.4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1月22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500 | 2024年12月23日 | 26.3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1月22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3日 | 22.1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1月22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3日 | 61.2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1月22日 | 否 | 否 |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3日 | 0.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1月22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3日 | 32.3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1月22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23日 | 13.4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1月22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23日 | 75.5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1月22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 | 30.1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 | 否 | 否 |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3日 | 2025年01月22日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3日 | 2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1月22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24日 | 49.4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1月22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1月06日 | 985.6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6日-2025年01月23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1月06日 | 225.1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6日-2025年01月23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4日 | 19.2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1月23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4日 | 44.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1月23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4日 | 31.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1月23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500 | 2024年12月24日 | 8.1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1月23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24日 | 16.8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1月23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24日 | 27.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1月23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4日 | 24.5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1月23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4日 | 9.4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1月23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24日 | 25.6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1月23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24日 | 43.7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1 | 否 | 否 |
有限公司 | 月23日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0月17日 | 817.3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7日-2025年01月24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2,000 | 2024年12月12日 | 334.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1月24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25日 | 3.4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1月24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5日 | 13.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1月24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5日 | 23.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1月24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5日 | 1.5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1月24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500 | 2024年12月25日 | 23.7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1月24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5日 | 11.2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1月24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25日 | 57.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1月24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25日 | 4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1月24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5日 | 21.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1月24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5日 | 4.8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1月24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5日 | 32.9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1月24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25日 | 70.3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1月24日 | 否 | 否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25日 | 21.5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1月24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2,000 | 2024年07月29日 | 2,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7月29日-2025年01月25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6日 | 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1月25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6日 | 20.8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1月25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6日 | 40.7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1月25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6日 | 46.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1月25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26日 | 24.8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1月25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26日 | 7.8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1月25日 | 否 | 否 |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6日 | 1.8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1月25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6日 | 4.4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1月25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26日 | 45.1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1月25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500 | 2024年12月26日 | 5.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1月25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6日 | 2.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1月25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26日 | 14.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1月25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 | 2024年12 | 25,000 | 2024年 | 41.98 | 连带责 | 有 | 2024年12 | 否 | 否 |
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月14日 | 12月27日 | 任保证 | 月27日-2025年01月25日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0月16日 | 636.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6日-2025年01月26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1日 | 591.3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1月26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27日 | 34.8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01月26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7日 | 30.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01月26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27日 | 13.1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01月26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7日 | 21.4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01月26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27日 | 29.7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01月26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27日 | 44.3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01月26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7日 | 5.4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01月26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7日 | 1.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01月26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500 | 2024年12月27日 | 9.2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01月26日 | 否 | 否 |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7日 | 3.0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01月26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7日 | 36.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01月26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 | 2.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7日- | 否 | 否 |
售服务有限公司 | 27日 | 2025年01月26日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7日 | 2.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01月26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12日 | 40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1月27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8日 | 327.9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1月27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8日 | 275.3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1月27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9日 | 70.2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1月29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500 | 2024年12月30日 | 27.3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01月29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30日 | 38.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01月29日 | 否 | 否 |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30日 | 0.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01月29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30日 | 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01月29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30日 | 40.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01月29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30日 | 3.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01月29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30日 | 3.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01月29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30日 | 40.2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01月29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30日 | 14.7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01 | 否 | 否 |
有限公司 | 月29日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30日 | 36.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01月29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30日 | 43.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01月29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30日 | 44.8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01月29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30日 | 76.2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01月29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0月17日 | 131.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7日-2025年01月30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31日 | 30.7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0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31日 | 11.8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0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31日 | 9.4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0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31日 | 17.5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0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31日 | 2.7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0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31日 | 7.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0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31日 | 2.9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0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500 | 2024年12月31日 | 10.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31日 | 18.8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0日 | 否 | 否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31日 | 1.2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31日 | 16.2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0日 | 否 | 否 |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31日 | 0.3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0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31日 | 3.4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0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2日 | 70.2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2日-2025年02月04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3日 | 70.2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3日-2025年02月04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9日 | 118.6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2月04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9日 | 70.2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2月04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08月14日 | 1,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8月14日-2025年02月05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2日 | 182.4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2日-2025年02月05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02日 | 41.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2日-2025年02月05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2日 | 843.1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2月05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1月06日 | 1,836.2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6日-2025年02月06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3日 | 337.0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3日-2025年02月06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 | 2023年12 | 10,000 | 2024年 | 75.75 | 连带责 | 有 | 2024年12 | 否 | 否 |
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2月03日 | 任保证 | 月03日-2025年02月06日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03日 | 33.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3日-2025年02月06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3日 | 31.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3日-2025年02月06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03日 | 121.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3日-2025年02月06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3日 | 157.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3日-2025年02月06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03日 | 41.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3日-2025年02月06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1月12日 | 776.2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2日-2025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1月22日 | 379.8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2日-2025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04日 | 60.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04日 | 33.2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04日 | 33.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04日 | 178.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1日 | 218.6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12日 | 279.7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2月07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 | 173.1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 | 否 | 否 |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4日 | 2025年02月07日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1月25日 | 68.3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5日-2025年02月08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04日 | 373.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2月08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05日 | 200.5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5日-2025年02月08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6,500 | 2024年12月05日 | 79.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5日-2025年02月08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06日 | 31.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6日-2025年02月09日 | 否 | 否 | |
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06日 | 31.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6日-2025年02月09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6日 | 83.4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6日-2025年02月09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2,000 | 2024年12月12日 | 254.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2月09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05日 | 893.1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5日-2025年02月1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1月12日 | 327.2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2日-2025年02月11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1月20日 | 132.3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0日-2025年02月11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1月20日 | 1,613.6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0日-2025年02月11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6日 | 5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6日-2025年02月11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 | 35,000 | 2024年11月12日 | 699.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2日-2025年02 | 否 | 否 |
有限公司 | 月14日 | 月12日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4日 | 1,148.6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2月12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09日 | 204.8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2月12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09日 | 68.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2月12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2,000 | 2024年12月09日 | 33.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2月12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09日 | 137.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2月12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09日 | 128.7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2月12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09日 | 167.5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2月12日 | 否 | 否 | |
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0日 | 134.1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2月12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0月17日 | 422.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7日-2025年02月13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1月12日 | 1,202.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2日-2025年02月13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1月13日 | 935.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3日-2025年02月13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132.8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2月13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10日 | 45.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2月13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0日 | 105.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2月13日 | 否 | 否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38.0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2月13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102.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2月13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31.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2月13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0日 | 763.3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2月13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234.9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2月13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1日 | 108.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2月13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11日 | 41.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2月13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1月19日 | 493.6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9日-2025年02月14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1日 | 31.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2月14日 | 否 | 否 |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1日 | 65.7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2月14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11日 | 139.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2月14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1日 | 392.4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2月14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1日 | 104.4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2月14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2,000 | 2024年12月11日 | 31.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2月14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 | 2023年12 | 20,000 | 2024年 | 79.8 | 连带责 | 有 | 2024年12 | 否 | 否 |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2月11日 | 任保证 | 月11日-2025年02月14日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1日 | 224.5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2月14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6,500 | 2024年12月11日 | 37.5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2月14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1日 | 41.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2月14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2日 | 31.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2月14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12日 | 454.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2月14日 | 否 | 否 | |
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2日 | 114.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2月14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1月12日 | 779.2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2日-2025年02月15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2日 | 31.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2月15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2日 | 92.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2月15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2日 | 132.5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2月15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13日 | 61.7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2月15日 | 否 | 否 | |
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3日 | 95.1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2月15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0月16日 | 194.0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6日-2025年02月16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 | 124.9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 | 否 | 否 |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3日 | 2025年02月16日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3日 | 60.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2月16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3日 | 335.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2月16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3日 | 190.2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2月16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6日 | 60.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2月16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1月14日 | 184.1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4日-2025年02月17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4日 | 842.1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2月17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1月19日 | 793.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9日-2025年02月18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16日 | 41.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2月19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6日 | 216.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2月19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6日 | 41.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2月19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6日 | 41.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2月19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6日 | 144.5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2月19日 | 否 | 否 |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6日 | 426.6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2月19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 | 15,000 | 2024年11月19日 | 640.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9日-2025年02 | 否 | 否 |
公司 | 月14日 | 月20日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4日 | 810.1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2月20日 | 否 | 否 |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7日 | 136.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2月2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7日 | 141.8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2月20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7日 | 72.3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2月20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7日 | 33.8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2月2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18日 | 980.9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2月20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8日 | 31.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2月20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1月21日 | 175.8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1日-2025年02月21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1月27日 | 284.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7日-2025年02月21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06日 | 418.6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6日-2025年02月21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6日 | 42.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6日-2025年02月21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390.1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2月21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18日 | 438.9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2月21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8日 | 91.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2月21日 | 否 | 否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6,500 | 2024年12月18日 | 198.8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2月21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8日 | 33.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2月21日 | 否 | 否 | |
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9日 | 41.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2月21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19日 | 371.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2月21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1月21日 | 961.3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1日-2025年02月22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9日 | 64.8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2月22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9日 | 41.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2月22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9日 | 167.0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2月22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9日 | 163.5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2月22日 | 否 | 否 | |
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0日 | 30.1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2月22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20日 | 228.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2月22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20日 | 45.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2月22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0月17日 | 153.4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7日-2025年02月23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0日 | 19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2月23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 | 2024年12 | 10,000 | 2024年 | 66.72 | 连带责 | 有 | 2024年12 | 否 | 否 |
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月14日 | 12月20日 | 任保证 | 月20日-2025年02月23日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20日 | 126.8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2月23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0日 | 41.5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2月23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20日 | 107.6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2月23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3日 | 77.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2月23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04日 | 245.1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2月24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06日 | 93.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6日-2025年02月24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09日 | 27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2月24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1月29日 | 33.0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9日-2025年02月25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4日 | 1,163.7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2月25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03日 | 322.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3日-2025年02月26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09日 | 59.5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2月26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1日 | 355.0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2月26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2,000 | 2024年12月12日 | 32.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2月26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 | 211.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 | 否 | 否 |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3日 | 2025年02月26日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6,500 | 2024年12月23日 | 169.7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2月26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3日 | 41.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2月26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23日 | 401.6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2月26日 | 否 | 否 |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3日 | 36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2月26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23日 | 78.9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2月26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3日 | 175.1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2月26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3日 | 501.7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2月26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24日 | 41.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2月26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4日 | 71.8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2月26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08月27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8月27日-2025年02月27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0月17日 | 135.4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7日-2025年02月27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05日 | 39.6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5日-2025年02月27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17日 | 44.1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2月27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 | 2024年12月14日 | 12,000 | 2024年12月24日 | 181.8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2 | 否 | 否 |
有限公司 | 月27日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4日 | 174.6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2月27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4日 | 83.4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2月27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24日 | 135.6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2月27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4日 | 272.5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2月27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4日 | 30.0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2月27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6,500 | 2024年12月24日 | 94.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2月27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4日 | 106.9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2月27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25日 | 432.3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2月27日 | 否 | 否 | |
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5日 | 106.9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2月27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6,500 | 2024年12月04日 | 308.6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644.8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25日 | 121.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5日 | 115.2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5日 | 45.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5日 | 264.8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5日 | 121.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5日 | 66.5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5日 | 633.4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6,500 | 2024年12月25日 | 41.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25日 | 156.4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6日 | 242.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26日 | 85.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26日 | 269.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2月28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7日 | 41.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03月01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7日 | 41.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03月01日 | 否 | 否 | |
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7日 | 33.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03月01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7日 | 103.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03月01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20日 | 108.7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3月02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 | 2024年12 | 20,000 | 2024年 | 124.62 | 连带责 | 有 | 2024年12 | 否 | 否 |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月14日 | 12月24日 | 任保证 | 月24日-2025年03月02日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7日 | 189.7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03月02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30日 | 45.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03月02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09日 | 282.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3月03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2日 | 51.1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3月03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04日 | 1,471.8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3月04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09月05日 | 560.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05日-2025年03月05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04日 | 1,108.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3月05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25日 | 155.7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3月05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04日 | 108.7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3月06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05日 | 897.5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5日-2025年03月06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9日 | 215.5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3月06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870.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3月06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16日 | 49.0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3月06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 | 2023年12月15日、 | 10,000 | 2024年12月 | 215.7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 | 否 | 否 |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04日 | 2025年03月07日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09日 | 40.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3月07日 | 否 | 否 | |
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0日 | 43.8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3月07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2日 | 243.8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3月07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7日 | 100.7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3月07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18日 | 5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3月07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20日 | 510.6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3月07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6,500 | 2024年12月09日 | 834.0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3月08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2,000 | 2024年12月09日 | 267.5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3月08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1月15日 | 927.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5日-2025年03月09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09日 | 217.3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3月09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09日 | 496.5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3月09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6日 | 40.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3月09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7日 | 40.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3月09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 | 40,000 | 2024年12月06日 | 1,027.7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6日-2025年03 | 否 | 否 |
月14日 | 月10日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254.8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3月10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378.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3月1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2日 | 90.2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3月10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06日 | 244.0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6日-2025年03月11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2,000 | 2024年12月20日 | 146.9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3月11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6日 | 54.8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3月11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09月12日 | 1,353.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12日-2025年03月12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03日 | 118.0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3日-2025年03月13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9日 | 1,137.7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3月13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09日 | 95.9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3月13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8日 | 522.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3月13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7日 | 64.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03月13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09日 | 564.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3月14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11日 | 792.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3月14日 | 否 | 否 |
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0日 | 40.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3月15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11日 | 267.4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3月15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13日 | 41.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3月15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6,500 | 2024年12月16日 | 839.5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3月15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2,000 | 2024年12月16日 | 96.5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3月15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18日 | 254.2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3月15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8日 | 1,065.8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3月16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11日 | 663.8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3月17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2日 | 391.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3月17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17日 | 34.4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3月17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2,000 | 2024年12月18日 | 109.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3月17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302.4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3月18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6日 | 257.8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3月18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8日 | 618.6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3月18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 | 2024年12 | 15,000 | 2024年 | 76.47 | 连带责 | 有 | 2024年12 | 否 | 否 |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月14日 | 12月25日 | 任保证 | 月25日-2025年03月18日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2日 | 40.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3月19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7日 | 486.5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3月19日 | 否 | 否 |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9日 | 517.5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3月19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09月20日 | 787.6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20日-2025年03月20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09日 | 245.1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3月20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70.2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3月2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2,000 | 2024年12月11日 | 155.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3月20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1日 | 30.1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3月20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12日 | 5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3月2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2日 | 40.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3月2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2,000 | 2024年12月13日 | 40.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3月20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3日 | 40.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3月2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6日 | 110.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3月20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 | 517.8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 | 否 | 否 |
服务有限公司 | 19日 | 2025年03月20日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9日 | 110.3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3月20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9日 | 86.7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3月2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20日 | 504.1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3月20日 | 否 | 否 |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0日 | 123.6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3月20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20日 | 110.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3月20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6,500 | 2024年12月09日 | 40.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3月21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3日 | 394.1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3月21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4日 | 286.5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3月21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2日 | 291.7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2日-2025年03月23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05日 | 88.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5日-2025年03月23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09日 | 85.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3月23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9日 | 99.4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3月23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86.8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3月23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 | 12,000 | 2024年12月11日 | 85.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3 | 否 | 否 |
有限公司 | 月14日 | 月23日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20日 | 88.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3月23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09日 | 205.5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3月24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2日 | 112.4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3月24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19日 | 359.2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3月24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9日 | 40.4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3月24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24日 | 146.2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3月24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11日 | 824.3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3月25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18日 | 40.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3月25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18日 | 25.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3月25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8日 | 8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3月25日 | 否 | 否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19日 | 25.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3月25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19日 | 45.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3月25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20日 | 5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3月25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20日 | 41.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3月25日 | 否 | 否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3日 | 40.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3月25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4日 | 60.2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3月25日 | 否 | 否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5日 | 143.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3月25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18日 | 49.0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3月27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24日 | 96.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3月27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20日 | 45.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3月28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23日 | 45.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3月28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24日 | 45.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3月28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20日 | 30.1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3月30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6,500 | 2024年12月17日 | 30.1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3月31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7日 | 91.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3月31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7日 | 137.9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3月31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9日 | 96.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3月31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9日 | 33.2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3月31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 | 2024年12 | 20,000 | 2024年 | 205.06 | 连带责 | 有 | 2024年12 | 否 | 否 |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月14日 | 12月19日 | 任保证 | 月19日-2025年03月31日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19日 | 171.8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3月31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6,500 | 2024年12月19日 | 223.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3月31日 | 否 | 否 |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19日 | 96.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3月31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20日 | 75.1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3月31日 | 否 | 否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23日 | 75.1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3月31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11日 | 280.2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4月02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9日 | 49.4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4月02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20日 | 30.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4月02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18日 | 74.6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4月03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26日 | 30.1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4月03日 | 否 | 否 | |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03日 | 79.6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3日-2025年04月04日 | 否 | 否 |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24日 | 116.0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4月08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2月16日 | 93.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4月13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 | 2023年12月15日、 | 40,000 | 2024年10月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5日- | 否 | 否 |
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日 | 2025年04月15日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0月17日 | 240.6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7日-2025年04月15日 | 否 | 否 |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0月16日 | 198.2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6日-2025年04月16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0月17日 | 906.4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7日-2025年04月17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9日 | 85.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4月17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12,000 | 2024年12月11日 | 173.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4月17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2日 | 118.0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4月17日 | 否 | 否 |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0,000 | 2024年12月16日 | 289.5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4月17日 | 否 | 否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6日 | 85.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4月17日 | 否 | 否 | |
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8日 | 78.5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4月17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6,500 | 2024年12月18日 | 99.4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4月17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176.5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4月19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0月21日 | 1,021.4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1日-2025年04月21日 | 否 | 否 |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6,500 | 2024年12月13日 | 85.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4月26日 | 否 | 否 |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 | 2024年12月14日 | 15,000 | 2024年12月19日 | 85.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4 | 否 | 否 |
有限公司 | 月30日 |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23日 | 85.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4月30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5,000 | 2024年11月12日 | 135.3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2日-2025年05月12日 | 否 | 否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1月22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2日-2025年05月22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40,000 | 2024年12月17日 | 321.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7日-2025年06月17日 | 否 | 否 |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25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5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8,500 | 2024年11月26日 | 609 | 连带责任保证 | 土地房产 | 有 | 2024年11月26日-2025年05月26日 | 否 | 否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000 | 2024年08月19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8月19日-2025年05月08日 | 否 | 否 |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08月2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8月21日-2025年02月21日 | 否 | 否 |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0月08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08日-2025年04月08日 | 否 | 否 |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0月12日 | 152.7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2日-2025年04月12日 | 否 | 否 |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0月21日 | 147.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1日-2025年04月21日 | 否 | 否 |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0月29日 | 143.0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9日-2025年04月29日 | 否 | 否 |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1月11日 | 153.7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1日-2025年05月11日 | 否 | 否 | |
浙江农资 | 2024年8 | 20,000 | 2024年 | 162.74 | 连带责 | 有 | 2024年11 | 否 | 否 |
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1月19日 | 任保证 | 月19日-2025年05月19日 |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1月29日 | 139.6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9日-2025年05月29日 | 否 | 否 |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9日 | 171.7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9日-2025年06月09日 | 否 | 否 |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9日 | 143.2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6月19日 | 否 | 否 |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0,000 | 2024年12月30日 | 163.2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诚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贴现人:宁波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000 | 2024年07月16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7月16日-2025年01月16日 | 否 | 否 | |
宁波港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贴现人:宁波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 | 2024年07月11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7月11日-2025年01月08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诚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贴现人:宁波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7,000 | 2024年02月0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2月01日-2025年01月27日 | 否 | 否 | |
宁波港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47,500 | 2024年12月31日 | 1,7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1日 | 否 | 否 | |
宁波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7,000 | 2024年12月31日 | 2,3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1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诚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000 | 2024年12月31日 | 2,89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1日 | 否 | 否 |
浙江金诚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000 | 2024年12月31日 | 1,02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1日 | 否 | 否 | |
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4,000 | 2024年12月31日 | 2,74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1日 | 否 | 否 |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31日 | 1,19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1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31日 | 2,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1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诚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1,000 | 2024年12月31日 | 1,10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1日 | 否 | 否 | |
安吉金诚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8,000 | 2024年12月31日 | 9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31日 | 否 | 否 | |
丽水宝顺行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 | 2024年03月22日 | 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3月22日-2025年03月21日 | 否 | 否 | |
缙云宝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 | 2024年03月22日 | 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3月22日-2025年03月21日 | 否 | 否 | |
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24,000 | 2024年09月23日 | 553.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23日-2025年03月23日 | 否 | 否 | |
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24,000 | 2024年10月11日 | 1,084.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1日-2025年04月11日 | 否 | 否 | |
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24,000 | 2024年10月24日 | 70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4日-2025年04月24日 | 否 | 否 | |
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24,000 | 2024年11月07日 | 1,191.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7日-2025年05月07日 | 否 | 否 | |
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24,000 | 2024年09月12日 | 345.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12日-2025年03月12日 | 否 | 否 |
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24,000 | 2024年11月25日 | 999.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5日-2025年05月25日 | 否 | 否 |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09月20日 | 625.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20日-2025年03月20日 | 否 | 否 |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0月09日 | 837.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09日-2025年04月09日 | 否 | 否 |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0月15日 | 716.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5日-2025年04月15日 | 否 | 否 |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0月22日 | 471.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2日-2025年04月22日 | 否 | 否 |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08月19日 | 520.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8月19日-2025年02月19日 | 否 | 否 |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1月07日 | 963.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7日-2025年05月07日 | 否 | 否 |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1月20日 | 9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0日-2025年05月20日 | 否 | 否 |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04日 | 1,25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6月04日 | 否 | 否 |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8,000 | 2024年12月10日 | 535.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06月10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09月25日 | 3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25日-2025年03月25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08月05日 | 46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8月05日-2025年02月05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09月19日 | 1,516.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19日-2025年03月19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 | 2024年8月29日、 | 35,000 | 2024年10月 | 1,390.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0日- | 否 | 否 |
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10日 | 2025年04月10日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0月31日 | 482.3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31日-2025年04月30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1月05日 | 719.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5日-2025年05月05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07月08日 | 448.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7月08日-2025年01月08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09月12日 | 933.1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12日-2025年03月12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1月12日 | 800.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2日-2025年05月12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07月10日 | 1,2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7月10日-2025年01月10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07月23日 | 792.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7月23日-2025年01月23日 | 否 | 否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35,000 | 2024年12月25日 | 635.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6月25日 | 否 | 否 | |
台州金诚庆铃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 | 2024年09月30日 | 9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9月30日-2025年03月30日 | 否 | 否 | |
台州金诚庆铃汽车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1,000 | 2024年10月30日 | 408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30日-2025年04月30日 | 否 | 否 |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5,000 | 2024年10月09日 | 34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09日-2025年01月06日 | 否 | 否 |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5,000 | 2024年10月16日 | 134.5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16日-2025年01月13日 | 否 | 否 |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 | 2024年8月29日、 | 5,000 | 2024年10月 | 112.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0月24日- | 否 | 否 |
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24日 | 2025年01月21日 |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5,000 | 2024年11月01日 | 382.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1日-2025年01月29日 | 否 | 否 |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5,000 | 2024年11月08日 | 186.9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08日-2025年02月05日 | 否 | 否 |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5,000 | 2024年11月15日 | 21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15日-2025年02月12日 | 否 | 否 |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5,000 | 2024年11月21日 | 428.4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1月21日-2025年02月18日 | 否 | 否 |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5,000 | 2024年12月20日 | 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3月19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8,500 | 2024年06月12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6月12日-2025年05月08日 | 否 | 否 | |
浙江金诚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4日 | 4,000 | 2024年04月15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04月15日-2025年04月14日 | 否 | 否 | |
浙农现代农业(江山)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700 | 2024年12月13日 | 61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13日 | 否 | 否 | |
浙农现代农业(淳安)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50 | 2024年12月13日 | 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13日 | 否 | 否 | |
杭州浙农广通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450 | 2024年12月13日 | 75.9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13日 | 否 | 否 | |
湖州金惠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50 | 2024年12月13日 | 26.5 | 连带责任保证 | 有 |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13日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1,389,2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298,435.01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1,389,2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298,435.01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389,2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298,435.01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389,2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298,435.01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2.9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222,491.88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61,226.99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283,718.87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注: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366,000万元。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389,2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规范审批程序,对外担保余额均未超过当期有效的对外担保额度。考虑到担保事项的延续性,上述统计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额度为准。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
)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29,439 | 67,933.9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8,000 | 0 | 0 | 0 |
信托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8,000 | 18,000 | 0 | 0 |
合计 | 155,439 | 85,933.9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205,913 | 2.14% | -7,770,463 | -7,770,463 | 3,435,450 | 0.66%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1,205,913 | 2.14% | -7,770,463 | -7,770,463 | 3,435,450 | 0.66%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1,205,913 | 2.14% | -7,770,463 | -7,770,463 | 3,435,450 | 0.66%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1,309,886 | 97.86% | 6,653,963 | 6,653,963 | 517,963,849 | 99.3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11,309,886 | 97.86% | 6,653,963 | 6,653,963 | 517,963,849 | 99.3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522,515,799 | 100.00% | -1,116,500 | -1,116,500 | 521,399,299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2024年
月,因
名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共有
96.80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注销。(
)2024年
月,公司原董监高包中海、陈志浩、金鼎离任已满六个月,合计3,811,463股由高管锁定股转为无限售流通股。
(
)2024年
月
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311.25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转为无限售流通股。公司董事、高管股权激励解除限售股份合计共有
万股成为高管锁定股。
(
)2024年
月,因
名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共有
14.85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注销。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2024年
月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11.25万股。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公司
名发生异动激励对象持有的
111.65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手续。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因回购注销,合计减少
111.65万股限制性股票,减少股本比例为
0.21%。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详见“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曾跃芳 | 187,500 | 75,000 | 75,000 | 187,500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新增高管锁定股7.5万股 | 2024年5月13日 |
王华刚 | 52,275 | 15,000 | 15,000 | 52,275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新增高管锁定股1.5万股 | 2024年5月13日 |
姜俊 | 187,500 | 0 | 0 | 37,500 | 无新增限售股 | - |
刘文琪 | 187,500 | 75,000 | 75,000 | 187,500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新增高管锁定股7.5万股 | 2024年5月13日 |
章祖鸣 | 153,675 | 75,000 | 75,000 | 153,675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新增高管锁定股7.5万股 | 2024年5月13日 |
洪晔 | 120,000 | 30,000 | 60,000 | 90,000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新增高管锁定股3万股 | 2024年5月13日 |
缪宏德 | 120,000 | 0 | 60,000 | 60,000 | 无新增限售股 | 2024年5月13日 |
包中海 | 500,000 | 0 | 200,000 | 0 | 无新增限售股 | 2024年3月13日 |
陈志浩 | 3,511,463 | 0 | 3,511,463 | 0 | 无新增限售股 | 2024年3月13日 |
金鼎 | 250,000 | 0 | 100,000 | 0 | 无新增限售股 | 2024年3月13日 |
其他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 5,936,000 | 0 | 2,752,500 | 2,667,000 | 无新增限售股 | 2024年5月13日 |
合计 | 11,205,913 | 270,000 | 6,923,963 | 3,435,450 | -- | -- |
注:包中海、姜俊、金鼎因发生异动情形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
月完成回购注销。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2月,因28名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共有96.80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注销。
(2)2024年3月,公司原董监高包中海、陈志浩、金鼎离任已满六个月,合计3,811,463股由高管锁定股转为无限售流通股。
(3)2024年5月13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40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11.25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转为无限售流通股。公司董事、高管股权激励解除限售股份合计共有27万股成为高管锁定股。
(4)2024年12月,因25名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共有14.85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注销。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8,74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8,25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51% | 101,714,094 | 0 | 0 | 101,714,094 | 不适用 | 0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66% | 55,567,177 | 0 | 0 | 55,567,177 | 不适用 | 0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57% | 55,125,000 | 0 | 0 | 55,125,000 | 不适用 | 0 |
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91% | 46,438,204 | -17,043,967 | 0 | 46,438,204 | 不适用 | 0 |
钱木水 | 境内自然人 | 2.21% | 11,520,131 | -3,696,000 | 0 | 11,520,131 | 不适用 | 0 |
汪路平 | 境内自然人 | 2.07% | 10,779,644 | -400,000 | 0 | 10,779,644 | 不适用 | 0 |
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1% | 7,365,921 | 0 | 0 | 7,365,921 | 不适用 | 0 |
朱国良 | 境内自然人 | 1.02% | 5,320,050 | 0 | 21,000 | 5,299,050 | 不适用 | 0 |
沈剑巢 | 境内自然人 | 0.81% | 4,219,450 | 343,900 | 21,000 | 4,198,450 | 不适用 | 0 |
光达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7% | 4,000,050 | 4,000,050 | 0 | 4,000,05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受浙江省供销社实际控制,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上述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 | 无 |
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包含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帐户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截至本报告期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136,3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6%。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1,714,0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714,094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5,567,177 | 人民币普通股 | 55,567,177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5,1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125,000 |
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438,204 | 人民币普通股 | 46,438,204 |
钱木水 | 11,520,13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20,131 |
汪路平 | 10,779,64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79,644 |
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7,365,921 | 人民币普通股 | 7,365,921 |
朱国良 | 5,299,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99,050 |
沈剑巢 | 4,198,45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98,450 |
光达控股有限公司 | 4,000,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5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受浙江省供销社实际控制,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公司其他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
名股东及前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
名普通股股东、前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社团集体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人 |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李文华 | 2015年06月29日 | 913300003440940121 | 农资、塑化、汽车、外贸、房地产、金融投资、农产品流通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集体企业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陈利江 | 1949年10月01日 | 13330000002485515U | 群众团体,不涉及具体经营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适用□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赵有国 | 1950年01月01日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业务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蒋铭伟 | 2004年03月17日 | 20,000万元人民币 | 实业投资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4年09月14日 | 8,976,661-17,953,321(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1.14元/股测算) | 1.72%-3.44% | 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 8,136,362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24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天健审〔2025〕7607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中江、屠晗、李德勇 |
审计报告正文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
月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浙农股份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浙农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26)及附注七(41)。浙农股份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41,976,296,857.66元,由于收入是浙农股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收入确认的准确性、收入的真实性以及完整性对浙农股份公司的经营成果影响重大,同时存在浙农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4)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对营业收入执行抽样测试,检查发票、销售合同、发货单、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7)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存货跌价准备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3)及附注七(7)。浙农股份公司截至2024年
月
日存货账面余额为5,604,773,349.89元,存货跌价准备104,929,053.59元。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针对存货可变现净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存货可变现净值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选取项目评价存货估计售价的合理性,复核估计售价是否与销售合同价格、市场销售价格、历史数据等一致;(4)评价管理层就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所作估计的合理性;
(5)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6)结合存货监盘,识别是否存在库龄较长等情形,评价管理层就存货可变现净值所作估计的合理性;(7)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浙农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浙农股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浙农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浙农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浙农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浙农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二、财务报表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548,115,234.85 | 5,539,837,249.5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64,773,240.00 | 329,528,08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114,794,549.08 | 859,076,107.70 |
应收款项融资 | 67,731,206.01 | 107,691,340.20 |
预付款项 | 2,675,970,006.17 | 2,701,808,775.1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76,240,239.00 | 187,540,539.1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499,844,296.30 | 5,961,680,918.6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5,674,539.00 | 256,091,972.44 |
流动资产合计 | 14,173,143,310.41 | 15,943,254,982.7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3,963,334.21 | 148,085,353.4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24,788,293.65 | 708,874,96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78,254,078.80 | 210,569,178.80 |
投资性房地产 | 31,175,259.68 | 49,420,793.02 |
固定资产 | 1,207,656,402.40 | 1,061,193,426.70 |
在建工程 | 116,899,502.77 | 268,164,167.8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77,219,182.95 | 454,136,027.16 |
无形资产 | 590,472,289.82 | 542,182,282.6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392,201,786.03 | 395,364,952.50 |
长期待摊费用 | 345,079,400.37 | 301,679,711.8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4,857,737.70 | 207,117,286.7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986,516.87 | 23,310,126.2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338,553,785.25 | 4,370,098,266.81 |
资产总计 | 18,511,697,095.66 | 20,313,353,249.6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727,205,926.33 | 2,436,063,951.8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146,254.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972,373,498.70 | 4,410,484,585.53 |
应付账款 | 1,236,306,770.50 | 1,249,931,941.2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292,233,913.75 | 2,965,320,511.0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9,749,611.11 | 306,105,580.30 |
应交税费 | 209,265,230.25 | 181,327,840.26 |
其他应付款 | 341,005,134.81 | 408,145,094.49 |
其中: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4,517,78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8,116,388.35 | 60,721,211.32 |
其他流动负债 | 154,993,643.27 | 229,728,278.41 |
流动负债合计 | 10,261,250,117.07 | 12,248,975,248.4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15,780,295.76 | 390,503,734.03 |
长期应付款 | 5,940,231.35 | 9,755,687.0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8,002,239.50 | 39,049,795.2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3,774,707.76 | 305,358,360.2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63,497,474.37 | 744,667,576.51 |
负债合计 | 11,024,747,591.44 | 12,993,642,824.9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21,399,299.00 | 522,515,79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21,023,183.55 | 824,244,527.61 |
减:库存股 | 80,771,635.25 | 35,215,32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220,080,512.81 | 199,936,904.64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05,178,812.11 | 80,858,192.7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157,250,197.53 | 2,963,941,565.8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744,160,369.75 | 4,556,281,669.87 |
少数股东权益 | 2,742,789,134.47 | 2,763,428,754.7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486,949,504.22 | 7,319,710,424.6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8,511,697,095.66 | 20,313,353,249.60 |
法定代表人:叶伟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9,958,536.36 | 83,891,101.7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4,126.33 | 71,460.90 |
其他应收款 | 222,680,000.00 | 170,150,000.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3,000,000.00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66,369.36 | 1,623,335.75 |
流动资产合计 | 254,969,032.05 | 315,735,898.40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961,872,105.13 | 2,882,147,331.1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428,699.49 | 24,965,538.85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2,052,673.63 | 8,624,363.5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03,831.16 | 12,473,837.5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94,657,309.41 | 2,928,211,071.06 |
资产总计 | 3,249,626,341.46 | 3,243,946,969.4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6,134,322.61 | 16,407,152.7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交税费 | 441,427.86 | 596,789.81 |
其他应付款 | 25,248,713.54 | 42,633,624.4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1,824,464.01 | 59,637,566.9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949,296.28 | 2,108,197.4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49,296.28 | 2,108,197.48 |
负债合计 | 42,773,760.29 | 61,745,764.4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21,399,299.00 | 522,515,79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41,270,871.93 | 2,456,819,034.54 |
减:库存股 | 80,771,635.25 | 35,215,32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05,178,812.11 | 80,858,192.74 |
未分配利润 | 219,775,233.38 | 157,223,498.7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206,852,581.17 | 3,182,201,204.9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249,626,341.46 | 3,243,946,969.46 |
法定代表人:叶伟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1,976,296,857.66 | 40,941,153,868.85 |
其中:营业收入 | 41,976,296,857.66 | 40,941,153,868.8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1,081,441,821.43 | 39,936,943,340.01 |
其中:营业成本 | 39,547,872,348.39 | 38,422,936,557.5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70,066,281.48 | 68,588,092.67 |
销售费用 | 763,888,009.71 | 752,227,125.74 |
管理费用 | 639,952,231.87 | 675,310,991.85 |
研发费用 | 20,783,423.86 | 18,788,370.16 |
财务费用 | 38,879,526.12 | -907,797.95 |
其中:利息费用 | 115,847,000.85 | 103,348,827.05 |
利息收入 | 86,690,264.89 | 113,421,591.40 |
加:其他收益 | 122,988,886.40 | 123,024,443.5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0,289,277.80 | 34,650,351.5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357,720.51 | -42,585,485.7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4,017,630.47 | -10,557,841.5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192,348.80 | -10,070,337.2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9,592,798.67 | -153,440,491.3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7,857,126.06 | 63,430,382.6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94,187,548.55 | 1,051,247,036.48 |
加:营业外收入 | 21,676,564.34 | 30,378,486.37 |
减:营业外支出 | 11,795,230.01 | 15,043,254.8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04,068,882.88 | 1,066,582,267.98 |
减:所得税费用 | 238,248,771.55 | 257,272,974.4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5,820,111.33 | 809,309,293.5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5,820,111.33 | 809,309,293.5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0,119,319.55 | 380,944,589.50 |
2.少数股东损益 | 385,700,791.78 | 428,364,704.03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477,408.36 | 2,525,165.67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987,379.34 | -4,329,402.15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904,241.60 | -4,383,200.74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3,904,241.60 | -4,383,200.74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3,137.74 | 53,798.59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3,137.74 | 53,798.59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490,029.02 | 6,854,567.82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85,297,519.69 | 811,834,459.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94,106,698.89 | 376,615,187.3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91,190,820.80 | 435,219,271.85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74 | 0.7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74 | 0.74 |
法定代表人:叶伟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809,523.81 | 3,188,184.17 |
减:营业成本 | 425,048.38 | 2,991,931.18 |
税金及附加 | 640,745.61 | 464,535.20 |
销售费用 | 188,679.25 | 171,509.44 |
管理费用 | 32,594,804.59 | 30,212,341.29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993,190.09 | -2,180,076.77 |
其中:利息费用 | 1,622,487.01 | 128,773.88 |
利息收入 | 720,099.56 | 2,394,973.89 |
加:其他收益 | 1,225,509.59 | 441,621.6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6,533,608.23 | 124,450,112.3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3,507.4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490,020.0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3,216,193.74 | 96,653,185.23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000.00 | 100,00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3,206,193.74 | 96,553,185.23 |
减:所得税费用 | 68,428.1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3,206,193.74 | 96,484,757.1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3,206,193.74 | 96,484,757.1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43,206,193.74 | 96,484,757.13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法定代表人:叶伟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5,300,694,976.96 | 44,699,656,403.27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228,226.81 | 27,921,339.0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5,832,902.03 | 427,958,444.7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725,756,105.80 | 45,155,536,187.1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3,306,537,256.00 | 41,818,943,309.1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44,616,646.37 | 1,087,540,635.1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6,617,860.32 | 648,421,224.0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6,698,394.74 | 728,207,473.8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634,470,157.43 | 44,283,112,642.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285,948.37 | 872,423,544.9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47,057,324.99 | 894,628,751.35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5,407,545.67 | 74,243,430.7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95,918,236.39 | 177,954,684.6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913,779.19 | 5,321,072.84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05,313.3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21,296,886.24 | 1,162,253,252.8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07,609,190.76 | 437,820,274.2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25,561,605.50 | 1,014,085,655.3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291,511.46 | 29,096,931.51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37,462,307.72 | 1,481,002,861.0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6,165,421.48 | -318,749,608.2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7,758,673.17 | 116,374,15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57,758,673.17 | 116,374,15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931,846,854.35 | 4,646,970,202.8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30,585,191.72 | 631,499,304.5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20,190,719.24 | 5,394,843,657.4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625,407,637.17 | 4,617,890,474.3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48,451,377.59 | 625,451,152.01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01,167,592.40 | 386,940,733.0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5,109,737.88 | 981,457,570.3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28,968,752.64 | 6,224,799,196.6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8,778,033.40 | -829,955,539.2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972,434.14 | 5,229,136.3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30,685,072.37 | -271,052,466.1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07,459,629.64 | 3,678,512,095.7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76,774,557.27 | 3,407,459,629.64 |
法定代表人:叶伟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7,006,851.6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15,428.23 | 462,997.9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71,120.81 | 2,538,111.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86,549.04 | 30,007,960.8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02,886.30 | 949,898.1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816,990.13 | 45,857,345.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419,876.43 | 46,807,243.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933,327.39 | -16,799,282.8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0 | 24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3,533,608.23 | 124,450,112.3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3,533,608.23 | 364,450,112.3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807,162.00 | 9,754,900.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0,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807,162.00 | 229,754,9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4,726,446.23 | 134,695,212.3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09,1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6,480,123.38 | 157,196,621.0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245,560.85 | 4,617,36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5,725,684.23 | 163,523,081.0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5,725,684.23 | -163,523,081.0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3,932,565.39 | -45,627,151.5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3,891,101.75 | 129,518,253.2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958,536.36 | 83,891,101.75 |
法定代表人:叶伟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22,515,799.00 | 824,244,527.61 | 35,215,320.00 | 199,936,904.64 | 80,858,192.74 | 2,963,941,565.88 | 4,556,281,669.87 | 2,763,428,754.78 | 7,319,710,424.6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 | 522,515,799. | 824,244,527. | 35,215,320.0 | 199,936,904. | 80,858,192.7 | 2,963,941,56 | 4,556,281,66 | 2,763,428,75 | 7,319,710,42 |
余额 | 00 | 61 | 0 | 64 | 4 | 5.88 | 9.87 | 4.78 | 4.6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16,500.00 | -3,221,344.06 | 45,556,315.25 | 20,143,608.17 | 24,320,619.37 | 193,308,631.65 | 187,878,699.88 | -20,639,620.31 | 167,239,079.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987,379.34 | 380,119,319.55 | 394,106,698.89 | 391,190,820.80 | 785,297,519.6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16,500.00 | -4,102,631.28 | 45,556,315.25 | -50,775,446.53 | -6,110,127.50 | -56,885,574.0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16,500.00 | -4,879,105.00 | -23,072,580.00 | 17,076,975.00 | 47,439,073.17 | 64,516,048.1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568,311.27 | -6,568,311.27 | -4,086,914.73 | -10,655,226.00 | |||||||||
4.其他 | 7,344,784.99 | 68,628,895.25 | -61,284,110.26 | -49,462,285.94 | -110,746,396.20 | ||||||||
(三)利润分配 | 24,320,619.37 | -180,654,459.07 | -156,333,839.70 | -405,720,313.61 | -562,054,153.31 |
1.提取盈余公积 | 24,320,619.37 | -24,320,619.3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6,333,839.70 | -156,333,839.70 | -405,720,313.61 | -562,054,153.3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6,156,228.83 | -6,156,228.83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 |
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156,228.83 | -6,156,228.83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881,287.22 | 881,287.22 | 881,287.22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1,399,299.00 | 821,023,183.55 | 80,771,635.25 | 220,080,512.81 | 105,178,812.11 | 3,157,250,197.53 | 4,744,160,369.75 | 2,742,789,134.47 | 7,486,949,504.2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2,123,615.00 | 34,190,784.29 | 611,618,513.34 | 60,420,000.00 | 205,094,917.35 | 71,209,717.03 | 2,748,060,355.10 | 4,111,877,902.11 | 2,457,332,338.78 | 6,569,210,240.8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 | 502,123, | 34,190,7 | 611,618, | 60,420,0 | 205,094, | 71,209,7 | 2,748,06 | 4,111,87 | 2,457,33 | 6,569,21 |
期初余额 | 615.00 | 84.29 | 513.34 | 00.00 | 917.35 | 17.03 | 0,355.10 | 7,902.11 | 2,338.78 | 0,240.8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392,184.00 | -34,190,784.29 | 212,626,014.27 | -25,204,680.00 | -5,158,012.71 | 9,648,475.71 | 215,881,210.78 | 444,403,767.76 | 306,096,416.00 | 750,500,183.7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329,402.15 | 380,944,589.50 | 376,615,187.35 | 435,219,271.85 | 811,834,459.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392,184.00 | -34,190,784.29 | 211,738,377.99 | -25,204,680.00 | 223,144,457.70 | 237,079,877.21 | 460,224,334.9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11,462,150.00 | 211,462,15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0,392,184.00 | -34,190,784.29 | 212,831,597.96 | 199,032,997.67 | 199,032,997.67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211,835.95 | -25,204,680.00 | 33,416,515.95 | 5,869,204.05 | 39,285,720.00 | |||||||||
4.其他 | -9,305,055.92 | -9,305,055.92 | 19,748,523.16 | 10,443,467.24 | ||||||||||
(三)利润分配 | 9,648,475.71 | -165,891,989.28 | -156,243,513.57 | -366,202,733.06 | -522,446,246.63 |
1.提取盈余公积 | 9,648,475.71 | -9,648,475.7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6,243,513.57 | -156,243,513.57 | -366,202,733.06 | -522,446,246.6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828,610.56 | 828,610.56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 |
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828,610.56 | 828,610.56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887,636.28 | 887,636.28 | 887,636.2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2,515,799.00 | 824,244,527.61 | 35,215,320.00 | 199,936,904.64 | 80,858,192.74 | 2,963,941,565.88 | 4,556,281,669.87 | 2,763,428,754.78 | 7,319,710,424.65 |
法定代表人:叶伟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22,515,799.00 | 2,456,819,034.54 | 35,215,320.00 | 80,858,192.74 | 157,223,498.71 | 3,182,201,204.9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22,515,799.00 | 2,456,819,034.54 | 35,215,320.00 | 80,858,192.74 | 157,223,498.71 | 3,182,201,204.9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16,500.00 | -15,548,162.61 | 45,556,315.25 | 24,320,619.37 | 62,551,734.67 | 24,651,376.1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3,206,193.74 | 243,206,193.7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16,500.00 | -15,548,162.61 | 45,556,315.25 | -62,220,977.8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16,500.00 | -4,879,105.00 | -23,072,580.00 | 17,076,975.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655,226.00 | -10,655,226.00 | |||||||
4.其他 | -13,831.61 | 68,628,895.25 | -68,642,726.86 | ||||||
(三)利润分 | 24,320,619.37 | -180,654,459. | -156,333,839. |
配 | 07 | 7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4,320,619.37 | -24,320,619.3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6,333,839.70 | -156,333,839.7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 |
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1,399,299.00 | 2,441,270,871.93 | 80,771,635.25 | 105,178,812.11 | 219,775,233.38 | 3,206,852,581.1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2,123,615.00 | 34,190,784.29 | 2,229,906,396.58 | 60,420,000.00 | 71,209,717.03 | 226,630,730.86 | 3,003,641,243.7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2,123,615.00 | 34,190,784.29 | 2,229,906,396.58 | 60,420,000.00 | 71,209,717.03 | 226,630,730.86 | 3,003,641,243.76 | |||||
三、本期增减 | 20,392,184.00 | -34,190,784.29 | 226,912,637.96 | -25,204,680.00 | 9,648,475.71 | -69,407,232.15 | 178,559,961.23 |
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6,484,757.13 | 96,484,757.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392,184.00 | -34,190,784.29 | 226,912,637.96 | -25,204,680.00 | 238,318,717.6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0,392,184.00 | -34,190,784.29 | 212,831,597.96 | 199,032,997.67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081,040.00 | -25,204,680.00 | 39,285,72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648,475.71 | -165,891,989.28 | -156,243,513.5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648,475.71 | -9,648,475.71 | ||||||||
2.对所有者(或股 | -156,243,513.57 | -156,243,513.57 |
东)的分配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 |
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2,515,799.00 | 2,456,819,034.54 | 35,215,320.00 | 80,858,192.74 | 157,223,498.71 | 3,182,201,204.99 |
法定代表人:叶伟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三、公司基本情况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在绍兴县华通医药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华通医药有限公司系于1999年7月经绍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绍县供联[1999]73号文批准,由绍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绍兴县柯桥供销合作社、绍兴县马山供销合作社、绍兴县平水供销合作社、绍兴县鉴湖供销合作社及钱木水等45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16184714D,于2015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2020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1号),核准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汪路平等16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2020年11月12日完成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购买资产股权过户工商登记手续。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521,399,299.00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1,399,299.00元,注册地:绍兴市柯桥区,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肥料销售,肥料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零售、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医药生产、医药展会、第三方医药物流、医疗服务等。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余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0.1%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以上,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的10%以上 |
重要投资活动 | 单笔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
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
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2、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其他应收款——应收往来及代垫款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 |
(2)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3、存货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零售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农资、医药产品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汽车类发出存货采用个别计价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14、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终止经营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会计处理
1)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终止经营的确认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经被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且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列报方法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5、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②合并财务报表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6、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17、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30 | 0.00-5.00 | 3.17-20.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 | 0.00-5.00 | 6.33-20.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10 | 0.00-5.00 | 9.50-33.33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00-5.00 | 19.00-33.33 |
其他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00-5.00 | 19.00-33.33 |
18、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完工、达到预定设计要求并经验收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19、借款费用
(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0、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有技术、排污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20-50年 | 直线法 |
软件使用权 | 5-10年 | 直线法 |
专有技术 | 60个月 | 直线法 |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①人员人工费用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②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1)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③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④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⑤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⑥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⑦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⑧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2)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
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1、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3、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4、股份支付
(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5、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根据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和《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对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例如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认股权/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公司依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
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等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作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26、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
(1)收入确认原则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农业综合服务及汽车商贸服务、医药生产销售。
1)农业综合服务
公司从事的农资综合服务业务,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对于内销业务,公司按照商品已经发出,并将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作为收入的确认时点;对于出口业务,公司按照商品报关装船后,取得船运公司的提货单时作为收入的确认时点。
2)汽车商贸服务
公司从事的汽车商贸服务业务,对于整车销售业务,公司按合同要求向客户完成车辆交付,商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对于服务业务,公司按合同要求完成服务,服务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
3)医药生产销售
公司销售医药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业务。其中,对于内销业务,本公司通常在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商品法定所有权
转移、商品实物资产转移时,以货物控制权转移给购买方时点确认收入;对于外销业务,公司在产品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确认收入。
27、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28、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9、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1、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32、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
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3、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3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采用套期会计的依据、会计处理方法
(1)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2)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工具组成;2)在套期开始时,公司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公司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3)该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1)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2)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3)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公司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
公司在套期开始日及以后期间持续地对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进行评估。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而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公司进行套期关系再平衡。
(3)套期会计处理
1)公允价值套期
①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②被套期项目因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再调整;被套期项目为公司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再调整。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在套期关系指定后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当履行确定承诺而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时,调整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公司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按照相同的方式对累计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账面价值。
2)现金流量套期
①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无效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以下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认:
A.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B.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②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③其他现金流量套期,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将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
)公司自2024年
月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公司自2024年
月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4年
月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4年
月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3%、0% |
消费税 | 按应税销售收入计缴 | 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6.5%、15%、0%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浙江农资集团金华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 | 20.00% |
龙游县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00% |
兰溪市浙农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00% |
浙江农资集团临安惠多利有限公司 | 20.00% |
浙江农资集团宁波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 | 20.00%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 | 20.00% |
台州浙农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00% |
温州市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00% |
湖州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00% |
长兴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00% |
陕西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00% |
浙江惠多利肥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惠农国际有限公司(注) | 16.50% |
浙江台州农资物流有限公司 | 20.00% |
杭州惠多利肥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惠多利环保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 20.00% |
惠多利智慧农业(上海)有限公司 | 20.00% |
开化惠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20.00% |
平湖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00% |
平阳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00% |
湖北省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00% |
嵊州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00% |
新昌县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00% |
爱普资源有限公司(注) | 16.50% |
海南茁盛农资有限公司 | 20.00% |
浙江恒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00% |
浙江兴农农资有限公司 | 20.00% |
浙江兴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嘉兴市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温州金惠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浙江浙农植保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20.00% |
江西金惠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00% |
浦江浙农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宁波兴振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湖州金惠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山东浙农晟通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湖南省金惠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00% |
杭州浙农广通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济南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00% |
宁波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00% |
浙江石原金牛特种肥料有限公司 | 20.00% |
浙江石原金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杭州腾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杭州金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金华金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00% |
绍兴宝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宁波金昌宝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浙江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绍兴金昌之宝二手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嘉兴嘉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苏州瑞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宁波瑞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金华瑞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桐乡市顺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绍兴瑞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海宁瑞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绍兴上虞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杭州添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杭州金瑞顺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宜兴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杭州文瑞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杭州瑞勤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杭州至瑞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杭州金瑞辰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杭州瑞景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绍兴上虞瑞湖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绍兴东晨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诸暨达瑞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海宁瑞奥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苏州瑞垚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杭州至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南京瑞湖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00% |
南京瑞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东阳达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杭州辰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扬州瑞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海盐宝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平湖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扬州宝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杭州金诚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 | 20.00% |
浙江甬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0.00% |
宁波金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00% |
余姚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丽水宝顺行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00% |
缙云宝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丽水宝顺行悦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台州金诚庆铃汽车有限公司 | 20.00% |
宁波甬通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 20.00% |
浙江金诚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台州宝诚悦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台州迪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临海宝诚悦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台州宝诚悦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宁波甬汽广告有限公司 | 20.00% |
丽水丽众汽车有限公司 | 20.00% |
杭州迪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宁波智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宁波甬金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 20.00% |
临海宝顺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00% |
台州宝诚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00% |
杭州金诚二手汽车交易有限公司 | 20.00% |
台州凯克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 20.00% |
杭州金诚行远汽车有限公司 | 20.00% |
绍兴市柯桥区景岳堂中医门诊部 | 20.00% |
浙江浙农仓储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20.00% |
浙江浙农飞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桐乡市浙农杭白菊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浙农现代农业(嘉兴)有限公司 | 20.00% |
浙农现代农业(淳安)有限公司 | 20.00% |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嘉善)浙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 20.00% |
浙农现代农业(诸暨)有限公司 | 20.00% |
浙农现代农业(常山)有限公司 | 20.00% |
浙农现代农业(江山)有限公司 | 20.00% |
浙农现代农业(龙泉)有限公司 | 20.00% |
浙农现代农业(海宁)有限公司 | 20.00% |
长兴浙农飞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浙农现代农业(温岭)有限公司 | 20.00% |
浙江农资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浙江浙农绿色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20.00% |
浙农耘科(湖州)农业有限公司 | 20.00% |
浙农耘科(海宁)农业有限公司 | 20.00% |
浙农耘科(临海)农业有限公司 | 20.00% |
浙农耘科(岱山)农业有限公司 | 20.00% |
浙江中农在线智慧农业有限公司 | 15.00% |
永康市浙农耘科农业有限公司 | 20.00% |
浙农耘科(台州椒江)农业有限公司 | 20.00% |
浙江浙农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 15.00% |
浙农中药科技(磐安)有限公司 | 20.00% |
杭州景岳堂药材有限公司 | 20.00%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 15.00% |
绍兴柯桥华通会展有限公司 | 20.00% |
杭州通骋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00% |
注:注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公司
2、税收优惠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及绍兴县国家税务局钱清税务分局出具的浙国税减备告字[2013]第35号《税收减免登记备案告知书》,饮片加工业务符合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自2013年3月19日起执行企业所得税免税税收优惠。
(2)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各子公司适用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1)。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度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为GR202233002940,公司在2022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中农在线智慧农业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度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为GR202233007811,公司在2022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农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度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为GR202333003229,公司在2023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号)农技推广、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广通植保防治服务专业合作社自2008年
月
日起执行企业所得税免税税收优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94,939.41 | 677,793.46 |
银行存款 | 1,995,783,388.68 | 3,363,527,379.81 |
其他货币资金 | 1,552,036,906.76 | 2,175,632,076.26 |
合计 | 3,548,115,234.85 | 5,539,837,249.5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379,571.12 | 95,596,277.01 |
其他说明:
期末存在抵押、质押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1,471,340,677.58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457,024,330.35 | 2,087,553,501.38 |
保函保证金 | 10,274,300.00 | 41,442,402.47 |
远期锁汇保证金 | 2,942,047.23 | 1,804,117.67 |
履约保证金 | 1,100,000.00 | 1,577,598.37 |
合计 | 1,471,340,677.58 | 2,132,377,619.89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64,773,240.00 | 329,528,080.00 |
其中: | ||
衍生金融资产 | 5,434,240.00 | 3,878,080.00 |
理财产品 | 859,339,000.00 | 325,650,000.00 |
合计 | 864,773,240.00 | 329,528,080.00 |
3、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115,325,188.46 | 859,777,482.18 |
1至2年 | 15,843,369.05 | 12,427,091.61 |
2至3年 | 3,848,704.84 | 1,481,860.82 |
3年以上 | 2,800,530.01 | 2,451,715.80 |
合计 | 1,137,817,792.36 | 876,138,150.4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460,018.36 | 0.83% | 7,197,903.35 | 76.09% | 2,262,115.01 | 6,296,992.75 | 0.72% | 5,293,125.45 | 84.06% | 1,003,867.3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28,357,774.00 | 99.17% | 15,825,339.93 | 1.40% | 1,112,532,434.07 | 869,841,157.66 | 99.28% | 11,768,917.26 | 1.35% | 858,072,240.40 |
合计 | 1,137,817,792.36 | 100.00% | 23,023,243.28 | 2.02% | 1,114,794,549.08 | 876,138,150.41 | 100.00% | 17,062,042.71 | 1.95% | 859,076,107.7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128,357,774.00 | 15,825,339.93 | 1.40% |
其中:1年以内 | 1,111,884,445.46 | 13,602,260.65 | 1.22% |
1-2年 | 14,786,047.03 | 1,880,616.66 | 12.72% |
2-3年 | 1,252,945.34 | 125,294.53 | 10.00% |
3年以上 | 434,336.17 | 217,168.09 | 50.00% |
合计 | 1,128,357,774.00 | 15,825,339.93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7,062,042.71 | 7,939,467.82 | 1,978,267.25 | 23,023,243.28 | ||
合计 | 17,062,042.71 | 7,939,467.82 | 1,978,267.25 | 23,023,243.28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978,267.25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4,342,028.75 | 44,342,028.75 | 3.90% | 1,497,886.40 | |
第二名 | 42,626,028.76 | 42,626,028.76 | 3.75% | 213,130.16 | |
第三名 | 41,960,070.35 | 41,960,070.35 | 3.69% | 1,398,312.64 | |
第四名 | 29,790,318.92 | 29,790,318.92 | 2.62% | 834,551.64 | |
第五名 | 18,404,879.54 | 18,404,879.54 | 1.62% | 503,713.82 | |
合计 | 177,123,326.32 | 177,123,326.32 | 15.58% | 4,447,594.66 |
4、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7,731,206.01 | 107,691,340.20 |
合计 | 67,731,206.01 | 107,691,340.2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0,966,620.99 |
合计 | 30,966,620.99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09,875,210.68 | |
合计 | 1,009,875,210.68 |
注: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具有较高信用的商业银行,由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该等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76,240,239.00 | 187,540,539.14 |
合计 | 176,240,239.00 | 187,540,539.14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08,701,681.19 | 141,828,029.21 |
往来及代垫款 | 77,682,660.35 | 55,718,367.30 |
备用金 | 1,407,734.68 | 1,354,277.90 |
合计 | 187,792,076.22 | 198,900,674.41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46,660,842.99 | 157,569,720.05 |
1至2年 | 23,011,808.80 | 17,526,029.74 |
2至3年 | 6,321,753.22 | 3,446,833.35 |
3年以上 | 11,797,671.21 | 20,358,091.27 |
合计 | 187,792,076.22 | 198,900,674.41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239,278.91 | 5.98% | 10,513,098.91 | 93.54% | 726,180.00 | 10,711,413.51 | 5.39% | 10,649,023.51 | 99.42% | 62,39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6,552,797.31 | 94.02% | 1,038,738.31 | 0.59% | 175,514,059.00 | 188,189,260.90 | 94.61% | 711,111.76 | 0.38% | 187,478,149.14 |
合计 | 187,792,076.22 | 100.00% | 11,551,837.22 | 6.15% | 176,240,239.00 | 198,900,674.41 | 100.00% | 11,360,135.27 | 5.71% | 187,540,539.1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备用金组合 | 1,407,734.68 | ||
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 | 108,701,681.19 | ||
往来及代垫款组合 | 66,443,381.44 | 1,038,738.31 | 1.56% |
合计 | 176,552,797.31 | 1,038,738.31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50,963.27 | 169,745.17 | 10,839,426.83 | 11,360,135.27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328,055.81 | 328,055.81 | ||
——转入第三阶段 | 54,096.60 | 54,096.60 | ||
本期计提 | 580,383.58 | 236,811.02 | 817,194.60 | |
本期转回 | 182,161.21 | 182,161.21 | ||
本期转销 | 61,179.03 | 61,179.03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03,291.04 | 352,459.59 | 10,596,086.59 | 11,551,837.22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1,360,135.27 | 435,042.19 | 182,161.21 | 61,179.03 | 11,551,837.22 | |
合计 | 11,360,135.27 | 435,042.19 | 182,161.21 | 61,179.03 | 11,551,837.22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61,179.03 |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25,577,665.20 | 1年以内 | 13.62% | |
第二名 | 往来及代垫款 | 13,850,840.00 | 1年以内、1-2年 | 7.38% | 214,636.50 |
第三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3,803,239.23 | 1年以内 | 7.35% | |
第四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6,570,800.00 | 1年以内、1-2年、2-3年 | 3.50% | |
第五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6,210,816.00 | 1年以内 | 3.31% | |
合计 | 66,013,360.43 | 35.16% | 214,636.50 |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657,155,722.26 | 99.30% | 2,690,680,794.94 | 99.59% |
1至2年 | 18,006,565.15 | 0.67% | 10,147,384.45 | 0.38% |
2至3年 | 755,168.34 | 0.03% | 907,228.98 | 0.03% |
3年以上 | 52,550.42 | 0.00% | 73,366.76 | 0.00% |
合计 | 2,675,970,006.17 | 2,701,808,775.13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第一名 | 579,840,019.20 | 21.67 |
第二名 | 334,031,784.00 | 12.48 |
第三名 | 105,320,224.87 | 3.94 |
第四名 | 68,812,861.07 | 2.57 |
第五名 | 59,747,791.65 | 2.23 |
小计 | 1,147,752,680.79 | 42.89 |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37,305,960.61 | 137,305,960.61 | 139,100,085.65 | 139,100,085.65 | ||
在产品 | 14,071,288.16 | 14,071,288.16 | 21,441,376.82 | 21,441,376.82 |
库存商品 | 5,348,727,150.92 | 104,929,053.59 | 5,243,798,097.33 | 5,835,612,014.37 | 142,306,063.17 | 5,693,305,951.20 |
周转材料 | 10,312,271.06 | 10,312,271.06 | 10,891,466.55 | 10,891,466.55 | ||
在途物资 | 94,356,679.14 | 94,356,679.14 | 96,942,038.43 | 96,942,038.43 | ||
合计 | 5,604,773,349.89 | 104,929,053.59 | 5,499,844,296.30 | 6,103,986,981.82 | 142,306,063.17 | 5,961,680,918.65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142,306,063.17 | 86,429,632.20 | 123,806,641.78 | 104,929,053.59 | ||
合计 | 142,306,063.17 | 86,429,632.20 | 123,806,641.78 | 104,929,053.59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库存商品 | 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13)之说明 | 已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本期实现销售 |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抵扣进项税及预缴税金 | 225,674,539.00 | 256,091,972.44 |
合计 | 225,674,539.00 | 256,091,972.44 |
其他说明:
9、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2,700,000.00 | 3,358,260.60 | 注 | |||||
桐乡市龙翔农机粮油专业合作社 | 150,000.00 | 465,500.00 | 315,500.00 | 注 | ||||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8,851,200.00 | 48,168,960.00 | 1,644,714.51 | 37,494,057.14 | 1,231,200.00 | 注 | ||
杭州萧山航民粮食 | 70,000.00 | 70,000.00 | 注 |
生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
临安岛石林丰山核桃专业合作社 | 59,100.00 | 29,100.00 | 注 | |||||
杭州临安农合联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99,900.00 | 299,900.00 | 100.00 | 注 | ||||
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403,050,000.00 | 368,000,000.00 | 35,050,000.00 | 366,434,400.00 | 13,495,500.00 | 注 | ||
金华市粮丰植保专业合作社 | 394,800.00 | 5,200.00 | 31,666.66 | 注 | ||||
嘉兴市绿江葡萄专业合作社 | 78,800.00 | 28,800.00 | 10,333.33 | 注 | ||||
建德市航头草莓专业合作社 | 302,100.00 | 282,100.00 | 2,533.33 | 注 | ||||
绍兴市上虞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325,800.00 | 2,309,700.00 | 16,100.00 | 325,800.00 | 160,000.00 | 注 | ||
平湖市新埭镇建丰农场 | 295,800.00 | 77,050.00 | 注 | |||||
龙游多狸山果蔬专业合作社 | 250,000.00 | 250,000.00 | 注 | |||||
嵊州市灵峰香榧专业合作社 | 49,300.00 | 700.00 | 3,333.33 | 注 | ||||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5,594,993.65 | 178,000,000.00 | 9,934,739.00 | 32,391,870.31 | 4,000,000.00 | 注 | ||
杭州浙农稻米专业合作社 | 4,600.00 | 7,400.00 | 2,200.00 | 400.00 | 注 | |||
上海华东化肥联合有限公司 | 1,265,600.00 | 1,257,900.00 | 7,700.00 | 265,600.00 | 注 | |||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46,770,000.00 | 42,520,000.00 | 4,250,000.00 | 15,023,500.00 | 5,175,025.25 | 注 | ||
中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908,000.00 | 804,800.00 | 103,200.00 | 92,000.00 | 注 | |||
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2,567,200.00 | 31,051,600.00 | 1,515,600.00 | 12,567,200.00 | 536,345.82 | 注 | ||
中农集团 | 6,131,000.0 | 5,989,300.0 | 141,700.00 | 131,000.00 | 注 |
种业控股有限公司 | 0 | 0 | ||||||
浙江美华鼎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6,550,000.00 | 25,800,000.00 | 750,000.00 | 24,877,702.89 | 注 | |||
合计 | 624,788,293.65 | 708,874,960.00 | 45,200,660.60 | 12,312,003.51 | 457,119,260.03 | 32,484,370.31 | 24,645,937.72 |
注:权益工具投资是本公司及子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因此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6,058,260.60 | 3,358,260.60 | 退出投资 |
临安岛石林丰山核桃专业合作社 | 30,000.00 | 退出投资 | |
金华市粮丰植保专业合作社 | 400,000.00 | 退出投资 | |
嘉兴市绿江葡萄专业合作社 | 50,000.00 | 退出投资 | |
建德市航头草莓专业合作社 | 20,000.00 | 退出投资 | |
平湖市新埭镇建丰农场 | 218,750.00 | 18,750.00 | 退出投资 |
嵊州市灵峰香榧专业合作社 | 50,000.00 | 退出投资 | |
小计 | 6,827,010.60 | 3,377,010.60 |
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70,774,028.62 | -2,957,209.90 | 1,485,701.32 | 69,302,520.04 | ||||||||
赤峰三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39,890,644.66 | 16,000,000.00 | 33,112.96 | 55,923,757.62 | ||||||||
衢州市衢江区农合 | 75,563.09 | 75,563.09 |
联农资有限公司 | ||||||||||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28,417,072.42 | -48,005.55 | 28,369,066.87 | |||||||
安徽拂晓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7,070,559.95 | -14,320.49 | 7,056,239.46 | |||||||
青海盐湖沃棉储热技术有限公司 | 440,471.36 | 3,750,000.00 | -1,908,767.02 | 2,281,704.34 | ||||||
浙江华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1,492,576.39 | -462,530.51 | 1,030,045.88 | |||||||
小计 | 148,085,353.40 | 75,563.09 | 19,750,000.00 | -5,357,720.51 | 1,485,701.32 | 163,963,334.21 | 75,563.09 | |||
合计 | 148,085,353.40 | 75,563.09 | 19,750,000.00 | -5,357,720.51 | 1,485,701.32 | 163,963,334.21 | 75,563.09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1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78,254,078.80 | 210,569,178.80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178,254,078.80 | 210,569,178.80 |
合计 | 178,254,078.80 | 210,569,178.80 |
12、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5,741,631.19 | 34,547,458.00 | 110,289,089.19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380,227.04 | 25,174,193.11 | 36,554,420.15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回固定资产 | 11,380,227.04 | 25,174,193.11 | 36,554,420.15 |
4.期末余额 | 64,361,404.15 | 9,373,264.89 | 73,734,669.04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6,441,304.16 | 14,426,992.01 | 60,868,296.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30,048.12 | 674,550.60 | 3,404,598.72 |
(1)计提或摊销 | 2,730,048.12 | 674,550.60 | 3,404,598.72 |
3.本期减少金额 | 9,015,818.16 | 12,697,667.37 | 21,713,485.53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回固定资产 | 9,015,818.16 | 12,697,667.37 | 21,713,485.53 |
4.期末余额 | 40,155,534.12 | 2,403,875.24 | 42,559,409.3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205,870.03 | 6,969,389.65 | 31,175,259.6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300,327.03 | 20,120,465.99 | 49,420,793.02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13、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207,656,402.40 | 1,061,193,426.7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207,656,402.40 | 1,061,193,426.70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其他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00,729,613.90 | 391,968,913.77 | 299,774,663.90 | 87,921,495.17 | 55,749,279.85 | 1,836,143,966.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5,959,947.79 | 52,844,872.94 | 151,867,031.71 | 8,252,950.99 | 6,713,157.54 | 425,637,960.97 |
(1)购置 | 3,832,999.15 | 35,863,868.82 | 151,867,031.71 | 7,731,055.03 | 6,713,157.54 | 206,008,112.25 |
(2)在建工程转入 | 190,746,721.60 | 16,981,004.12 | 521,895.96 | 208,249,621.6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11,380,227.04 | 11,380,227.0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201,317.75 | 8,379,655.19 | 153,745,467.76 | 4,836,878.48 | 3,166,874.99 | 190,330,194.17 |
(1)处置或报废 | 20,201,317.75 | 8,379,655.19 | 153,745,467.76 | 4,836,878.48 | 3,166,874.99 | 190,330,194.17 |
4.期末余额 | 1,186,488,243.94 | 436,434,131.52 | 297,896,227.85 | 91,337,567.68 | 59,295,562.40 | 2,071,451,733.3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63,158,124.12 | 233,835,784.92 | 76,728,371.38 | 64,295,224.50 | 36,933,034.97 | 774,950,539.8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374,734.97 | 32,192,716.81 | 55,896,813.99 | 11,379,121.87 | 6,550,558.84 | 160,393,946.48 |
(1 | 45,358,916.81 | 32,192,716.81 | 55,896,813.99 | 11,379,121.87 | 6,550,558.84 | 151,378,128.32 |
)计提 |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9,015,818.16 | 9,015,818.1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326,337.06 | 7,387,119.94 | 50,215,460.97 | 4,016,150.46 | 2,604,086.95 | 71,549,155.38 |
(1)处置或报废 | 7,326,337.06 | 7,387,119.94 | 50,215,460.97 | 4,016,150.46 | 2,604,086.95 | 71,549,155.38 |
4.期末余额 | 410,206,522.03 | 258,641,381.79 | 82,409,724.40 | 71,658,195.91 | 40,879,506.86 | 863,795,330.9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76,281,721.91 | 177,792,749.73 | 215,486,503.45 | 19,679,371.77 | 18,416,055.54 | 1,207,656,402.40 |
2.期初账面价值 | 637,571,489.78 | 158,133,128.85 | 223,046,292.52 | 23,626,270.67 | 18,816,244.88 | 1,061,193,426.70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长兴公司办公楼及仓库 | 154,773.07 | 产证办理中 |
临安公司於潜仓库 | 27,681.17 | 产证办理中 |
湖南公司办公室 | 4,653,173.18 | 产证办理中 |
门店营业用房 | 36,480.00 | 产证办理中 |
中药饮片建设项目房产 | 94,386,481.65 | 产证办理中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房产 | 48,864,764.71 | 产证办理中 |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4、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16,899,502.77 | 268,164,167.87 |
合计 | 116,899,502.77 | 268,164,167.87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高塔造粒复合肥改建项目 | 39,189,112.14 | 39,189,112.14 | ||||
4S店装修改建工程 | 78,126,606.76 | 78,126,606.76 | 71,484,940.52 | 71,484,940.52 | ||
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建设项目 | 92,636,664.05 | 92,636,664.05 |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7,955,601.99 | 47,955,601.99 | ||||
年产五十万吨挤压造粒硫酸铵及特种肥项目 | 23,067,964.30 | 23,067,964.30 | 1,048,003.18 | 1,048,003.18 | ||
湖州农事服务中心 | 5,761,002.97 | 5,761,002.97 | ||||
兰溪农事服务中心 | 2,773,509.80 | 2,773,509.80 | ||||
江山现代农业农事服务中心 | 8,230,759.72 | 8,230,759.72 | ||||
龙泉现代农业农事服务中心 | 7,077,982.19 | 7,077,982.19 | ||||
瓶窑浙农农事服务中心 | 1,533,128.23 | 1,533,128.23 | 541,104.08 | 541,104.08 | ||
浙江绿色肥料研发生产储备项目 | 4,701,774.92 | 4,701,774.92 | ||||
其他零星工程 | 935,515.79 | 935,515.79 | ||||
合计 | 116,899,502.77 | 116,899,502.77 | 268,164,167.87 | 268,164,167.87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高塔造粒复合肥改建项目 | 39,189,112.14 | 20,107,494.29 | 59,296,606.43 | 自筹资金 | ||||||||
4S店装修 | 71,484,940.5 | 61,918,807.2 | 55,277,141.0 | 78,126,606.7 | 自筹资金 |
改建工程 | 2 | 8 | 4 | 6 | ||||
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建设项目 | 276,450,400.00 | 92,636,664.05 | 4,836,198.32 | 97,472,862.37 | 可转债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 |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5,824,700.00 | 47,955,601.99 | 2,079,925.68 | 50,035,527.67 | 可转债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 | |||
年产五十万吨挤压造粒硫酸铵及特种肥项目 | 1,048,003.18 | 22,019,961.12 | 23,067,964.30 | 自筹资金 | ||||
其他工程 | 15,849,845.99 | 22,380,701.27 | 1,444,625.21 | 21,080,990.34 | 15,704,931.71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342,275,100.00 | 268,164,167.87 | 133,343,087.96 | 208,249,621.68 | 76,358,131.38 | 116,899,502.77 |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98,719,014.28 | 1,859,072.92 | 600,578,087.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0,343,445.25 | 113,317.20 | 130,456,762.45 |
(1)租入 | 130,343,445.25 | 113,317.20 | 130,456,762.45 |
3.本期减少金额 | 41,473,495.99 | 501,350.52 | 41,974,846.51 |
(1)处置 | 41,473,495.99 | 501,350.52 | 41,974,846.51 |
4.期末余额 | 687,588,963.54 | 1,471,039.60 | 689,060,003.1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5,623,136.33 | 818,923.71 | 146,442,060.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97,744,924.88 | 375,320.56 | 98,120,245.44 |
(1)计提 | 97,744,924.88 | 375,320.56 | 98,120,245.44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351,409.90 | 370,075.39 | 32,721,485.29 |
(1)处置 | 32,351,409.90 | 370,075.39 | 32,721,485.29 |
4.期末余额 | 211,016,651.31 | 824,168.88 | 211,840,820.1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76,572,312.23 | 646,870.72 | 477,219,182.95 |
2.期初账面价值 | 453,095,877.95 | 1,040,149.21 | 454,136,027.16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专有技术及排污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53,830,139.24 | 15,315,021.07 | 3,538,618.37 | 672,683,778.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609,382.30 | 19,217,023.19 | 80,826,405.49 | |
(1)购置 | 36,435,189.19 | 19,217,023.19 | 55,652,212.3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回 | 25,174,193.11 | 25,174,193.1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47,917.79 | 1,247,917.79 | ||
(1)处置 | 1,247,917.79 | 1,247,917.79 | ||
4.期末余额 | 715,439,521.54 | 33,284,126.47 | 3,538,618.37 | 752,262,266.3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9,069,147.94 | 8,001,929.81 | 3,430,418.33 | 130,501,496.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051,124.14 | 3,431,174.17 | 54,099.96 | 32,536,398.27 |
(1)计提 | 16,353,456.77 | 3,431,174.17 | 54,099.96 | 19,838,730.90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回 | 12,697,667.37 | 12,697,667.3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47,917.79 | 1,247,917.79 |
(1)处置 | 1,247,917.79 | 1,247,917.79 | ||
4.期末余额 | 148,120,272.08 | 10,185,186.19 | 3,484,518.29 | 161,789,976.5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67,319,249.46 | 23,098,940.28 | 54,100.08 | 590,472,289.82 |
2.期初账面价值 | 534,760,991.30 | 7,313,091.26 | 108,200.04 | 542,182,282.60 |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0,887,695.76 | 40,887,695.76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855,754.88 | 2,855,754.88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2,390,282.50 | 42,390,282.50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57,739,871.22 | 57,739,871.22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96,043,818.22 | 96,043,818.22 | ||||
海宁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65,422,590.91 | 65,422,590.91 |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0,383,797.77 | 40,383,797.77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79,747,891.70 | 79,747,891.70 | ||||
合计 | 425,471,702.96 | 425,471,702.96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海宁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0,106,750.46 | 30,106,750.46 |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163,166.47 | 3,163,166.47 | ||||
合计 | 30,106,750.46 | 3,163,166.47 | 33,269,916.93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海宁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未发生变化。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1)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是依据管理层批准的
年期预算,采用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超过该期限的现金流量采用以下所述的估计增长率作出推算。
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
主要参数 | 参数值 |
预测期增长率 | -34.69%-2.89% |
稳定期增长率 | 0.00% |
利润率 | 根据预测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计算 |
折现率 | 9.11%-11.40% |
2)其他说明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截至2024年
月
日的商誉减值测试报告测试,期末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商誉减值人民币3,163,166.47元,其余各项商誉未发生减值。
(5)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注)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3,958,439.69 | 28,467,154.18 | 6,952,743.01 | 35,472,850.86 | |
4S店装修及改扩建费用 | 287,721,272.13 | 69,042,085.01 | 44,322,492.79 | 2,834,314.84 | 309,606,549.51 |
合计 | 301,679,711.82 | 97,509,239.19 | 51,275,235.80 | 2,834,314.84 | 345,079,400.37 |
注:本期其他减少系处置
1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34,859,896.91 | 33,404,816.21 | 169,983,419.26 | 42,155,267.32 |
可抵扣亏损 | 124,320,054.77 | 30,168,346.15 | 117,871,355.35 | 28,669,568.26 |
租赁负债 | 493,237,231.70 | 119,223,681.87 | 426,750,689.88 | 105,158,924.25 |
应付职工薪酬 | 25,262,693.23 | 6,315,673.31 | 39,239,912.31 | 9,809,978.0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2,392,270.31 | 8,098,067.57 | 34,125,200.00 | 8,531,265.00 |
股份支付 | 28,145,989.91 | 6,879,179.30 | ||
长期资产折旧及摊销时间性差异 | 11,960,743.86 | 2,990,185.97 | 13,801,820.03 | 3,450,489.9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资产评估减值 | 2,175,060.64 | 543,765.15 | 2,416,734.40 | 604,183.60 |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12,722,835.99 | 3,180,709.01 | 1,009,314.00 | 252,328.50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116,858.97 | 29,214.74 | 125,206.05 | 31,301.51 |
其他 | 3,613,110.89 | 903,277.72 | 6,299,203.65 | 1,574,800.92 |
合计 | 840,660,757.27 | 204,857,737.70 | 839,768,844.84 | 207,117,286.7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57,027,160.03 | 111,769,024.72 | 425,060,907.33 | 103,851,006.54 |
使用权资产 | 471,640,296.23 | 113,794,916.47 | 418,163,339.61 | 102,887,111.64 |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 191,919,344.07 | 47,693,343.13 | 234,140,966.75 | 58,064,002.3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82,100,618.78 | 20,525,154.69 | 117,495,718.77 | 29,373,929.69 |
资产评估增值 | 39,126,550.73 | 9,781,637.68 | 43,662,837.56 | 10,915,709.3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844,454.53 | 210,631.07 | 1,066,402.50 | 266,600.63 |
合计 | 1,242,658,424.37 | 303,774,707.76 | 1,239,590,172.52 | 305,358,360.21 |
2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软件款 | 2,303,831.16 | 2,303,831.16 | 14,527,626.21 | 14,527,626.21 | ||
预付土地使用权款 | 8,180,000.00 | 8,180,000.00 | ||||
越医研究投资款 | 400,000.00 | 400,000.00 | 400,000.00 | 400,000.00 | ||
预付设备工程款 | 3,282,685.71 | 3,282,685.71 | 202,500.00 | 202,500.00 | ||
合计 | 5,986,516.87 | 5,986,516.87 | 23,310,126.21 | 23,310,126.21 |
2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471,340,677.58 | 1,471,340,677.58 | 保证金 | 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94,384,861.85 | 62,989,386.31 | 抵押 | 用于银行借款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
无形资产 | 46,030,137.50 | 26,318,370.78 | 抵押 | 用于银行借款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
应收款项融资 | 30,966,620.99 | 30,966,620.99 | 质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合计 | 1,642,722,297.92 | 1,591,615,055.66 |
2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0,019,200.00 | 505,400.00 |
抵押借款 | 1,986,200.50 | 8,400,000.00 |
保证借款 | 98,287,445.85 | 686,200,000.00 |
信用借款 | 619,150,000.00 | 532,280,522.46 |
票据贴现 | 394,113,200.00 | 782,914,578.42 |
信用证贴现 | 563,000,000.00 | 404,000,000.00 |
保证/抵押 | 30,000,000.00 | 20,000,000.00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649,879.98 | 1,763,450.98 |
合计 | 1,727,205,926.33 | 2,436,063,951.86 |
2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146,254.00 | |
其中: | ||
衍生金融负债 | 1,146,254.00 | |
合计 | 1,146,254.00 |
24、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972,373,498.70 | 4,410,484,585.53 |
合计 | 3,972,373,498.70 | 4,410,484,585.53 |
25、应付账款
(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供应商 | 1,236,306,770.50 | 1,249,931,941.22 |
合计 | 1,236,306,770.50 | 1,249,931,941.22 |
26、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4,517,780.00 | |
其他应付款 | 336,487,354.81 | 408,145,094.49 |
合计 | 341,005,134.81 | 408,145,094.49 |
(1)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4,517,780.00 |
合计 | 4,517,780.00 |
(2)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及代垫款 | 205,123,296.43 | 247,716,165.23 |
押金及保证金 | 76,145,184.33 | 91,144,856.73 |
已结算尚未支付的经营款项 | 48,052,625.45 | 59,365,840.26 |
应付暂收款项 | 7,166,248.60 | 5,626,720.81 |
待支付投资款 | 4,291,511.46 | |
合计 | 336,487,354.81 | 408,145,094.49 |
27、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292,233,913.75 | 2,965,320,511.05 |
合计 | 2,292,233,913.75 | 2,965,320,511.05 |
28、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03,946,175.81 | 950,443,582.88 | 996,887,365.83 | 257,502,392.8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159,404.49 | 68,691,267.91 | 68,612,454.15 | 2,238,218.25 |
三、辞退福利 | 3,743,334.76 | 3,734,334.76 | 9,000.00 | |
合计 | 306,105,580.30 | 1,022,878,185.55 | 1,069,234,154.74 | 259,749,611.11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00,039,704.36 | 834,118,508.73 | 880,390,078.55 | 253,768,134.54 |
2、职工福利费 | 482,874.38 | 32,801,323.56 | 32,682,067.66 | 602,130.28 |
3、社会保险费 | 1,208,463.50 | 38,574,982.12 | 38,650,899.83 | 1,132,545.7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41,741.66 | 36,506,431.46 | 36,599,480.52 | 1,048,692.60 |
工伤保险费 | 63,144.26 | 1,824,608.12 | 1,814,314.07 | 73,438.31 |
生育保险费 | 3,577.58 | 243,942.54 | 237,105.24 | 10,414.88 |
4、住房公积金 | 360,303.16 | 37,916,667.18 | 37,971,161.54 | 305,808.8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786,979.72 | 6,284,307.97 | 6,410,574.24 | 1,660,713.45 |
6、其他短期薪酬 | 67,850.69 | 747,793.32 | 782,584.01 | 33,060.00 |
合计 | 303,946,175.81 | 950,443,582.88 | 996,887,365.83 | 257,502,392.86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059,985.43 | 64,732,689.80 | 64,651,345.45 | 2,141,329.78 |
2、失业保险费 | 99,419.06 | 2,931,980.51 | 2,934,511.10 | 96,888.47 |
3、企业年金缴费 | 1,026,597.60 | 1,026,597.60 | ||
合计 | 2,159,404.49 | 68,691,267.91 | 68,612,454.15 | 2,238,218.25 |
其他说明:
29、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4,821,873.83 | 19,922,761.41 |
企业所得税 | 145,041,244.56 | 132,226,213.9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04,335.13 | 883,262.23 |
房产税 | 10,465,847.73 | 8,979,941.10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4,407,435.97 | 7,570,860.57 |
印花税 | 8,835,332.86 | 7,407,210.59 |
土地使用税 | 3,568,781.18 | 3,577,586.86 |
教育费附加 | 512,838.49 | 439,073.02 |
地方教育附加 | 341,259.45 | 204,333.06 |
水利建设基金 | 53,778.99 | 32,072.04 |
其他 | 12,502.06 | 84,525.43 |
合计 | 209,265,230.25 | 181,327,840.26 |
3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0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6,116,388.35 | 60,721,211.32 |
合计 | 68,116,388.35 | 60,721,211.32 |
31、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54,993,643.27 | 229,728,278.41 |
合计 | 154,993,643.27 | 229,728,278.41 |
32、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租赁款 | 415,780,295.76 | 390,503,734.03 |
合计 | 415,780,295.76 | 390,503,734.03 |
33、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5,940,231.35 | 9,755,687.05 |
合计 | 5,940,231.35 | 9,755,687.05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顺劳动关系等保障金 | 1,579,329.35 | 2,225,165.05 |
应付责任年薪 | 4,360,902.00 | 7,530,522.00 |
34、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9,049,795.22 | 7,453,499.00 | 8,501,054.72 | 38,002,239.50 | 政府补助 |
合计 | 39,049,795.22 | 7,453,499.00 | 8,501,054.72 | 38,002,239.50 | -- |
35、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注)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22,515,799.00 | -1,116,500.00 | -1,116,500.00 | 521,399,299.00 |
注:股本减少主要系本期股份回购注销所致
36、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02,615,296.66 | 19,112,744.90 | 4,892,936.61 | 816,835,104.95 |
其他资本公积 | 21,629,230.95 | 1,353,016.52 | 18,794,168.87 | 4,188,078.60 |
合计 | 824,244,527.61 | 20,465,761.42 | 23,687,105.48 | 821,023,183.5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公司股权激励解禁部分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2,225,857.60元,减少其他资本公积12,225,857.60元。2)本期本公司股份支付影响减少其他资本公积6,568,311.27元。3)本期本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116,500股,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减少4,879,105.00元。4)其他变动系本公司子公司与少数股东的权益性交易以及本公司联营企业资本公积变动等影响。
37、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注) | 本期减少(注) | 期末余额 |
股份支付 | 35,215,320.00 | 68,628,895.25 | 23,072,580.00 | 80,771,635.25 |
合计 | 35,215,320.00 | 68,628,895.25 | 23,072,580.00 | 80,771,635.25 |
注:库存股本期减少为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所致,本期增加为本期股份回购导致
38、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5,286,917.73 | 32,888,657.09 | -811,125.29 | 8,351,215.61 | 20,060,470.43 | 5,288,096.34 | 215,347,388.16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16,000.00 | -1,416,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96,702,917.73 | 32,888,657.09 | -811,125.29 | 8,351,215.61 | 20,060,470.43 | 5,288,096.34 | 216,763,388.16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649,986.91 | 159,880.27 | 83,137.74 | 76,742.53 | 4,733,124.65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649,986.91 | 159,880.27 | 83,137.74 | 76,742.53 | 4,733,124.6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99,936,904.64 | 33,048,537.36 | -811,125.29 | 8,351,215.61 | 20,143,608.17 | 5,364,838.87 | 220,080,512.81 |
3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0,858,192.74 | 24,320,619.37 | 105,178,812.11 | |
合计 | 80,858,192.74 | 24,320,619.37 | 105,178,812.11 |
4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963,941,565.88 | 2,748,060,355.10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963,941,565.88 | 2,748,060,355.1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80,119,319.55 | 380,944,589.5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4,320,619.37 | 9,648,475.71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56,333,839.70 | 156,243,513.57 |
处置其他权益投资其他综合收益转留存收益 | 6,156,228.83 | -828,610.56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157,250,197.53 | 2,963,941,565.88 |
4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0,804,041,369.13 | 39,482,875,900.29 | 40,229,937,612.09 | 38,373,608,876.91 |
其他业务 | 1,172,255,488.53 | 64,996,448.10 | 711,216,256.76 | 49,327,680.63 |
合计 | 41,976,296,857.66 | 39,547,872,348.39 | 40,941,153,868.85 | 38,422,936,557.54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农资板块 | 汽车板块 | 医药业务板块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26,705,916,337.16 | 25,750,446,863.51 | 13,637,973,771.57 | 12,458,077,008.65 | 1,632,406,748.93 | 1,339,348,476.23 | 41,976,296,857.66 | 39,547,872,348.39 |
其中: | ||||||||
化肥 | 22,512,588,266.39 | 21,828,296,170.42 | 22,512,588,266.39 | 21,828,296,170.42 | ||||
农药 | 1,537,199,553.68 | 1,407,985,982.51 | 1,537,199,553.68 | 1,407,985,982.51 | ||||
原材料 | 2,295,419,275.24 | 2,213,471,042.31 | 2,295,419,275.24 | 2,213,471,042.31 | ||||
整车销售 | 10,240,437,379.88 | 10,893,367,820.25 | 10,240,437,379.88 | 10,893,367,820.25 | ||||
汽车后市 | 3,397,536,3 | 1,564,709, | 3,397,536,39 | 1,564,709,18 |
场服务 | 91.69 | 188.40 | 1.69 | 8.40 | ||||
西药、中成药 | 1,188,126,866.56 | 1,058,105,242.41 | 1,188,126,866.56 | 1,058,105,242.41 | ||||
中药材、中药饮片 | 413,677,800.38 | 263,157,404.15 | 413,677,800.38 | 263,157,404.15 | ||||
其他 | 360,709,241.85 | 300,693,668.27 | 30,602,081.99 | 18,085,829.67 | 391,311,323.84 | 318,779,497.94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26,705,916,337.16 | 25,750,446,863.51 | 13,637,973,771.57 | 12,458,077,008.65 | 1,632,406,748.93 | 1,339,348,476.23 | 41,976,296,857.66 | 39,547,872,348.39 |
其中: | ||||||||
浙江省内 | 10,890,922,077.79 | 10,269,024,228.47 | 11,771,710,294.08 | 10,767,673,373.01 | 1,632,406,748.93 | 1,339,348,476.23 | 24,295,039,120.80 | 22,376,046,077.71 |
浙江省外 | 15,814,994,259.37 | 15,481,422,635.04 | 1,866,263,477.49 | 1,690,403,635.64 | 17,681,257,736.86 | 17,171,826,270.68 |
4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301,788.50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467,714.66 | 13,007,069.50 |
教育费附加 | 4,951,646.96 | 5,873,619.67 |
房产税 | 14,349,567.89 | 12,799,881.38 |
土地使用税 | 4,851,422.81 | 3,443,084.22 |
印花税 | 30,552,638.96 | 28,853,676.81 |
地方教育附加 | 3,302,255.29 | 3,678,431.97 |
车船税 | 264,829.44 | 224,177.95 |
其他 | 326,205.47 | 406,362.67 |
合计 | 70,066,281.48 | 68,588,092.67 |
4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58,188,634.10 | 359,561,235.32 |
折旧摊销 | 157,646,741.50 | 139,307,435.53 |
办公费 | 41,769,736.53 | 44,041,870.76 |
业务招待费 | 12,724,869.53 | 19,201,378.73 |
外聘临时劳务 | 15,888,430.48 | 18,573,555.36 |
车辆使用费 | 9,139,410.28 | 10,685,411.28 |
修理费 | 8,666,846.29 | 9,727,971.39 |
股权激励费用(注) | -7,103,810.99 | 9,409,584.70 |
中介咨询费 | 9,990,719.62 | 6,952,961.22 |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 7,021,775.44 | 6,206,986.47 |
会务费 | 2,996,868.17 | 4,429,877.27 |
差旅费 | 2,998,581.26 | 3,756,347.95 |
物料消耗 | 576,400.81 | 1,524,820.52 |
其他零星费用 | 19,447,028.85 | 41,931,555.35 |
合计 | 639,952,231.87 | 675,310,991.85 |
注:本公司股份支付未完全到达第三期解锁条件,冲回以前年度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
4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91,420,612.48 | 401,720,347.81 |
折旧摊销 | 109,700,474.51 | 110,360,553.96 |
宣传费 | 96,174,892.41 | 102,637,800.29 |
商品车及试驾车费用 | 24,577,092.92 | 26,119,345.20 |
差旅费 | 28,046,350.18 | 25,053,456.60 |
仓储保管费 | 54,277,168.41 | 22,520,688.34 |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 19,495,722.40 | 21,199,868.54 |
股权激励费用(注) | -2,003,365.64 | 3,944,529.07 |
保险费 | 3,105,502.62 | 2,901,389.91 |
其他零星费用 | 39,093,559.42 | 35,769,146.02 |
合计 | 763,888,009.71 | 752,227,125.74 |
注:本公司股份支付未完全到达第三期解锁条件,冲回以前年度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
4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126,374.81 | 11,579,795.04 |
能耗 | 3,074,374.81 | 2,122,348.28 |
试剂费 | 2,374,930.51 | 1,593,208.96 |
折旧 | 2,127,493.19 | 1,397,954.03 |
修理费 | 64,825.17 | 156,932.95 |
其他 | 1,015,425.37 | 1,938,130.90 |
合计 | 20,783,423.86 | 18,788,370.16 |
4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15,847,000.85 | 103,348,827.05 |
其中:未确认融资费用 | 22,170,497.51 | 19,154,284.27 |
利息收入 | -86,690,264.89 | -113,421,591.40 |
汇兑损益 | -2,763,421.73 | -5,125,017.48 |
其他 | 12,486,211.89 | 14,289,983.88 |
合计 | 38,879,526.12 | -907,797.95 |
4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19,711,448.73 | 116,176,580.00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1,378,982.80 | 3,687,255.63 |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 119,190.27 | 176,123.02 |
其他 | 1,779,264.60 | 2,984,484.93 |
合计 | 122,988,886.40 | 123,024,443.58 |
4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衍生金融工具 | -11,702,530.47 | -927,311.5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2,315,100.00 | -9,630,530.00 |
合计 | -44,017,630.47 | -10,557,841.50 |
49、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357,720.51 | -42,585,485.7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0,582.25 | 5,372,452.1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4,645,937.72 | 33,297,952.9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0,419,292.99 | 26,168,739.29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20,551,185.35 | 12,396,692.79 |
合计 | 70,289,277.80 | 34,650,351.51 |
50、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8,192,348.80 | -10,070,337.22 |
合计 | -8,192,348.80 | -10,070,337.22 |
51、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86,429,632.20 | -140,884,094.33 |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75,563.09 | |
三、商誉减值损失 | -3,163,166.47 | -12,480,833.95 |
合计 | -89,592,798.67 | -153,440,491.37 |
52、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47,738,020.74 | 47,260,647.50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16,169,735.14 | |
其他 | 119,105.32 | |
合计 | 47,857,126.06 | 63,430,382.64 |
53、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金、罚款收入 | 9,838,972.10 | 14,412,004.17 | 9,838,972.10 |
保险、理赔款 | 1,806,924.44 | 874,309.30 | 1,806,924.44 |
其他 | 10,030,667.80 | 15,092,172.90 | 10,030,667.80 |
合计 | 21,676,564.34 | 30,378,486.37 | 21,676,564.34 |
54、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4,849,100.00 | 3,098,652.22 | 4,849,1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3,667,509.23 | 7,644,375.10 | 3,667,509.23 |
其他 | 3,278,620.78 | 4,300,227.55 | 3,278,620.78 |
合计 | 11,795,230.01 | 15,043,254.87 | 11,795,230.01 |
5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45,924,090.58 | 270,817,754.7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675,319.03 | -13,544,780.30 |
合计 | 238,248,771.55 | 257,272,974.45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04,068,882.8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51,017,220.7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5,371,474.9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72,815.2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2,959,507.9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264,513.3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933,353.2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4,958,558.38 |
所得税费用 | 238,248,771.55 |
56、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
57、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86,690,264.89 | 113,421,591.40 |
营业外收入及其他收益 | 136,714,093.06 | 143,004,688.35 |
递延收益 | 7,453,499.00 | 10,580,248.03 |
其他企业间往来 | 174,975,045.08 | 160,951,917.01 |
合计 | 405,832,902.03 | 427,958,444.7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支出 | 415,006,723.37 | 423,335,036.17 |
营业外支出 | 8,127,720.78 | 7,398,879.77 |
其他企业间往来 | 333,563,950.59 | 297,473,557.86 |
合计 | 756,698,394.74 | 728,207,473.80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购子公司取得的现金净额 | 10,105,313.30 | |
合计 | 10,105,313.30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筹资活动相关保证金 | 1,130,585,191.72 | 631,499,304.56 |
合计 | 1,130,585,191.72 | 631,499,304.5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筹资活动相关保证金 | 469,548,249.41 | 868,574,603.17 |
支付租赁物业租金 | 106,115,927.62 | 103,617,839.16 |
支付同一控制下企业收购款 | 4,647,768.00 | |
回购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 602,833.99 | 4,617,360.00 |
股份回购 | 68,642,726.86 |
返还子公司少数股东现金 | 10,200,000.00 | |
合计 | 655,109,737.88 | 981,457,570.33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5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65,820,111.33 | 809,309,293.5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7,785,147.47 | 163,510,828.5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54,108,176.44 | 137,689,917.22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98,120,245.44 | 86,877,482.75 |
无形资产摊销 | 20,513,281.50 | 18,054,712.6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1,275,235.80 | 45,577,734.0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857,126.06 | -63,430,382.6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67,509.23 | 7,644,375.1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4,017,630.47 | 10,557,841.5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13,083,579.12 | 98,223,809.5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0,289,277.80 | -34,650,351.5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26,351.60 | -7,353,390.1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501,670.63 | -6,191,390.2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75,406,990.15 | -897,502,483.3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61,773,438.08 | -454,938,329.7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44,916,797.61 | 959,043,877.6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285,948.37 | 872,423,544.9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076,774,557.27 | 3,407,459,629.6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407,459,629.64 | 3,678,512,095.7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30,685,072.37 | -271,052,466.14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4,291,511.46 |
其中: | |
山东齐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291,511.46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4,291,511.46 |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104,482.92 |
其中: | |
浙江武义供销农资有限公司 | 3,104,482.92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90,703.73 |
其中: | |
浙江武义供销农资有限公司 | 190,703.73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2,913,779.19 |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076,774,557.27 | 3,407,459,629.64 |
其中:库存现金 | 294,939.41 | 677,793.4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995,783,388.68 | 3,363,527,379.8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80,696,229.18 | 43,254,456.37 |
二、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76,774,557.27 | 3,407,459,629.64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457,024,330.35 | 2,087,553,501.38 | 流动性受限 |
保函保证金 | 10,274,300.00 | 41,442,402.47 | 流动性受限 |
远期锁汇保证金 | 2,942,047.23 | 1,804,117.67 | 流动性受限 |
履约保证金 | 1,100,000.00 | 1,577,598.37 | 流动性受限 |
合计 | 1,471,340,677.58 | 2,132,377,619.89 |
59、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122,012,100.39 | ||
其中:美元 | 16,972,958.64 | 7.1884 | 122,007,935.42 |
欧元 | |||
港币 | 4,497.81 | 0.9260 | 4,164.97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不适用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记账本位币 |
惠农国际有限公司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人民币 |
爱普资源有限公司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美元 |
60、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1)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
)之说明。2)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
)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25,974,679.62 | 27,034,433.04 |
合计 | 25,974,679.62 | 27,034,433.04 |
3)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2,170,497.51 | 19,154,284.27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06,115,927.62 | 103,617,839.16 |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29,448,332.19 | |
合计 | 29,448,332.19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126,374.81 | 11,579,795.04 |
能耗 | 3,074,374.81 | 2,122,348.28 |
试制费 | 2,374,930.51 | 1,593,208.96 |
折旧 | 2,127,493.19 | 1,397,954.03 |
修理费 | 64,825.17 | 156,932.95 |
其他 | 1,015,425.37 | 1,938,130.90 |
合计 | 20,783,423.86 | 18,788,370.16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0,783,423.86 | 18,788,370.16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是□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 |
处置价款 | 处置比例 | 处置方式 | 判断依据 | 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余股权的比例 | 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
浙江武义供销农资有限公司 | 3,104,482.92 | 51.00% | 股权转让 | 2024年11月01日 | 工商变更 | 30,582.25 |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出资比例 |
浙农现代农业(温岭)有限公司 | 设立 | 85.00% |
永康市浙农耘科农业有限公司 | 设立 | 65.00% |
浙农耘科(台州椒江)农业有限公司 | 设立 | 80.00% |
浙江磐农中药材仓储有限公司 | 设立 | 70.00% |
杭州金诚瑞云汽车有限公司 | 设立 | 100.00% |
杭州金诚瑞行汽车有限公司 | 设立 | 100.00% |
浙江金湖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设立 | 100.00% |
2.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注销前持股比例 |
扬中市威金斯肥业有限公司 | 注销 | 40.00% |
海南诚源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注销 | 100.00% |
上海沂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注销 | 51.00% |
宁波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100.00% |
绍兴睿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100.00% |
诸暨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100.00% |
海宁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100.00% |
宁波市瑞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100.00% |
杭州瑞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100.00% |
杭州瑞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100.00% |
苏州瑞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100.00% |
海宁金瑞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100.00% |
桐乡市瑞顺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100.00% |
宁波市瑞升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100.00% |
扬州宝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100.00% |
杭州瑞沃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100.00% |
丽水宝顺行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 注销 | 100.00% |
杭州浙农广通飞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100.00%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35,090.00 | 杭州市 | 杭州市 | 商贸流通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6,038.00 | 绍兴市 | 绍兴市 | 药品批发业 | 100.00% | 设立 | |
浙江浙农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 | 杭州市 | 杭州市 | 中药产业运营 | 100.00% | 设立 |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浙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下属子公司的少数股东股权变动引起资本公积变动,此类变动也引起本公司合并报表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该等变化不影响本公司对相应子公司的控制。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 | 江西金惠利农资有 | 宁波兴振农业科技 | 湖南省金惠利农资 | 杭州广通植保防治 | 杭州浙农广通农业 | 浙江农资集团浙北 | 衢州市惠多利农资 | 浙江农资集团临安 | 浙江农资集团宁波 | 温州市惠多利农资 | 安徽惠多利农资有 | 陕西惠多利农资连 | 江苏天泰化工有限 | 浙江天泰化工有限 | 上海惠多利农资有 | 广西惠多利农业科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 | 浙江金昌汽车集团 | 浙农现代农业(诸 | 浙农耘科(湖州) |
技服务有限公司 | 限公司 | 服务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服务专业合作社 | 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 | 连锁有限公司 | 惠多利有限公司 | 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限公司 | 锁有限公司 | 公司 | 公司 | 限公司 | 技有限公司 | 司 | 科技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暨)有限公司 | 农业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87,000.00 | 415,000.00 | 18,500.00 | 249,000.00 | 14,040.00 | 2,788,800.00 | 326,000.00 | 1,998,700.00 | 473,200.00 | 1,519,000.00 | 174,000.00 | 108,800.00 | 198,000.00 | 2,132,000.00 | 2,900,000.00 | 612,800.00 | 2,833,380.00 | 4,941,320.00 | 9,188,100.00 | 22,491,000.00 | 147,079.00 | 6,991,590.5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87,000.00 | 415,000.00 | 18,500.00 | 249,000.00 | 14,040.00 | 2,788,800.00 | 326,000.00 | 1,998,700.00 | 473,200.00 | 1,519,000.00 | 174,000.00 | 108,800.00 | 198,000.00 | 2,132,000.00 | 2,900,000.00 | 612,800.00 | 2,833,380.00 | 4,941,320.00 | 9,188,100.00 | 22,491,000.00 | 147,079.00 | 6,991,590.50 |
减:按取得/处置的 | 86,843.05 | 389,606.06 | 18,530.78 | 224,088.47 | 14,583.93 | 2,827,840.42 | 379,745.47 | 1,961,761.28 | 640,581.60 | 3,349,525.55 | 174,000.00 | 115,147.72 | 233,446.21 | 2,163,561.88 | 2,900,300.04 | 620,347.85 | 2,679,340.97 | 6,155,576.09 | 10,821,977.67 | 26,003,087.11 | 105,831.27 | 6,823,677.27 |
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156.95 | 25,393.94 | -30.78 | 24,911.53 | -543.93 | -39,040.42 | -53,745.47 | 36,938.72 | -167,381.60 | -1,830,525.55 | -6,347.72 | -35,446.21 | -31,561.88 | -300.04 | -7,547.85 | 154,039.03 | -1,214,256.09 | -1,633,877.67 | -3,512,087.11 | 41,247.73 | 167,913.23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156.95 | -25,393.94 | 30.78 | -24,911.53 | 543.93 | 39,040.42 | 53,745.47 | -36,938.72 | 167,381.60 | 1,830,525.55 | -6,347.72 | -35,446.21 | 31,561.88 | 300.04 | 7,547.85 | 154,039.03 | 1,214,256.09 | 1,633,877.67 | 3,512,087.11 | -41,247.73 | -167,913.23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投资管理 | 22.22% | 权益法核算 |
赤峰三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赤峰市 | 赤峰市 | 商贸流通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赤峰三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赤峰三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073,343,930.18 | 78,299,709.27 | 2,095,360,984.78 | 39,503,315.39 |
非流动资产 | 634,285,620.42 | 79,530,813.48 | 762,191,914.78 | 76,236,144.58 |
资产合计 | 2,707,629,550.60 | 157,830,522.75 | 2,857,552,899.56 | 115,739,459.97 |
流动负债 | 1,893,196,149.83 | 18,021,128.70 | 2,087,842,284.66 | 16,012,848.33 |
非流动负债 | 342,745,201.76 | 293,620,117.92 | ||
负债合计 | 2,235,941,351.59 | 18,021,128.70 | 2,381,462,402.58 | 16,012,848.33 |
少数股东权益 | 121,690,114.26 | 133,289,546.4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49,998,084.75 | 139,809,394.05 | 342,800,950.52 | 99,726,611.6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77,769,574.43 | 55,923,757.62 | 76,170,371.21 | 39,890,644.66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8,467,054.39 | -5,396,342.59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9,302,520.04 | 55,923,757.62 | 70,774,028.62 | 39,890,644.66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89,820,264.28 | 108,187,238.72 | 234,777,305.03 | |
净利润 | 6,177,202.03 | 82,782.41 | -123,213,314.59 | -194,262.36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177,202.03 | 82,782.41 | -123,213,314.59 | -194,262.36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7,678,999.72 |
(3)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8,737,056.55 | 37,420,680.1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433,623.57 | -1,060,869.81 |
--综合收益总额 | -2,433,623.57 | -1,060,869.81 |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34,046,079.47 | 6,815,499.00 | 6,978,164.61 | 33,883,413.86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5,003,715.75 | 638,000.00 | 973,193.07 | 549,697.04 | 4,118,825.64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9,049,795.22 | 7,453,499.00 | 7,951,357.68 | 549,697.04 | 38,002,239.50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 119,711,448.73 | 116,176,580.00 |
合计 | 119,711,448.73 | 116,176,580.00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
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4)、七(5)、七(6)之说明。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1)货币资金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2)应收款项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4年
月
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15.58%(2023年
月
日:
14.34%)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二)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目 | 期末数 |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银行借款 | 771,442,846.35 | 771,442,846.35 | ||
应付票据 | 3,972,373,498.70 | 3,972,373,498.70 | ||
应付账款 | 1,236,306,770.50 | 1,236,306,770.50 | ||
其他应付款 | 341,005,134.81 | 341,005,134.8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0 | 2,000,000.00 |
项目 | 期末数 |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长期应付款 | 3,230,902.00 | 2,709,329.35 | 5,940,231.35 | |
小计 | 6,323,128,250.36 | 3,230,902.00 | 2,709,329.35 | 6,329,068,481.71 |
(三)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于2024年
月
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
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936,765.03元(2023年
月
日:
841,945.43元)。管理层认为
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122,007,935.42 | 4,164.97 | 122,012,100.39 | 117,007,116.75 | 7,353.55 | 117,014,470.30 |
于2024年
月
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1,220,121.00元(2023年
月
日:
1,170,144.70元)。管理层认为1%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
于2024年
月
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权益工具的价值上涨或下跌1%,则本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323,151.00元、其他综合收益328,886.57元(2023年
月
日:净利润96,305.30元、其他综合收益29,107.42元)。管理层认为1%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权益工具价值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59)之说明。
2、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背书/贴现 |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 1,009,875,210.68 | 终止确认 | 兑付主体信用较高且历史未发生逾期兑付的情况,在背书终止确认 |
票据背书/贴现 |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 394,113,200.00 | 未终止确认 | 承兑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
合计 | 1,403,988,410.68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贴现 | 1,009,875,210.68 | |
合计 | 1,009,875,210.68 |
(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434,240.00 | 859,339,000.00 | 864,773,24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434,240.00 | 859,339,000.00 | 864,773,240.00 | |
(1)衍生金融资产 | 5,434,240.00 | 5,434,240.00 | ||
(2)理财产品 | 859,339,000.00 | 859,339,000.00 | ||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4,446,193.65 | 520,342,100.00 | 624,788,293.65 | |
(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78,254,078.80 | 178,254,078.8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9,880,433.65 | 1,557,935,178.80 | 1,667,815,612.45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持有的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股票、债券,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持有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银行理财产品,本公司以预期收益率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并折现来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持有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对于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综合考虑采用市场法和未来现金流折现等方法估计公允价值。对于被投资企业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本公司以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4、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等,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小。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综合 | 60,000.00 | 19.51% | 19.5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赤峰三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衢州市衢江区农合联农资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浙江华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广西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原联营企业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杭州浙农鑫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参股公司 |
杭州浙农鑫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参股公司 |
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绍兴市上虞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原参股公司 |
三门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原参股公司 |
浙江勿忘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
嘉兴新洲供销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淳安县供销合作总社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平湖市丰达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武义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原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浙农控股集团浙江金鸿进出口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绍兴农丰农资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绿(桐乡)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武义骆驼制茶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浙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农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农合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浙农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省兴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国茶叶拍卖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宁波中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狮峰茶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杭州明日软包装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供富冷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杭州宝善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省土副工业品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浙农华盛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浙农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安徽华隽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 原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山西沃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山西常晟贸易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沃有地(湖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北京丰泽瑞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金华苗知地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原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97.65 | 17,445,819.35 | ||
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61,889,543.56 | 938,000,000.00 | 否 | 912,991,331.59 |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 采购商品 | 103,892,809.58 | 140,000,000.00 | 否 | 119,849,446.55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627,878.62 | 2,100,000.00 | 是 | 2,404,359.40 |
广西惠多利农业科技有 | 采购商品 | 11,000,000.00 | 否 | 7,393,578.00 |
限公司 | |||||
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39,875.23 | 128,817.37 | ||
浙农控股集团浙江金鸿进出口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100,901.89 | 129,153.98 | ||
浙江浙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3,021,151.42 | 2,683,944.46 |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460,469.72 | 518,888.09 | ||
浙江浙农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11,706.42 | 17,468.35 | ||
杭州明日软包装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313,222.95 | 973,551.20 | ||
金华苗知地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1,800.00 | 10,000,000.00 | 否 | 12,737,384.22 |
山西常晟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0,827,137.61 | |||
浙江华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332,496.56 | 3,796,186.28 | ||
山西沃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561,834.86 | 369,064.22 | ||
赤峰三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8,750,609.91 | 50,000,000.00 | 否 | 8,477,079.38 |
绍兴农丰农资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0,400.00 | |||
嘉兴新洲供销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5,254.68 | |||
中国茶叶拍卖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65.31 | |||
浙江狮峰茶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1,039.2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西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7,241,115.58 | |
三门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16,944.96 | 349,748.69 |
绍兴市上虞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9,583,158.17 | 14,517,500.56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7,198,456.54 | 22,928,636.96 |
浙江浙农华盛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服务 | 16,275.23 |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服务 | 23,938.92 | 31,750.94 |
衢州市衢江区农合联农资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521,522.94 | 2,513,921.10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服务 | 9,433.96 | |
金华苗知地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7,700,286.03 | 14,431,398.35 |
宁波中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7,938.06 | |
山西沃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2,628,151.22 | 54,155,888.16 |
浙江供富冷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67,964.60 | |
浙江省兴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5,284.40 | 25,949.08 |
浙江武义骆驼制茶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38,225.48 | 68,259.44 |
浙江浙农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792.66 | 344.95 |
浙江浙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74,087.55 | 218,903.33 |
山西常晟贸易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5,980,247.87 | 10,593,889.90 |
浙农控股集团浙江金鸿进出口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20,500.00 | |
杭州宝善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1,311.93 | |
浙江省土副工业品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049.54 |
浙江勿忘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8,067.89 | |
安徽华隽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3,047.79 | 1,229.20 |
淳安县供销合作总社 | 出售商品 | 80,000.00 | |
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159,350.99 | |
平湖市丰达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858,800.00 | 2,049,700.00 |
赤峰三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51,174,063.40 | |
绍兴农丰农资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7,479,898.24 | |
浙绿(桐乡)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2,811.93 | |
浙江农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211.01 | |
浙江农合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761.89 |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房及仓库 | 1,188,556.51 | 1,394,371.31 |
浙江浙农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房及仓库 | 455,779.25 | 320,000.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房及仓库 | 15,021,222.13 | 13,006,021.31 | 474,055.66 | 641,455.79 | 9,575,807.30 | 9,231,330.09 | ||||
北京丰泽瑞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办公房及仓库 | 337,041.90 | 413,839.65 | 9,762.47 | 11,026.49 | 299,450.28 | 402,813.16 | ||||
嘉兴新洲供销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房及仓库 | 176,040.36 | 306,180.77 | 7,240.19 | 9,653.64 | 25,881.50 | |||||
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房及仓库 | 286,769.21 | 274,652.70 | 12,444.39 | 12,454.36 | 277,360.89 | 262,198.34 | ||||
浙江浙农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房及仓库 | 129,600.42 | 173,393.97 | 931.03 | 3,679.23 | 434,364.81 |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4,290,000.00 | 12,472,600.00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衢州市衢江区农合联农资有限公司 | 1,160,000.00 | 1,160,000.00 | 977,905.99 | 576,454.26 |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5,000.00 | 10,500.00 | |||
山西沃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4,712,006.40 | 73,560.03 | |||
平湖市丰达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376,000.00 | 1,880.00 | 1,024,700.00 | 5,123.50 | |
小计 | 1,641,000.00 | 1,172,380.00 | 16,714,612.39 | 655,137.79 | |
预付款项 | |||||
赤峰三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6,585,451.18 | 830,083.48 | |||
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59,747,791.65 | 43,310,903.82 | |||
金华苗知地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8,615.19 | ||||
山西常晟贸易有限公司 | 149,689.98 | ||||
小计 | 66,333,242.83 | 44,319,292.47 | |||
其他应收款 | |||||
嘉兴新洲供销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 | ||||
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28,454.00 | 28,000.00 | |||
浙江浙农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9,677.60 | ||||
淳安县供销合作总社 | 100,000.00 | 500.00 | |||
小计 | 28,454.00 | 197,677.60 | 50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 | ||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 25,926,648.15 | 42,198,338.08 | |
杭州明日软包装有限公司 | 104,449.50 | 370,296.14 | |
浙江浙农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32,656.80 | ||
浙江华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273,704.17 | 248,228.86 | |
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 | 9,660.56 |
公司 | |||
小计 | 26,306,001.82 | 42,959,180.44 | |
其他应付款 | |||
杭州浙农鑫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080,000.00 | 25,920,000.00 | |
杭州浙农鑫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400,000.00 | 8,400,000.00 | |
杭州明日软包装有限公司 | 20,000.00 | ||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 1,276,401.23 | ||
武义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18,000.00 | ||
沃有地(湖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16,200.57 | 516,200.57 | |
小计 | 37,016,200.57 | 36,130,601.80 | |
合同负债 | |||
浙江武义骆驼制茶有限公司 | 420.18 |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1,368,491.91 | 1,268,469.87 | |
绍兴市上虞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1,704,253.44 | 11,339.22 | |
绍兴农丰农资有限公司 | 552,005.08 | ||
山西沃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927,492.48 | 1,400.37 | |
山西常晟贸易有限公司 | 26,068.60 | ||
浙江勿忘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19,504.59 | ||
赤峰三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963,800.64 | 2,807,339.45 | |
金华苗知地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877,702.92 | 353,601.32 | |
小计 | 11,439,319.66 | 4,442,570.41 |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董事、高管及核心管理、业务人员 | 0 | 0.00 | 0 | 0.00 | 3,112,500.00 | 3,112,500.00 | 2,685,825.00 | 2,685,825.00 |
合计 | 0 | 0.00 | 0 | 0.00 | 3,112,500.00 | 3,112,500.00 | 2,685,825.00 | 2,685,825.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经公司2022年
月
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251.50万股,授予登记的人数为
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37
元/股。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2-2024年的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激励计划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 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指标1 | 业绩考核指标2 | 业绩考核指标3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2年 |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2022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30% | 2021-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不低于12% | 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90%,其中农业综合服务业务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1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3年 |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2023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80% | 2021-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不低于12.5% | 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90%,其中农业综合服务业务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2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4年 |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2024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40% | 2021-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不低于13% | 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90%,其中农业综合服务业务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30% |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考核等级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 100% | 70% | 0% |
注: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各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M)*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处理。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如下所示:(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0.00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3,112,500.00股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2,685,825.00股
公司期末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2022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5.37元/股,自授予日起分三年解锁,至2024年结束。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管理层根据授予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授予价格确定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管理层根据授予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授予价格确定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管理层根据预计未来可解除限售人员及解除限售数量进行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4,332,369.19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973,458.00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董事、高管及核心管理、业务人员 | 973,458.00 | |
合计 | 973,458.00 |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入浙商银行杭州西湖支行票据池,账面原值共计人民币94,412,462.07元,以及池内保证金人民币1,784,932.47元,质押并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共计人民币96,075,639.91元,分别是:安徽道尔化肥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7,090,000.00元;北京浙农科技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4,160,000.00元;湖州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722,575.00元;江苏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20,719,738.00元;江西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21,034,100.40元;衢州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500,000.00元;山西惠常晟科技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0,000,000.00元;陕西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500,480.00元;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3,100,000.00元;浙江农资集团浙北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7,248,746.51元。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入宁波银行杭州分行票据池,账面原值共计人民币222,525,484.70元,质押并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共计人民币217,833,680.39元,分别是:安徽道尔化肥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6,770,000.00元;安徽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8,965,000.00元;北京浙农科技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9,869,000.00元;福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1,179,818.00元;湖南省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42,242,927.50元;湖州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608,480.00元;江苏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29,815,166.54元;江西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26,761,398.35元;衢州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000,000.00元;陕西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6,387,490.00元;长兴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4,377,400.00元;浙江浙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58,857,000.00元。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入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票据池,账面原值共计人民币133,901,620.01元,质押并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共计人民币133,736,256.39元,分别是:安徽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000,000.00元;北京浙农科技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5,101,720.00元;广西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6,028,700.00元;湖南省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7,020,248.50元;江苏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26,722,350.00元;开化惠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917,347.38元;山西惠常晟科技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3,850,062.50元;陕西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2,833,900.00元;上海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0,644,000.00元;浙江惠多利
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220,000.00元;浙江金富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5,943,428.01元;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1,950,000.00元;浙江农资集团浙北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504,500.00元。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以其母公司浙江农资集团宁波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723,962.53元,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143,468.39元,向宁波银行鄞州支行抵押并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共计人民币5,919,428.00元。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以所拥有的坐落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的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17,956,234.68元,向成都银行长顺支行抵押借款人民币共计18,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4年5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以其下属公司宁波石原金牛科技有限公司所拥有坐落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工业园区永昌路6号的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49,228,601.96元,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10,387,440.00元,向宁波银行杭州分行抵押开信用证等值人民币共计13,240,000.00元。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母公司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6,173,160.46元,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25,174,193.11元,向杭州联合银行半山支行抵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8,700,000.00元。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试驾车(试驾车的账面原值人民币710,081.42元)向上汽通用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抵押借款532,066.50元,借款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1日。
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港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试驾车(试驾车的账面原值人民币952,002.39元)向上汽通用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抵押借款722,067.50元,借款期限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
1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人民币10,325,036.00元,固定资产房产账面原值人民币17,930,736.99元,向中国银行丽水分行抵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48,530,000.00元;向中国银行丽水分行抵押借款2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7,410,000.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1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车辆合格证(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2,000,000.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
日。
1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1,960,000.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
日。1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诚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1,090,000.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5年
月
日。1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吉金诚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
值人民币9,800,000.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7月31日。1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诚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0,240,000.00元)向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3年
月
日至2033年5月29日。1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诚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试驾车(试驾车的账面原值人民币710,081.42元)向上汽通用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抵押借款532,066.50元,借款期限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
1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1,016,933.8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
1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宁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43,396,513.91元)向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46,767,300.00元。
1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7,913,036.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5年
月
日。
2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5,222,882.29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5年
月
日。
2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5,844,096.97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5年7月
日。
2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8,369,024.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5年
月
日。
2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8,221,767.25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5年
月
日。
2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5,991,090.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5年
月
日。
2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2,209,371.27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5年
月
日。
2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
币18,797,411.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31日。2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9,166,146.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31日。2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33,406,917.59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31日。2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3,912,670.03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7月31日。
3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724,977.42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31日。
3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3,952,169.51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7月31日。
3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9,600,910.1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31日。
3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1,008,811.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31日。
3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5,249,326.71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7月31日。
3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5,375,583.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7月31日。
3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4,279,107.37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7月31日。3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3,370,239.56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
3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金昌杭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2,522,943.95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
3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715,902.42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
月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经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了三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农资业务板块、汽车业务板块、医药业务板块。本公司的各个报告分部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或服务,或在不同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由于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或市场策略,本公司管理层分别单独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经营活动,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农资板块 | 汽车板块 | 医药业务板块 | 合计 |
营业收入 | 26,705,916,337.16 | 13,637,973,771.57 | 1,632,406,748.93 | 41,976,296,857.66 |
营业成本 | 25,750,446,863.51 | 12,458,077,008.65 | 1,339,348,476.23 | 39,547,872,348.39 |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43,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79,680,000.00 | 170,150,000.00 |
合计 | 222,680,000.00 | 170,150,000.00 |
(1)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子公司股利 | 43,000,000.00 | |
合计 | 43,000,000.00 |
(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80,000.00 | 150,000.00 |
往来及代垫款 | 179,500,000.00 | 170,000,000.00 |
合计 | 179,680,000.00 | 170,150,000.00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1,680,000.00 | 36,000,000.00 |
1至2年 | 36,000,000.00 | 122,250,000.00 |
2至3年 | 122,100,000.00 | 11,900,000.00 |
3年以上 | 9,900,000.00 | |
合计 | 179,680,000.00 | 170,150,000.00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比例 | ||||
第一名 | 往来及代垫款 | 153,000,000.00 | 1-2年、2-3年、3年以上 | 85.15% |
第二名 | 往来及代垫款 | 26,50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14.75% |
第三名 | 押金保证金 | 180,000.00 | 1年以内 | 0.10% |
合计 | 179,680,000.00 | 100.00% |
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961,872,105.13 | 2,961,872,105.13 | 2,882,147,331.13 | 2,882,147,331.13 | ||
合计 | 2,961,872,105.13 | 2,961,872,105.13 | 2,882,147,331.13 | 2,882,147,331.13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2,304,226,725.71 | 2,824,813.06 | 2,307,051,538.77 | |||||
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577,920,605.42 | 60,027,650.00 | 460,011,543.06 | 177,936,712.36 | ||||
浙江浙农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 476,883,854.00 | 476,883,854.00 | ||||||
合计 | 2,882,147,331.13 | 539,736,317.06 | 460,011,543.06 | 2,961,872,105.13 |
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其他业务 | 809,523.81 | 425,048.38 | 3,188,184.17 | 2,991,931.18 |
合计 | 809,523.81 | 425,048.38 | 3,188,184.17 | 2,991,931.18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809,523.81 | 425,048.38 | 809,523.81 | 425,048.38 |
其中: | ||||
其他 | 809,523.81 | 425,048.38 | 809,523.81 | 425,048.3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809,523.81 | 425,048.38 | 809,523.81 | 425,048.38 |
其中: | ||||
浙江省内 | 809,523.81 | 425,048.38 | 809,523.81 | 425,048.38 |
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35,653,000.00 | 122,815,000.00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880,608.23 | 1,635,112.33 |
合计 | 236,533,608.23 | 124,450,112.33 |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44,220,199.08 | 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收益等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8,667,047.12 | 主要系财政补助等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2,315,100.00 | 主要系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0,551,185.35 | 主要系理财收益等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548,843.56 | 主要系财产保险理赔收入以及客户合同相关补偿收入等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923,124.6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6,149,825.69 | |
合计 | 49,599,224.7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16% | 0.74 | 0.7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09% | 0.64 | 0.6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伟勇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