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材料,经讨论,现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降低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论证了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专业管理、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套期保值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公司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 敏
成国光
张臻悦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