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002753)_公司公告_永东股份: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订稿)

时间:

永东股份: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订稿)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4

股票简称:永东股份 股票代码:002753债券简称:永东转2 债券代码:127059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SHANXI YONGDONG CHEMISTRY INDUSTRY CO.,LTD.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振西大街东)

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二〇二五年六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1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要求,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东股份”、“发行人”或“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德证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德恒律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立信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本审核问询函回复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相关释义均与发行人募集说明书保持一致。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目录

问题一: ...... 3

问题二: ...... 55

问题三: ...... 102

问题四: ...... 117

问题五: ...... 135

问题一: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75,901.68万元、450,402.08万元、456,298.53万元和316,558.72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1,246.53万元、3,704.55万元、9,885.12万元和8,132.08万元,存在较大波动;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2.50%、4.15%、5.33%和4.99%,呈现先降后升再降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4,709.70万元、64,452.82万元、44,446.76万元和45,053.56万元,主要由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构成,最近一期末,1年以上存货账面余额为4,090.99万元,占比为8.89%,主要系针状焦项目停产致使针状焦产品相关的库存商品和半成品库龄增加。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余额为118,939.83万元,其中闲置的固定资产余额为35,849.86万元,主要系“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于2023年4月停产;发行人未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7,383.93万元、10,182.90万元、7,401.08万元和14,798.0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1%、5.20%、4.10%和8.92%。

公司于2024年9月发生窒息事故,被当地应急管理局给予五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5,773.03万元,占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6.84%,系对稷山农商行的股权投资。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煤炭价格走势及变化、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化、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产品定价模式等,分产品说明公司净利润及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2)定量分析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毛利率波动的影响,结合公司产品竞争力、下游市场需求及发展情况,分析说明公司成本转嫁能力及平抑业绩波动的相关措施;(3)结合公司存货规模和结构、生产模式、库龄、期后结转等,说明存货期末余额变动是否合理;结合针状焦项目主要资产账面价值、未来使用计划、减值测试过程及主要指标选择合理性、同行业公司减值计提情况等,说明相关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4)预付账款金额及占比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预付对象是否存在关联方,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与公司采购合同条款、结算

方式、公司业务规模款等相匹配,最近一期末预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季节性因素;(5)上述窒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否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关于安全生产的主要内控措施及其有效性;(6)结合公司财务性投资认定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对稷山农商行的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是否符合《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2)(3)相关风险。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会计师核查(1)(3)(4)(6)并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律师核查(5)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煤炭价格走势及变化、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化、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产品定价模式等,分产品说明公司净利润及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一)煤炭及煤焦油价格走势及变化情况

2022年至2025年1-3月,炼焦煤、煤焦油平均市场价格以及公司煤焦油平均采购成本(含税)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价格变动比例价格变动比例价格变动比例价格
炼焦煤市场价格1,276.17-24.10%1,681.42-12.27%1,916.57-15.70%2,273.61
煤焦油市场价格3,847.88-7.41%4,155.65-7.87%4,510.80-17.79%5,487.01
公司煤焦油平均 采购成本(含税)3,946.25-7.72%4,276.47-8.04%4,650.41-17.32%5,624.49

注:市场价格数据来源为百川盈孚;炼焦煤平均市场价格为炼焦煤国内市场价格的年度平均数;因公司煤焦油供应商主要为山西地区煤焦油生产销售企业,煤焦油平均市场价格参照山西地区煤焦油市场价格的年度平均数;公司煤焦油平均采购成本(含税)=煤焦油年度不含税采购总额/年度采购数量*1.13。

2022年至2025年1-3月,炼焦煤平均市场价格分别为2,273.61元/吨、

1,916.57元/吨、1,681.42元/吨和1,276.17元/吨,煤焦油平均市场价格分别为5,487.01元/吨、4,510.80元/吨、4,155.65元/吨和3,847.88元/吨,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公司主要原材料煤焦油年度平均采购成本(含税)分别为5,624.49元/吨、4,650.41元/吨、4,276.47元/吨和3,946.25元/吨,变动趋势与山西地区煤焦油平均市场价格基本保持一致,年度平均采购成本(含税)略高于平均市场价格主要系采购成本包含采购过程中产生的运杂费等为采购原材料发生的相关直接成本。

(二)公司主要产品定价模式及销售价格变化情况

1、炭黑产品

公司炭黑产品定价模式为根据原材料市场价格、产品市场价格并结合公司生产成本,按照客户的采购频率每季度或每月向客户发送报价单,与客户协商确定下一季度或下月订单价格。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炭黑平均销售价格与炭黑产品平均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公司名称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价格变动比例价格变动比例价格变动比例价格
公司平均销售价格7,566.25-10.69%8,471.52-7.42%9,150.83-6.51%9,787.52
炭黑平均市场价格7,652.92-8.37%8,351.88-9.83%9,262.57-7.71%10,035.91

注:公司炭黑平均销售价格以含税价格列示,平均销售价格=产品销售收入/销售数量*1.13;炭黑平均市场价格为炭黑产品国内市场价格的年度平均数,数据来源为百川盈孚。

2022年至2025年1-3月,炭黑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与平均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煤焦油加工产品

公司煤焦油加工产品主要包括改质沥青和工业萘等,定价模式为根据原材料市场价格、产品市场价格并结合公司生产成本,按照客户的采购频率每月或每周向客户发送报价单或协商确定下月或下周订单价格。

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改质沥青平均销售价格与改质沥青平均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公司名称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价格变动比例价格变动比例价格变动比例价格
公司平均销售价格4,379.45-11.52%4,949.87-11.34%5,582.72-17.12%6,736.24
改质沥青平均市场价格4,198.11-9.90%4,659.43-12.58%5,329.72-17.95%6,496.06

注:公司改质沥青平均销售价格以含税价格列示,平均销售价格=产品销售收入/销售数量*1.13;改质沥青平均市场价格为改质沥青产品国内市场价格的年度平均数,数据来源为百川盈孚。

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工业萘平均销售价格与工业萘平均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公司名称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价格变动比例价格变动比例价格变动比例价格
公司平均销售价格4,970.48-11.57%5,621.06-0.46%5,646.895.86%5,334.47
工业萘平均市场价格5,001.43-10.78%5,605.91-0.34%5,625.124.70%5,372.49

注:公司工业萘平均销售价格以含税价格列示,平均销售价格=产品销售收入/销售数量*1.13;工业萘平均市场价格为工业萘产品国内市场价格的年度平均数,数据来源为百川盈孚。

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煤焦油加工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与平均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市场竞争情况

1、炭黑行业市场情况、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

(1)炭黑产业国际市场情况、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

炭黑产品的90%用于橡胶制品制造,其中主要用于轮胎。世界炭黑工业是随着汽车和轮胎工业的发展而发展的,世界炭黑需求量主要取决于轮胎和橡胶的需求量,而轮胎和橡胶的需求量又取决于汽车的需求量。近年来以中国、巴西、印度为代表的新兴汽车市场产业发展迅速,得益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巨大的汽车保有量与新兴发

展中国家持续增长的新车需求量,全球轮胎产业出现持续增长的发展势头。2010年以来,世界汽车行业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趋势,2010年世界汽车产量为7,770万辆,受全球经济影响,2018年-2020年全球汽车产量有所下滑,2021年至2023年逐渐恢复,2024年产量小幅下降至9,250万辆。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我国汽车产销量连续十五年蝉联全球第一,近年来我国汽车产销量持续增长,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128万辆和3,144万辆,产量、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3.72%和4.46%。

受益于下游汽车行业的发展,世界炭黑产量和产能持续增长。根据炭黑分会数据,2004年至2023年,世界炭黑产能由1,000万吨增长到近1,877万吨,复合增长率为3.37%,炭黑总产量从将近1,200万吨稳步增长至1,409万吨,复合增长率0.85%,产能利用率维持在75%左右。根据炭黑分会引述的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机构统计数据,2023年全球炭黑市场规模为274.4亿美元,预计将从2024年的287.6亿美元增长到2032年的412.8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4.6%。我国是炭黑生产大国,在全球炭黑产业中具有重要地位。根据炭黑分会统计数据,我国炭黑产能、产量自2005年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后一直保持领先,2023年全球前10大炭黑生产国分别为中国、印度、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巴西、泰国、埃及和意大利。截至2023年末,中国的炭黑产能已占世界产能的46.2%,印度紧随其后,是世界第二大炭黑生产国和消费国。其中,2023年中国炭黑产能增加13.3万吨,增长率1.6%;印度增加34.4万吨,增长率为22.4%。

2023年全世界炭黑产能结构图

资料来源:炭黑分会《2024年中国炭黑年册》

全球炭黑行业整体集中度较高。根据炭黑分会的统计,2021-2023年全球炭黑总产能分别为1,779.5万吨、1,829.3万吨、1,877.0万吨,其中前十大炭黑企业的产能之和分别占全球总产能的61.5%、61.7%、60.9%;前三名炭黑企业产能之和分别占全球总产能的31.9%、32%、30.8%。2023年世界主要炭黑企业产能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区域2023年产能(万吨)占世界产能比例(%)
1卡博特(Cabot)美国229.212.2
2博拉(Birla)印度212.511.3
3欧励隆(Orion)德国137.17.3
4黑猫股份(002068.SZ)中国114.06.1
5国际中橡(CSRC)中国台湾88.24.7
6东海碳素(Tokai)日本86.74.6
7金能科技(603113.SH)中国82.04.4
8菲利普(PCBL)印度77.04.1
9欧姆斯克(OCG)俄罗斯70.53.8
10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中国45.02.4
11山西三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45.02.4
12龙星科技(002442.SZ)中国42.02.2
13东洋化学(OCI)韩国35.01.9
14永东股份中国34.01.8

中国46%

印度10%美国9%俄罗斯

5%日本4%

韩国3%巴西3%

泰国3%埃及2%意大

利1%

德国1%加拿大

1%

白俄罗斯

1%墨西哥

1%

伊朗1%

印尼1%

法国1%

其他国家

7%

序号公司名称区域2023年产能(万吨)占世界产能比例(%)
15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中国32.51.7
16雅罗斯拉夫斯基(Yaroslavsky)俄罗斯30.01.6
小计1,360.772.5
其他公司516.327.5
世界炭黑产能总计1,877.0100.00

资料来源:炭黑分会《2024年中国炭黑年册》。

近年来随着下游行业对节能环保要求日益增加,欧盟、美国和日本先后推行了轮胎标识的法规,要求降低轮胎阻力,降低汽车油耗。2024年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发布了《绿色轮胎评价规范》和《磨损轮胎相对抓着性能评价规范》,推动产业绿色发展。绿色轮胎具有低滚动阻力、低燃油消耗、出色的操纵稳定性、更短的制动距离、更好的耐磨性、可多次翻新等特性,绿色轮胎在生产全过程践行绿色制造理念,应用过程倡导绿色使用,对炭黑生产商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2)炭黑产业国内市场情况、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

我国炭黑产业近几年稳步发展,炭黑产能平稳增长,炭黑产量逐年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行业龙头企业在炭黑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生产装置及关键设备效率方面,接近或者超过世界先进水平,但是行业总体增速放缓,炭黑产量增速从两位数增速平稳回落至个位数的增长。

我国炭黑行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整体集中度偏低。根据炭黑分会的统计,美国最大的5家炭黑企业合计产能约占全国总产能的90%以上,印度仅有7家炭黑企业下属13个工厂。而截至2023年,我国前十大炭黑企业产能合计占全国总产能的

56.72%。未来,部分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管理水平不高、节能环保措施不达标小型企业将逐渐被市场淘汰,我国炭黑产业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近几年我国炭黑行业稳步发展,橡胶轮胎用炭黑产品质量提高迅速,逐渐缩短了和国外一流炭黑生产企业的差距。但我国炭黑市场存在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中高端炭黑产品供给不足、进口依赖度仍然较高的情形,造成我国进出口炭黑差价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数据,2024年我国进口炭黑金额达到35,471.81万美元,数量为30.10万吨,进口炭黑平均价格高达4,539美元/吨(剔除从俄罗斯

进口炭黑的影响),而出口炭黑金额为120,223.20万美元,数量为96.17万吨,而出口炭黑平均价格仅为1,250美元/吨,不足进口平均价格的三分之一,这也是我国炭黑行业“大而不强”的重要表现。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剔除从俄罗斯进口炭黑的影响。

相比较国际炭黑品种,我国缺乏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的胎面橡胶炭黑新品种,缺乏具有特定专用性能或高纯净度的胎体或者橡胶工业制品的炭黑品种,缺乏高档次的色素炭黑和导电炭黑品种。国外卡博特、科伦比恩、东海碳素等几大跨国炭黑公司,为了更多地占领高端市场,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纷纷投入大量的资金研究开发出许多功能化、专用化、高附加值的新产品,目前已经可以生产出高性能轮胎配套的高补强、高耐磨性和操纵性好的高性能炭黑品种。面对国外大型的炭黑生产厂商竞争压力,国内大型炭黑生产企业愈发意识到自主创新的重要性,纷纷加大研发投入,逐渐加入高性能炭黑领域的市场竞争中。2020年11月,中国橡胶业协会在《中国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橡胶工业主要产品产量预测和规划目标;通过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绿色发展,采取数字化、智能化、平台化和绿色化实现转型,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重点放在提高产品质量、自动化水平、信息化水平、生产效率、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产业集中度、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上,加快橡胶工业强国建设步。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炭黑行业正处于逐步淘汰落后产能,行业集中度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自主创新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参与高端炭黑市场竞争的阶段。在当前国内外经济下滑及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的条件下,整个国内炭黑行业呈现出竞争不断加剧的趋势。从长远来看,我国炭黑行业仍然具有可持续性的发展,根据全球产业分析师公司(Global Industry Analysts, GIA)预测,预计到2030年,中国炭黑市场规模将达到45亿美元,但是对于企业的技术实力、生产规模及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开发出新产品新技术,满足不断提高的轮胎橡胶等制品的需求。

2、煤焦油加工行业市场情况、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煤焦油资源的高效利用逐渐引起更为广泛的重视。我国的煤焦油加工行业存在集中度低、规模小、技术单一、缺乏高附加值产品等特点,与国外深加工企业存在一定的差异,竞争优势较小。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环境保护要求的日益提高,行业正在逐步摆脱过去低技术水平、高能耗、高污染、恶性竞争的格局,未来的煤焦油工业正向产业链延伸、集中化、规模化、精细加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方向发展。2024年7月工信部等九部门颁布的《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中明确提出“推进传统产业延链。推动传统产业以产业链高端化延伸为重点发展精细化工,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产品体系,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煤焦油中环烷烃、含氧化合物、芳烃等高值组分的综合利用,发展特种油品、高端碳材料、橡胶助剂以及农药、染料、医药中间体。”

(四)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炭黑产品毛利率4.235.145.884.82
煤化产品毛利率8.365.274.312.80

1、炭黑产品毛利率

(1)炭黑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炭黑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因素影响分析如下: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55,304.43270,313.50296,117.26299,122.61
销售成本(万元)52,965.08256,417.86278,713.09284,690.61
其中:原材料成本(万元)41,883.81212,085.12233,803.46244,431.20
其他成本(万元)11,081.2744,332.7444,909.6240,259.41
销售数量(万吨)8.2636.0636.5734.53
单位售价(元/吨)6,695.797,496.928,098.088,661.53
单位成本(元/吨)6,412.567,111.537,622.128,243.63
其中:单位原材料成本(元/吨)5,070.945,882.006,393.957,077.86
单位其他成本(元/吨)1,341.631,229.531,228.171,165.77
毛利率(%)4.235.145.884.82
毛利率变动值(%)-0.91-0.741.05——
单位售价波动的影响(%)-11.35-7.55-6.62——
单位成本波动的影响(%)10.446.817.67——
其中: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12.116.838.45——
单位其他成本波动的影响(%)-1.67-0.02-0.77——

注:单位售价波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上期单位成本*(本期单位售价-上期单位售价)/(本期单位售价*上期单位售价);单位成本波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上期单位成本-本期单位成本)/本期单位售价,下同。

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炭黑产品毛利率分别为4.82%、5.88%、5.14%和4.23%。炭黑产品平均单位售价与单位成本均持续下降,呈同向变动趋势,平均单位售价的下降比例分别为6.51%、7.42%和10.69%,对毛利率的负向影响为-6.62%、-7.55%和-11.35%;平均单位成本的下降比例分别为7.54%、6.70%和

9.83%,对毛利率的正向影响为+7.67%、+6.81%和+10.44%,其中主要为原材料价格波动产生的影响,单位原材料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正向影响分别为+8.45%、+6.83%和+12.11%,报告期内生产炭黑产品的人工成本、燃料动力成本、制造费用和运杂费等其他成本基本保持稳定,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较小。

2023年度,公司炭黑产品毛利率为5.88%,同比上升1.05个百分点,毛利率小幅上升主要系:①2023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煤焦油平均采购成本同比下降17.32%,下降幅度较大,因期初原材料及产成品库存成本相对较高,单位平均成本同比下降幅度为7.54%;②随着煤焦油市场价格下降,炭黑产品销售价格

亦有所下降,2023年度公司炭黑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幅度为6.51%,平均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小于平均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因此毛利率较2022年度有所上升。

2024年度,公司炭黑产品毛利率为5.14%,同比下降0.74个百分点,毛利率小幅下降主要系:①2024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煤焦油平均采购成本同比下降8.04%,导致平均单位成本同比下降约为6.70%,②炭黑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同比下降7.42%,下降幅度与煤焦油市场价格下降幅度基本保持一致,平均销售价格下降幅度略高于平均生产成本下降幅度,因此毛利率较2023年度略有下降。

2025年1-3月,公司炭黑产品毛利率为4.23%,同比下降0.91个百分点,主要系炭黑产品平均售价下降幅度大于单位平均成本下降幅度所致。

综上,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炭黑产品的毛利率整体较为稳定,年度间略有波动主要系受煤焦油和炭黑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差异、价格调整时间差异以及各期末库存储备情况等因素综合影响,导致各年度产品售价和生产成本变动幅度略有差异,变动具有合理性。

(2)炭黑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除发行人外,根据申银万国行业分类“基础化工-橡胶-炭黑”项下共有黑猫股份(002068.SZ)、龙星科技(002442.SZ)、联科科技(001207.SZ)、确成股份(605183.SH)和远翔新材(301300.SZ)5家上市公司。黑猫股份主营产品包括硬质炭黑和焦油精制产品,主营产品构成、炭黑生产技术、原材料构成及下游应用领域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龙星科技主营产品包括炭黑和白炭黑,炭黑产品产能规模、生产技术及下游应用领域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因此将黑猫股份和龙星化工列为发行人可比公司。联科科技主营产品为二氧化硅(白炭黑)和炭黑,确成股份和远翔新材主营产品为二氧化硅(白炭黑),上述三家公司产品类型和结构、原材料构成等方面与发行人存在差异,故未将上述三家公司列为发行人可比公司。除上述公司外,金能科技(603113.SH)主营业务亦涉及炭黑产品,但因金能科技产品种类较多、收入规模较大,其2024年度炭黑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8.79%,占比相对较低,故未将其列为发行人可比公司。

黑猫股份、龙星科技、联科科技和金能科技的炭黑产品及下游应用领域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因此选取上述四家上市公司的炭黑产品作为可比产品与发行人炭黑产品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最近三年,公司炭黑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可比产品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黑猫股份未披露4.672.624.31
龙星科技未披露8.727.988.00
联科科技未披露8.879.777.65
金能科技未披露6.697.376.30
可比公司平均值未披露7.246.946.57
永东股份4.235.145.884.82

最近三年,公司炭黑产品毛利率高于黑猫股份可比产品毛利率,主要系:①黑猫股份目前分别在景德镇、韩城、朝阳、乌海、邯郸、太原、唐山、济宁建有炭黑生产基地(部分厂区配套焦油深加工产能),炭黑总产能位列国内炭黑生产企业的第一位,各年度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9.59%、81.04%和89.61%。因黑猫股份产能利用率略低于永东股份,且黑猫股份产线区域分布较广、人员数量较多,综合导致单位产品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较高,毛利率相对较低;②2023年度,公司炭黑产品毛利率略有上涨,而黑猫股份毛利率下降,主要系黑猫股份期初库存水平较高,消化高价库存原料及产品导致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

最近三年,公司炭黑产品毛利率低于龙星科技可比产品毛利率,主要系:受运输距离差异的影响,公司运杂费等其他合同履约成本支出高于龙星科技,剔除运杂费等其他合同履约成本后,公司各年度炭黑产品毛利率分别为9.26%、10.41%和9.89%,龙星科技各年度炭黑产品毛利率分别为9.91%、10.28%和11.20%;剔除运杂费等合同履约成本影响后,2022年度至2023年度,永东股份和龙星科技炭黑产品毛利率绝对值较为接近,且均呈上升趋势;2024年度,因公司境外销售毛利率低于龙星科技,致使炭黑产品整体毛利率低于龙星科技。

最近三年,公司炭黑产品毛利率与联科科技、金能科技可比产品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呈先升后降趋势。公司炭黑产品毛利率略低于联科科技炭黑产品毛利率,主要系联科科技导电炭黑等毛利率较高的特种炭黑产品销售占

比较高;公司炭黑产品毛利率略低于金能科技炭黑产品毛利率,主要系金能科技生产炭黑所需原材料部分来源于公司自有焦炭生产线产生的煤焦油。综上,最近三年,公司炭黑产品毛利率与联科科技、金能科技炭黑产品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各年度炭黑产品毛利率绝对值略高于黑猫股份,低于龙星科技、联科科技和金能科技,主要系各可比公司成本及库存结构、内外销结构、产能规模及产能利用率、产品销售结构、原材料来源等方面有所不同导致。

2、煤焦油加工产品毛利率

(1)煤焦油加工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煤焦油加工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因素影响分析如下: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31,371.67150,303.72158,788.15149,760.81
销售成本(万元)28,748.02142,388.89151,941.30145,565.38
其中:原材料成本(万元)26,569.43132,937.02142,395.59139,288.82
其他成本(万元)2,178.599,451.869,545.726,276.56
销售数量(万吨)7.5532.9232.3426.67
单位售价(元/吨)4,153.004,565.714,909.675,616.26
单位成本(元/吨)3,805.684,325.284,697.975,458.92
其中:单位原材料成本(元/吨)3,517.284,038.174,402.825,223.54
单位其他成本(元/吨)288.40287.11295.15235.38
毛利率(%)8.365.274.312.80
毛利率变动值(%)3.100.951.51——
单位售价波动的影响(%)-9.41-7.21-13.99——
单位成本波动的影响(%)12.518.1615.50——
其中: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12.547.9916.72——
单位其他成本波动的影响(%)-0.030.18-1.22——

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煤焦油加工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80%、4.31%、

5.27%和8.36%,呈平稳上升趋势。煤焦油加工产品平均单位售价与单位成本均持续下降,呈同向变动趋势,平均单位售价的下降比例分别为12.58%、7.01%和

9.04%,对毛利率的负向影响为-13.99%、-7.21%和-9.41%;平均单位成本的下降

比例分别为13.94%、7.93%和12.01%,对毛利率的正向影响为+15.50%、+8.16%和+12.51%,其中主要为原材料价格波动产生的影响,单位原材料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正向影响分别为+16.72%、+7.99%和+12.54%,报告期内生产煤焦油加工产品的人工成本、燃料动力成本、制造费用和运杂费等其他成本基本保持稳定,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较小。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煤焦油加工产品主要依据煤焦油采购价格、相关产品市场售价情况和公司生产成本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售价,平均生产成本与平均销售价格的变动趋势整体保持一致;且随着前次募投项目粗酚精制产品的销售占比提升,粗酚精制产品毛利水平较高亦带动公司煤焦油加工产品整体毛利率上升,变动具有合理性。

(2)煤焦油加工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煤焦油加工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可比产品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黑猫股份未披露1.40-0.36-0.51
永东股份8.365.274.312.80

最近三年,公司煤焦油加工产品与黑猫股份可比产品的毛利率均呈稳定上升趋势,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公司产品毛利率高于黑猫股份主要系产品销售结构、成本结构等方面有所不同。

(五)公司净利润变动情况

1、公司净利润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变动比例金额变动比例金额变动比例金额
营业毛利5,178.26-17.29%23,040.91-9.26%25,392.5127.63%19,894.95
期间费用3,445.180.61%10,875.25-16.67%13,051.01-12.08%14,844.08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变动比例金额变动比例金额变动比例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6.33-6.16%11,139.039.90%10,136.01157.37%3,938.37

注:2025年1-3月变动比例为与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938.37万元、10,136.01万元、11,139.03万元和2,966.33万元,经营业绩有所提升。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度增加6,197.65 万元,增幅为157.37%,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和综合毛利率提升,营业毛利额增加5,497.56万元,净利润相应增加。

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3年度增加1,003.01万元,增幅为9.90%,主要系永东转债(128014)于2023年4月到期兑付,有息负债减少使得公司2024年度利息支出较少,期间费用较2023年度减少2,175.76万元;此外,公司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产生的其他收益增加。上述因素综合影响下,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同比有所增加。

2025年1-3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6.16%,主要系产品售价下降导致营业毛利额有所减少。

综上所述,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情况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变动具有合理性。

2、净利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归母 净利润变动比例归母 净利润变动比例归母 净利润变动比例归母 净利润
黑猫股份-3,551.81-1,046.17%2,513.47110.35%-24,294.28-2845.40%884.91
龙星科技2,858.125.10%14,208.6528.70%11,040.176.47%10,369.10
永东股份2,966.33-6.16%11,139.039.90%10,136.01157.37%3,938.37

注:变动比例为正表示净利润增加,变动比例为负表示净利润减少;2025年1-3月变动比例为与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2022年度至2024年度,公司与龙星科技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均呈增长趋势,且最近两年及最近一期实现的利润水平较为接近。

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与黑猫股份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变动趋势有所差异,主要系:黑猫股份2023年度因其期初库存水平较高,消化高价库存导致当期毛利率下降,出现业绩亏损;2024年度黑猫股份销量增加、毛利率逐步修复,盈利情况有所改善;2025年一季度因原料价格波动,产品销售定价机制未能及时同步调整,产品利润率承压,导致黑猫股份出现亏损。

综上所述,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与龙星科技盈利情况较为接近,与黑猫股份盈利情况变动趋势有所差异主要系黑猫股份因库存压力等原因导致2023年度毛利率较低且出现业绩亏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利润水平及变动趋势符合各自公司的实际情况。

(六)风险披露

针对净利润及毛利率波动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四、(一)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和“第七节、四、(二)业绩下滑风险”进行披露,具体如下:

“(一)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22年至2025年1-3月,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42%、5.56%、5.45%和5.95%。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如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汇率发生波动,或者公司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成本上升,公司综合毛利率、主要产品毛利率均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业绩下滑风险

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50,402.08万元、456,298.53万元、422,764.40万元和87,043.7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704.55万元、9,885.12万元、11,022.16万元和2,774.53万元。受终端需求复苏缓慢、焦化行业产业政策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的影响,公司净利

润有所波动。若未来下游终端需求不及预期、行业周期性下行、市场竞争加剧、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等不利情形,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在极端情况或多个风险叠加的情况下,公司可能存在业绩下滑50%以上的风险。”

二、定量分析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毛利率波动的影响,结合公司产品竞争力、下游市场需求及发展情况,分析说明公司成本转嫁能力及平抑业绩波动的相关措施

(一)定量分析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毛利率波动的影响

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呈下降趋势,对毛利率波动呈正向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毛利率波动的影响详见本回复“问题一、一、(四)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的相关回复。

(二)结合公司产品竞争力、下游市场需求及发展情况,分析说明公司成本转嫁能力及平抑业绩波动的相关措施

1、公司产品竞争力

(1)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制定了战略发展规划,依托当地资源优势,专注于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和高效利用,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新材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通过“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新材料”的有机结合形成可持续循环的产业模式。公司业务覆盖煤焦油到炭黑产品的全流程加工,实现资源阶梯利用,有效控制原材料及各环节质量,提升资源利用率,推动公司产品向高端延伸。

(2)技术优势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通过不断的积累与创新,公司培养和组建了一批核心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奠定了基础,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已拥有32项专利,其中20项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自主研发的煤焦油基导电炭黑生产技术,经山西省科技厅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项技术的运用改变了我国

该类产品由外资企业主导的局面,2022年公司“煤焦油基导电炭黑”产品获得首批“山西精品”认证。公司着力推进科技战略,创新、赋能激发新动力。坚持研发为先锋,积极推进“科技兴企”战略,进一步提升了煤焦油加工及高端炭黑制造领域开发利用的水平。后续公司将积极发挥循环经济产业结构优势,逐步向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高品质炭黑等具有高技术含量的领域拓展,推动公司炭黑产品向高端延伸,实现炭黑产品的高端化、差异化和规模化,同时进一步延伸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条,增加高附加值煤焦油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向新材料领域延伸。

(3)成本优势

①能源综合利用优势

公司形成了“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新材料”的有机结合形成可持续循环的产业模式。公司建有炭黑尾气发电装置,在炭黑生产的同时实现了公司生产及办公生活用电的自供,大量节约了公司的用电成本。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利用炭黑生产尾气产生蒸汽推动汽轮机、并直接驱动炭黑生产用风机,可同时供多条生产线用风,既利用了剩余的炭黑尾气,又提高了设备的利用效率。公司对焦油加工管式炉烟道气余热进行再利用,一部分用于干燥脱硫剂,其他用于管式炉循环加热助燃空气,降低了煤气消耗。

公司利用富余蒸汽,对公司的油品进行加热、设备管道保温吹扫,同时加热循环水供给生活采暖系统。公司通过对上述炭黑尾气、蒸汽、余热的再利用,进一步提高了循环经济产业链条的能源利用率,使得能源综合利用优势进一步显现。

②燃料成本

公司位于稷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周边分布有焦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焦炉煤气,焦炉煤气资源充足,且这些焦化企业自身对焦炉煤气的利用率较低。公司采购周边焦化企业的焦炉煤气并铺设管道直接引入公司生产线,有效降低了公司的燃料成本。

(4)品牌优势

公司深耕炭黑领域多年,通过卓越的产品开发能力、严苛把控的产品质量和稳定可靠的供应能力,已积累了品牌优势和优质客户资源。公司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2020/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3331-2020/ISO50001:2018RB/T114-2014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永东”牌炭黑产品质量稳定优质,永东品牌具备高度的客户认可度,凭借公司品牌优势,公司与普利司通、住友、韩泰、赛轮、中策、通用、佳通、双钱集团、锦湖轮胎、耐克森、固铂、玲珑、卡莱等国内外知名轮胎企业保持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2022年荣获全球最大轮胎制造商普利司通公司“杰出贡献奖”,2023年荣获全球轮胎前50企业金宇轮胎集团颁发的“金牌供应商”奖项。公司自主研发的高性能导电炭黑产品,经鉴定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与国外产品相比性价比优势明显,也得到了客户的普遍认可,获得首批“山西精品”认证。公司市场地位得到多方认可,被评为“中国炭黑十强企业”、“山西省绿色工厂”、“山西省碳基新材料产业链‘链主’”。

2、下游市场需求及发展情况

下游市场需求及发展情况详见本回复“问题一、一、(三)市场竞争情况”。

3、公司成本转嫁能力及平抑业绩波动的相关措施

(1)公司主要原材料与产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主要原材料煤焦油及主要产品炭黑和改质沥青的市场价格走势如下图所示:

注:数据来源为百川盈孚。公司炭黑产品和改质沥青等煤焦油加工产品均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产品,相关产品市场平均销售价格与原材料煤焦油市场价格的关联性较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煤焦油和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即当煤焦油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时,以煤焦油为主要原材料的相关产品市场售价会相应调整,价格波动具有较强的正相关性。

如本回复“问题一、一、(二)公司主要产品定价模式及销售价格变化情况”所述,公司主要产品的定价模式,均系公司在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和相关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波动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定期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售价。

(2)公司稳定业绩的相关措施

基于行业特点和产品定价模式,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将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成本变动通过定期调整产品售价的方式向下游客户进行转移,产品利润空间较稳定。然而当原材料市场价格在短期内发生大幅上涨,而产品销售价格因价格传导的滞后性以及下游行业自身的供需情况等原因无法及时调整,亦可能导致短期内产品销售毛利出现大幅波动。因此,为提升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增加公

司竞争力,公司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相关措施:

① 加强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制定了战略发展规划,依托当地资源优势,专注于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和高效利用,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新材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通过“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新材料”的有机结合形成可持续循环的产业模式。

② 丰富产品种类

公司充分发挥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推动公司炭黑产品向高端延伸,实现炭黑产品的高端化、差异化和规模化,目前公司已建成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将产出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导电炭黑、高色素炭黑等高品质炭黑,能够有效满足下游客户对于高品质炭黑的需求,提高炭黑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进一步延伸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条,增加高附加值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种类,实现产品结构的转型升级,目前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粗粉精制生产线已逐步实现稳定生产,相关产品实现效益情况良好,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③ 加强成本控制

公司不断优化采购节奏,围绕“动态实时调整库存”的经营策略,基于市场预测分析后主动合理地调整库存,控制和优化采购成本;深化本地原料油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关系,增强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

公司依托可持续循环的产业模式,通过技术改造,利用炭黑生产尾气产生蒸汽推动汽轮机、并直接驱动炭黑生产用风机,可同时供多条生产线用风,既利用了剩余的炭黑尾气,又提高了设备的利用效率;将焦油加工管式炉烟道气余热用于干燥脱硫剂和管式炉循环加热助燃空气,降低了煤气消耗;利用富余蒸汽,对公司的油品进行加热、设备管道保温吹扫,同时加热循环水供给生活采暖系统。公司通过对上述炭黑尾气、余热、蒸汽的再利用,进一步提高了循环经济产业链条的能源利用率,有效节约成本,使得能源综合利用优势进一步显现。

综上所述,公司充分发挥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不断丰富产品种类,生产高附加值产品,进而实现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精细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增强

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从而达到稳定并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目标。

(三)风险披露

针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业绩波动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二、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和“第七节、四、(二)业绩下滑风险”进行披露,具体如下: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主要产品为炭黑制品及煤焦油加工产品,其主要原材料为煤焦油等原料油,约占全部生产成本的80%左右,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及经营成果有较大的影响。若未来原材料市场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公司不能通过合理安排采购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并及时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公司的生产成本和利润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二)业绩下滑风险

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50,402.08万元、456,298.53万元、422,764.40万元和87,043.7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704.55万元、9,885.12万元、11,022.16万元和2,774.53万元。受终端需求复苏缓慢、焦化行业产业政策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的影响,公司净利润有所波动。若未来下游终端需求不及预期、行业周期性下行、市场竞争加剧、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等不利情形,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在极端情况或多个风险叠加的情况下,公司可能存在业绩下滑50%以上的风险。”

三、结合公司存货规模和结构、生产模式、库龄、期后结转等,说明存货期末余额变动是否合理;结合针状焦项目主要资产账面价值、未来使用计划、减值测试过程及主要指标选择合理性、同行业公司减值计提情况等,说明相关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一)结合公司存货规模和结构、生产模式、库龄、期后结转等,说明存货期末余额变动是否合理

1、公司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公司将销售计划送达生产部,生产部依据生产能力、资源保障、市场需求编制企业生产计划并实施生产。供应部根据库存情况、生产计划及市场价格波动趋势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随时掌握市场行情,确定合理价格,保障生产需求,控制原材料合理库存。

2、公司存货规模和结构

2022年末至2025年3月末,公司存货规模、结构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
原材料14,342.0827.22%14,137.8634.84%18,434.3040.59%21,200.2832.52%
库存商品20,319.5638.57%11,562.9228.50%12,423.7927.36%20,916.8432.09%
半成品12,309.9323.36%10,625.9126.19%10,029.6922.08%19,801.4830.38%
发出商品3,212.376.10%2,115.865.21%2,776.336.11%2,924.154.49%
包装物456.100.87%424.961.05%206.650.46%322.410.49%
低值易耗品2,048.703.89%1,706.874.21%1,544.873.40%22.970.04%
存货账面余额52,688.74100.00%40,574.37100.00%45,415.65100.00%65,188.13100.00%

2022年末至2025年3月末,公司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及发出商品,合计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9.47%、96.14%、94.75%和

95.25%。

2022年末至2025年3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65,188.13万元、45,415.65万元、40,574.37万元和52,688.74万元。

2023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19,772.48万元,降幅约为

30.33%,主要系煤焦油采购成本下降使得原材料入库成本和产品生产成本下降,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相应减少。根据百川盈孚数据显示,山西地区2023年12月31日的煤焦油市场价格为4,189元/吨,较2022年12月31日的煤焦油市场价格6,169元/吨下降幅度约为32.10%,煤焦油市场价格下降幅度与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减少幅度基本保持一致,变动具有合理性。

2024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4,841.27万元,降幅约为

10.66%,其中主要为原材料账面余额减少4,296.45万元,同比降幅约为23.31%,

主要系山西地区2024年12月31日的的煤焦油市场价格为3,311元/吨,较2023年12月31日的煤焦油市场价格4,189元/吨下降幅度约为20.96%,煤焦油市场价格下降幅度与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减少幅度基本保持一致,变动具有合理性。

2025年3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较2024年末增加12,114.37万元,主要系受春节假期影响,产成品库存量有所增加。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及生产计划,合理控制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库存余量,存货期末余额变动主要系受煤焦油采购成本和产品生产成本变动影响,变动具有合理性。

3、存货库龄情况

2022年末至2025年3月末,存货库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
1-6个月48,546.0792.14%36,370.4589.64%40,369.3188.89%63,847.2397.94%
6-12个月424.360.81%350.630.86%4,338.539.55%828.411.27%
1年以上3,718.317.06%3,853.309.50%707.811.56%512.480.79%
合计52,688.74100.00%40,574.37100.00%45,415.65100.00%65,188.13100.00%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构成,其中原材料主要为煤焦油以及其他生产辅料,半成品为三混油、炭黑油等中间产品,产成品包括炭黑、工业萘、改质沥青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1年以上库龄的存货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3,145.49万元,主要系针状焦项目停产致使针状焦产品相关的产品库龄增加,针状焦项目相关的存货期末账面余额为3,107.69万元,公司已根据相关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上述针状焦项目相关的长库龄库存外,公司其他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主要为滤袋、闸阀、钢管等低值易耗品,用于日常生产耗用所需,金额相对较小。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1年以上库龄的存货余额较2024年末略有减少,主要系本期公司将针状焦生产线中部分库龄较长的半成品油用于生产其他

产品使用。

4、主要存货期后结转情况

2022年末至2025年3月末,公司主要原材料煤焦油、库存商品(包括发出商品)数量、期后领用或销售量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吨、天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期末库存数量期后日均领用或销售量期末库存可领用或销售天数期末库存数量期后日均领用或销售量期末库存可领用或销售天数
煤焦油23,155.262,118.8110.9330,199.792,346.2612.87
炭黑26,733.681,019.7326.2214,054.52714.8319.66
煤焦油加工产品12,407.26882.9314.056,977.04763.219.14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期末库存数量期后日均领用或销售量期末库存可领用或销售天数期末库存数量期后日均领用或销售量期末库存可领用或销售天数
煤焦油32,961.502,259.1414.5919,572.171,828.0310.71
炭黑14,285.96859.3816.6218,529.46525.6935.25
煤焦油加工产品7,747.04895.628.659,118.71591.9815.40

注:煤焦油期后日均领用量=期后1个月生产耗用量/31天或30天;炭黑、煤化加工产品期末库存数量包含库存商品数量及发出商品数量(不包含针状焦相关产品),期后日均销售量=期后1个月实现销售并确认收入的数量/31天或30天;期末库存可领用或销售天数=期末库存数量/期后日均领用或销售量。

由上表可知,2022年末至2025年3月末,公司主要原材料煤焦油期末库存数量约为公司期后10天至15天左右的生产需求量,煤焦油库存周转速度较快。因煤焦油采购市场一般为每周通过集中竞标或根据市场竞标价格协商确定未来一周的采购价格,并根据中标数量或协商确定未来一周的采购需求量,同时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项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会设置一定数量的安全库存,综上公司各期末煤焦油库存数量周转天数与公司正常生产周期和采购周期相匹配,不存在大量囤积煤焦油且长期未使用的情况。

2022年末至2024年末,除2022年末受市场影响,炭黑和煤焦油加工产品期末库存数量相对较高,导致产品期后销售天数较长,其余年度公司炭黑产品期

末库存数量约为公司15天至20天左右的销售订单需求量,煤焦油加工产品期末库存数量约为公司8天至10天左右的销售订单需求量,不存在大量囤积库存商品且长期无法实现销售的情况。2025年3月末,主要系受春节假期影响,产成品库存量增加,期后周转天数有所增加。

综上,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安排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合理控制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库存余量,主要存货期后结转情况良好,存货期末余额变动主要系受煤焦油采购成本和生产成本变动影响,变动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和存货现状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且公司主要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存货跌价风险较低。

(二)结合针状焦项目主要资产账面价值、未来使用计划、减值测试过程及主要指标选择合理性、同行业公司减值计提情况等,说明相关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1、针状焦项目相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针状焦项目相关固定资产构成及未来使用计划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针状焦项目相关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27,424.033,465.96841.1723,116.90
房屋及建筑物7,573.43478.63249.106,845.70
办公设备852.39323.9118.56509.93
合计35,849.864,268.501,108.8330,472.5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针状焦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30,472.53万元,其中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23,116.90万元,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为6,845.70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上述针状焦相关固定资产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受针状焦行业整体景气度不佳影响,针状焦生产企业普遍亏损,为保障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公司于2023年4月对“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采取暂时

性停产措施。根据鑫椤资讯报告,2025年2月以来针状焦价格持续上行,此前停产的部分煤系针状焦企业陆续复工。

公司仍在紧密关注针状焦市场情况,未来公司将综合考虑原材料成本、产品价格、市场需求等多重因素,在经营效益达到预期水平时恢复生产。现有针状焦生产线的原料预处理等工段的脱水塔、馏分塔、加热炉等主要设备与炭黑油生产装置的结构基本相同,仅需进行小幅改造后可用于生产炭黑油等其他产品,而抽提塔、洗涤塔以及其他配套设备无需改造即可直接用于生产炭黑油,因此若未来针状焦市场持续走弱,公司可通过对上述设备的小幅改造后用于公司炭黑原料油的生产。

(2)针状焦项目相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针状焦项目相关固定资产原值为35,849.86万元,账面价值31,581.36万元,经评估,公司上述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30,472.53万元,评估减值1,108.83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上述资产因暂时性停产,处于闲置状态,存在减值迹象。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报告文号为《中勤评报字【2025】第25030号》的资产减值测试评估报告,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对上述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上述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30,472.53万元,评估减值1,108.83万元。公司对上述资产组发生的减值准备金额按资产组中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相应抵减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3)相关资产减值测试过程及主要指标选择依据

①评估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层次,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确定依次考虑以下

方法计算: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公司综合考虑煤系针状焦行业产能和生产情况,针状焦生产线暂未安排复产,重新开工生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以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不具有适用性,因此本次资产减值测试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确定针状焦项目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②测算过程

本次对相关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评估,通过市场调研、询价等方式,搜集各项资产相关市场价格数据,分析各种价格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依据各类资产价格影响因素进行相关调整;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涉及的重要指标选择依据如下:

资产类型重置成本的确定依据综合成新率的确定依据
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不含税建安工程造价+不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建安综合造价:采用单方造价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 前期及其他费用: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资金成本:资金成本是指房屋建造过程中所耗用资金的利息或机会成本,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率以评估基准日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各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并依据建设期资金均匀投入计算资金成本。成新率=现场勘察成新率×60%+年限法成新率×40%。 现场勘察成新率:将影响房屋成新率程度的主要因素分为结构部分(包括基础、主体、屋盖等)、装修部分(包括门窗、内外装修及其他等)、设备部分(如水、电、通风)。通过上述建(构)筑物造价中各类影响因素各占的比重,确定不同结构形式建筑各因素的标准分值,根据现场勘察实际情况确定各分类评估分值,根据此分值确定现场勘察成新率。 年限法成新率=(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耐用年限×100%。
机械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基础费+前期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的增值税。 设备购置价:主要设备的购置价通过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通用设备主要依据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00%+现场勘查成新率×60.00%。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网上查询价等价格资料,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对少数未能查询到购置价的设备,比较同年代,同类型设备功能、产能,采取价格变动率推算确定购置价。 运杂费:由设备生产厂家承担运杂费,设备送至购置单位使用地点的不计运杂费;运杂费由购买方负责承担的设备,比照合同内容测算运杂费率。 安装调试费:根据被评估设备辅助材料消耗、安装基础情况、安装的难易程度,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相关设备安装费率以含税设备购置价为基础予以测算确认。 基础费:根据被评估设备情况,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相关设备基础费率,以含税设备购置价为基础予以测算确认。 前期费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当地相关规定计取,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环境评价费、项目建议书费及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费设计费、招投标代理费等。 资金成本:资金成本为评估对象在合理建设工期(按整体工程考虑)内占用资金的筹资成本,贷款利率按照评估基准日执行的利率确定。×100.00%。 现场勘查成新率:通过现场勘察设备现状及查阅有关设备运行,修理及设备管理档案资料,对设备各组成部分进行勘察,综合判断该设备勘察成新率。
电子设备电子设备通常由生产厂家或销售商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因此电子设备的重置全价根据评估基准日同型号设备的当地市场信息及互联网上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额确定重置全价。电子设备的成新率为修正之后的年限成新率。

③评估结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评估,公司针状焦项目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为账面价值31,581.36万元,可回收金额为30,472.53万元,增值额为-1,108.83万元,增值率为-3.51%。

综上,公司对针状焦项目相关资产组的减值测试过程及主要指标选择具有合理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按照资产评估结果充分计提了减值准备。

2、针状焦项目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针状焦项目相关存货减值计提金额及减值测试过程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针状焦项目相关存货构成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型存货期末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库存商品2,440.691,025.0042.00%
半成品518.43177.5134.24%
合计2,959.121,202.5140.64%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与针状焦项目相关的存货账面余额为2,959.12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1,202.5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40.64%。

根据Wind、百川盈孚数据,截至2025年3月31日,针状焦产品的平均市场价格为7,943元/吨,因针状焦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产品,可广泛应用于锂电负极材料和石墨电极的生产,公司现有针状焦相关存货符合针状焦的现行国家标准,可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出售。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半成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针状焦项目相关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因相关存货目前无在手订单,因此

选取平均市场价格作为估计售价,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就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之间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对不用于直接出售的半成品油,因其亦可用于生产炭黑、改质沥青等其他产品,且炭黑、改质沥青等产品销售情况良好,因此公司根据相关半成品油的成分和当期平均材料采购成本,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就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之间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综上,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和存货现状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同行业上市公司涉及针状焦产品相关资产情况及减值计提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主营产品针状焦生产线布局情况针状焦相关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情况针状焦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百川股份 (002455.SZ)醋酸酯类、多元醇类、醇醚类、正异丁醛、丁辛醇、针状焦、石墨负极材料等现有年产5万吨针状焦生产线,2024年度产能利用率为22.12%截至2024年12月31日,百川股份未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未具体披露针状焦相关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宝泰隆 (601011.SH)焦炭、沫煤、甲醇、煤焦油、新材料相关产品等现有年产5万吨针状焦生产线,为IPO募投项目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工程项目的子项目,2024年公司未生产针状焦2023年度,因30万吨煤焦油深加工装置生产的轻质煤焦油按石脑油征收消费税,宝泰隆公司决定停用。宝泰隆对30万吨煤焦油深加工业务固定资产整体计提减值准备,未具体披露针状焦相关资产的减值计提情况
易成新能 (300080.SZ)石墨电极及相关产品、电池片、石墨产品、光伏发电、锂电池、边框等下属子公司首成科技、鞍山中特公司拥有针状焦、沥青焦产能10万吨/年未具体披露针状焦相关资产的减值计提情况。
方大炭素 (600516.SH)

石墨电极、块状炭砖、等静压石墨、核电用炭/石墨材料、石墨烯材料、炭炭复合材料、煤系针状焦、低硫煅

下属子公司方大喜科墨、抚顺方大涉及针状焦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方大炭素对30万吨焦油处理项目及6万吨针状焦项目整体计提减值准备,未具体披露针状焦相关资产
公司名称主营产品针状焦生产线布局情况针状焦相关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情况针状焦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后石油焦和煤沥青等的减值计提情况
贝瑞特 (835185.BJ)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下属子公司山东瑞阳涉及在建年产6万吨负极针状焦生产线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贝瑞特未对针状焦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注:上述信息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目前A股市场尚未有以针状焦为主要产品或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上述公司主要为化工、焦炭、电力设备等行业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涉及针状焦生产线布局,针状焦相关业务占上市公司整体业务的比例均较低,因此对针状焦业务相关资产和存货的减值计提情况披露信息较少。

(三)风险披露

针对针状焦项目相关的存货和固定资产减值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四、(九)针状焦项目相关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的风险”进行披露,具体如下:

“(九)针状焦项目相关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的风险

受针状焦行业整体景气度不佳影响,针状焦生产企业普遍亏损,为保障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公司于2023年4月对“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采取暂时性停产措施,相关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截至2025年3月31日,与针状焦项目相关的存货账面余额2,959.12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02.51万元;与针状焦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5,849.86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1,108.83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根据相关资产状况,合理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和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并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若未来针状焦相关产品价格或下游市场环境等因素持续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存在进一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四、预付账款金额及占比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预付对象是否存在关

联方,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与公司采购合同条款、结算方式、公司业务规模款等相匹配,最近一期末预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季节性因素

(一)预付账款金额及占比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末至2025年3月末,公司预付账款金额及占流动资产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 3月31日2024年 12月31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10,532.778,488.837,401.0810,182.90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6.63%5.15%4.10%5.20%

公司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煤焦油等原材料采购款,2022年末至2025年3月末,预付账款余额中原材料采购款占比分别为96.17%、88.93%、91.71%和89.36%。煤焦油采购价格以每周的市场报价或供应商的竞标价格确定,并按照煤焦油市场的结算惯例以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预付煤焦油采购款。公司原材料由供应部门负责统一采购,供应部根据库存情况、生产计划及市场价格波动趋势制定采购计划,根据市场行情确定合理价格,保障生产需求,控制合理库存。

2022年末至2025年3月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10,182.90万元、7,401.08万元、8,488.83万元和10,532.7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20%、

4.10%、5.15%和6.63%,预付账款规模和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2023年末预付账款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约27.32%,主要系受煤焦油市场价格下降影响,根据百川盈孚数据显示,山西地区2023年12月31日的煤焦油市场价格为4,189元/吨,较2022年12月31日的煤焦油市场价格6,169元/吨下降幅度约为32.10%,预付账款规模相应下降。

2024年末预付账款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约14.70%,主要系公司根据煤焦油市场供需变化、原材料库存余量动态调整采购计划并支付对应货款,导致预付账款余额有所波动;此外,为保证原材料供应稳定,公司与部分长期合作供应商协商,通过提高预付款金额来提前锁定未来一定期限内的供货量,使得预付账款余

额有所增加。2025年3月末预付账款余额较2024年末增加约24.08%,主要系公司7万吨/年特种炭黑产线于2024年12月建成,炭黑产能由34万吨/年增加至41万吨/年,增幅约为20.59%,原材料采购量相应增加,导致预付账款余额增加。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金额及占比变动主要系受煤焦油市场价格波动、原材料供需情况、采购部根据原材料库存余量动态调整采购计划以及与供应商的协商结果等因素综合影响,变动具有合理性。

(二)主要预付对象是否存在关联方,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与公司采购合同条款、结算方式、公司业务规模款等相匹配

1、预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构成情况、合同条款及结算方式

2022年末至2025年3月末,公司预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3月31日
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占比合同条款预付账款是否匹配合同条款结算方式
1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1,812.7917.21%需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向供方预付货款壹仟伍佰万元整,用于购买供方煤焦油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结算
2山西祥源新型煤化工有限公司1,107.3310.51%需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向供方预付货款壹仟伍佰万元银行承兑,用于购买供方煤焦油
3山西永祥煤焦集团有限公司730.276.93%结算方式:银行承兑
4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450.644.28%买受方于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预付全部货款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400.313.80%我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为办理派息、兑付业务
合计4,501.3442.74%——————
2024年12月31日
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占比合同条款预付账款是否匹配合同条款结算方式
1垣曲县五龙镁业1,827.1421.52%需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向银行
有限责任公司供方预付货款壹仟伍佰万元整,用于购买供方煤焦油转账或承兑汇票结算
2山西祥源新型煤化工有限公司1,420.1416.73%需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向供方预付货款壹仟伍佰万元银行承兑,用于购买供方煤焦油
3清水河旭阳能源有限公司324.553.82%现汇结算,货款预付
4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289.703.41%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报价交易网站,开立交易帐户后,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另行指定的帐户先行向甲方支付全额款项
5山西中信金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59.393.06%款到提货
合计4,120.9348.55%——————
2023年12月31日
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占比合同条款预付账款是否匹配合同条款结算方式
1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807.6910.91%需方预付全额货款,款到发货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结算
2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532.477.19%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报价交易网站,开立交易帐户后,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另行指定的帐户先行向甲方支付全额款项
3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403.035.45%款到发货
4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351.684.75%先交款后提货
5山西新鑫弘电气科技有限公司311.584.21%合同签订后甲方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80%,即叁佰壹拾贰万元整(312.0万元),安装调试完成后付合同总价的10%,即叁拾玖万元整(39.0万元),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壹年到期付清
合计2,406.4532.51%——————
2022年12月31日
供应商名称是否存在预付账款占比合同条款预付账款是否结算
关联关系期末余额匹配合同条款方式
1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946.709.30%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报价交易网站,开立交易帐户后,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另行指定的帐户先行向甲方支付全额款项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结算
2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587.525.77%买受方于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预付全部货款
3山西光大焦化气源有限公司573.315.63%付款方式:预付款
4山西至信宝能科技有限公司445.164.37%款到提货
5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443.784.36%现款结算,乙方预付全部货款
合计2,996.4629.43%——————

注: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预付款余额主要为“永东转2”可转债利息。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对象主要为煤焦油供应商,公司根据竞拍结果或与供应商协商确定结果,按照合同约定提前预付采购货款,预付款金额与采购合同条款约定内容、结算方式相匹配。

2、主要预付对象不存在关联方

2022年末至2025年3月末,主要预付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企业性质成立时间初始合作时间注册地注册资本/股本主要股东
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民营企业2010年7月7日2019年3月山西省15,000万人民币山西五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
山西祥源新型煤化工有限公司民营企业2019年12月10日2023年12月山西省60,000万人民币山西尔安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殷俊虎(40%)
山西永祥煤焦集团有限公司民营企业2003年2月21日2014年2月山西省50,000万人民币刘少俊(90%)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国有企业2001年7月30日深圳市
清水河旭阳能源有限公司民营企业2023年3月6日2024年11月内蒙古10,000万人民币旭阳集团有限公司(100%)
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民营企业2014年1月21日2014年1月山西省10,000万人民币山西晋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6%)、张天福(2%)、郑家平(2%)
供应商名称企业性质成立时间初始合作时间注册地注册资本/股本主要股东
山西中信金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民营企业2015年4月10日2015年4月山西省13,909.56万人民币珠海市横琴新区北投实业有限公司(100%)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1998年6月11日2017年2月山西省570,691.36万人民币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63.19%)
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国有企业2020年1月9日2023年12月山西省180,000万人民币盛隆化工有限公司(52%)、古县利达焦化有限公司(24%)、古县正泰煤气化有限公司(24%)
山西新鑫弘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民营企业2012年3月29日2021年1月山西省5,008万人民币贾文芳(100%)
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注民营企业2020年1月21日2020年1月山西省16,000万人民币鹏飞控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100%)
山西光大焦化气源有限公司民营企业2002年10月18日2009年5月山西省65,600万人民币山西荣和远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山西至信宝能科技有限公司民营企业2018年3月21日2021年3月山西省20,000万人民币珠海市横琴新区北投实业有限公司(100%)
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民营企业2002年3月12日2017年9月山西省29,045万人民币李锁旺(99.8451%)

注:上述预付对象信息来源于天眼查企业信用报告;公司最早于2014年与孝义市鹏飞实业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后延续上述合作关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预付对象为煤焦油供应商,上述供应商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预付款项均系发行人根据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约定和订单需求产生的预付货款。

公司与山西祥源新型煤化工有限公司初始合作时间为2023年12月,系经上游焦化企业介绍后建立联系,公司按照《供应商选择和评价控制程序》的供应商开发流程评定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开展合作。

公司与清水河旭阳能源有限公司初始合作时间为2024年11月。2022年,呼和浩特旭阳中燃能源有限公司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虽然清水河旭阳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成立,但其与公司供应商呼和浩特旭阳中燃能源有限公司属同一集团控制企业,公司按照《供应商选择和评价控制程序》的供应商开发流程评定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开展合作。

公司与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初始合作时间为2023年12月。公司最早于2015年与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东古县利达焦化有限公司和

古县正泰煤气化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因此经上述两家合作公司介绍与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公司按照《供应商选择和评价控制程序》的供应商开发流程评定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开展合作。除上述三家原材料供应商为报告期内新增合作单位外,其余供应商均为公司长期合作单位,主要通过拜访或同行业公司介绍建立联系,公司按照《供应商选择和评价控制程序》的供应商开发流程评定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开展合作。

3、预付款结算方式符合行业惯例

发行人以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预付煤焦油采购款系基于煤焦油交易市场的行业惯例,2022年末至2025年3月末,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存在金额较大的预付账款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25年 3月31日2024年 12月31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
黑猫股份19,277.7617,169.039,757.7515,319.01
龙星科技3,687.183,267.493,066.053,893.91

4、预付账款余额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

2022年末至2025年3月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与煤焦油采购规模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10,532.778,488.837,401.0810,182.90
煤焦油年度采购总额(含税)77,601.01356,356.89394,056.59466,617.78
预付账款周转天数11.038.038.036.78

注:预付账款周转天数=360/预付账款周转率;预付账款周转率=煤焦油年度采购总额/预付账款平均余额;2025年1-3月预付账款周转天数以年化煤焦油采购额计算。

由上表可知,2022年度至2024年度,公司预付账款周转天数基本保持稳定,平均周转天数约为7天至8天,与采购煤焦油的竞拍周期、供应商调价周期保持一致,预付账款规模与公司业务规模和采购需求量相匹配。

(三)最近一期末预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季节性因素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余额为8,488.83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1,087.75万元,增幅约14.70%,主要系公司根据煤焦油市场供需变化、原材料库存量动态调整采购计划并支付对应货款,导致预付账款余额有所波动;此外,为保证原材料供应稳定,公司与部分长期合作供应商协商,通过提高预付款金额来提前锁定未来一定期限内的供货量,使得预付账款余额有所增加,预付账款增长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2025年3月末,预付账款余额较2024年末增加约24.08%,主要系公司7万吨/年特种炭黑产线于2024年12月建成,炭黑产能由34万吨/年增加至41万吨/年,增幅约为20.59%,原材料采购量相应增加,导致预付账款余额增加,预付账款增长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公司预付货款金额及付款节奏系根据采购计划以及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约定确定,不存在季节性因素影响。

五、上述窒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否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关于安全生产的主要内控措施及其有效性

(一)上述窒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024年9月24日,发行人炭黑车间发生一起环保设施(排气袋滤器)内壁挂炭黑脱落掩埋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9·24”一般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稷政复字〔2024〕16号)、《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9·24”一般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稷应急字〔2024〕19号)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9·24”一般窒息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炭黑三车间操作工曹**安全意识淡漠,违反公司《炉前岗位操作规程》YD Q/W3-JS-23第六章第九条规定和检修前专题培训会强调的严禁进入箱体进行清料作业的要求,在进入排气袋滤器箱体内检查壁挂炭黑过程中违规使用

钢管试探炭黑壁挂情况,造成壁挂炭黑连带滤袋粘结炭黑脱落发生掩埋窒息。”

(二)是否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

1、《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二条就《注册办法》第十一条“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理解与适用作出如下规定,“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行为。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1)违法行为轻微、罚款金额较小;(2)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3)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的除外……对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需根据行为性质、主观恶性程度、社会影响等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原则上构成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的,原则上构成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2、发行人上述窒息事故所涉行政处罚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

(1)处罚依据分析

根据稷山县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12月5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稷)应急罚[2024]危化-1号),稷山县应急管理局认为发行人“9·24”一般窒息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与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发行人

人民币五十万元的行政处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应急〔2024〕90号)第一部分适用说明及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95条之规定,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裁量阶次“B”对应的情形为“情节较轻”,适用条件包括“造成1人死亡”,具体标准为“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可以按照上述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根据稷山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上述规定,该等处罚金额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所规定“一般事故”处罚标准,同时对应《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应急〔2024〕90号)所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不属于处罚情节严重的情形;另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发行人此次安全生产事故属于一般事故,不属于事故情节严重的情形。

(2)主管部门证明

2025年1月23日,稷山县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证明发行人“9·24”一般窒息事故属于一般事故,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所受行政处罚不是重大行政处罚,且发行人已按时全部缴纳相关罚款、违法事实已有效整改完毕,不影响后续经营。

综上,发行人“9·24”一般窒息事故属于一般事故,不构成《注册办法》第十一条“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

《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发行人关于安全生产的主要内控措施及其有效性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三会议事规则,制定符合公司业务开展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及机构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各机构运行情况正常。发行人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机构,并下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发行人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具体包括《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三违”考核)制度》《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风险评价与分级管理制度》等。前述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及管理流程等事项,涵盖了发行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此外,发行人就本次一般窒息事故修订了《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以此完善夜间检维修管理要求,并将环保设施隐患排查纳入公司专业隐患排查,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发行人严格执行上述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生产中落实作业审批制度,规范作业流程;强化安全生产培训;针对火灾、中毒等易发事故类型,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活动并对发现的隐患事项进行整改。

综上,发行人关于安全生产的主要内控措施健全、有效。

六、结合公司财务性投资认定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

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对稷山农商行的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是否符合《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一)结合公司财务性投资认定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1、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证监会2023年2月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对财务性投资界定如下:

①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②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③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④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⑤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⑥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

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2、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财务报表中资产类科目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中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会计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会计科目账面余额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其他应收款382.32
2长期股权投资16,156.76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00.00
4其他非流动资产4,688.99

(1)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期末余额
保证金、押金336.78
代扣代缴款项42.46
备用金3.08
合计382.32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押金、代扣代缴款项及员工备用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6,156.76万元,占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6.83%,系对稷山农商行的股权投资。

稷山农商行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5年4月13日
注册资本55,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城稷峰东街53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济性质或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范少波

2016年10月14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投资参与组建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行人联合其他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稷山农商行,发行人出资人民币14,520万元,以2.40元/股(其中1.40元用于购买稷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资产包份额)的发行价格,认购了稷山农商行6,050万股股份,占稷山农商行总股本(55,000万股)的11%。2017年6月19日,中国银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了《山西银监局关于同意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晋银监复〔2017〕

116号),同意稷山农商行开业。

发行人是稷山农商行主要发起人之一,自出资之日起至今一直持有其股权且长期为前十大股东,同时发行人在稷山农商行派驻一名董事,享有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对稷山农商行具有重大影响,发行人以权益法核算该股权投资。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持有稷山农商行股权系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对稷山农商行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6,156.76万元,占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6.83%,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且发行人于2017年对稷山农商行出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未新增对稷山农商的投资金额,发行人对稷山农商行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00万元,系对诺博科技的股权投资。

①持股情况

诺博科技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永东科技于2017年6月与两名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永东科技认缴诺博科技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占诺博科技总注册资本的10%。

2021年4月27日,发行人基于市场和管理上的需要,为优化股权结构、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将全资子公司永东科技持有的诺博科技10%股权划转给永东股份;股权划转完成后,永东股份直接持有诺博科技10%的股权。

诺博科技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山西诺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6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西社镇工业园区
公司名称山西诺博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济性质或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薇青

截至2025年3月31日,山西诺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稷山县昌业建材有限公司6,000.0060.00%
海南汇仕达投资有限公司3,000.0030.00%
永东股份1,000.0010.00%
合计10,000.00100.00%

②发行人持有诺博科技股权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诺博科技主要经营精细化工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发行人工业萘产品的下游客户。发行人持有诺博科技股权系围绕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一款第二条“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的规定,发行人持有诺博科技股权系围绕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4,688.99万元,系预付设备采购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投资稷山农商行属于财务性投资,该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账面价值占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未超过30%,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且发行人于2017年对稷山农商行出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未新增对稷山农商的投资金额,发行人持有稷山农商行

股权不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人持有诺博科技股权系围绕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发行人不存在持有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和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财务性投资以及投资类金融业务等情况。

(二)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发行人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从事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新增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新增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的情形。

(4)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5)拆借资金、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的情形。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7)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三)对稷山农商行的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是否符合《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持有稷山农商行股权系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对稷山农商行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6,156.76万元,占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6.83%,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且发行人于2017年对稷山农商行出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未新增对稷山农商的投资金额。

基于上述事实,发行人持有稷山农商行股权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且发行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未新增对稷山农商的投资金额,发行人持有稷山农商行股权不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七、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煤炭、煤焦油、炭黑、改质沥青和工业萘市场价格走势,并与发行人原材料采购成本、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了解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竞争情况及发展趋势,产品定价模式、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及同行业对比情况;对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净利润波动的影响因素进行定量分析,并结合市场变化趋势、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分析相关影响因素波动的合理性;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生产模式、成本转嫁能力、为应对市场变化和稳定公司经营业绩采取的相关措施;

3、获取发行人存货及库龄明细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明细、针状焦生产线评估报告,了解减值测试过程及主要指标选取依据;

4、获取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及预付对象采购合同、预付款项期后到货凭证,通过天眼查查阅主要预付对象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等信息;对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访谈确认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查阅事故相关批复、请示及调查报告;查阅《注册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对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缴纳凭证和整改措施等资料;查阅稷山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针对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事由,通过查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对相关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进行分析;查阅发行人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生产作业审批文件、生产安全培训记录、应急演练记录、隐患治理台账,核查发行人安全生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6、查阅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及问答;查阅了发行人对参股公司的投资协议、参股公司营业执照、参股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查阅了发行人公告文件、审计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进行核查。

(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2022年度至2025年1-3月,发行人炭黑产品毛利率略有波动主要系受煤焦油采购成本、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影响,导致各年度产品售价和生产成本变动幅度略有差异,变动具有合理性;煤焦油加工产品生产成本与销售价格的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随着毛利较高的粗酚精制产品销售占比提升,带动煤焦油加工产品整体毛利率上升,变动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

主要系受产品销售毛利变动、利息支出减少等因素影响,变动情况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变动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净利润及毛利率水平、变动趋势符合各自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2年至2025年1-3月,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呈下降趋势,对毛利率波动呈正向影响;发行人主要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与原材料煤焦油市场价格的关联性较强,价格波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发行人在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和相关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波动的基础上,定期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售价;发行人发挥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丰富产品种类,生产高附加值产品,进而实现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精细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从而达到稳定并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目标;

3、发行人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安排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合理控制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库存余量,主要存货期后结转情况良好,存货期末余额变动主要系受煤焦油采购成本变动影响,变动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已结合针状焦项目实际情况对相关固定资产和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过程及主要指标选择具有合理性,并已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

4、发行人预付账款金额及占比变动主要系受煤焦油市场价格波动、公司采购计划以及与供应商的协商结果等因素综合影响,变动原因具有合理性;主要预付对象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符合煤焦油交易市场的行业惯例;发行人预付账款金额与采购合同条款约定内容、结算方式以及发行人业务规模和采购需求量相匹配;最近一期末预付账款增加主要系发行人根据采购计划以及与部分长期合作供应商协商确认结果,按照合同约定预付货款,使得预付账款余额有所增加,具有合理性;发行人预付账款余额变动不存在季节性因素影响;

5、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窒息事故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员工违规操作,该窒息事故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应对安全生产相关风险的内控制度健全,内控措施切实有效;

6、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投资稷山农商行属于财务性投资,该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账面价值占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未超过30%,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且发行人于2017年对稷山农商行出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未新增对稷山农商的投资金额,发行人持有稷山农商行股权不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持有诺博科技股权系围绕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发行人不存在持有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和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财务性投资以及投资类金融业务等情况;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问题二: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500万元(含本数),其中26,600万元投向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以下简称蒽油项目),9,9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蒽油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19万吨脱晶蒽油、0.5万吨蒽醌、0.2万吨咔唑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利用公司现有煤焦油加工装置产出的蒽油为原材料,进一步加工生产脱晶蒽油、咔唑和蒽醌,其中主要产品脱晶蒽油为生产中高端炭黑的优质原材料,配套前次募投项目中的“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以下简称特种炭黑生产线),能够提升特种炭黑产品的品质,配套现有的34万吨/年普通炭黑生产线,能够提高普通炭黑产品的品质和质量的稳定性;咔唑和蒽醌主要系利用提取出脱晶蒽油后剩余的成分进一步加工,提取出有价值的部分,系公司现有煤焦油深加工业务下游产业链的延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生产涉及的主要技术为发行人基于现有成熟技术优化改进取得,相关产品已于2013年完成中试试验。脱晶蒽油主要为自用,不直接实现收入和利润,经测算,本项目满产后每年节约外购脱晶蒽油的成本与销售咔唑和蒽醌可实现的利润总额合计为5,419.96万元,本次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毛利率为7.31%。最近一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28.70%,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负债率水平。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蒽油项目产品是否属于新产品,进一步说明蒽油项目产品属于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本募产品与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产品的联系与区别、分别对应的下游行业和客户、应用领域、工艺和技术异同等,说明募投产品的生产、销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主要投向主业,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2)报告期内发行人蒽油的产量、销量、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公司现有特种炭黑生产线运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能、产量、销量、营业收入等;结合前述情况、募投项目实施后能提取出的脱晶蒽油产量、公司特种炭黑所需脱晶蒽油产量等,说明自产蒽油是否足以供应本次募投项目,募投项目规划脱晶蒽油产能与公司现有煤焦油加工产品、特种炭黑产品产能的匹配性;(3)公司普通炭黑产品是否存在采购脱晶蒽油作为原材料的情形,并结合(2)相关情

况,说明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是否需要外购脱晶蒽油,效益测算中是否考虑外购蒽油的成本;(4)结合募投项目产品相关技术储备、人员储备、募投项目产品分离和提纯等核心工艺掌握情况、市场需求等,说明公司生产脱晶蒽油、生产并销售蒽醌和咔唑的可行性,公司2013年取得中试结果能否在当下使用,前期研发技术和相关工艺在当下是否需要较大研发投入或更新,是否存在研发或实施难点;(5)结合募投项目产品蒽醌、咔唑的主要工艺和生产过程,是否为脱晶蒽油的附属产品,是否存在尚未掌握的核心工艺,下游应用领域及客户,是否与现有客户重叠,是否需要开拓新客户等情况,并说明产品生产及实现对外销售的可行性;(6)结合公司现有采购脱晶蒽油渠道、价格、募投项目生产脱晶蒽油成本计算过程、生产良率、外采蒽油数量或价格等,量化说明募投项目生产脱晶蒽油替代采购可节约利润的计算过程,效益合理性,效益测算是否谨慎;(7)结合特种炭黑下游行业发展、市场需求、公司市占率、产品竞争力等,说明发行人现有特种炭黑的市场需求是否足以消化本次脱晶蒽油产能;(8)量化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业务的影响;(9)结合在手资金、公司负债率、现金流状况、经营资金需求、未来重大资本支出、长短期借款及偿还安排、其他支出等,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以及本次融资必要性。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4)(5)(6)(7)相关风险。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本次募投蒽油项目产品是否属于新产品,进一步说明蒽油项目产品属于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本募产品与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产品的联系与区别、分别对应的下游行业和客户、应用领域、工艺和技术异同等,说明募投产品的生产、销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主要投向主业,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一)本次募投蒽油项目产品是否属于新产品,进一步说明蒽油项目产品属于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具体情况

1、本次募投蒽油项目产品是否属于新产品

本次募投项目“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系公司将现有的煤焦油加工产品进一步加工,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19万吨脱晶蒽油、0.5万吨蒽醌、0.2万吨咔唑的生产能力。其中主要产品脱晶蒽油全部为自用,用于生产中高端炭黑,不涉及直接对外销售。蒽醌和咔唑主要为外销,属于新产品,主要系利用提取出脱晶蒽油后剩余的成分进一步加工,提取出有价值的部分,系公司现有煤焦油深加工业务下游产业链的延伸。

2、进一步说明蒽油项目产品属于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是一家对煤焦油深入研发及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和高效利用,通过多轮资本市场融资持续完善产业布局。公司通过2015年IPO“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及2017年可转债“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的实施,将公司煤焦油产能扩大至60万吨、炭黑产能扩大至34万吨,形成了公司在煤焦油初级加工领域和炭黑生产领域的规模优势;2019年非公开“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及2022年可转债“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的推进,则标志着公司战略重心向高附加值领域延伸,通过布局针状焦、粗酚精制、浸渍剂沥青

等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和中高端特种炭黑产品,实现了从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的战略转型。这一系列资本运作和项目建设,清晰地展现了公司纵向延伸产业链、横向拓展产品矩阵的发展路径,不仅巩固了公司在煤焦油加工和炭黑领域的市场地位,更通过产业链价值挖掘,丰富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形成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体现出公司持续深化产业链布局的战略定力和执行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现有产业链升级的战略举措,通过将现有产品蒽油向下游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加工,实现产业链价值的深度挖掘。项目建成后,产出的脱晶蒽油全部自用生产中高端炭黑,提高炭黑产品的品质和稳定性,同时联产高附加值的咔唑和蒽醌等精细化工产品,充分体现产业链协同效应。

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将实现中高端炭黑生产的关键原材料的覆盖和自我供给,同时公司高附加值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将更加丰富,有利于公司产业链向高端化、差异化迈进,为公司产业升级、巩固市场地位奠定良好的基础,促进公司成为一家具有竞争优势、产业链完整的高端化工产品制造企业。

(二)结合本募产品与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产品的联系与区别、分别对应的下游行业和客户、应用领域、工艺和技术异同等,说明募投产品的生产、销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本募产品与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产品的联系与区别、分别对应的下游行业和客户、应用领域、工艺和技术异同

公司的产品主要包括煤焦油加工产品及炭黑产品两类,本次募投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产品如下:

在煤焦油深加工产品方面,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产品分别对应的下游行业和客户、应用领域、工艺和技术如下:

煤焦油深加工产品
项目现有业务前次募投本次募投
具体产品改质沥青、工业萘、洗油、蒽油、粗酚精制产品等粗酚精制、浸渍剂沥青脱晶蒽油、咔唑、蒽醌
下游行业炭素、橡胶、工程塑料、合成纤维、染料、医药、农药、电子材料、高分子树脂材料、新型炭材料等行业化工合成、医药、农药、染料与香料、炭素材料、新能源等行业橡胶、染料、医药、农药等
主要客户炭素与石墨制品企业、染料中间体企业、医药中间体企业、炭黑企业等医药中间体企业、炭素与石墨制品企业等炭黑企业、染料中间体企业、医药中间体企业等
应用领域电极制造、耐火材料、橡胶补强剂、染料、合成纤维、医药、香料等合成树脂、医药、农药、香料、超高功率电炉炼钢、锂电池负极材料等橡胶补强剂、染料、有机颜料、医药、农药活性成分等
工艺和技术结晶、重结晶、蒸馏、精馏、洗涤、萃取、氧化、缩聚、有机合成等蒸馏、萃取、洗涤、精馏等结晶、重结晶、精馏、氧化等

在炭黑产品方面,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产品分别对应的下游行业和客户、应用领域、工艺和技术如下:

炭黑产品
项目现有业务、前次募投本次募投
具体产品橡胶用炭黑导电炭黑色素炭黑无新增炭黑产品
下游行业轮胎、橡胶制品电缆等油墨、涂料等无新增
主要客户轮胎厂商等电缆企业等油墨涂料企业等无新增
应用领域橡胶补强剂电缆屏蔽材料着色颜料等无新增
工艺和技术原料油不完全燃烧、裂解、造粒、干燥等无新增

(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区别

如上所示,公司现有煤焦油深加工业务主要集中在煤焦油馏分的初级加工(如改质沥青、工业萘、蒽油、酚油等)以及部分馏分的深加工(针状焦、粗酚精制、浸渍剂沥青等)。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同属煤焦油加工领域,系将公司现有蒽油产品进一步加工得到的深加工产品,与现有业务具有协同性。本项目95%的产品为脱晶蒽油,配套公司现有炭黑生产线生产中高端炭黑,能够提高炭黑产品的品质和质量的稳定性,系对现有炭黑业务的升级,脱晶蒽油的最终产品中高端炭黑与公司现有炭黑产品具有相同的客户群体、应用领域。其他产品蒽醌、咔唑是具有高附加值的精细加工产品,产量占比较低,系公司现有煤焦油深加工业务下游产业链的延伸,在应用领域方面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有所重合。

本次募投项目采用成熟的技术路线,生产工艺与公司现有生产工艺具有相通性。本次募投项目采用的结晶、重结晶、精馏、氧化等核心工艺与现有生产工艺具有相通性,可共享生产经验,具体见本回复本题之“四、(一)、3、(2)本次募投项目生产工艺与公司现有产品生产工艺具有相通性,公司现有生产经验可迁移至募投项目生产”。公司深耕煤焦油深加工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在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工艺环节具有成熟的技术储备,可为本募投项目的稳定、高效、经济、环保运行提供有效保证。

综上,本次募投与现有业务在下游应用领域均有重合,技术具有相通性,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应用领域和客户以提升综合竞争能力。本次募投是公司对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的深化布局,是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推动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举措,有利于公司放大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优势,实现煤焦油资源的综合利用,

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和区别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产品包括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和炭黑产品两类,本次募投产品属于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

前次募投主要针对煤焦油中酚馏分和沥青馏分进行深加工,生产粗酚精制产品和浸渍剂沥青,服务于医药、农药、染料及新能源材料等领域;本次募投项目则进一步挖掘煤焦油中蒽馏分的价值,进一步加工生产脱晶蒽油、咔唑和蒽醌,主要应用于橡胶、染料、医药等行业。二者在应用领域上有所重合。本次募投和前次募投共同完善了公司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布局,开拓高附加值产品,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此外,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脱晶蒽油为生产中高端炭黑的优质原材料,一方面配套前次募投项目中的“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能够提升特种炭黑产品的品质,另一方面配套现有的34万吨/年炭黑生产线,能够提高炭黑产品的品质和质量的稳定性。

2、本次募投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对现有业务的升级,以及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延伸,在客户拓展和技术储备上具备协同性和延续性,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技术储备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涉及相通的工艺和技术,公司通过多年积累,已在煤焦油深加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为本次募投项目的生产提供了技术储备。

公司已具备蒽油深加工领域的工艺和技术。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生产涉及的主要技术为发行人基于现有成熟技术优化改进取得。本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技术相对成熟,反应原理公开,不同企业的技术水平差异主要体现在工艺流程、生产设备投入及产品配方等方面。发行人已建立了专业的研发团队,在成熟技术的基础上

对传统工艺及装备进行了优化改进,于2011年开始蒽油深加工项目的研发,相关产品已于2013年完成中试试验。通过这一项目的深度实践,公司已掌握了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工艺,并持续开展研发,2016年取得了“一种煤焦油精咔唑的提纯方法”发明专利,2025年申请“一种高纯度蒽醌的收集装置及其使用方法”专利已获受理,目前正在审查中。公司多年在蒽油深加工领域持续的研发和生产经验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储备。发行人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0年起即开始从事煤焦油深加工和炭黑系列产品研发工作,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发行人已在煤焦油深加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能够对产品质量形成有效控制,并通过自主研发形成专有技术诀窍和专利技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取得了32项专利,包括20项发明专利和12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着力推进科技战略,创新、赋能激发新动力。坚持研发为先锋,积极推进“科技兴企”战略,进一步提升了煤焦油加工及高端炭黑制造领域开发利用的水平。公司强大的研发实力为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未来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利用雄厚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开展提供可靠保障。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涉及相通的工艺和技术,可共享生产经验。本次募投项目生产技术相对成熟、反应原理公开,不同企业的技术水平差异主要体现在工艺流程、生产设备投入及产品配方等方面,发行人研发团队在现有成熟技术基础上通过不断优化改进,已掌握募投项目产品生产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工艺,并形成相关专利成果,本次募投项目生产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市场储备

脱晶蒽油主要用于生产中高端炭黑,中高端炭黑市场受益于下游汽车轮胎行业、油墨颜料等行业发展,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且目前我国炭黑市场存在结构化需求缺口,低端炭黑同质化竞争严重,中高端炭黑供给不足、依赖进口,未来我国炭黑产品将向高端化、差异化和规模化发展,市场需求不断提升。本项目产品脱晶蒽油全部自用,配套公司现有生产线生产中高端炭黑产品。咔唑是煤焦油中经济价值较高的成分,是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中间体,在合成染料、有机颜料、农药、医药、光电新材料和合成树脂等领域显示出良好发展

前景。未来咔唑将在更多领域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市场快速增长,根据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报告预测,2024年全球咔唑市场规模约为8.45亿元人民币,预计到2029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1.16亿元人民币,复合年增长率预计为5.72%。

蒽醌是有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染料、医药、农药等领域,是制造染料的重要原料,在纺织品、皮革、纸张等材料的染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蒽醌及其衍生物被用于制造抗肿瘤药物、抗菌药物等多种药物,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对医药产品的需求将不断增加,为蒽醌市场提供新的增长点。公司具有良好的质量管理能力,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2020/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3331-2020/ISO50001:2018RB/T114-2014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市场地位得到多方认可,被评为“中国炭黑十强企业”、“山西省绿色工厂”、“山西省碳基新材料产业链‘链主’”。“永东”牌炭黑产品质量稳定优质,永东品牌具备高度的客户认可度,凭借公司品牌优势,公司与普利司通、住友、韩泰、赛轮、中策、通用、佳通、双钱集团、锦湖轮胎、耐克森、固铂、玲珑、卡莱等国内外知名轮胎企业保持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2022年荣获全球最大轮胎制造商普利司通公司“杰出贡献奖”,2023年荣获全球轮胎前50企业金宇轮胎集团颁发的“金牌供应商”奖项。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应用领域有一定重叠,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具有稳定的市场和客户基础。公司目前在核心市场均设立了销售区,形成一套高效率、高执行力的营销网络布局和运作体系,与重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公司未来能够实现业绩增长、提高市场占有率提供充分保障,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销售提供了市场储备。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应用领域有所重叠,公司已具备品牌优势和优质客户资源,将以现有下游客户资源为切入点,同时大力开拓新客户,本次募投项目产品销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符合《注册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公司主要从事煤焦油加工及炭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本次募投围绕延伸煤焦油加工产业链、提升炭黑品质开展,以公司现有蒽油作为原材料,生产脱晶蒽油、咔唑和蒽醌,其中主要产品脱晶蒽油作为原材料,用于公司自产中高端炭黑产品,从而提高公司炭黑产品的品质,满足客户对中高端炭黑的需求,业务具有高度相关性,与现有业务具有相同的客户群体,系对于公司现有业务的升级;咔唑和蒽醌系公司基于现有煤焦油加工产品在下游领域的延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主业的关系如下:

项目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备注
1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括产品、服务、技术等,下同)的扩产
2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系公司将现有的煤焦油加工产品进一步加工,主要产品脱晶蒽油为中高端炭黑的优质原材料,配套公司现有炭黑生产线,能够提升现有炭黑产品的品质和质量的稳定性,推动公司炭黑产品向高端延伸,加快产品品种升级。
3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
4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横向/纵向)延伸“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系公司将现有的煤焦油加工产品蒽油进一步加工,生产出的咔唑和蒽醌具有高附加值,有利于公司放大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优势,实现煤焦油资源的综合利用,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5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
6其他--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为公司现有业务的升级和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延伸,符合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要求,符合《注册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蒽油的产量、销量、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公司现有特种炭黑生产线运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能、产量、销量、营业收入等;结合前述情况、募投项目实施后能提取出的脱晶蒽油产量、公司特种炭黑所需脱晶蒽油产量等,说明自产蒽油是否足以供应本次募投项目,募投项目规划脱

晶蒽油产能与公司现有煤焦油加工产品、特种炭黑产品产能的匹配性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蒽油的产量、销量、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公司目前拥有60万吨/年煤焦油加工产能,根据行业标准25%-30%的蒽油提取率测算,发行人现有蒽油年产能可达15-18万吨。最近三年,发行人根据产品的生产需要,蒽油提取量分别为6.80万吨、12.26万吨和11.73万吨,全部自用用于生产高品质炭黑,未对外销售。

(二)公司现有特种炭黑生产线运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能、产量、销量、营业收入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具备34万吨/年炭黑产能和7万吨/年特种炭黑产能,其中7万吨/年特种炭黑产线于2024年12月建成,2025年一季度实现产量1.47万吨、销量1.24万吨。

报告期内,公司炭黑产线产能、产量、销量、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炭黑产品销售收入(万元)55,304.43270,313.50296,117.26299,122.61
产销量数据
产能(万吨)10.2534.71注34.0034.00
产量(万吨)9.5336.0336.1435.08
销量(万吨)8.2636.0636.5634.53

注:公司“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于2024年12月投产,折算后公司2024年总产能为

34.71万吨。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炭黑产品的订单及产销情况良好,基本处于订单饱和、满产满销状态,公司“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产品尚处于产能爬坡期,未来随着7万吨/年特种炭黑产线的规模化生产,公司炭黑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并向高性能、高附加值的中高端炭黑产品领域拓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中高端炭黑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三)公司自产蒽油足以供应本次募投项目,现有炭黑产能能够消化本次募投项目脱晶蒽油产能,募投项目规划脱晶蒽油产能与公司现有煤焦油加工产品、特种炭黑产品产能相匹配本项目主要产品为脱晶蒽油,为生产中高端炭黑的优质原料,达产后将形成19万吨/年产能。目前公司拥有“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通常生产1吨特种炭黑需要2.3-2.8吨脱晶蒽油,据此测算,公司“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的脱晶蒽油需求量将达到19.6万吨,此外脱晶蒽油还可以配套公司现有34万吨/年炭黑生产线,进一步提高公司现有炭黑产品的品质和质量的稳定性。因此,公司现有炭黑产能能够有效覆盖本项目建成后的新增脱晶蒽油产能,为项目的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基础。公司的蒽油产能储备能够充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原材料蒽油供应需求。本项目以公司煤焦油加工装置自产的蒽油为原材料,需求量为20万吨/年。公司目前拥有60万吨/年煤焦油加工产能,根据行业标准25%-30%的蒽油提取率测算,发行人现有蒽油年产能可达15-18万吨。最近三年,发行人根据产品的生产需要,蒽油提取量分别为6.80万吨、12.26万吨和11.73万吨,全部自用用于生产高品质炭黑,未对外销售。此外,公司正在建设“5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预计2025年底建设投产,届时公司将拥有110万吨/年煤焦油加工产能。根据行业标准25%-30%的蒽油提取率测算,预计“5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投产后,公司将拥有27.5-33万吨蒽油产能,具备供应本次募投项目的能力。综上,公司现有煤焦油加工产能能够本次募投项目的原材料需求量,公司现有炭黑产能能够有效消化脱晶蒽油产能。因此,本次募投项目规划脱晶蒽油产能与公司现有煤焦油加工产品、特种炭黑产品产能相匹配。

三、公司普通炭黑产品是否存在采购脱晶蒽油作为原材料的情形,并结合

(2)相关情况,说明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是否需要外购脱晶蒽油,效益测算中是否考虑外购蒽油的成本

目前公司普通炭黑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炭黑油、蒽油,不存在采购脱晶蒽油作为原材料的情形。

如本题回复之“二、(三)结合前述情况、募投项目实施后能提取出的脱晶蒽油产量、公司特种炭黑所需脱晶蒽油产量等,说明自产蒽油是否足以供应本次募投项目,募投项目规划脱晶蒽油产能与公司现有煤焦油加工产品、特种炭黑产品产能的匹配性”所述,脱晶蒽油配套现有炭黑产能将进一步提升炭黑产品品质。公司“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的脱晶蒽油需求量预计为19.6万吨,能够全部消化本次募投项目脱晶蒽油产能。若公司现有34万吨/年炭黑生产线也使用脱晶蒽油生产中高端炭黑,则需外购脱晶蒽油。

本项目以公司煤焦油加工装置自产的蒽油为原材料,需求量为20万吨/年。如本题回复之“二、(三)结合前述情况、募投项目实施后能提取出的脱晶蒽油产量、公司特种炭黑所需脱晶蒽油产量等,说明自产蒽油是否足以供应本次募投项目,募投项目规划脱晶蒽油产能与公司现有煤焦油加工产品、特种炭黑产品产能的匹配性”所述,公司现有煤焦油产能能够供应本次募投项目的蒽油需求,因此在效益测算中仅考虑自产蒽油的成本,未考虑外购蒽油的成本。

四、结合募投项目产品相关技术储备、人员储备、募投项目产品分离和提纯等核心工艺掌握情况、市场需求等,说明公司生产脱晶蒽油、生产并销售蒽醌和咔唑的可行性,公司2013年取得中试结果能否在当下使用,前期研发技术和相关工艺在当下是否需要较大研发投入或更新,是否存在研发或实施难点

(一)募投项目产品相关技术储备、人员储备、募投项目产品分离和提纯等核心工艺掌握情况、市场需求等

1、技术储备

如本题回复之“一、(二)、2、本次募投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生产技术相对成熟、反应原理公开,不同企业的技术水平差异主要体现在工艺流程、生产设备投入及产品配方等方面,发行人已掌握募投项目产品生产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工艺,并具有相关发明专利。公司深耕煤焦油精细加工领域多年,已在蒽油深加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为本次募投项目的生产提供了技术储备。

2、人员储备

公司建立了一支专业、成熟、稳定的人才队伍,拥有丰富的煤焦油深加工产品研发、生产与管理经验,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与研发人员皆拥有丰富的化工行业经验,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稳定性,是公司主要竞争优势之一,多年的煤焦油深加工和炭黑研发经验是本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主要用于配套公司现有炭黑生产线生产中高端炭黑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技术、市场方面具有相通性,核心团队人员的技术和经验亦相通,在现有业务较为成熟的情况下,公司激励核心团队人员将现有业务的研发、生产、营销和管理经验复制到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开发中,形成较强的团队人员协同能力,可快速实现该产品产业化。未来,公司将继续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招聘优秀人才,充实员工队伍,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人员保障。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主要用于配套公司现有炭黑生产线生产中高端炭黑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在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相通性。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煤焦油深加工产品和炭黑产品研发经验和产业化经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3、募投项目产品分离和提纯等核心工艺掌握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工艺流程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生产工艺主要为结晶、重结晶、精馏、氧化等,工艺技术为行业通用成熟技术,反应原理公开,公司在吸收成熟技术成果的基础上持续研发,结合多年来煤焦油深加工的研发生产经验,通过工艺优化、过程控制等方式解决实际生产过程中的难点,以保证产品的品质、提升生产效率,并适配下游客户的实际需求,目前公司已掌握募投项目产品的核心工艺技术。2021年以来,发行人开展的与蒽油深加工相关的研发项目具体如下:

研发项目研发投入(万元)研发目的
一种利用混蒽制取粗蒽的工艺方法1,356.59提取高纯度脱晶蒽油和粗蒽产品
一种利用粗蒽制取精蒽、咔唑的工艺方法1,268.66提取高纯度咔唑产品
蒽醌的氧化制取方法研究1,249.35提取高纯度蒽醌产品
一种重质洗油与一蒽油的精确分离技术工艺方法研究465.33提高蒽油的纯度
合计4,339.93-

公司目前对本次募投项目核心工艺的掌握情况如下:

(1)公司已掌握募投项目产品生产的核心工艺

①脱晶蒽油

脱晶蒽油生产主要采用结晶、重结晶工艺,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已掌握核心生产工艺。公司于2011年便开始蒽油深加工项目的研发,相关产品已于2013年完成中试试验,采用与本项目相同的结晶、重结晶工艺,成功从蒽油中分离出粗蒽和本项目主要产品脱晶蒽油。多年以来,脱晶蒽油生产的核心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化,基于前期的研发技术和经验,发行人持续跟踪行业技术升级方向,在脱晶蒽油生产领域开展多项研发项目,通过自主研发的方式对脱晶蒽油生产工艺进行深入研究和优化,2021年以来研发投入1,821.92万元。公司掌握的核心工艺如下:

产品主要工艺核心技术名称核心技术掌握情况
脱晶蒽油结晶、重结晶两次熔融结晶生产脱晶蒽油工艺公司已掌握两次熔融结晶法生产脱晶蒽油,该工艺可提高脱晶蒽油的纯度,同时降低其粘度,有利于其作为原材料生产炭黑时的雾化效果,从而有效控制炭黑产品的粒径、结构、比表面积等核心性能指标,提升炭黑产品品质。

此外,脱晶蒽油的主要生产工艺为结晶,与现有通过煤焦油生产蒽油等产品的蒸馏工艺具有相通性,二者均需要通过温度的精准控制,将组分进行提取和分离。公司深耕煤焦油深加工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对于煤焦油中各种组分的物理性质具有深刻理解,现有生产经验可迁移至募投项目生产,在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工艺环节具有成熟的技术储备,能够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②咔唑

咔唑生产主要采用精馏、熔融结晶工艺,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已掌握核心生产工艺,2021年以来研发投入1,268.66万元,并已取得相关发明专利。公司掌握的核心工艺如下:

产品主要工艺核心技术名称核心技术掌握情况
咔唑精馏、结晶、重结晶咔唑的无溶剂生产工艺公司采用熔融结晶法生产咔唑,对传统咔唑生产工艺进行了优化,取消了传统的高危险性有机溶剂,提升了生产安全性,同时减少了产品中有机溶剂的残留,减少加热冷却重结晶次数,有效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产出的咔唑产品纯度可达99%。公司已获得“一种煤焦油精咔唑的提纯方法”发明专利授权。

③蒽醌

蒽醌生产主要采用氧化工艺,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已掌握核心生产工艺,2021年以来研发投入1,249.35万元,相关发明专利正在审查中。公司掌握的核心工艺如下:

产品主要工艺核心技术名称核心技术掌握情况
蒽醌氧化蒽醌的分步氧化工艺通过减少催化剂与氧化混合介质的接触时间,降低氧化反应后的温度,减少过氧化的发生,有效提高蒽醌收率。公司于2025年申请了“一种高纯度蒽醌的收集装置及其使用方法”发明专利并已获受理,目前正在审查中。

(2)本次募投项目生产工艺与公司现有产品生产工艺具有相通性,公司现有生产经验可迁移至募投项目生产公司目前采用蒸馏工艺生产蒽油、改质沥青、工业萘等产品,与本次募投项目采用的结晶工艺具有相通性。二者均利用物理性质差异实现组分分离,蒸馏通过不同组分的沸点不同分离混合物,熔融结晶通过不同组分的熔点不同分离混合物,二者均通过相变实现组分分离,且均需要通过精准控制温度来提取和分离组分,具有相通性。

公司深耕煤焦油深加工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对于煤焦油中各种组分的物理性质具有深刻理解,具备成熟的控温能力和经验。公司掌握了高精度温控技术,能够严格控制温度波动范围,以保证工艺的稳定性;能够基于实时监测数据动态调节加热/冷却速率,以适应不同物料的相变特性;同时已通过研发项目积累了工艺参数,可以快速匹配最佳温控曲线,缩短试生产周期。公司已充分利用控温方面的优势对本项目原材料蒽油品质实现精准控制,在国家标准(GB/T 24211-2009《蒽油》)规定的300-360℃馏程基础上,将馏分切割范围精准收窄至300-330℃的优化区间,将萤蒽、芘等高沸点杂质组分进一步分离,切取出纯度更高、杂质更少的蒽油,以满足后续生产需要。

基于相关技术的相通性,公司可以将现有业务积累的研发生产经验和技术迁移至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生产,确保提取出相应产品。

综上,发行人已掌握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分离和提纯的技术,相关技术与发行人现有技术具有相通性,发行人在蒽油深加工领域具有技术研发经验,并通过持续研发投入保持工艺先进性,在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工艺环节具有成熟的技术储备,能够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4、募投项目产品相关市场需求

(1)脱晶蒽油产品市场需求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脱晶蒽油配套公司现有炭黑生产线,用于生产中高端炭黑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需求,具体如下:

①中高端炭黑将受益于下游汽车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如本回复本题之“七、(一)中高端炭黑下游行业发展”所述,中高端炭黑下游汽车行业、电缆行业、以及油墨与染料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炭黑产业市场需求提升。此外,随着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对轮胎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炭黑产业需同步开发与之相适应的产品,未来电缆和油墨行业的市场竞争也将主要集中在高性能和特种应用场景中,中高端炭黑的需求随之提升,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②我国中高端炭黑产品市场需求存在缺口

尽管近几年我国炭黑产能不断扩张,成为世界第一大炭黑生产国,但目前仍存在结构性问题,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中高端炭黑产品如绿色轮胎需要的低滚动阻力炭黑、高端制品炭黑等产品却供给不足、依赖进口,造成我国进出口炭黑差价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数据,2024年我国进口炭黑金额达到35,471.81万美元,数量为30.10万吨,进口炭黑平均价格高达4,539美元/吨(剔除从俄罗斯进口炭黑的影响),而出口炭黑金额为120,223.20万美元,数量为96.17万吨,而出口炭黑平均价格仅为1,250美元/吨,不足进口平均价格的三分之一。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剔除从俄罗斯进口炭黑的影响。

随着主要应用领域轮胎产业的发展,炭黑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炭黑产业高端化、差异化和规模化发展为未来的发展趋势。本项目主要产品脱晶蒽油为生产中高端炭黑产品的优质原料,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将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公司炭黑产品的品质,推动公司炭黑产品向高端延伸,加快产品品种升级,有利于公司巩固炭黑行业优势和现有客户的合作基础,同时进一步开拓新客户,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③原材料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对于最终产品炭黑的质量至关重要

原材料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是炭黑生产的核心要素,直接决定着产品的性能指标和市场竞争力,优质原材料不仅能提高炭黑产品的纯度、着色力和结构稳定性,更能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高效。

我国炭黑企业的生产原材料经历了持续优化。在行业发展初期,我国炭黑企业直接采用煤焦油作为原料生产炭黑,但由于煤焦油组分复杂,产出的炭黑品质不稳定、收率差。于是炭黑企业将煤焦油进行预处理,将轻油、酚油、萘和洗油等组分分离出去后,提取出炭黑油、蒽油作为炭黑生产的原材料。随着行业对炭黑品质要求的不断提升,原料需要具备更高的芳烃含量以及更少的杂质,以满足中高端炭黑产品的性能需求,炭黑企业进一步对蒽油进行提纯处理,剔除了其中的咔唑、菲等成分,制备出芳烃含量更高、沥青质和杂质更少的脱晶蒽油,从而确保炭黑产品具备更优异的性能表现,进一步提高终端轮胎产品

的性能,一方面可以提高轮胎和橡胶制品耐磨性能和使用寿命,另一方面能够降低轮胎滚动阻力、节油降耗。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将充分发挥“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新材料”的产业链协同优势,对脱晶蒽油的质量形成直接有效的控制,使公司能够保证中高端炭黑原材料稳定供应,并避免由于外采原材料品质差异造成的炭黑产品质量波动,同时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此外,通过协同集合生产,炭黑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可以使用管道输送,连接装置进行生产,在保证安全、高效的基础上,降低运输成本。

(2)咔唑产品市场需求

咔唑是煤焦油中经济价值较高的成分,是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中间体,在合成染料、有机颜料、农药、医药、光电新材料和合成树脂等领域显示出良好发展前景。根据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报告预测,2024年全球咔唑市场规模约为8.45亿元人民币,预计到2029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1.16亿元人民币,复合年增长率预计为5.72%。

(3)蒽醌产品市场需求

蒽醌是有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染料、医药、农药等领域,是制造染料的重要原料,在纺织品、皮革、纸张等材料的染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蒽醌及其衍生物被用于制造抗肿瘤药物、抗菌药物等多种药物,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对医药产品的需求将不断增加,为蒽醌市场提供新的增长点。

(二)说明公司生产脱晶蒽油、生产并销售蒽醌和咔唑的可行性

1、生产脱晶蒽油、蒽醌和咔唑的工艺技术成熟,与现有业务工艺具有相通性,发行人已掌握了相关工艺技术,生产具备可行性

近年来,炭黑行业呈现出提高自主原材料控制能力的发展趋势,龙头企业纷纷布局原料端产线,例如龙星科技2024年开始建设“新型炭黑原料制备及生产项目”,正是这一战略方向的体现。公司凭借二十年煤焦油深加工领域的技术积累和产业经验,在原材料产线投资方面具备显著优势。公司通过自建原料产线,不仅能够精准把控脱晶蒽油等关键原料的质量指标,更能根据炭黑产品

的性能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从而实现从原料到成品的全流程品质管控。这种产业链纵向整合的发展模式,正在成为提升炭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路径。如本题回复之“四、(一)、3、募投项目产品分离和提纯等核心工艺掌握情况”所述,生产脱晶蒽油、蒽醌和咔唑采用的技术路线为行业通用成熟技术,公司在吸收成熟技术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煤焦油深加工的研发生产经验,通过工艺优化、过程控制等方式保证产品的品质,目前公司已掌握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核心生产工艺和生产经验;此外,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工艺与公司现有业务具有相通性,公司现有生产经验可迁移至募投项目生产。公司是一家基于对煤焦油资源深入研发及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已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和人才储备,已掌握募投项目分离和提纯等核心工艺,能够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充分放大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优势,从源头把控产品质量,以自产蒽油作为核心原材料,不仅确保了脱晶蒽油品质的稳定性,更是公司利用煤焦油深加工业务的规模优势的体现。公司目前拥有60万吨/年煤焦油加工产能,根据行业标准25%-30%的蒽油提取率测算,发行人现有蒽油年产能可达15-18万吨。最近三年发行人根据产品的生产需要,蒽油提取量分别为6.80万吨、12.26万吨和11.73万吨,全部自用用于生产高品质炭黑,未对外销售。后续随着“5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建成投产,公司将拥有110万吨/年煤焦油加工产能,预计公司将拥有27.5-33万吨蒽油产能,具备稳定供应本次募投项目的能力。

综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且公司已掌握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核心工艺、具备主要原材料蒽油的供应能力,生产具备可行性。

2、咔唑和蒽醌系公司现有煤焦油加工产品的下游延伸,与现有业务具有相通性,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销售具有可行性

如前所述,咔唑和蒽醌受益于下游染料、医药行业发展,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如本回复本题之“五、(三)说明蒽醌、咔唑产品生产及实现对外销售的可行性”所述,蒽醌、咔唑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产品,下游客户通常以统一的国家标准作为验收标准,参考公开的市场价格定价,预计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投

产后,产品销售具有较大可行性。同时,咔唑和蒽醌系公司现有煤焦油加工产品的下游延伸,虽然与现有产品有所差异,但下游应用领域有所重叠,核心团队人员的技术和经验具有相通性,公司以现有下游客户资源为切入点,同时大力开拓新客户,经过长期的沟通和拜访,发行人已与多家下游客户建立联系,储备了一定的客户资源,公司将保持与下游客户的沟通,并提高产品验证效率。此外,当前咔唑和蒽醌市场以小规模、单一产品企业为主,下游客户希望与发行人这类具备全产业链优势的规模化企业合作,因此发行人切入咔唑和蒽醌领域具有显著的市场可行性和竞争优势,有望快速获得下游客户的认可与订单。综上,咔唑和蒽醌的销售具备可行性。综上,公司具备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和人才储备,募投项目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

(三)说明公司2013年取得中试结果能否在当下使用,前期研发技术和相关工艺在当下是否需要较大研发投入或更新,是否存在研发或实施难点如本题回复之“四、(一)、3、募投项目产品分离和提纯等核心工艺掌握情况”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生产工艺主要为结晶、重结晶、精馏、氧化等,工艺技术为行业通用成熟技术,反应原理公开,公司在吸收成熟技术成果的基础上持续研发,结合多年来煤焦油深加工的研发生产经验,通过工艺优化、过程控制等方式解决实际生产过程中的难点,以保证产品的品质、提升生产效率,并适配下游客户的实际需求。发行人已建立了专业的研发团队,基于前期的研发技术和经验,持续跟踪行业技术升级方向,在蒽油深加工领域开展多项研发项目,2021年至今研发投入合计4,339.93万元,通过自主研发的方式对工艺进行深入研究和优化,目前已掌握募投项目产品的核心工艺技术。公司于2011年开始蒽油深加工项目的研发,相关产品已于2013年完成中试试验,采用与本项目相同的结晶工艺,成功从蒽油中分离出粗蒽和本项目主要产品脱晶蒽油。多年以来,脱晶蒽油生产的核心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基于前期的研发技术和经验,通过自主研发的方式对脱晶蒽油生产工艺进行深入研究和优化,已掌握脱晶蒽油生产的核心工艺。同时,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已掌握咔唑和蒽醌核心生产工艺,在咔唑生产方面

已获得“一种煤焦油精咔唑的提纯方法”发明专利;在蒽醌生产方面,发行人于2025年申请了“一种高纯度蒽醌的收集装置及其使用方法”发明专利并已获受理,目前正在审查中。此外,本次募投项目采用的结晶、蒸馏生产工艺与公司现有产品生产工艺蒸馏具有相通性,公司现有生产经验可迁移至募投项目生产。公司深耕煤焦油深加工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在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工艺环节具有成熟的技术储备,能够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综上,2013年以来产品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基于前期研发已积累了蒽油深加工领域的工艺经验,近年来发行人通过持续研发投入保持工艺先进性,并形成多项研发成果。因此,发行人已掌握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核心生产工艺和生产经验,前期研发技术和相关工艺在当下无需较大研发投入或更新,不存在研发或实施难点。

五、结合募投项目产品蒽醌、咔唑的主要工艺和生产过程,是否为脱晶蒽油的附属产品,是否存在尚未掌握的核心工艺,下游应用领域及客户,是否与现有客户重叠,是否需要开拓新客户等情况,并说明产品生产及实现对外销售的可行性

(一)募投项目产品蒽醌、咔唑的主要工艺和生产过程,是否为脱晶蒽油的附属产品,是否存在尚未掌握的核心工艺

1、募投项目产品蒽醌、咔唑的主要工艺和生产过程

本项目将原材料蒽油进行过滤、除杂等预处理操作后,加热至110~130℃,用原料泵输送进结晶槽中,开启冷凝器使进入结晶槽的馏份逐渐降温,降至一定温度从而分离出脱晶蒽油和粗蒽,开启放料阀,分离出脱晶蒽油和粗蒽产品。

粗蒽送入蒸馏塔,在一定的温度、压力条件下进行蒸馏,利用混合物中各组分沸点的差异分离出咔唑馏分和蒽菲馏分。咔唑馏分送入区域熔融结晶器,通过控制温度等条件,使咔唑馏分逐步结晶析出咔唑,经多次结晶和重结晶后得到高纯度咔唑产品。蒽菲馏分送至区域熔融结晶器,经过多次结晶和重结晶提纯后送至气化釜,通入600℃左右的过热蒸汽使之气化,过滤后进入混合器,与经过加热的热空气充分混合后,进入固定床反应器,在反应器中与催化剂的作用下,在特定温度下与空气中的氧气发生气相催化氧化反应,生成蒽醌气体,送入冷却器,使蒽醌气体凝华成固体,得到高纯度蒽醌产品。

2、是否为脱晶蒽油的附属产品,是否存在尚未掌握的核心工艺

咔唑和蒽醌是利用提取脱晶蒽油后的剩余部分进一步加工而成,产量占蒽油加工量的5%。

如本题回复之“四、(一)、3、募投项目产品分离和提纯等核心工艺掌握情况”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生产工艺技术是行业通用成熟技术,反应原理公开,公司在吸收成熟技术成果的基础上持续研发,结合多年来煤焦油深加工的研发生产经验,通过工艺优化、过程控制等方式解决实际生产过程中的难点,以保

证产品的品质、提升生产效率,并适配下游客户的实际需求,2021年以来公司在咔唑和蒽醌生产领域研发投入2,518.01万元,目前已掌握募投项目产品的核心工艺技术。公司掌握的核心工艺如下:

产品主要工艺核心技术名称核心技术掌握情况
咔唑精馏、结晶、重结晶咔唑的无溶剂生产工艺公司采用熔融结晶法生产咔唑,对传统咔唑生产工艺进行了优化,取消了传统的高危险性有机溶剂,提升了生产安全性,同时减少了产品中有机溶剂的残留,减少加热冷却重结晶次数,有效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产出的咔唑产品纯度可达99%。公司已获得“一种煤焦油精咔唑的提纯方法”发明专利。
蒽醌氧化蒽醌的分步氧化工艺通过减少催化剂与氧化混合介质的接触时间,降低氧化反应后的温度,减少过氧化的发生,有效提高蒽醌收率。公司于2025年申请了“一种高纯度蒽醌的收集装置及其使用方法”发明专利并已获受理,目前正在审查中。

综上,发行人已掌握蒽醌和咔唑生产的核心工艺。

(二)募投项目产品蒽醌、咔唑的下游应用领域及客户,是否与现有客户重叠,是否需要开拓新客户等情况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属于煤焦油深加工产品,系公司现有业务的下游延伸,与现有煤焦油加工业务下游应用领域和客户情况如下:

项目现有煤焦油加工业务本次募投
具体产品改质沥青、工业萘、洗油、蒽油、粗酚精制产品等咔唑、蒽醌
下游应用领域电极制造、耐火材料、染料、合成纤维、医药、香料等染料、有机颜料、医药、农药活性成分等
主要客户炭素与石墨制品企业、染料中间体企业、医药中间体企业、炭黑企业等染料中间体企业、医药中间体企业等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蒽醌、咔唑是重要的精细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合成染料、有机颜料、医药、农药等领域。如上表所示,蒽醌和咔唑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应用领域在染料、医药领域有所重叠,但细分领域略有差异。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具有稳定的市场和客户基础,目前在核心市场均设立了销售区,形成一套高效率、高执行力的营销网络布局和运作体系,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销售提供支

持。

公司以现有下游客户资源为切入点,同时大力开拓新客户,经过长期的沟通和拜访,发行人已与多家下游客户建立联系,储备了一定的客户资源,下游客户通常在通过产品多轮的样品验证和批量验证后,方可下达需求订单。公司在进行产品研发的同时积极与客户进行生产工艺交流,以满足客户对产品品质、生产效率等各方面的需求。公司将在项目建成后,在安装调试期间进行试生产,在产品质量通过自我验证后,向客户进行送样验证,提高验证效率。

(三)说明蒽醌、咔唑产品生产及实现对外销售的可行性

1、公司已掌握蒽醌、咔唑产品生产的核心工艺,生产具备可行性

如前所述,公司已掌握了蒽醌、咔唑产品生产的核心工艺。本次募投项目采用行业通用成熟技术,反应原理公开,公司在吸收成熟技术成果的基础上持续研发,结合多年来煤焦油深加工的研发生产经验,在蒽油深加工领域开展多项研发项目,通过工艺优化、过程控制等方式解决实际生产过程中的难点,以保证产品的品质、提升生产效率,并适配下游客户的实际需求,目前已掌握募投项目产品的核心工艺技术,并形成了多项研发成果。在咔唑生产方面已获得“一种煤焦油精咔唑的提纯方法”发明专利授权;在蒽醌生产方面,发行人于2025年申请了“一种高纯度蒽醌的收集装置及其使用方法”专利并已获受理,目前正在审查中。

此外,公司深耕煤焦油深加工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在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工艺环节具有成熟的技术储备,可为本募投项目的稳定、高效、经济、环保运行提供有效保证。

因此,发行人已掌握蒽醌、咔唑产品生产的核心工艺,具备项目实施的能力,产品生产具有可行性。

2、蒽醌、咔唑产品市场化程度较高,其下游应用领域与现有业务有所重叠,公司具有市场储备,实现对外销售具备可行性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蒽醌、咔唑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产品,下游客户通常以统一的蒽醌国家标准(GB/T2405-2013)和咔唑国家标准(HG/T4259-2011)作

为验收标准,依据百川盈孚资讯公开的市场价格来确定产品价格。预计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投产后,产品销售具有可行性。蒽醌、咔唑的下游客户为染料中间体企业、医药中间体企业等,与现有产品应用领域在染料、医药领域有所重叠,但细分领域略有差异。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具有稳定的市场和客户基础,目前在核心市场均设立了销售区,形成一套高效率、高执行力的营销网络布局和运作体系,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销售提供支持。

公司以现有下游客户资源为切入点,同时大力开拓新客户,经过长期的沟通和拜访,发行人已与多家下游客户建立联系,储备了一定的客户资源,下游客户通常在通过产品多轮的样品验证和批量验证后,方可下达需求订单。公司在进行产品研发的同时积极与客户进行生产工艺交流,以满足客户对产品品质、生产效率等各方面的需求。公司将在项目建成后,在安装调试期间进行试生产,在产品质量通过自我验证后,向客户进行送样验证,提高验证效率,预计市场开拓具有可行性。

3、目前咔唑和蒽醌市场以小规模企业为主,下游客户希望与发行人这类具备全产业链优势的规模化企业合作,发行人布局该领域具有市场可行性

如本回复本题之“四、(一)、4、募投项目产品相关市场需求”所述,咔唑和蒽醌是具有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染料、医药等行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但目前市场上咔唑和蒽醌的生产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产品结构较为单一,影响产品质量稳定性、生产连续性,难以满足下游客户对生产稳定性和产品一致性的需求。下游客户更倾向于从发行人这类具备全产业链优势的规模化企业采购,以确保原料质量可靠、供应稳定。发行人凭借其完整的产业链布局、规模化生产能力和成熟的技术积累,能够有效解决行业现存的质量与供应难题,因此切入咔唑和蒽醌领域具有显著的市场可行性和竞争优势,有望快速获得下游客户的认可与订单。

六、结合公司现有采购脱晶蒽油渠道、价格、募投项目生产脱晶蒽油成本计算过程、生产良率、外采蒽油数量或价格等,量化说明募投项目生产脱晶蒽油替代采购可节约利润的计算过程,效益合理性,效益测算是否谨慎

(一)公司现有采购脱晶蒽油渠道、价格

公司目前不存在采购脱晶蒽油的情况。根据百川盈孚数据,2023年10月-2024年9月脱晶蒽油市场价格呈现下降趋势,具体如下:

外购脱晶蒽油的成本参考百川盈孚数据,2023年10月-2024年9月我国脱晶蒽油市场均价为4,605.12元/吨,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产品市场历史价格及近期价格变动情况谨慎考虑,效益测算中假设外购脱晶蒽油的单价为4,450.00元/吨,具有合理性。

(二)募投项目生产脱晶蒽油成本计算过程、生产良率、外采蒽油数量或价格

募投项目生产脱晶蒽油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原材料费、动力费和工资及附加费等,成本费用相关指标的测算依据说明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测算依据
1原材料费根据公司自产蒽油的历史价格和近期趋势预测未来价格,消耗定额根据工艺方案确定
2动力费电、水、蒸汽等价格根据项目所在地历史价格和近期趋势预测未来价格,消耗定额根据工艺方案确定
3修理费取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建设期利息)的3%计算
4其他制造费用取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建设期利息)的3%计算
5折旧与摊销费用根据公司目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分类平均年限法折旧,折旧年限分别为设备类别15年、建筑类别30年,残值取5%
6工资及附加费根据公司工资标准及人员安排计划进行计算

其中原材料费占全部生产成本的80%以上,主要原材料蒽油全部由公司现有煤焦油加工装置供给,无需外采蒽油,效益测算中原材料蒽油的成本参考公司自产蒽油成本确定,人员工资、水电蒸汽等动力费均参考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折旧与摊销费用与公司现有会计政策保持一致,因此,脱晶蒽油的成本测算具有合理性。

(三)量化说明募投项目生产脱晶蒽油替代采购可节约利润的计算过程,效益合理性,效益测算是否谨慎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19万吨脱晶蒽油产能,将配套公司现有炭黑产线生产中高端炭黑,预计项目达产后,公司脱晶蒽油全部实现自给自足,避免外购支出,保证脱晶蒽油成本可控、质量稳定。

由于脱晶蒽油全部为自用,不直接实现收入和利润,该产品效益测算系测算减少外购脱晶蒽油所节约的成本费用。本项目投产后预计节省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项目T+1T+2至T+15
达产比例60%100%
单价(元/吨)4,450.004,450.00
产量(万吨)11.5419.23
外购脱晶蒽油的成本(万元)①51,344.1085,573.50
自产脱晶蒽油的成本(万元)②50,314.3781,758.86
预计节省的成本(万元)①-②1,029.733,814.64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单价、销量、成本费用等主要指标测算依据充分,测算过程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市场价格变动及公司实际情况,具

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七、结合特种炭黑下游行业发展、市场需求、公司市占率、产品竞争力等,说明发行人现有特种炭黑的市场需求是否足以消化本次脱晶蒽油产能

(一)中高端炭黑下游行业发展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脱晶蒽油全部自用,用于配套公司现有炭黑生产线生产中高端炭黑。公司目前“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包含4万吨/年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生产线、1.5万吨/年导电炭黑神产线和1.5万吨/年色素炭黑生产线,下游行业分别为汽车行业、电缆行业、以及油墨与染料行业。

1、汽车行业

炭黑是橡胶制品的重要补强剂和填充剂,汽车产业的发展带动具有橡胶补强功能的炭黑产业日渐壮大。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我国2024年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128万辆和3,144万辆,产量、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3.72%和4.46%,但产销量仍连续十五年蝉联全球第一。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为35,300万辆,比2023年底增加1,700万辆,增长5.06%。2024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创历史新高。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我国橡胶轮胎外胎产量118,689.4万条,同比增长1.46%。在替换胎市场和配套胎市场双重驱动下,轮胎需求将保持稳定,从而带动炭黑行业的整体需求。

近年来,汽车工业对轮胎产品的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为轮胎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推动炭黑产品的品质升级和需求增长。新能源汽车由于瞬时扭矩大、车重等原因造成轮胎快速磨损,需要轮胎具有更高的耐磨性,以提升轮胎的使用寿命。同时,新能源汽车需要低滚动阻力的轮胎减少损耗,以提升车辆的续航能力。此外,低噪音的轮胎可以减少行驶过程中的噪音,提高车内环境的舒适性。因此,以子午线轮胎和高性能绿色轮胎为代表的新型轮胎逐步成为主流。为了顺应轮胎产业发展趋势,炭黑产业需同步开发与之相适应的低滚动阻力、高性能的绿色炭黑生产工艺,高品质炭黑的需求逐渐提升。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发布的《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中也提出“争取‘十四五’末,绿色轮胎的市场化率升至70%以上,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的目标,绿色轮胎的发展将带动低滚动阻力炭黑、高性能炭黑等产品的使用量随之提高,该类中高端炭黑产品将面临市场发展机遇。

2、电缆行业

导电炭黑加入绝缘聚合物(塑料、橡胶)形成的导电网络,可以使原本为绝缘物的塑料、橡胶体积电阻率显著下降,可赋予制品导电或防静电作用,通常应用于电力电缆屏蔽材料中,在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电动汽车、无线通讯、消费电子等领域广泛应用。随着社会用电量稳步提升,电网工程建设持续加码,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4年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建设投资完成11,687亿元,同比增长12.1%,其中电网工程建设投资完成6,083亿元,同比增长15.3%,电力工程建设的持续投入将带动线缆材料行业需求不断提升。此外,随着风能、核能等清洁电力系统建设加速推进、5G以及中国“双千兆”网络建设不断提速、以及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加快建设等大量新应用场景的出现,电缆的质量的要求不断提升,未来市场竞争将主要集中在高性能和特种应用场景中。下游电缆行业的发展趋势也进一步带动导电炭黑市场需求提升、产品质量升级。

3、油墨和涂料行业

色素炭黑在油墨、油漆、涂料、塑料等制品中用作着色颜料。油墨下游除主要应用于出版物印刷和包装物印刷,如书刊印刷、日化用品和食药包装等外,近年来在建筑装饰和先进工业制造等方面又有新的广泛应用。在现代社会中,油墨可通过不同的工艺,印刷涂布在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各种基材之上,产品广泛应用于出版、包装、建材、电子、新能源等诸多工业应用领域,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将带动色素炭黑的市场需求提升。

(二)中高端炭黑市场需求

尽管近几年我国炭黑产能不断扩张,成为世界第一大炭黑生产国,但目前仍存在结构性问题,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中高端炭黑产品如绿色轮胎需要的低滚动阻力炭黑、高端制品炭黑等产品却供给不足、依赖进口,造成我国进出口炭黑差价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数据,2024年我国进口炭黑金额达到35,471.81万美元,数量为30.10万吨,进口炭黑平均价格高达4,539美元

/吨(剔除从俄罗斯进口炭黑的影响),而出口炭黑金额为120,223.20万美元,数量为96.17万吨,平均价格仅为1,250美元/吨,不足进口平均价格的三分之一。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剔除从俄罗斯进口炭黑的影响。随着主要应用领域轮胎产业的发展,炭黑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炭黑产业高端化、差异化和规模化发展为未来的发展趋势。

(三)公司市占率

根据炭黑分会统计数据显示,公司2023年炭黑产量占全国炭黑总产量的

5.77%,排名第6。2023年我国炭黑行业主要企业其炭黑产量及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序号单位名称产量(万吨)市场占有率(%)
1黑猫股份(002068.SZ)92.214.73%
2金能科技(603113.SH)59.69.52%
3卡博特化工有限公司53.08.47%
4龙星科技(002442.SZ)46.27.39%
5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36.45.81%
6永东股份36.15.77%
7山西三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5.05.59%
8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25.24.03%
9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14.72.35%
10烁元新材料(东营)股份有限公司14.32.28%

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

2021 至 2024年我国炭黑进出口价格对比

出口 进口

序号单位名称产量(万吨)市场占有率(%)
合计412.765.96%
全国炭黑总产量625.7100.00%

数据来源:炭黑分会《2024年中国炭黑年册》

(四)产品竞争力

如本回复“问题一、二、(二)、1、公司产品竞争力”所述,公司产品具有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技术优势、成本优势和品牌优势,具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

(五)结合上述,说明发行人现有特种炭黑的市场需求是否足以消化本次脱晶蒽油产能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脱晶蒽油为生产中高端炭黑的优质原材料,配套前次募投项目中的“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能够提升炭黑产品的品质,产出的中高端炭黑与现有炭黑业务具有相同的客户群体,预计特种炭黑的市场需求能够消化本次脱晶蒽油产能,具体分析如下:

1、特种炭黑市场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市场需求逐渐提升

如前文所述,中高端炭黑市场受益于下游汽车轮胎行业、电缆行业、油墨颜料等行业发展,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目前我国炭黑市场存在结构化需求缺口,低端炭黑同质化竞争严重,中高端炭黑供给不足、依赖进口。

2、公司现有特种炭黑产品目前产销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炭黑产品的订单及产销情况良好,基本处于订单饱和、满产满销状态。公司现有“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于2024年12月建成投产,包含4万吨/年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生产线、1.5万吨/年导电炭黑生产线和1.5万吨/年色素炭黑生产线。2025年一季度产销情况如下:

单位:吨

产品产能产量销量
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10,000.009,071.207,523.80
导电炭黑3,750.003,153.142,698.42
色素炭黑3,750.002,490.612,142.03
产品产能产量销量
合计17,500.0014,714.9512,364.25

公司“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产品尚处于产能爬坡期,如上表所示,2025年一季度公司特种炭黑产线实现产量1.47万吨、销量1.24万吨,产能利用率为84%,产销率为84%,前期产能消化良好。随着下游市场逐渐开拓,预计产销量将进一步提升。

下游客户通常提前1个月下达销售订单,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特种炭黑在手订单情况良好,具体如下:

产品在手订单(吨)
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3,200
导电炭黑1,200
色素炭黑838
合计5,238

3、公司在炭黑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多年良好的客户资源将为产能消化提供保障

公司深耕煤焦油深加工和炭黑领域多年,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市场地位得到多方认可,荣获炭黑分会评选的“中国炭黑十强企业”,被山西省人民政府评为“山西省碳基新材料产业链‘链主’”。“永东”牌炭黑产品质量稳定优质,永东品牌具备高度的客户认可度。公司产品具有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技术优势、成本优势和品牌优势,具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脱晶蒽油为生产中高端炭黑的优质原材料,能够提高公司现有炭黑产品品质,最终产出的炭黑产品与公司现有炭黑产品具有相同的客户群体。公司多年来形成了良好的品牌优势,与下游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下游客户对于炭黑品质提升的需求将为产能消化提供保障。

在轮胎方面,公司与普利司通、住友、韩泰、赛轮、中策、通用、佳通、双钱集团、锦湖轮胎、耐克森、固异特、玲珑等全球轮胎75强企业保持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2022年荣获全球最大轮胎制造商普利司通公司“杰出贡献奖”,2023年荣获全球轮胎前50企业金宇轮胎集团颁发的“金牌供应商”奖项。

在电缆材料方面,公司与万马股份(002276.SZ)、太湖远大(920118.BJ)等知名电缆材料企业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其中万马股份为国内电线电缆材料领域龙头企业,产销规模多年位居行业前列;太湖远大为电缆材料领域的知名企业。在油墨方面,公司已与国内众多油墨生产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客户普遍与公司保持长期业务往来,合作粘性强。通过持续的产品质量提升和个性化服务,公司在油墨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为未来业务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上,中高端炭黑产品市场需求良好,公司在该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产品具有竞争优势,本次募投项目的终端产品与现有炭黑产品具有相同的客户群体,公司已在炭黑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预计中高端炭黑的市场需求足以消化本次脱晶蒽油产能。

八、量化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募投项目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入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建设和生产设备投入,项目建设期结束后转固,并于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或摊销。以公司2024年业绩为基准,在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业务的影响模拟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T+1T+2T+3T+4-T+15
折旧摊销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1,396.491,396.491,396.491,396.49
净利润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净利润1,483.604,152.184,084.344,064.97
现有业务净利润11,139.0311,139.0311,139.0311,139.03
预计净利润合计12,622.6315,291.2115,223.3715,204.00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新增折旧摊销占整体净利润的比例11.06%9.13%9.17%9.19%

注:假设营运期每年净利润与2024年一致,不考虑未来净利润增长,不构成公司未来业绩、盈利水平的承诺。

如上表所示,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折旧摊销费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1,396.49万元,本项目主要产品脱晶蒽油全部自用,用于生产中高端炭黑,其他产品咔唑和蒽醌是具有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产品。随着募投项目投产,新增折

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逐渐减少,募投项目产生的效益将能够消化年折旧及摊销费用的增加,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因此,预计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不会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九、结合在手资金、公司负债率、现金流状况、经营资金需求、未来重大资本支出、长短期借款及偿还安排、其他支出等,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以及本次融资必要性

(一)公司在手资金、公司负债率、现金流状况、经营资金需求、未来重大资本支出、长短期借款及偿还安排、其他支出等情况

1、在手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为46,753.0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算公式金额
货币资金11,712.22
易变现的资产35,040.85
受限资金0.00
可自由支配资金④=①+②-③46,753.0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1,712.22万元,易变现的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余额合计35,040.85万元,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资金总额为46,753.07万元。

2、负债率

2022-2024各年末,公司有息负债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合计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8.25%、80.58%和78.98%,主要系公司根据销售、采购和生产计划需要,通过适当的流动资金贷款满足自身经营资金需求,处于合理水平。未来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对资金的需求也有所上升。

3、未来三年经营性现金流入

公司依据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预测未来三年经营性现金流入,假设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情况能够完整反应公司现金流入情况。

(1)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及增长率情况

2021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复合增长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422,078.30456,298.53450,402.08375,901.68
复合增长率-10.18%

2021年-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0.18%,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小幅下滑,但考虑到公司“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于2024年12月建成投产,2025年一季度产能利用率、产销率较高,预计将带动公司收入水平恢复增长。此外,“5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现已开始建设,预计于2025年建设完毕。因此,本预测假设未来三年公司业绩增长与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保持一致。

基于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率的预测,未来三年公司营业收入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E)2026年度(E)2027年度(E)
预计营业收入465,785.33513,184.12565,406.26

注:上述测算不代表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情况及业绩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2)未来三年经营性现金流入预测

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营业收入450,402.08456,298.53422,078.30
归母净利润11,139.0310,136.013,938.37
净利率2.63%2.22%0.87%
平均净利率1.91%

以2022年至2024年归母净利润/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础测算此后三年的归母净利润,具体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E)2026年度(E)2027年度(E)
预计营业收入465,785.33513,184.12565,406.26
预计净利率1.91%1.91%1.91%
预计归母净利润8,897.399,802.8010,800.34
未来三年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29,500.54

综上,预计公司未来三年经营性现金流入为29,500.54万元。

4、最低现金保有量

最低现金保有量指公司为维持其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以应对客户回款不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员工薪酬、税费等短期付现成本。根据经营性现金支出需求=年付现成本总额÷营运资金周转次数的计算公式测算。根据2024年财务数据,充分考虑公司日常经营付现成本、费用等,并考虑公司现金周转效率等因素,公司在现行运营规模下日常经营需要保有的货币资金约为108,042.03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算公式金额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①=②/⑥108,042.03
2024年付现成本总额②=③+④-⑤400,192.16
2024年营业成本399,723.49
2024年期间费用9,032.30
2024年非付现成本8,563.63
营运资金周转率⑥=360/(⑦+⑧+⑨-⑩-?)3.70
存货周转天数38.72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64.26
预付款项周转天数6.77
应付账款周转天数11.58
预收款项周转天数?0.98

注1: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销售费用;注2:非付现成本包括当期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注3:存货周转天数=360*存货平均余额/营业成本;注4:应收账款或预付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账款或预付账款平均余额/营业收入;注5:应付账款或预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付账款或预收账款平均余额/营业成本。

5、未来三年经营性资金需求

根据2024年末经营性流动资产及经营性流动负债占当期收入的比例测算未来三年经营性资金需求,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4年末2027年-2025年预计经营资产及经营负债数额
金额销售 占比2025年度/2025年末(E)2026年度/2026年末(E)2027年度/2027年末(E)
营业收入422,764.40100.00%465,785.33513,184.12565,406.26
应收账款70,244.3616.62%77,392.5085,268.0493,945.00
存货39,188.599.27%43,176.4647,570.1452,410.93
预付账款8,488.832.01%9,352.6610,304.4011,352.98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152,939.4836.18%168,502.76185,649.77204,541.68
应付账款13,439.533.18%14,807.1516,313.9417,974.06
预收账款1,085.140.26%1,195.561,317.231,451.27
应付职工薪酬1,585.450.38%1,746.791,924.542,120.39
应交税费1,881.010.44%2,072.422,283.322,515.67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17,991.134.26%19,821.9321,839.0224,061.39
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资产-经营负债)99,930.6523.64%110,099.69121,303.55133,647.52
营运资金缺口33,716.87

注:上述测算不代表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情况及业绩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根据上述测算,预计未来三年经营性资金需求为33,716.87万元。

6、长短期借款及偿还安排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5,005.4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946.04万元,合计为偿还短期借款需要预留的现金为13,951.4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20,788.28万元,应付债券余额为38,581.19万元,偿还期限为一年以上。公司拟通过可支配货币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偿还银行借款。

7、未来重大资本支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本次募投项目外,公司主要的在建或拟建的重

大项目拟投资总额为24,900万元,未来重大资本支出为21,931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截至2024年12月末尚需投入金额
5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24,90021,931
合计24,90021,931

8、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

公司2023年现金分红金额为5,078.75万元,占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50.11%,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为5,556.32万元,占当年归母净利润比例为49.88%。假设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与2023年度、2024年度现金分红平均比例49.99%保持一致。未来三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448.14万元、4,900.79万元、5,399.50万元,则未来三年,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为14,748.44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以及本次融资必要性

1、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1)总资金缺口

综合考虑公司在手资金、经营资金需求、未来重大资本支出、长短期借款及偿还安排等因素,预计公司未来三年总资金缺口金额为84,896.97万元,本次拟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6,5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与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相匹配,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算公式金额
可自由支配资金46,753.07
未来三年经营性现金流入29,500.54
可使用的授信额度90,608.72
未来资金需求合计④=⑤+⑥+⑦+⑧+⑨251,759.29
其中:最低现金保有量108,042.03
经营性现金支出需求33,716.87
项目计算公式金额
偿还有息负债需求73,320.95
未来重大资本支出21,931.00
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14,748.44
总体资金缺口⑩=④-①-②-③84,896.97

(2)煤焦油加工和炭黑行业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公司现金储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低

公司属于煤焦油加工和炭黑行业,在业务扩张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一方面由于生产过程中需要维持较高水平的原材料煤焦油储备,以保障生产连续性,以及煤焦油采购主要采用预付模式,对资金占用较高;另一方面下游客户多为大型轮胎厂商,存在一定的回款周期。同时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需要在研发投入、人才引进、业务拓展等方面投入较大的流动资金,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较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货币资金规模偏小。2022年-2024年,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龙星科技(002442.SZ)31,116.1740,195.6627,292.70
黑猫股份(002068.SZ)46,166.0744,233.5352,692.24
永东股份11,712.2218,477.0610,568.67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现金储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随着发行人业务持续发展,需要有一定规模的流动资金以保证业务发展。本次募集资金是对公司流动性资金的重要补充方式,公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快速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和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推动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发行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

(3)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要求

本次募投项目用于非资本性支出以及直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占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5%,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00%,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可行。

2、本次融资的必要性

(1)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市场需求和行业趋势,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如本回复之“问题三、四、(二)、2、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市场需求和行业趋势,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对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的深化布局,是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推动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举措。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公司将保证炭黑原材料稳定供应,提高产品品质和稳定性;另一方面,公司能够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加快炭黑产品提档升级,满足客户对高品质产品的需求;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延伸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条,开拓高附加值产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综上,本次融资具备必要性。

(2)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缓解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压力

公司专注于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和高效利用,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新材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是全球知名轮胎企业的配套供应商。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28亿元,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增长,采购支出等资金需求快速增加。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及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500万元,其中的9,9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轻流动性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灵活性,从而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3)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受国际贸易摩擦、宏观形势的影响,公司经营既要应对各种不确定因素,也要积极把握行业有利的发展机遇,因此公司有必要保证营运资金的充足。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资本结构将进一步优化,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

十、风险披露

针对前述募投项目相关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进行披露,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为“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与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关。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及技术方案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但由于投资规模较大,如果出现行业政策调控、当地政府宏观调控、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不力等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等方面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的风险

公司在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战略意义和经济效益。然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现有技术等因素做出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能够按照项目计划顺利实施、实施效果是否良好,均存在不确定性。短期内,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有所降低,对公司经营业绩贡献较小;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及折旧将大幅增加,如果产品市场价格、市场容量、行业政策、国家政策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则公司存在利润下滑的风险。

(三)市场开拓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建成并投产后,公司煤焦油精深加工产业链条继续延伸,精细加工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每年将新增19万吨脱晶蒽油、0.5万吨蒽醌、0.2万吨咔唑的生产能力,公司需具备充分的产能消化能力。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顺应产业发展、响应客户需求、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布局。虽然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论证,并且公司已在新产品的技术基础、生产工艺和产能消化等方面做了充分准备,

但如果项目建成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公司产品的前期认证和市场开拓进展不畅等因素影响,将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及产品的开拓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一、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前次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取得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是否属于新产品,以及本募产品与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产品的联系和区别的说明;

2、取得发行人蒽油产销情况、特种炭黑生产线运营情况,分析规划脱晶蒽油产能与公司现有煤焦油加工产品、特种炭黑产品产能的匹配性;

3、取得并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取公司现有炭黑产品采购脱晶蒽油作为原材料的情况,以及本次募投项目采购蒽油和脱晶蒽油情况的说明;

4、访谈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储备、人员储备和核心工艺掌握情况;查阅发行人蒽油领域相关专利证书及申请受理文件;查阅相关行业研究报告,了解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市场需求情况;

5、取得并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脱晶蒽油产品效益测算情况,复核了测算的合理性;

6、查阅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和行业数据,了解特种炭黑下游行业发展、市场需求、公司市占率;获取发行人关于产品竞争力的说明;

7、取得并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项目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投资金额及折旧政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8、查阅发行人披露的报告期内财务报告,了解发行人在手资金、公司负债率、现金流状况、经营资金需求、未来重大资本支出、长短期借款及偿还安排、

其他支出等情况,取得并复核发行人对未来资金需求的测算,分析测算假设及结果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将现有的煤焦油加工产品进一步加工,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19万吨脱晶蒽油、0.5万吨蒽醌、0.2万吨咔唑的生产能力,其中脱晶蒽油全部为自用,用于生产中高端炭黑,不涉及直接对外销售。蒽醌和咔唑主要为外销,涉及拓展新产品的情形,系公司现有煤焦油深加工业务下游产业链的延伸。本次募投与现有业务在下游应用领域有所重合,技术具有相通性,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应用领域和客户以提升综合竞争能力。本次募投与前次募投产品在应用领域尚有所重合,但生产工艺不同,本次募投和前次募投共同完善了公司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布局,开拓高附加值产品,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在客户拓展和技术储备上具备协同性和延续性,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符合《注册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2、本项目以公司煤焦油加工装置自产的蒽油为原材料,需求量为20万吨/年,根据公司煤焦油加工产能情况,现有蒽油年产能可达15-18万吨,预计“5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投产后,公司将拥有27.5-33万吨蒽油产能,具备供应本次募投项目的能力。本项目达产后将形成19万吨/年脱晶蒽油产能,全部用于自产中高端炭黑,根据公司炭黑产能情况,公司“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的脱晶蒽油需求量将达到19.6万吨,此外脱晶蒽油还可以配套公司现有34万吨/年炭黑生产线,进一步提高公司现有炭黑产品的品质和质量的稳定性,公司现有炭黑产能能够有效覆盖本项目建成后的新增脱晶蒽油产能。因此,本次募投项目规划脱晶蒽油产能与公司现有煤焦油加工产品、特种炭黑产品产能具有匹配性;

3、目前公司普通炭黑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炭黑油、蒽油,不存在采购脱晶蒽油作为原材料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脱晶蒽油配套现有炭黑产能将进一步提升炭黑产品品质,根据测算,公司“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的脱晶蒽油需求量能够全部消化本次募投项目脱晶蒽油产能,若公司现有34万吨/年炭黑

生产线也使用脱晶蒽油生产中高端炭黑,则需外购脱晶蒽油。本项目以公司煤焦油加工装置自产的蒽油为原材料,根据测算,公司现有煤焦油产能能够供应本次募投项目的蒽油需求,因此在效益测算中仅考虑自产蒽油的成本,未考虑外购蒽油的成本;

4、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在客户拓展和技术储备上具备协同性和延续性,通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已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和人才储备,已掌握募投项目分离和提纯等核心工艺,能够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具备可行性。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脱晶蒽油全部自用,用于生产中高端炭黑产品,中高端炭黑市场受益于下游汽车轮胎行业、油墨颜料等行业发展,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且目前我国炭黑市场存在结构化需求缺口;咔唑和蒽醌受益于下游染料、医药行业发展,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为产能消化提供了保障,本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公司基于前期研发已积累蒽油深加工领域的工艺经验,近年来发行人通过持续研发投入保持工艺先进性,并形成多项研发成果。因此,发行人已掌握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核心生产工艺和生产经验,无需较大研发投入或更新,不存在研发或实施难点;

5、咔唑和蒽醌是利用提取脱晶蒽油后的剩余部分进一步加工而成,产量占蒽油加工量的5%。蒽醌主要工艺为氧化,咔唑主要工艺为精馏和结晶,本次募投项目生产工艺技术相对成熟,反应原理公开,不同企业的技术水平差异主要体现在工艺流程、生产设备投入及产品配方等方面,近年来发行人通过持续研发投入保持工艺先进性,在蒽油深加工领域开展多项研发项目,并在咔唑生产方面形成发明专利,蒽醌生产方面申请发明专利,目前正在审查中。因此,发行人不存在尚未掌握蒽醌和咔唑生产的核心工艺的情形。咔唑和蒽醌与公司现有产品应用领域有所重叠,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具有稳定的市场和客户基础,目前在核心市场均设立了销售区,形成一套高效率、高执行力的营销网络布局和运作体系,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销售提供支持。综上,公司已掌握蒽醌、咔唑产品生产的核心工艺,具有市场储备,本次募投项目蒽醌和咔唑产品生产及实现对外销售具备可行性;

6、本项目计划年产19万吨脱晶蒽油,全部为自用,不直接实现收入和利润,

该产品效益测算系测算减少外购脱晶蒽油所节约的成本费用。外购脱晶蒽油的成本参考百川盈孚数据,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产品市场历史价格及近期价格变动情况谨慎考虑确认。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原材料费、动力费和工资及附加费等,根据公司情况合理估计。因此,效益测算过程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市场价格变动及公司实际情况,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7、中高端炭黑市场受益于下游行业发展,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目前我国炭黑市场存在结构化需求缺口,低端炭黑同质化竞争严重,中高端炭黑供给不足、依赖进口。公司深耕煤焦油深加工和炭黑领域多年,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市场地位得到多方认可,荣获炭黑分会评选的“中国炭黑十强企业”,被山西省人民政府评为“山西省碳基新材料产业链‘链主’”。公司产品具有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技术优势、成本优势和品牌优势,具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综上,中高端炭黑产品市场需求良好,公司在该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产品具有竞争优势,预计现有中高端炭黑的市场需求足以消化本次脱晶蒽油产能;

8、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折旧摊销费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1,396.49万元,本项目主要产品脱晶蒽油全部自用,用于生产中高端炭黑,其他产品咔唑和蒽醌是具有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产品。随着募投项目投产,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逐渐减少,募投项目产生的效益将能够消化年折旧及摊销费用的增加,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因此,预计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不会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根据测算,公司目前的总体资金缺口为84,896.97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900万元,未超过前述测算资金缺口,补充流动资金规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状况相匹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缓解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压力,同时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具有必要性。

问题三:

公司前募募集资金包括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前次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前次募投项目包括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其中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因暂时性停产导致效益不达预期,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存在延期、调整内部结构的变更情形。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前募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规划阶段行业发展及竞争情况、公司论证情况等,说明该项目存在延期、内部结构变更的原因,前期对该项目调研、论证是否谨慎、充分;(2)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对前募预计效益的影响,目前该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是否达到预计效益;(3)结合前募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情况、行业竞争、公司产品市场开拓等,说明该项目暂时性停产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恢复生产的前提性条件;(4)前募项目可研报告的制定是否审慎,前募项目市场空间和项目效益预计是否过于乐观;在前募项目暂停生产的背景下,开展本次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对未来市场及募投项目效益研判是否谨慎。请发行人补充披露(2)(3)相关风险。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结合前募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规划阶段行业发展及竞争情况、公司论证情况等,说明该项目存在延期、内部结构变更的原因,前期对该项目调研、论证是否谨慎、充分

(一)前募规划阶段行业发展及竞争情况、公司论证情况等

1、行业及竞争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主要产品为特种炭黑产品、粗酚精制和浸渍沥青产品,项目规划阶段行业及竞争情况如下:

(1)特种炭黑产品

前次募投项目顺利建成并投产后,公司新增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导电炭黑、高色素炭黑等特种炭黑品种,可以用于绿色轮胎、工业橡胶制品、塑料、油墨和涂料行业,根据中国橡胶网预测,从2020年到2025年,特种炭黑市场规模将以8.1%的年复合增长率攀升。

(2)粗酚精制产品

粗酚精制产品包含苯酚、甲酚等产品,是用途广泛的有机化学中间体,是合成树脂、医药、农药和多种香料合成中不可缺少的原材料。我国粗酚精制产品进口依存度较高,目前国内粗酚精制产品不能完全满足下游需求,鉴于相关下游产业的快速发展,未来对粗酚精制产品的需求仍将保持增长态势。

(3)浸渍剂沥青产品

浸渍沥青用途主要是用于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孔隙浸渍填充。2016年10月,工信部颁布的《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中指出: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依法依规关停退出。2016年全面关停并拆除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符合《铸造生铁用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铸造高炉除外),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 30吨及以下电炉(高合金钢电炉除外)等落后生产设备。全面取缔生产“地条钢”的中频炉、工频炉产能。

2018年我国电炉钢产量占比约10%,远低于美国(62%)、欧盟(39%)、日本(22%)的发展水平,也低于全球(25.2%)的平均水平。随着电炉炼钢的快速发展,浸渍沥青的需求量也将大幅增长。

2、公司论证情况

公司于2020年规划了“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并聘请了专业机构编制可研报告,在可行性分析论证和决策过程中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审慎考虑了当时公司自身情况、产业政策、市场需求、行业发展趋势及竞争情况等多方面,项目决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经过管理层深入讨论和审慎论证,认为“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属于国家鼓励类建设项目,顺应符合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并且公司具备实施该项目的技术、人员、市场储备,项目实施具备良好的可行性。

“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将推动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扩大炭黑产能,巩固领先优势,加快炭黑产品提档升级,满足客户对高品质产品的需求;同时进一步延伸煤焦油精深加工产业链条,开拓高附加值产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

(二)说明该项目存在延期、内部结构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4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于2022年4月14日到位,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3,712,641.50元。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建设周期24个月。

受益于全球电动汽车渗透率提升,导电炭黑作为锂电池正负极导电剂的关键材料,市场需求不断提升;同时高色素炭黑作为水性油墨的着色剂,随着下游油墨及染料行业的稳定增长而需求攀升。面对市场环境变化,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31日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市场情况、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对“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中的“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内部结构进行优化调整,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产能和投资金额。公司对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生产线产线数量产能
优化前优化后优化前优化后
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生产线2条1条4万吨/年4万吨/年
高端制品炭黑生产线1条-1万吨/年-
导电炭黑生产线1条1条0.8万吨/年1.5万吨/年
生产线产线数量产能
高色素炭黑生产线2条2条1.2万吨/年1.5万吨/年
合计6条4条7万吨/年7万吨/年

注:高端制品炭黑生产线不再独立建设,高端制品炭黑可通过导电炭黑生产线及高色素炭黑生产线生产。

募集资金于2022年4月到位后,公司积极开展工程设计方的遴选工作,但由于受到2022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公司与设计方的商务谈判、技术对接、以及设计方的实地勘察等线下沟通活动多次延期,设计合同延至2022年12月才完成签署,致使后续项目施工进度、设备采购、土建等环节有所延缓。此外,公司设备主要为定制化设备,部分设备供应商交付周期也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波动延长,导致公司的合同签订和设备交付工作相应推迟,因此部分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未达预期。

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在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9月30日;在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披露了项目建设进度,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说明前期对该项目调研、论证是否谨慎、充分

如前所述,在2020年项目前期规划阶段,公司结合对行业的判断及自身经营情况对未来市场需求进行了审慎评估,对前次募投项目进行了谨慎、充分的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前次募投项目着眼于公司长期规划。

公司已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变动可能对前募项目实施产生的影响,并在前次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相关风险提示。受到2020-2022年市场环境的变化影响,公司对产线进行了优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该项目延期和内部结构变更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作出的谨慎决策,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产能和投资金额,不构成募投项目重大变化,且变更方案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目于2024年12月建成投产,2025年一季度实现产量1.47万吨、销量

1.24万吨,目前项目经营情况良好。

综上,公司前期对该项目的调研、论证谨慎、充分,前募规划已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变化或公司战略规划。

二、“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对前募预计效益的影响,目前该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一)“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对前募预计效益的影响

公司对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生产线产线数量产能
优化前优化后优化前优化后
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生产线2条1条4万吨/年4万吨/年
高端制品炭黑生产线1条-1万吨/年-
导电炭黑生产线1条1条0.8万吨/年1.5万吨/年
高色素炭黑生产线2条2条1.2万吨/年1.5万吨/年
合计6条4条7万吨/年7万吨/年

注:高端制品炭黑生产线不再独立建设,高端制品炭黑可通过导电炭黑生产线及高色素炭黑生产线生产。

“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后,炭黑总产能未发生变化,内部结构调整不会对项目预计效益造成影响。

(二)目前该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791号),公司承诺投资项目“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包括酚精制生产线、高色素炭黑生产线、导电炭黑生产线、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生产线和浸渍沥青生产线,其中:酚精制生产线已于2022年4月份建设完成,2024年度实现效益3,393.97万元;其他生产线分别于2024年9月份、12月份、11月份和12月份陆续建设完成,2024年并未正式规模化生产销售,

2024年度所有生产线合计实现效益3,555.79万元。由于项目运行未满一个完整经营年度,因此,尚不能以项目运行一个完整经营年度的实现效益对比预计效益来评价前募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三、结合前募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情况、行业竞争、公司产品市场开拓等,说明该项目暂时性停产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恢复生产的前提性条件

(一)前募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情况、行业竞争、公司产品市场开拓

1、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根据Wind、百川盈孚数据,2018年至今针状焦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和针状焦企业开工率波动情况如下:

针状焦具有低热膨胀系数、低空隙度、低硫、低灰分、低金属含量、高导电率及易石墨化等一系列优点,主要应用于石墨电极和锂电负极两个领域,下游为钢铁冶炼行业和新能源汽车行业。2018年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影响,钢铁行业去产能、取缔地条钢、加强环保等因素影响,电炉炼钢需求量进一步增长,针状焦需求量将有所增加,价格不断上升。同时国家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快速增长,预期针状焦需求量大幅度提升。在需求驱

动下,中国针状焦产能开始扩张,开工率维持较高水平,针状焦价格有所下降。

2020年全球电弧炉炼钢减产,石墨电极需求下降,针状焦价格持续下跌。2021年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给针状焦市场需求带来利好,国内针状焦企业产能加速释放,根据中研网数据,2021年我国针状焦产量同比增长115.9%,但随着投产企业不断增加,竞争激烈,针状焦价格回升缓慢。2022年受限于下游石墨电极产能无法完全释放、钢厂利润不佳及开工低的影响,针状焦的整体需求清淡,自下半年起针状焦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同时煤焦油受到焦化行业限产影响价格处于高位,煤系针状焦生产成本提高,导致煤系针状焦企业普遍选择减产或停产,开工率持续下降。根据鑫椤资讯,2024年针状焦市场有所回暖,2025年2月以来,针状焦开工率有所回升。

2、行业竞争

中国针状焦产能自2018年起快速扩张,由2018年的64万吨升至2024年的约360万吨,复合增长率33.36%,行业竞争加剧。

数据来源:百川盈孚,Wind

3、公司产品市场开拓

公司针状焦产线于2022年建成投产,2022年至2024年销售收入分别为2,374.53万元、3,438.13万元和35.84万元。尽管项目目前处于暂停生产状态,但公司仍积极了解市场信息。公司通过系统化的市场监测机制,持续跟踪供需格

局变化和产品价格走势;通过定期参加行业展会,把握技术发展方向和市场前沿动态;与行业下游客户保持沟通,共享市场信息并探讨合作机遇;同时通过销售人员主动走访与业务推广等方式获取客户资源。未来公司将综合考虑原材料成本、产品价格、市场需求等多重因素,在经营效益达到预期水平时恢复生产。

(二)结合前述,说明该项目暂时性停产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恢复生产的前提性条件

1、说明该项目暂时性停产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影响

“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于2018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9年10月募集资金全部到账,2022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18年项目规划阶段针状焦市场需求和产品价格不断上升,市场前景良好,公司已审慎评估未来市场供需和日后产能增加等因素,对于前募效益进行审慎估计。2019年因行业产能扩张,针状焦价格有所回落,但仍在预期范围内。但在项目实施阶段,受到下游石墨电极产能无法完全释放、钢厂利润不佳及开工低的影响,针状焦生产企业普遍亏损,选择减产或停产,开工率持续下降。在该项目受到市场环境影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综合考虑行业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采取暂时性停产措施,前募项目制定及停产决策均经过了审慎评估。

根据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勤评报字【2025】第25030号》的资产减值测试评估报告,该项目资产组评估减值1,108.83万元,公司已对上述资产组发生的减值准备金额按资产组中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相应抵减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此外,该项目资产每年产生的折旧摊销金额为2,006万元。

2、恢复生产的前提性条件

公司仍在紧密关注针状焦市场情况,未来公司将综合考虑原材料成本、产品价格、市场需求等多重因素,在经营效益达到预期水平时恢复生产。现有针状焦生产线的原料预处理等工段的脱水塔、馏分塔、加热炉等主要设备与炭黑油生产装置的结构基本相同,仅需进行小幅改造后可用于生产炭黑油等其他产品,而抽

提塔、洗涤塔以及其他配套设备无需改造即可直接用于生产炭黑油,因此若未来针状焦市场持续走弱,公司可通过对上述设备的小幅改造后用于公司炭黑原料油的生产。

四、前募项目可研报告的制定是否审慎,前募项目市场空间和项目效益预计是否过于乐观;在前募项目暂停生产的背景下,开展本次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对未来市场及募投项目效益研判是否谨慎。

(一)前募项目可研报告的制定是否审慎,前募项目市场空间和项目效益预计是否过于乐观

1、前募项目可研报告经过审慎制定,市场空间和项目效益经过审慎预计

前募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过程中,公司结合当时行业市场环境及未来发展趋势,对市场空间开展了调研工作。在项目效益测算方面,根据鑫椤资讯统计数据,2018年上半年煤系针状焦市场价格为23,000-28,000元/吨,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效益测算时,综合考虑未来市场供需和日后产能增加等因素,按照产品预计销售价格11,000元/吨进行测算,项目效益测算审慎。综上,公司对市场空间和项目效益进行了审慎评估。

2、前募项目停产系公司在项目实施阶段就市场环境变化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如本题回复之“三、(一)1、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情况”所述,2018年项目规划阶段针状焦市场需求和产品价格不断上升,市场前景良好,公司已综合考虑未来市场供需和日后产能增加等因素,对于前募效益进行审慎估计。2019年因行业产能扩张,针状焦价格有所回落,但仍在预期范围内。但在项目实施阶段,受到下游石墨电极产能无法完全释放、钢厂利润不佳及开工低的影响,针状焦生产企业普遍亏损,选择减产或停产,开工率持续下降。在该项目受到市场环境影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综合考虑行业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决定针状焦项目暂时性停产。

公司针状焦产线于2022年建成投产,2022年至2024年销售收入分别为2,374.53万元、3,438.13万元和35.84万元。尽管项目目前处于暂停生产状态,

但公司仍积极了解市场信息。未来公司将综合考虑原材料成本、产品价格、市场需求等多重因素,在经营效益达到预期水平时恢复生产。

(二)在前募项目暂停生产的背景下,开展本次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对未来市场及募投项目效益研判是否谨慎

前次募投针状焦项目暂时停产系下游市场环境变化所致,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产品种类和下游应用领域不同,影响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不利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市场需求和行业趋势,是公司经营发展的必然选择,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对未来市场及募投项目效益研判具有谨慎性,具体如下:

1、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产品种类和下游应用领域不同,本次募投项目不会受到前募市场环境的影响

如前所述,前次募投针状焦项目暂停生产系由于市场景气度不佳,针状焦产品的整体需求清淡,煤系针状焦企业普遍选择减产或停产。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产品种类和下游应用领域不同。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为“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项目产品为针状焦,主要应用于超高功率电炉炼钢生产和锂电池负极材料。本次募投项目为“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将新增年产19万吨脱晶蒽油、0.5万吨蒽醌、0.2万吨咔唑的生产能力。脱晶蒽油自用于生产中高端炭黑,蒽醌、咔唑广泛应用于合成染料、有机颜料、农药和医药等领域。

综上,前次募投项目暂停生产系市场环境变化所致,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前次募投项目产品不同,下游应用领域具有较大差异,影响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不利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市场需求和行业趋势,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1)保证炭黑原材料稳定供应,提高产品品质和稳定性

本项目以公司现有煤焦油深加工装置产出的蒽油为原材料,产出脱晶蒽油,

能够配套现有的炭黑生产线,进一步加工生产中高端炭黑产品。本项目主要产品脱晶蒽油工艺技术成熟,具有芳烃含量高、粘度适中、沥青质和杂质少的特点,为生产中高端炭黑产品的优质原料,其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对于最终产品中高端炭黑的质量至关重要,从而进一步提高终端轮胎产品的性能,一方面可以提高轮胎和橡胶制品耐磨性能和使用寿命,另一方面能够降低轮胎滚动阻力、节油降耗,系对现有炭黑业务的升级。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将充分发挥“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新材料”的产业链协同优势,对脱晶蒽油的质量形成直接有效的控制,使公司能够保证中高端炭黑原材料稳定供应,提高原材料供应的灵活性和响应速度,并避免由于外采原材料品质差异造成的炭黑产品质量波动,同时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放大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优势,实现煤焦油资源的综合利用,公司将形成中高端炭黑生产的关键原材料的覆盖和自我供给,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具备成本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从而在中高端炭黑产品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持续推动业务高质量增长。

(2)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加快炭黑产品提档升级,满足客户对高品质产品的需求

国内炭黑行业存在结构性需求缺口,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中高端产品如绿色轮胎需要的低滚动阻力炭黑、高端制品炭黑等产品供给不足,而随着下游主要应用领域产业的发展,炭黑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推动炭黑产业高端化、差异化和规模化发展。

近年来,炭黑行业呈现出提高自主原材料控制能力的发展趋势,龙头企业纷纷布局原料端产线,例如龙星科技2024年开始建设“新型炭黑原料制备及生产项目”,正是这一战略方向的体现。公司凭借二十年煤焦油深加工领域的技术积累和产业经验,在原材料产线投资方面具备显著优势。公司通过自建原料产线,不仅能够精准把控脱晶蒽油等关键原料的质量指标,更能根据炭黑产品的性能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从而实现从原料到成品的全流程品质管控。这种

产业链纵向整合的发展模式,正在成为提升炭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路径。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脱晶蒽油具有芳烃含量高、粘度适中、沥青质和杂质少的特点,为生产中高端炭黑产品的优质原料,从而进一步提高终端轮胎产品的性能,一方面可以提高轮胎和橡胶制品耐磨性能和使用寿命,另一方面能够降低轮胎滚动阻力、节油降耗。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将新增19万吨/年脱晶蒽油产能,配套公司现有炭黑生产线,可进一步提高公司炭黑产品的品质和质量的稳定性,推动公司炭黑产品向高端延伸,加快产品品种升级,有利于公司巩固炭黑行业优势和现有客户的合作基础,同时进一步开拓新客户,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3)进一步延伸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条,开拓高附加值产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公司专注于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和高效利用,形成了“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新材料”有机结合的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模式,通过逐步扩大主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规模,提升公司规模效益;在巩固炭黑主业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优势,逐步向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中高端炭黑等具有高技术含量的领域拓展,致力于成为一家具有竞争优势、产业链完整的高端化工产品制造企业。

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建成并投产后,公司将新增0.5万吨蒽醌、0.2万吨咔唑生产能力。一方面,公司的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得到进一步延伸,另一方面可以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开拓高附加值产品,为公司新增盈利增长点,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有利于缓解个别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3、对未来市场及募投项目效益研判是否谨慎

本次募投项目对于未来市场及效益的研判综合考虑了产品在未来市场竞争情况后的价格下降情况。脱晶蒽油全部自用,用于生产中高端炭黑产品,不直接产生收入和利润,出于谨慎性考虑不进行效益测算。咔唑和蒽醌主要为外销,产品单价以可研报告编制时的市场价为参考依据制定,2023年10月-2024年9月

咔唑和蒽醌的市场价格分别为44,656.15元/吨和21,993.85元/吨,综合考虑未来市场情况、日后相关产品产能增加等因素,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确定咔唑和蒽醌产品预测价格分别为10,000.00元/吨和8,000.00元/吨。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对于未来市场及项目效益的研判具有谨慎性。

五、风险披露

针对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二、(八)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进行披露,具体如下:

“(八)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2019年非公开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针状焦产品,主要服务于石墨电极和锂电负极制造企业,受到市场环境影响,效益不及预期。公司2022年可转债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粗酚精制、浸渍剂沥青和特种炭黑的生产,粗酚精制产品已于2024年度实现效益3,393.97万元,其他生产线2024年尚未正式规模化生产销售。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脱晶蒽油、咔唑和蒽醌,主要用于自产中高端炭黑,以及染料、医药中间体等,在应用领域、业务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客户群体等与前次募投项目存在差异,影响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不利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对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公告,了解前募规划阶段行业发展及竞争情况、公司论证情况等;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前次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存在延期、内部结构变更的情况和原因;

3、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公告,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前次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对预计效益的影响、目前该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以及预计效益实现情况;

4、查阅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和行业数据,了解针状焦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行业竞争情况;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针状焦产品市场开拓情况,针状焦项目暂时性停产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恢复生产的前提性条件;

5、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前次针状焦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查询行业研究报告、行业政策等资料,了解市场空间和项目效益预计情况,分析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针状焦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在2020年项目前期规划阶段,公司结合对行业的判断及自身经营情况对未来市场需求进行了审慎评估,对前次募投项目“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进行了调研和可行性论证。该项目延期系2022年受外部设备供应商供货不及时等客观因素影响,项目内部结构变更系受到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对内部结构进行优化调整,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产能和投资金额,不构成募投项目重大变化,且变更方案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前期对该项目调研、论证谨慎、充分;

2、“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后,炭黑总产能未发生变化,内部结构调整不会对项目预计效益造成影响。前次募投项目中酚精制生产线已于2022年4月份建设完成,2024年度实现效益3,393.97万元,其余生产线于2024年9-12月陆续建设完毕,2024年度所有生产线合计实现效益3,555.79万元,由于项目运行未满一个完整经营年度,因此,尚不能以项目运行一个完整经营年度的实现效益对比预计效益来评价前募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3、2018年项目规划阶段针状焦市场需求和产品价格不断上升,市场前景良好;2019年因行业产能扩张,针状焦价格有所回落,但仍在预期范围内;2022

年项目建成后,受到市场需求变化影响,针状焦生产企业普遍亏损,选择减产或停产,为保障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公司对“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采取暂时性停产措施,具备合理性。公司仍在紧密关注针状焦市场情况,未来公司将综合考虑原材料成本、产品价格、市场需求等多重因素,在经营效益达到预期水平时恢复生产;

4、前募项目可研报告经过审慎制定,市场空间和项目效益经过审慎预计,前募项目停产系公司在项目实施阶段就市场环境变化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产品种类和下游应用领域不同,影响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不利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市场需求和行业趋势,是公司经营发展的必然选择,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对未来市场及募投项目效益研判具有谨慎性。

问题四:

公司主要从事煤焦油加工及炭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本次募投投向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3)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或机组;(4)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5)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如是,是否达到环保绩效A级或绩效引领要求;(6)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拟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7)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是,是否已经取得,如未取得,请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展、后续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8)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如是,是否使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除外工艺或其他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并进行技术改造。如发行人产品属于“高环境风险”的,还应满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健全、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要求;产品属于《环保名录》中“高污染”的,还应满足国家或地区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已出台的超低排放要求、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近一年内未构成《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9)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10)发行人最近36个月是否存在受到

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构成《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是否构成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情形,或者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本次募投项目为“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主要产品为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脱晶蒽油、咔唑和蒽醌。经核查,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具体如下:

1、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脱晶蒽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脱晶蒽油用于配套生产中高端炭黑,可用于生产绿色轮胎,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第十一项“石化化工”之“10.轮胎:“采用绿色工艺的高性能子午线轮胎(55系列以下,且滚动阻力系数≤9.0N/kN、湿路面相对抓着系数≥1.25),航空轮胎、巨型工程子午胎(49吋以上)、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和设备生产”,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的范围。

2、本次募投项目其他产品咔唑和蒽醌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允许类项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与煤焦油加工产业相关的淘汰类项目包括焦油间歇法生产沥青、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和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该项规定涉及产品均为粗加工产品,旨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加工规模较小的装置。经逐项比对,咔唑和蒽醌不属于

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虽然咔唑和蒽醌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明确列示的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产品,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说明 “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因此上述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允许类产品。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主要产品脱晶蒽油属于“鼓励类”项目,其他产品咔唑和蒽醌属于允许类项目。

(二)是否属于落后产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公告2016年第50号)的规定,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号),全国产能过剩情况主要集中在钢铁、煤炭及煤电行业。

本次募投项目属于煤焦油深加工行业,不属于上述淘汰落后产能和产能过剩行业,不属于落后产能。

(三)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炭黑产品和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在许多应用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为规范、鼓励和引导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行业规范和产业政策,具体如下:

时间法规/政策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2024年7月《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工信部等九部门推进传统产业延链。推动传统产业以产业链高端化延伸为重点发展精细化工,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特色
时间法规/政策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施方案(2024-2027年)》化、新颖化的产品体系,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煤焦油中环烷烃、含氧化合物、芳烃等高值组分的综合利用,发展特种油品、高端碳材料、橡胶助剂以及农药、染料、医药中间体。
2023年12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改委将“采用绿色工艺的高性能子午线轮胎(55系列以下,且滚动阻力系数≤9.0N/kN、湿路面相对抓着系数≥1.25),航空轮胎、巨型工程子午胎(49吋以上)、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和设备生产”列为鼓励类,将“焦油间歇法生产沥青,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列为淘汰类。
2022年10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酚油加工、洗油加工、蒽油加工、萘油加工、煤沥青制备高端化学品(不含改质沥青)”为鼓励外商投资类项目。
2021年10月《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抓住资源利用这个源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加快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改造升级,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深入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改造专项,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设备更新和新产品规模化应用。
2021年4月《山西省“十四五”新材料规划》山西省人民政府延伸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加快发展煤焦炭材料及化工产品深加工产业。围绕“煤焦油—炭黑油—炭黑”等工艺路线,延伸煤焦化深加工产业链条,打造“以化配焦、化材并举”的煤焦化材料循环经济产业新格局。加快提高以煤焦油为原料的导电炭黑技术成熟度,在占领特定领域、高端市场的基础上,降低生产成本,积极扩展中低端应用领域及民用市场,扩大产业体量,发挥规模效应。
2021年4月《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壮大碳基新材料。推进碳基合成新材料和高端碳材料制备等关键核心技术持续创新,打造国家级碳基新材料研发制造基地;延伸焦化产品链,制备高附加值碳基材料;推进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将碳基新材料作为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大幅提升煤炭作为原料和材料的使用比例。
2020年11月《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行业的规划目标为“争取‘十四五’末,绿色轮胎的市场化率升至70%以上,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规划炭黑产业未来的发展以及预测炭黑产量目标:提出未来90%企业利用属气的汽电共生装置,80%企业能耗达标。实现智能制造,完成2-3个系列绿色轮胎专用炭黑的产业化开发,针对炭黑尾气锅炉产生的废
时间法规/政策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气进行高效、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的脱硫、脱硝处理技术,对现有生产装置中核心设备如反应炉,耐火材料等关键技术加强研发与应用,实现炭黑核心技术专利2-3项,树立国内10家以上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2-3家国际知名品牌。
2020年6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生态环境部针对炭黑企业提出了主要排污节点及治理设施等要求;建立炭黑制造行业进行环保绩效分级指标,根据企业的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值、有无组织排放、检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等进行绩效分级,分为A级、B级、C级以及D级企业;根据企业绩效评级结果并根据不同等级的企业提出减排措施;规范了炭黑企业的环保绩效的相关核查方法。
2016年12月《炭黑行业准入技术规范》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对炭黑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生产设备及能源消耗、产品质量、技术进步等方面提出了技术规范,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进一步提高产能的集中度,提升行业的盈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充分发挥公司“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新材料”的循环经济产业模式,以现有煤焦油深加工装置产品为原料,产出的脱晶蒽油为生产中高端炭黑的重要原材料,产出的咔唑和蒽醌为高附加值的煤焦油深加工产品。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一)本次募投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

国家层面、山西省等关于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方面的主要制度及政策文件如下:

序号文件名称涉及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的相关内容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第九条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建设地点、主要生产工艺和设备未改变的改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其他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10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第十三条规定:“节能
序号文件名称涉及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的相关内容
审查机关受理节能报告后,应委托具备技术能力的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第十四条规定:“节能审查机关应当从以下方面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审查:(一)项目是否符合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要求;(二)项目用能分析是否客观准确,方法是否科学,结论是否准确;(三)项目节能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四)项目的能效水平、能源消费等相关数据核算是否准确,是否满足本地区节能工作管理要求”
2《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发改环资〔2021〕1310号)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切实加强对能耗量较大特别是化石能源消费量大的项目的节能审查,与本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做好衔接,从源头严控新上项目能效水平,新上高耗能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未达到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进度要求的地区,在节能审查等环节对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新上高耗能项目须实行能耗等量减量替代。深化节能审查制度改革,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节能管理服务,实行闭环管理。
3《山西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案》(2024年)(十一)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电解铝等重点行业产能,严格新建“两高”项目源头把关,对项目开展联审联批,新建“两高”项目单位产品设计能效需达到标杆水平或能耗限额标准先进水平,环保绩效需达到A级或引领性水平。 (十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有序衔接国家政策,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严把新上项目能耗和碳排放关,开展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综合评价,将有关审查评价意见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以及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
4《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能源规〔2023〕3号)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制定节能审查的相关实施办法,开展业务培训,依据全省能源消费形势、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等情况,对全省节能审查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

根据上述规定,节能审查机关需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消费量和能效水平是否满足本地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进行审查,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能满足国家和地方能源消费双控要求的,则需对项目节能审查环节采取“缓批限批”等措施。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缓批限批”的情况,且已取得省级节能审查机关的节能审查意见,具体详见本回复“问题四、二、(二)本次募投项目已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经核查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行人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网站,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因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处罚。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

(二)本次募投项目已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发行人已按规定于2023年6月8日取得了由山西省能源局出具的《关于对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晋能源审批发[2023]75号)。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且已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三、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或机组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节能报告,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或机组,主电源由公司现有炭黑尾气发电装置供给。公司重视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公司将炭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气作为锅炉燃料,产生的蒸汽用于自备电厂发电,电力用于公司生产。

四、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已按规定完成现阶段需要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募投项目“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已于2022年7月27日取得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出具的《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207-140869-89-01-950187)。

公司已于2023年6月8日取得山西省能源局对本次募投项目出具的《关于对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晋能源审批发〔2023〕75号)。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5日取得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对本次募投项目出具的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晋环审批函〔2024〕265号)。

本次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程序。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备案程序。

(二)本次募投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根据对环境影响大小,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除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次募投项目“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26-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规定,纳入生态环境部审批的建设项目包括水利、能源、交通运输、原材料(石化、化工)、核与辐射、海洋、绝密工程的相关项目和其他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经对比本次募投项目内容,本次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事项,其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

本)》规定,“四、原材料”之“化工:全部项目”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而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化工类项目且项目所在地位于山西省运城市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因此,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为本次募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出具的有权部门。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3月25日取得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晋环审批函〔2024〕265号)。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五、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如是,是否达到环保绩效A级或绩效引领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我国大气污染防控重点区域范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和辛集、定州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市以及济源市;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市,安徽省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马鞍山、淮北、滁州、阜阳、宿州、六安、亳州市;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韩城市。

本次募投项目位于山西省运城市,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消耗的能源包括炭黑尾气、水、电和蒸汽,本募投项目不属于用煤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无需履行相应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位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但不属于用煤项目,不适用是否达到环保绩效A级或绩效引领要求相关规定。

六、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拟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

根据《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稷山县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和面积的通知》,稷山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主要为108国道过城段以北、富强街以南、运稷路以西、丰喜路以东所包围的区域。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位于山西省运城市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振西大街东,不属于上述区域。

因此,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不位于稷山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

七、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是,是否已经取得,如未取得,请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展、后续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需取得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排污单位应当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二条规定:“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

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二十一、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之“26—45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品类,适用排污许可重点管理,需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二)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现阶段无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后续取得不存在法律障碍,不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四条规定,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三)被依法撤销、注销、吊销排污许可证后排放污染物;(四)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现阶段无需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将在本次募投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预计后续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存在法律障碍。

八、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如是,是否使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除外工艺或其他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并进行技术改造。如发行人产品属于“高环境风险”的,还应满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健全、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要求;产品属于《环保名录》中“高污染”的,还应满足国家或地区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已出台的超低排放要求、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近一年内未构成《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经比对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次募投

项目生产的主要产品脱晶蒽油、蒽醌和咔唑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九、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晋环审批函〔2024〕265号),本次募投项目环保投资为600万元,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治理工程等投入。相关资金来源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要生产主体相同、建设地点相连,本次募投项目也将依托于现有的公辅工程等,确保环保设施投入处理能力满足运营要求。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如下:

(一)废气

污染物 类别产污环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t/a)处理措施处理能力
有组织排放废气各工艺装置加热炉燃烧过程排放的烟气、装置设安全阀及放空系统排放的油气等颗粒物4.07进入尾气净化塔,经洗油洗涤吸收后,送至尾气焚烧炉焚烧 处置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山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治理方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的要求
SO210.97
NOx37.15
VOCs10.24
无组织排放废气油品装卸作业和油品储存过程中挥发出来的油气等VOCs4.8

(二)废水

产污环节废水量 (m3/h)主要污染物污染物浓度(mg/L)处理措施处理能力
蒽醌生产脱出水0.224CODcr3000收集送厂废水全部
产污环节废水量 (m3/h)主要污染物污染物浓度(mg/L)处理措施处理能力
NH3-N200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送炭黑二厂污水罐用作普通炭黑急冷水,不外排回收利用,不外排
BOD51000
悬浮物200
循环水系统排水9CODcr60
TDS1500
生活污水0.18CODcr400
NH3-N25
BOD5150
悬浮物200

(三)固体废弃物

污染物类别产污环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处理措施处理能力
危险废物蒽醌氧化 反应器废催化剂16m3/3a

废脱硝催化剂每三年更换一次,更换后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直接处置,不贮存;其余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定期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

全部妥善安全处置

SCR脱硝

SCR脱硝废脱硝催化剂77m3/3a
生产装置区布袋除尘器废滤袋638条/a
导热油系统废导热油60t/a
设备维修废机油类物质5t/a
设备维修废油桶33个/a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熔盐釜废熔盐200t/15a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妥善处理处置
综合脱硫区布袋除尘器废滤袋525条/a
消石灰仓仓顶布袋除尘器除尘灰35.88t/a
综合脱硫装置脱硫灰7t/a
生活垃圾办公生活区职工生活垃圾10t/a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噪声

污染物类别产污环节排放量处理措施处理能力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离心机、精馏装置、结片机、热风炉、尾气风机、原料泵等生产装置及75-90dB(A)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治理后声压等级在65-80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
污染物类别产污环节排放量处理措施处理能力
辅助设施的噪声要求

本次募投项目所采取的主要污染物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能够保证其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环保措施能够与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并已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已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要求设计制定主要污染物的环保措施,并已在建设投入中包含环保相关投入金额,相关资金来源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建成后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项目运营需要,与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能够使得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发行人最近36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是否构成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情形,或者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根据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稷山分局于2025年1月23日出具的《证明》:“兹证明,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该公司能够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违法情形,未发生任何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应缴未缴相关环保费用的情况,不存在重大污染源,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日常环保运营合法合规。该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及各项环保审批手续,排污指标符合各项标准,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或可能受到调查、追究、处罚或其他任何形式处理的情形;与本局也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争议或纠纷;本局亦未收到任何第三人对该公司提出的举报或投诉。”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公开网站以及公司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相关网站、裁判文书网、中国检察网等公开网站查询,以及查阅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公司最近36个月不存在受到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未构成《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未构成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

利益的违法行为。

十一、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研报告,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查阅与本次募投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家产业政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查阅国家层面、山西省等关于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方面的主要制度及政策文件,了解关于节能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政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查阅山西省能源局出具的《关于对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了解发行人节能审查情况;

3、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节能报告等文件,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能耗种类,访谈发行人管理层,确认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或机组;

4、查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了解关于建设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标准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节能审查的审批权限等;取得并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的备案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节能审

查意见等文件,了解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情况;

5、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了解关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规定,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环评批复文件、节能报告及节能审查意见等文件,了解本次募投项目使用的主要能源情况;

6、查阅《高污染燃料目录》《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稷山县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和面积的通知》,了解稷山县关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规定,查阅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及其所在地不动产产权证书,了解募投项目是否属于稷山县人民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

7、查阅《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等相关规定,了解本次募投项目所属行业是否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8、查阅《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并逐一比对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9、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确认本次募投项目环保投入的资金来源;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等资料,确认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以及募投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拟投入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和处理能力等;

10、查阅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稷山分局出具的《证明》;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发行人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网站、裁判文书网、中国检察网等公开网站查询、查阅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核查最近36个月内是否存在受到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查阅《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相关规定,核查发行人是否涉及《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且已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3、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或机组。

4、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外,本次募投项目“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目前阶段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并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5、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不适用是否达到环保绩效A级或绩效引领要求相关规定。

6、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不位于稷山县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本次募投项目现阶段无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公司将在本次募投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请排污许可证,预计后续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8、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9、发行人已详细说明了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等;发行人已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要求设计制定主要污染物的环保措施,相关资金来源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建成后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项目运营需要,与项目实施后

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10、发行人最近36个月均不存在受到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未构成《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未构成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或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问题五:

请发行人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媒体报道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回复:

保荐机构已通过网络检索了自本次发行预案公告至本回复出具之日相关媒体报道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进行比对,对上述情况中涉及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说明,具体参见《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重大舆情的专项核查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自本次发行预案公告以来,无重大舆情或媒体质疑。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与媒体报道关注的问题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有关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的媒体报道等情况,如果出现媒体对该项目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质疑的情形,保荐机构将及时进行核查。

(本页无正文,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之盖章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本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董事长签名:
刘东杰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泽皓崔学良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声明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问询函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问询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侯 巍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