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永东股份 股票代码:002753债券简称:永东转2 债券代码:127059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SHANXI YONGDONG CHEMISTRY INDUSTRY CO.,LTD.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振西大街东)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二〇二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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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提示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本募集说明书中如有涉及未来的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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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5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 | 26,600 | 26,6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9,900 | 9,900 |
合计 | 36,500 | 36,500 |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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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在上述项目范围内,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7、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1)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22年至2024年,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42%、5.56%及5.45%。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如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汇率发生波动,或者公司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成本上升,公司综合毛利率、主要产品毛利率均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炭黑制品及煤焦油加工产品,其主要原材料为煤焦油等原料油,约占全部生产成本的80%左右,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及经营成果有较大的影响。若未来原材料市场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公司不能通过合理安排采购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并及时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公司的生产成本和利润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3)业绩下滑风险
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50,402.08万元、456,298.53万元及422,764.4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704.55万元、9,885.12万元及11,022.16万元。受终端需求复苏缓慢、焦化行业产业政策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的影响,公司净利润有所波动。若未来下游终端需求不及预期、行业周期性下行、市场竞争加剧、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等不利情形,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在极端情况或多个风险叠加的情况下,公司可能存在业绩下滑50%以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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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针状焦项目相关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的风险
受针状焦行业整体景气度不佳影响,针状焦生产企业普遍亏损,为保障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公司于2023年4月对“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采取暂时性停产措施,相关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与针状焦项目相关的存货账面余额3,107.69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02.51万元;与针状焦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5,849.86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1,108.83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根据相关资产状况,合理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和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并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若未来针状焦相关产品价格或下游市场环境等因素持续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存在进一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为“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与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关。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及技术方案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但由于投资规模较大,如果出现行业政策调控、当地政府宏观调控、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不力等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等方面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的风险
公司在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战略意义和经济效益。然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现有技术等因素做出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能够按照项目计划顺利实施、实施效果是否良好,均存在不确定性。短期内,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有所降低,对公司经营业绩贡献较小;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及折旧将大幅增加,如果产品市场价格、市场容量、行业政策、国家政策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则公司存在因利润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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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市场开拓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建成并投产后,公司煤焦油精深加工产业链条继续延伸,精细加工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每年将新增19万吨脱晶蒽油、0.5万吨蒽醌、0.2万吨咔唑的生产能力,公司需具备充分的产能消化能力。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顺应产业发展、响应客户需求、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布局。虽然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论证,并且公司已在新产品的技术基础、生产工艺和产能消化等方面做了充分准备,但如果项目建成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公司产品的前期认证和市场开拓进展不畅等因素影响,将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及产品的开拓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8)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2019年非公开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针状焦产品,主要服务于石墨电极和锂电负极制造企业,受到市场环境影响,效益不及预期。公司2022年可转债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粗酚精制、浸渍剂沥青和特种炭黑的生产,粗酚精制产品已于2024年度实现效益3,393.97万元,其他生产线2024年尚未正式规模化生产销售。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脱晶蒽油、咔唑和蒽醌,主要用于自产中高端炭黑,以及染料、医药中间体等,在应用领域、业务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客户群体等与前次募投项目存在差异,影响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不利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对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9)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均支持鼓励煤焦油深加工行业的稳定发展,相关支持鼓励政策为项目的盈利和可持续发展带来良好的预期。但如果未来国家对煤焦油深加工产业的政策指导发生变化或降低支持力度,将会导致项目前景发生变化,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0)焦炉煤气供应稳定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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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使用焦炉煤气节约了生产成本。目前,公司的焦炉煤气主要由山西永祥煤焦集团有限公司供应,供应集中度比较高,公司对焦炉煤气采购具有一定的依赖性。若公司未来无法维持较低的焦炉煤气采购价格和较为稳定的焦炉煤气供应量,转而使用部分或全部采购价格相对较高的天然气等其他燃料,会对公司的生产成本、毛利率以及净利率等指标产生较大的影响。
(11)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煤焦油等原材料具有易燃性,且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工序为高温高压环境。因此,公司存在因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12)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夫妇合计持有发行人30.32%的股份。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力求在制度安排上防范实际控制人操控公司现象的发生,并且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过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行使表决权、管理权等方式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从而可能影响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13)存货的跌价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4,452.82万元、44,446.76万元和39,188.5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91%、24.60%和23.78%。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占各报告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均在90%以上。
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储备规模相应增长,如果原材料、产品市场价格发生不利于公司的波动,公司将面临一定存货跌价风险,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还将面临存货资金占用增加的风险,上述因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4)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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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80,724.14万元、75,667.12万元和75,267.3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92%、
16.58%和17.80%,其中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7.95%、97.83%和97.16%,公司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小。公司已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但若未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或者客户自身经营状况和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5)企业税收优惠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取得了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和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01400109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取得了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31400096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未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未能被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16)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美国、巴西、印度以及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对我国的轮胎出口发起过“双反”调查或者通过提高准入门槛限制了我国轮胎的出口,中国轮胎企业出口至美国的产品面临着较高的关税,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下游客户轮胎企业的出口业务。公司海外市场主要集中在东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10.89%、8.57%和10.36%。若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7)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该等审批事项的周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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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18)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含35名),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受证券市场波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投资者认购不足或放弃认购等导致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19)股价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股票价格还将受国家的宏观经济状况、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利率、汇率、通货膨胀、市场买卖力量对比、重大自然灾害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20)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但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的期限,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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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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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 1
公司声明 ...... 9
目录 ...... 10
第一节 释义 ...... 13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5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6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7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5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45
六、财务性投资情况 ...... 47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54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54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58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59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60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61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61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61
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相关规定 ...... 62
九、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和不涉及“四重大”的相关要求 ...... 62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65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6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65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 79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 80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 80
1-1-11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82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影响 ...... 8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83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83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84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84
六、本次发行后是否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84
七、本次发行后是否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84
第六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85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85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86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情况 ...... 89
四、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 89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对照 ...... 90
六、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 90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91
一、市场风险 ...... 91
二、经营风险 ...... 91
三、管理风险 ...... 94
四、财务相关风险 ...... 95
五、技术风险 ...... 97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98
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 99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00
1-1-12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0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0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0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 10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 104
发行人律师声明 ...... 105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06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07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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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含义见下表:
第一部分 一般释义 | ||
发行人、公司、永东股份 | 指 |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永东有限 | 指 | 山西永东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用名“稷山县永东化工有限公司” |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 | 指 |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指 |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定价基准日 | 指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
控股股东 | 指 | 刘东良 |
实际控制人 | 指 | 刘东良、靳彩红 |
东方富海 | 指 |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永东科技 | 指 | 山西永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
《公司章程》 | 指 |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科技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商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生态环境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应急管理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炭黑分会 | 指 |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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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猫股份 | 指 |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
龙星科技 | 指 |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稷山农商行 | 指 | 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最近三年、报告期 | 指 | 2022年、2023年、2024年 |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 | 指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律师、德恒律所 | 指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部分 专业术语释义 | ||
煤焦油 | 指 | 煤高温干馏的产品之一,主要的炭黑原料油之一 |
煤焦油加工产品 | 指 | 通过对煤焦油脱水、分馏,从而加工出的工业萘、蒽油、洗油等化工产品 |
蒽油 | 指 | 由煤焦油加工而得,其芳烃含量达70-80%,是优质的炭黑原料油 |
脱晶蒽油 | 指 |
由蒽油加工而得,具有芳烃含量高、粘度适中、沥青质和杂质少的特点,是生产中高端炭黑产品的优质原料
咔唑 | 指 | 由蒽油加工而得,是制造合成染料和塑料的原料,具有高附加值 |
蒽醌 | 指 | 由蒽油加工而得,是各种染料的重要中间体之一,具有高附加值 |
精细化工 | 指 | 精细化学工业,是生产精细化学品工业的通称,具有附加值高、投资利润高等经济特性。其中精细化学品是指能增进或赋予一种(类)产品以特定功能或本身拥有特定功能的小批量制造和应用的化学品,是基础化学品进一步深加工的产物 |
特种炭黑 | 指 | 经过特殊工艺处理制成的炭黑产品,相比一般的炭黑产品,其具有特殊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以满足特定应用需求 |
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 | 指 | 具有优良的耐磨性、抗屈挠性、抗氧化性、滚动阻力低的炭黑,用于生产绿色轮胎 |
导电炭黑 | 指 | 是一种高性能炭黑,可以赋予材料更好的强度、韧性等技术指标,具有低电阻或高电阻性能,可赋予制品导电或防静电作用 |
高色素炭黑 | 指 | 一种色素炭黑,粒径范围为9~17nm,粒子细,黑度高,主要为涂料、油墨等着色用 |
高端制品炭黑 | 指 | 性能更优良的制品炭黑,按用途主要有胶管、胶带、胶鞋、密封条、三角带等工业制品 |
子午胎、子午线轮胎 | 指 | 胎体帘布层中从一个胎圈到另一个胎圈的帘线与胎面中心线大体呈90°角排列的充气轮胎,与斜交胎相比,子午胎具有耐磨、节油并具有良好的缓冲性能和高速性能特点 |
斜交胎 | 指 | 相对于子午胎,斜交轮胎可以简单的称之为尼龙胎,随着子午胎的发展,斜交胎正在逐步淡出轮胎市场 |
注:非经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的数值均以人民币元或万元为单位列示;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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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SHANXI YONGDONG CHEMISTRY INDUSTRY CO.,LTD.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800719861645D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永东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753 |
法定代表人 | 刘东杰 |
董事会秘书 | 张巍 |
成立时间 | 2000年5月20日 |
注册资本 | 37,568.6457万元人民币注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振西大街东 |
办公地址 |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振西大街东 |
邮政编码 | 043205 |
电话号码 | 0359-5662069 |
传真号码 | 0359-5662095 |
公司网址 | www.sxydhg.com |
电子信箱 | zqb@sxydhg.com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橡胶制品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注:公司工商登记的注册资金为37,568.6457万元,因可转债转股而发生的股本变动尚未办理工商变更,因此工商登记的注册资金与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本不一致,公司的总股本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本为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本为375,693,668.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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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7,569.37万股,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132,890,624 | 35.37% |
其中:高管锁定股 | 132,890,624 | 35.37%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42,803,044 | 64.63% |
三、总股本 | 375,693,668 | 100.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限售股份数量(股) |
1 | 刘东良 | 境内自然人 | 25.83% | 97,031,250 | 72,773,437 |
2 | 刘东杰 | 境内自然人 | 16.84% | 63,281,250 | 47,460,937 |
3 |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16% | 23,128,750 | - |
4 | 靳彩红 | 境内自然人 | 4.49% | 16,875,000 | 12,656,250 |
5 | 范孜卓 | 境内自然人 | 2.35% | 8,821,100 | - |
6 | 焦鹏 | 境内自然人 | 0.98% | 3,700,000 | - |
7 | 刘东梅 | 境内自然人 | 0.83% | 3,118,900 | - |
8 | 刘小龙 | 境内自然人 | 0.72% | 2,703,400 | - |
9 | 王巨才 | 境内自然人 | 0.65% | 2,448,000 | - |
10 | 刘正龙 | 境内自然人 | 0.58% | 2,176,700 | - |
合计 | 59.43% | 223,284,350 | -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5,273,069股,占比1.40%,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制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刘东良,实际控制人为刘东良和靳彩红,刘东良和靳彩红为夫妻关系。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刘东良和靳彩红共同持有公司股份11,390.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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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东良持有公司股份9,703.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83%。刘东良,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稷山县永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永东有限总经理、永东股份董事兼总经理、永东科技董事长、永东股份董事长、五指山五创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永东股份董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靳彩红持有公司股份1,68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9%。靳彩红,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永东股份董事。
3、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东良和靳彩红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情况。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煤焦油加工及炭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一)行业管理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炭黑行业属于行业协会自律体制,炭黑生产企业通过参加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炭黑生产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政府职能部门依法管理。国家主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靳彩红
刘东良 | 靳彩红 |
25.83%
25.83% | 4.49% |
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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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有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信部、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应急管理部等,行业的自律组织为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各管理部门或组织的主要职能如下:
部门 | 主要职能 |
国家发改委 | 负责为炭黑行业制定政策和方针,协助组织对新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检验和复审工作,并与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管理炭黑出口贸易和出口退税政策等。 |
工信部 | 负责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 |
生态环境部 |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环境政策的制订和落实、法律的监督与执行、跨行政地区环境事务协调等。 |
应急管理部 | 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指导安全生产类应急救援,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 | 在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的指导下负责制定行业标准并提供技术、产品、市场、信息、培训等方面的协作和咨询服务,发挥着联系政府、指导行业、服务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
2、行业主要政策法规
炭黑产品和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在许多应用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为规范、鼓励和引导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行业规范和产业政策,具体如下:
时间 | 法规/政策 | 发布机构 | 主要内容 |
2024年7月 | 《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 工信部等九部门 | 推进传统产业延链。推动传统产业以产业链高端化延伸为重点发展精细化工,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产品体系,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煤焦油中环烷烃、含氧化合物、芳烃等高值组分的综合利用,发展特种油品、高端碳材料、橡胶助剂以及农药、染料、医药中间体。 |
2023年12月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 国家发改委 | 将“采用绿色工艺的高性能子午线轮胎(55系列以下,且滚动阻力系数≤9.0N/kN、湿路面相对抓着系数≥1.25),航空轮胎、巨型工程子午胎(49吋以上)、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和设备生产”列为鼓励类,将“焦油间歇法生产沥青,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列为淘汰类。 |
2022年10月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 |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 | “酚油加工、洗油加工、蒽油加工、萘油加工、煤沥青制备高端化学品(不含改质沥青)”为鼓励外商投资类项目。 |
2021年10月 |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抓住资源利用这个源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
2021年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加快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改造升级,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深入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改造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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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法规/政策 | 发布机构 | 主要内容 |
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项,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设备更新和新产品规模化应用。 | ||
2021年4月 | 《山西省“十四五”新材料规划》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延伸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加快发展煤焦炭材料及化工产品深加工产业。围绕“煤焦油—炭黑油—炭黑”等工艺路线,延伸煤焦化深加工产业链条,打造“以化配焦、化材并举”的煤焦化材料循环经济产业新格局。加快提高以煤焦油为原料的导电炭黑技术成熟度,在占领特定领域、高端市场的基础上,降低生产成本,积极扩展中低端应用领域及民用市场,扩大产业体量,发挥规模效应。 |
2021年4月 |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发展壮大碳基新材料。推进碳基合成新材料和高端碳材料制备等关键核心技术持续创新,打造国家级碳基新材料研发制造基地;延伸焦化产品链,制备高附加值碳基材料;推进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将碳基新材料作为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大幅提升煤炭作为原料和材料的使用比例。 |
2020年11月 | 《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 |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 | 轮胎行业的规划目标为“争取‘十四五’末,绿色轮胎的市场化率升至70%以上,达到世界一流水平”……规划炭黑产业未来的发展以及预测炭黑产量目标:提出未来90%企业利用属气的汽电共生装置,80%企业能耗达标。实现智能制造,完成2-3个系列绿色轮胎专用炭黑的产业化开发,针对炭黑尾气锅炉产生的废气进行高效、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的脱硫、脱硝处理技术,对现有生产装置中核心设备如反应炉,耐火材料等关键技术加强研发与应用,实现炭黑核心技术专利2-3项,树立国内10家以上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2-3家国际知名品牌。 |
2020年6月 |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 | 生态环境部 | 针对炭黑企业提出了主要排污节点及治理设施等要求;建立炭黑制造行业进行环保绩效分级指标,根据企业的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值、有无组织排放、检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等进行绩效分级,分为A级、B级、C级以及D级企业;根据企业绩效评级结果并根据不同等级的企业提出减排措施;规范了炭黑企业的环保绩效的相关核查方法。 |
2016年12月 | 《炭黑行业准入技术规范》 |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 | 对炭黑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生产设备及能源消耗、产品质量、技术进步等方面提出了技术规范,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进一步提高产能的集中度,提升行业的盈利能力。 |
(二)行业发展情况、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
1、炭黑行业
(1)炭黑产业国际市场情况、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
炭黑产品的90%用于橡胶制品制造,其中主要用于轮胎。世界炭黑工业是随着汽车和轮胎工业的发展而发展的,世界炭黑需求量主要取决于轮胎和橡胶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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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量,而轮胎和橡胶的需求量又取决于汽车的需求量。近年来以中国、巴西、印度为代表的新兴汽车市场产业发展迅速,得益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巨大的汽车保有量与新兴发展中国家持续增长的新车需求量,全球轮胎产业出现持续增长的发展势头。2010年以来,世界汽车行业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趋势,2010年世界汽车产量为7,770万辆,受全球经济影响,2018年-2020年全球汽车产量有所下滑,2021年至2023年逐渐恢复,2024年产量小幅下降至9,250万辆。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我国汽车产销量连续十五年蝉联全球第一,近年来我国汽车产销量持续增长,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128万辆和3,144万辆,产量、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3.72%和4.46%。
受益于下游汽车行业的发展,世界炭黑产量和产能持续增长。根据炭黑分会数据,2004年至2023年,世界炭黑产能由1,000万吨增长到近1,877万吨,复合增长率为3.37%,炭黑总产量从将近1,200万吨稳步增长至1,409万吨,复合增长率0.85%,产能利用率维持在75%左右。根据炭黑分会引述的Fortune BusinessInsights机构统计数据,2023年全球炭黑市场规模为274.4亿美元,预计将从2024年的287.6亿美元增长到2032年的412.8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4.6%。
我国是炭黑生产大国,在全球炭黑产业中具有重要地位。根据炭黑分会统计数据,我国炭黑产能、产量自2005年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后一直保持领先,2023年全球前10大炭黑生产国分别为中国、印度、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巴西、泰国、埃及和意大利。截至2023年末,中国的炭黑产能已占世界产能的
46.2%,印度紧随其后,是世界第二大炭黑生产国和消费国。其中,2023年中国炭黑产能增加13.3万吨,增长率1.6%;印度增加34.4万吨,增长率为22.4%。
2023年全世界炭黑产能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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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炭黑分会《2024年中国炭黑年册》全球炭黑行业整体集中度较高。根据炭黑分会的统计,2021-2023年全球炭黑总产能分别为1,779.5万吨、1,829.3万吨、1,877.0万吨,其中前十大炭黑企业的产能之和分别占全球总产能的61.5%、61.7%、60.9%;前三名炭黑企业产能之和分别占全球总产能的31.9%、32%、30.8%。2023年世界主要炭黑企业产能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区域 | 2023年产能(万吨) | 占世界产能比例(%) |
1 | 卡博特(Cabot) | 美国 | 229.2 | 12.2 |
2 | 博拉(Birla) | 印度 | 212.5 | 11.3 |
3 | 欧励隆(Orion) | 德国 | 137.1 | 7.3 |
4 | 黑猫股份(002068.SZ) | 中国 | 114.0 | 6.1 |
5 | 国际中橡(CSRC) | 中国台湾 | 88.2 | 4.7 |
6 | 东海碳素(Tokai) | 日本 | 86.7 | 4.6 |
7 | 金能科技(603113.SH) | 中国 | 82.0 | 4.4 |
8 | 菲利普(PCBL) | 印度 | 77.0 | 4.1 |
9 | 欧姆斯克(OCG) | 俄罗斯 | 70.5 | 3.8 |
10 | 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45.0 | 2.4 |
11 | 山西三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45.0 | 2.4 |
12 | 龙星科技(002442.SZ) | 中国 | 42.0 | 2.2 |
13 | 东洋化学(OCI) | 韩国 | 35.0 | 1.9 |
14 | 永东股份 | 中国 | 34.0 | 1.8 |
15 | 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 | 中国 | 32.5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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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区域 | 2023年产能(万吨) | 占世界产能比例(%) |
16 | 雅罗斯拉夫斯基(Yaroslavsky) | 俄罗斯 | 30.0 | 1.6 |
小计 | 1,360.7 | 72.5 | ||
其他公司 | 516.3 | 27.5 | ||
世界炭黑产能总计 | 1,877.0 | 100.00 |
资料来源:炭黑分会《2024年中国炭黑年册》。
近年来随着下游行业对节能环保要求日益增加,欧盟、美国和日本先后推行了轮胎标识的法规,要求降低轮胎阻力,降低汽车油耗。2024年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发布了《绿色轮胎评价规范》和《磨损轮胎相对抓着性能评价规范》,推动产业绿色发展。绿色轮胎具有低滚动阻力、低燃油消耗、出色的操纵稳定性、更短的制动距离、更好的耐磨性、可多次翻新等特性,绿色轮胎在生产全过程践行绿色制造理念,应用过程倡导绿色使用,对炭黑生产商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2)炭黑产业国内市场情况、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
我国炭黑产业近几年稳步发展,炭黑产能平稳增长,炭黑产量逐年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行业龙头企业在炭黑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生产装置及关键设备效率方面,接近或者超过世界先进水平,但是行业总体增速放缓,炭黑产量增速从两位数增速平稳回落至个位数的增长。
我国炭黑行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整体集中度偏低。根据炭黑分会的统计,美国最大的5家炭黑企业合计产能约占全国总产能的90%以上,印度仅有7家炭黑企业下属13个工厂。而截至2023年,我国前十大炭黑企业产能合计占全国总产能的56.72%。未来,部分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管理水平不高、节能环保措施不达标、产能规模在5万吨以下小型企业将逐渐被市场淘汰,我国炭黑产业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近几年我国炭黑行业稳步发展,橡胶轮胎用炭黑产品质量提高迅速,逐渐缩短了和国外一流炭黑生产企业的差距,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但我国炭黑市场存在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中高端炭黑产品供给不足、进口依赖度仍然较高的情形,造成我国进出口炭黑差价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数据,2024年我国进口炭黑金额达到35,471.81万美元,平均价格高达4,539美元/吨,而出口炭黑平均价格仅为1,250美元/吨,不足进口平均价格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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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之一,这也是我国炭黑行业“大而不强”的重要表现。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剔除从俄罗斯进口炭黑的影响。相比较国际炭黑品种,我国缺乏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的胎面橡胶炭黑新品种,缺乏具有特定专用性能或高纯净度的胎体或者橡胶工业制品的炭黑品种,缺乏高档次的色素炭黑和导电炭黑品种。国外卡博特、科伦比恩、东海碳素等几大跨国炭黑公司,为了更多地占领高端市场,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纷纷投入大量的资金研究开发出许多功能化、专用化、高附加值的新产品,目前已经可以生产出高性能轮胎配套的高补强、高耐磨性和操纵性好的高性能炭黑品种。面对国外大型的炭黑生产厂商竞争压力,国内大型炭黑生产企业愈发意识到自主创新的重要性,纷纷加大研发投入,逐渐加入高性能炭黑领域的市场竞争中。2020年11月,中国橡胶业协会在《中国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中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橡胶工业主要产品产量预测和规划目标;通过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绿色发展,采取数字化、智能化、平台化和绿色化实现转型,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重点放在提高产品质量、自动化水平、信息化水平、生产效率、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产业集中度、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上,加快橡胶工业强国建设步。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炭黑行业正处于逐步淘汰落后产能,行业集中度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自主创新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参与高端炭黑市场竞争的阶段。在当前国内外经济下滑及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的条件下,整个国内炭黑行业呈现出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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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不断加剧的趋势。从长远来看,我国炭黑行业仍然具有可持续性的发展,根据全球产业分析师公司(Global Industry Analysts, GIA)预测,预计到2030年,中国炭黑市场规模将达到45亿美元,但是对于企业的技术实力、生产规模及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开发出新产品新技术,满足不断提高的轮胎橡胶等制品的需求。
2、煤焦油加工行业市场情况、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煤焦油资源的高效利用逐渐引起更为广泛的重视。我国的煤焦油加工行业存在集中度低、规模小、技术单一、缺乏高附加值产品等特点,与国外深加工企业存在一定的差异,竞争优势较小。2016年开始,随着我国供给侧改革及一系列环保、去产能政策的有效实施,煤焦油加工产能逐步优化。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环境保护要求的日益提高,行业正在逐步摆脱过去低技术水平、高能耗、高污染、恶性竞争的格局,未来的煤焦油工业正向产业链延伸、集中化、规模化、精细加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方向发展。2024年7月工信部等九部门颁布的《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中明确提出“推进传统产业延链。推动传统产业以产业链高端化延伸为重点发展精细化工,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产品体系,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煤焦油中环烷烃、含氧化合物、芳烃等高值组分的综合利用,发展特种油品、高端碳材料、橡胶助剂以及农药、染料、医药中间体。”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及竞争优势
1、行业内主要企业的市场份额
根据炭黑分会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炭黑行业主要企业其炭黑产量及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产量(万吨) | 市场占有率(%) |
1 | 黑猫股份(002068.SZ) | 92.2 | 14.73% |
2 | 金能科技(603113.SH) | 59.6 | 9.52% |
3 | 卡博特化工有限公司 | 53.0 | 8.47% |
4 | 龙星科技(002442.SZ) | 46.2 | 7.39% |
5 | 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 | 36.4 | 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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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产量(万吨) | 市场占有率(%) |
6 | 永东股份 | 36.1 | 5.77% |
7 | 山西三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5.0 | 5.59% |
8 | 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 | 25.2 | 4.03% |
9 | 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 14.7 | 2.35% |
10 | 烁元新材料(东营)股份有限公司 | 14.3 | 2.28% |
合计 | 412.7 | 65.96% | |
全国炭黑总产量 | 625.7 | 100.00% |
数据来源:炭黑分会《2024年中国炭黑年册》
2、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生产组织优势、技术优势、成本优势、区位优势和品牌优势等方面,具体如下:
(1)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制定了战略发展规划,依托当地资源优势,专注于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和高效利用,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新材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通过“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新材料”的有机结合形成可持续循环的产业模式。充分发挥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推动公司炭黑产品向高端延伸,实现炭黑产品的高端化、差异化和规模化,同时进一步延伸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条,增加高附加值煤焦油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对公司向新材料领域拓展及产品结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2)生产组织优势
公司各业务环节在工序、空间上紧密衔接,有效降低了经营成本。同时,由于公司煤焦油加工厂、炭黑厂、自备电厂等生产部门之间的空间距离较近,在小范围内可以完成整个生产过程,从而为公司降低成本,确立竞争优势创造了良好条件。公司各主要产品的生产需要消耗大量电力,公司拥有自备电厂,用电不受供电峰谷限制,保证了公司的平稳生产。
(3)技术优势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通过不断的积累与创新,公司培养和组建了一批核心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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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的不断提高奠定了基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32项专利,其中20项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自主研发的煤焦油基导电炭黑生产技术,经山西省科技厅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项技术的运用改变了我国该类产品由外资企业主导的局面,2022年公司“煤焦油基导电炭黑”产品获得首批“山西精品”认证。公司着力推进科技战略,创新、赋能激发新动力。坚持研发为先锋,积极推进“科技兴企”战略,进一步提升了煤焦油加工及高端炭黑制造领域开发利用的水平。后续公司将积极发挥循环经济产业结构优势,逐步向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高品质炭黑等具有高技术含量的领域拓展,推动公司炭黑产品向高端延伸,实现炭黑产品的高端化、差异化和规模化,同时进一步延伸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条,增加高附加值煤焦油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向新材料领域延伸。
(4)成本优势
①能源综合利用优势
公司形成了“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新材料”的有机结合形成可持续循环的产业模式。公司建有炭黑尾气发电装置,在炭黑生产的同时实现了公司生产及办公生活用电的自供,大量节约了公司的用电成本。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利用炭黑生产尾气产生蒸汽推动汽轮机、并直接驱动炭黑生产用风机,可同时供多条生产线用风,既利用了剩余的炭黑尾气,又提高了设备的利用效率。公司对焦油加工管式炉烟道气余热进行再利用,一部分用于干燥脱硫剂,其他用于管式炉循环加热助燃空气,降低了煤气消耗。
公司利用富余蒸汽,对公司的油品进行加热、设备管道保温吹扫,同时加热循环水供给生活采暖系统。公司通过对上述炭黑尾气、蒸汽、余热的再利用,进一步提高了循环经济产业链条的能源利用率,使得能源综合利用优势进一步显现。
②燃料成本
公司位于稷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周边分布有多家焦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焦炉煤气,焦炉煤气资源充足,且这些焦化企业自身对焦炉煤气的利用率较低。公司采购周边焦化企业的焦炉煤气并铺设管道直接引入公司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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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降低了公司的燃料成本。
(5)区位优势
公司所处山西南部地区,交通便利、基础配套设施完善,铁路、公路运输条件较为优越;山西省作为煤炭资源大省,具有较多煤焦油资源,为公司提供了可靠的原料供应保障。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料均可就近采购,区位优势明显。公司具有较高的资源利用效率及独特的产业链条结构,为区域循环经济、能源就地转化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具有实践意义的发展模式。
(6)品牌优势
公司深耕炭黑领域多年,通过卓越的产品开发能力、严苛把控的产品质量和稳定可靠的供应能力,已积累了品牌优势和优质客户资源。
公司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2020/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3331-2020/ISO50001:2018RB/T114-2014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永东”牌炭黑产品质量稳定优质,永东品牌具备高度的客户认可度,凭借公司品牌优势,公司与普利司通、住友、韩泰、赛轮、中策、通用、佳通、双钱集团、锦湖轮胎、耐克森、固铂、玲珑、卡莱等国内外知名轮胎企业保持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2022年荣获全球最大轮胎制造商普利司通公司“杰出贡献奖”,2023年荣获全球轮胎前50企业金宇轮胎集团颁发的“金牌供应商”奖项。公司自主研发的高性能导电炭黑产品,经鉴定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与国外产品相比性价比优势明显,也得到了客户的普遍认可,获得首批“山西精品”认证。公司市场地位得到多方认可,被评为“中国炭黑十强企业”、“山西省绿色工厂”、“山西省碳基新材料产业链‘链主’”。
(四)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精细化工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化工企业在产品工艺流程、品质控制和定制生产设备适用性等方面的技术水平都至关重要,在设备适用性、化学反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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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路线的确定及其过程控制等关键技术方面掌握难度较大,需要较长时间的实践和积累。由于煤焦油加工联产炭黑并利用炭黑尾气发电的产业链结构是相互作用的整体运行模式,该模式具有品种繁多、工艺复杂、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层出不穷等特点。从煤焦油提纯、萃取到炭黑的生产以及尾气发电各环节都要求技术工艺及装置设备具有较高的联动性和协调性,很多装置及设备需要进行定制或改造才能符合要求。满足上述条件需要有成熟的工艺、独特的配方和完善的检测手段,这些都需要企业通过多年的累积和反复的试验获得。
上述要素是本行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具体来说,中大型反应炉的设计、反应炉温度控制、高温空气预热器的使用、生产过程的全自动化控制等环节均有着较高的标准和要求,需要具有成熟的生产经验和研发基础,从而对新进入的企业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2、资质及声誉壁垒
由于炭黑产品特有的属性和应用领域,下游产业对本类产品的安全性及稳定性具有非常高的要求,具备良好的经营记录以及商业信誉的炭黑生产企业具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产品的质量、品质的稳定性将直接关系到下游企业产品的安全性及综合性能,产品质量不稳定有可能会造成下游企业巨大的经济和声誉损失。下游企业往往对产品质量可靠、技术领先的优势上游企业形成一定的依赖性,为了保障产品性能安全、稳定,下游企业通常对供应商的选择非常慎重,考察期也较长,一旦选定的供应商更换也较为谨慎。炭黑企业需经过严格的供应商资质认定,才可能与客户建立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这种严格的供应商资质认定模式及流程,以及基于长期合作形成的合作关系,对炭黑行业的新进入者构成了较强的资质壁垒。
3、资本壁垒
精细化工行业产品种类及型号较多,各类产品的生产规模需要根据市场价格波动及需求变化的影响来相应调整。因此,企业需要借助部分设备的通用性,提供多系列的产品,以适应多样化的需求特征。本行业具有流程化生产的特点,对设备的先进性及运行的稳定性要求较高,因此固定资产投资较大,需要有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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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规模投入。
随着我国政府对环保、节能减排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精细化工行业在节能、环保等方面所需的投入越来越大。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和产业不断升级,企业需要不断加大对研发、生产和营销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以形成规模效应和竞争优势,故对行业新进入者的资金实力要求也越来越高。
(五)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1、供应概述
我国是炭黑生产大国。截至2023年末,中国炭黑总产能886万吨,主要集中在华北、华东地区,约占全国总产能的近80%。2021年以来我国炭黑产能有所增长,产量存在一定波动,2021-2023年产能分别为843万吨、857万吨和886万吨,产量分别为632万吨、595万吨和626万吨,炭黑产能、产量基本保持稳定。
炭黑协会目前共有76家会员单位,产能超过10万吨的企业共计24家,占全国总产能的78.38%,全国产能前五炭黑企业产能占比39.26%,2023年我国炭黑企业整体开工率约60%。随着我国对于炭黑行业的准入条件、环保要求都逐步提高,我国炭黑行业中的落后产能逐步出清,一些规模较小、环保标准不达标的炭黑企业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与退出风险。
我国低端炭黑产品市场竞争比较激烈,而中高端产品如绿色轮胎需要的低滚动阻力炭黑、高性能色素炭黑、导电炭黑、高端汽车橡胶制品配件炭黑等产品产能供应能力仍有待提升。随着国内炭黑生产水平的提高和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我国中高端炭黑产品的市场份额逐步扩大,部分产品已由国内企业提供,但总体上仍然依赖进口。
2、需求概述
(1)橡胶用炭黑需求概述
炭黑是橡胶制品的重要补强剂和填充剂,橡胶用炭黑与轮胎行业存在较高的关联度,因此轮胎行业需求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炭黑尤其是橡胶用炭黑的需求。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我国汽车产销量连续十五年蝉联全球第一,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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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128万辆和3,144万辆,产量、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3.72%和4.46%。根据公安部数据统计,2024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4.53亿辆,比2023年增加1,800万辆,增长4.14%;其中汽车保有量为3.53亿辆,比2023年增加1,700万辆,增长5.06%。2024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汽车保有量创历史新高。在替换胎市场和配套胎市场双重驱动下,轮胎需求将保持稳定,从而带动炭黑行业的整体需求。
中国炭黑出口以低端品质炭黑为主,多出口到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等橡胶制造产业较为发达的周边东南亚国家;进口炭黑以高端炭黑为主,主要来自于比利时、日本等。
近年来,随着下游轮胎行业对节能环保要求日益增加,欧盟、美国和日本先后推行了轮胎标识的法规,要求降低轮胎阻力,降低汽车油耗,轮胎产品科技含量不断提升,新产品层出不穷,呈现出高性能化、节能环保的趋势。2024年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发布了《绿色轮胎评价规范》和《磨损轮胎相对抓着性能评价规范》,推动产业绿色发展。绿色轮胎具有低滚动阻力、低燃油消耗、出色的操纵稳定性、更短的制动距离、更好的耐磨性、可多次翻新等特性,绿色轮胎在生产全过程践行绿色制造理念,应用过程倡导绿色使用,对炭黑生产商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发布的《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中提出轮胎行业的规划目标为“争取‘十四五’末,绿色轮胎的市场化率升至70%以上,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为未来轮胎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国内轮胎制造厂商技术水平的提高和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未来扁平化、低噪声、低滚动阻力的节能、安全、环保绿色轮胎及市场需要的短缺品种,逐步占领我国轮胎市场制高点,带动低滚动阻力炭黑、高性能炭黑等产品的使用量随之提高,面临市场发展机遇。
(2)色素炭黑需求概述
色素炭黑具有环保型、黑度佳、易分散、流动性等,应用领域广泛。色素炭黑在油墨、油漆、涂料、塑料等制品中用作着色颜料,一般都能较好的给塑料着色,可根据着色特性或物化性能选用色素炭黑,着色用炭黑的品种的选择基本上都是随成品必须达到的黑度而定。其用途主要集中在油墨与颜料领域,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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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导电炭黑需求概述
导电炭黑是一种高性能炭黑,应用领域广泛。其具有纯净度高、导电性佳、加工性优异、表面光洁等性能,可以赋予材料更好的强度、韧性等技术指标,电阻系数比一般炭黑小得多,加入绝缘聚合物(塑料、橡胶)形成的导电网络,使原本为绝缘物的塑料、橡胶体积电阻率显著下降,可赋予制品导电或防静电作用。导电炭黑可以用于电力电缆屏蔽材料中,还可以做干电池的原材料,在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电动汽车、无线通讯、消费电子等领域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扶持
煤焦油加工和炭黑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产业政策为煤焦油加工和炭黑行业的整体向好发展提供了支持,具体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之“(一)行业管理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中高端炭黑产品需求快速增长
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产业结构的调整、绿色轮胎的推广,未来中高端炭黑产品具有较强的需求,对于各炭黑生产厂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随着我国精细化工领域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我国炭黑产品质量虽得到一定提高,但是和国外知名品牌产品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相比较国际炭黑品种,我国缺乏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的胎面橡胶炭黑新品种,缺乏具有特定专用性能或高纯净度的胎体或者橡胶工业制品炭黑品种,缺乏高档次的色素炭黑和导电炭黑品种。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具备一定技术研发实力的炭黑企业将体现出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长期以来,高端炭黑市场几乎被进口产品垄断,但近年来,随着我国炭黑企业不断的技术积累和自主创新,在一些高性能炭黑领域也逐渐参与到市场竞争中。
综上,面对国外大的炭黑生产厂商竞争压力,现阶段我国炭黑行业正通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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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创新不断提高技术水平,逐步参与高端炭黑市场的竞争。从长远来看,中高端炭黑产品的需求增长将是我国炭黑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这有利于我国炭黑生产企业的持续发展,同时对这些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产业链条不断延伸
从全球发展趋势来看,煤焦油加工产业正在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通过对煤焦油的深加工可制取多项附加值高、性能优异的化工材料。随着近年来我国煤焦油精制和加工技术的不断突破与创新,煤焦油加工产业在我国得到迅速的发展,新型煤焦油加工产品的多元化,极大的丰富了我国精细化工产品市场。
对于炭黑生产企业而言,具备煤焦油加工处理能力不仅可为炭黑生产提供品质稳定的原料,进而生产出质量更为稳定的炭黑产品,同时可以将煤焦油加工环节的其他提取物进行精制和深加工,生产出附加值更高的化工产品。通过发挥煤焦油加工联产炭黑的一体化优势,对煤焦油资源的充分利用,既提高煤焦油资源的综合利用价值,同时也有效增加企业综合盈利水平。
随着我国精细化工领域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国内炭黑企业,尤其是具备一定技术实力的大型炭黑企业逐渐向上游发展。发行人从成立之初就形成了煤焦油深加工提取化工产品并联产炭黑的生产模式,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工艺经验。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中低端炭黑产品市场竞争加剧
近年来,我国炭黑产能增速放缓,炭黑产量受下游轮胎行业及自身发展原因影响,炭黑产量回归理性。“十四五”期间部分落后产能因为缺少市场竞争力被淘汰。随着市场经济杠杆作用的调整和经济环境的作用,一些没有产能优势的炭黑生产厂商,特别是中低端产品的炭黑生产厂商被淘汰的速度将会加快。
(2)跨国公司介入加剧了市场竞争
随着我国炭黑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国外大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建厂、收购国内企业、扩大对我国出口贸易等方式,抢占国内市场,如美国的卡博特公司、德国的德固萨公司均先后在国内投资设厂,使我国的炭黑市场形成国际化的竞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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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材料价格波动
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为炭黑企业控制成本和提高盈利能力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虽然炭黑企业可以根据原材料价格的变化调整炭黑销售价格,但调整销售价格的时间和幅度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因此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对炭黑企业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4)资金压力较大
企业在经营及发展的过程中,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炭黑企业资金周转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企业也需投入大量资金保持并不断提高自身技术工艺及装置水平,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资金压力。因此,炭黑企业需要积极拓展融资渠道。
(5)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多变
2022年末,东欧政治局势变动导致俄罗斯炭黑遭到欧洲国家抵制,大量价格较低的橡胶用普通炭黑出口至国内,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国内的低端炭黑市场,产品质量和价格竞争力不足的中小企业,可能会面临市场份额下降、利润减少的困境。同时也推动了炭黑产业优化升级,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国内炭黑生产企业将不得不加大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开发中高端产品市场,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七)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1、上游行业
炭黑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焦油,煤焦油为炼焦生成的副产品,煤焦油的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炭黑的生产成本,对炭黑生产的影响最为明显。因此,国内炭黑行业受煤化工行业的影响较大。
煤焦油资源的供应取决于焦炭的产量,而焦炭的产量与钢铁产量高度相关。2024年,中国粗钢产量达到100,509.13万吨,产量规模较往年略有下降但仍维持较高水平,中国焦炭生产48,927.20万吨,同比下降0.68%。受焦炭产量下降影响,煤焦油回收率有所下降,2024年煤焦油产量1,646.00万吨,同比下降-6.81%。
报告期内,煤焦油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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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百川盈孚
公司采购煤焦油并自行精制炭黑原料油,在获取炭黑原料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取工业萘、洗油、轻油、沥青等化工产品,一方面可以作为染料、农药、医药、材料等产业的原料,另一方面也有效提高了炭黑品质的稳定性。
2、下游行业
轮胎用橡胶是炭黑应用比重最大的领域,炭黑行业的发展与轮胎行业息息相关。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我国2024年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128万辆和3,144万辆,产量、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3.72%和4.46%,但产销量仍连续十五年蝉联全球第一。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为35,300万辆,比2023年底增加1,700万辆,增长5.06%。2024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创历史新高。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我国橡胶轮胎外胎产量118,689.4万条,同比增长9.2%。在替换胎市场和配套胎市场双重驱动下,轮胎需求将保持稳定,从而带动炭黑行业的整体需求。
在绿色轮胎配套的低滚动阻力炭黑、高性能炭黑方面,近年来下游轮胎行业对节能环保要求日益增加,绿色轮胎具有低滚动阻力、低燃油消耗、出色的操纵稳定性、更短的制动距离、更好的耐磨性、可多次翻新等特性,在生产全过程践行绿色制造理念,被多国倡导使用。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在《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中提出“争取‘十四五’末,绿色轮胎的市场化率升至70%以上,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的目标,为未来轮胎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未来扁平化、低噪声、低滚动阻力的节能、安全、环保绿色轮胎及市场需要的短缺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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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占领我国轮胎市场制高点,带动低滚动阻力炭黑、高性能炭黑等产品的使用量随之提高,面临市场发展机遇。
(八)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目前,国内生产的炭黑品种由原来的N220、N330等大众化产品,发展到几十个炭黑品种,并使其造粒质量和包装质量达到更高的标准。炭黑关键设备的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反应炉的炉型已根据原料油的特点进行了改进。与此同时,炭黑生产的专用设备如反应炉、空气预热器、脉冲袋滤器、湿法造粒机、干燥机、微米粉碎机、自动包装机、在线余热锅炉、尾气锅炉等专用设备的研制和生产水平发展快速,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炭黑生产技术将进一步向装置大型化、技术集约化、低碳环保的方向发展。重点是强化炭黑反应工艺,提高炭黑回收率和单炉生产能力;提高炭黑生产余热和尾气利用工艺,提高尾气和废气排放时的脱硫、脱氮技术和装置水平等方面。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营业务
发行人是一家基于对煤焦油资源深入研发及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新材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通过“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新材料”的有机结合形成可持续循环的产业模式。公司先对煤焦油进行分离、精制,提取出工业萘、洗油、轻油、粗酚精制等高附加值的煤焦油加工产品,然后将经提取后的煤焦油配制后作为炭黑原料油用于炭黑生产,煤焦油经提取、配制后,有利于提高炭黑产品性能的稳定性,并满足不同炭黑品种的需要,打造煤焦油加工并联产炭黑的产业链结构。
公司重视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公司将炭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气作为锅炉燃料,产生的蒸汽用于自备电厂发电,电力用于公司生产;将生活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后循环利用;在使用天然气作为清洁燃料的同时,大量使用附近焦化企业产生的焦炉煤气作为燃料,实现能源就地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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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有产业链条图
炭黑厂发电厂炭黑油煤焦油炭黑产品炭黑生产尾气用作燃料新鲜水发电厂冷却的循环水电力供应发电产生的蒸汽供应炭黑生产尾气用作干燥湿炭黑粒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汽供应废渣(综合利用)废水(作为炭黑急冷水)发电尾气煤化尾气(处理后排放)煤化厂煤化厂污水炭黑厂污水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的煤化厂和炭黑厂的污水经过处理的煤化厂和炭黑厂的污水运营项目废弃物图例煤焦油加工产品(工业萘、蒽油、洗油等)煤气或天然气 |
(二)主要业务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将销售计划送达生产部,生产部依据生产能力、资源保障、市场需求编制企业生产计划并实施生产。
公司的煤焦油加工以及炭黑生产线全部采用了DCS系统。各生产现场由中心控制室统一调度,对投料、产品制造进行全程跟踪,并可以自动调控重要工艺参数。现代化、自动化的生产流程确保公司炭黑产品的规模生产和稳定品质。
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公司的炭黑生产装置实现了炭黑生产和尾气发电的联合操作与控制,既解决了尾气排空污染环境的问题,又实现了炭黑生产用电自供。公司通过资源综合利用,实现了生产过程的安全环保和节能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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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由供应部门负责统一采购。供应部根据库存情况、生产计划及市场价格波动趋势制定采购计划,随时掌握市场行情,了解市场动态,确定合理价格,保障生产需求,控制合理库存。
原辅材料及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采用竞价采购制度。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报价,确定性价比最好的供应商,然后公司领导逐级审批,最后与其签订供货合同。
供应部根据《采购控制程序》的规定,对供方进行初选、评价;其次,根据原辅料标准进行采购后由品保部进行检验,对不合格原材料,根据《不合格控制程序》,经品保部出具分析结果、技术中心出具处理意见、总经理审批后,由企管部根据处理与审批意见,通知库管处置。付款由供应部按采购合同提出付款申请,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付款。
3、销售模式
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形成了自有的销售体系和稳固的客户群体。公司依靠产品品质和价格优势来巩固和吸引客户,在注重维护与老客户的良好关系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优质客户。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召开客户洽谈会,与客户签订框架性协议,就产品质量、供货保障、定价原则、订单下达方式、结算方式等方面作出约定。关于产品型号、规格、价格等具体事项由公司与客户根据实际情况在框架协议条件下另行协商确认,具体订单数量以经客户确认的订单为准。
在销售渠道方面,公司采取直销模式,按区域划分销售区,并派驻销售人员。针对公司产品用途的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一般在客户开发时需要试用,客户对技术服务的要求高,公司在销售及售后环节增加技术人员参与营销服务,有利于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产品主要包括炭黑产品及煤焦油加工产品两部分,其中炭黑产品为公司的主要产品。按照主要用途分类,公司生产的炭黑产品可分为橡胶用炭黑、导电炭黑和色素炭黑。煤焦油加工产品主要包括改质沥青、工业萘、轻油、洗油、粗酚精制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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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各种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炭黑产品 | 270,313.50 | 64.27% | 296,117.26 | 65.09% | 299,122.61 | 66.64% |
煤焦油加工产品 | 150,303.72 | 35.73% | 158,788.15 | 34.91% | 149,760.81 | 33.36% |
主营业务收入 | 420,617.22 | 100.00% | 454,905.40 | 100.00% | 448,883.41 | 100.00% |
1、炭黑产品及用途
炭黑是碳元素的一种,以纳米级粒径、无定形碳形式存在,是有机物(天然气、重油、燃料油等)在空气不足的条件下经不完全燃烧或热分解而得的产物。炭黑是人类最早开发、应用和目前产量最大的纳米材料,被国际化学品领域列为二十五种基本化工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之一。炭黑具有良好的橡胶补强、着色、导电或抗静电以及紫外线吸收功能,作为一种功能材料,能够赋予其他材料或制品一些特殊的使用性能,在许多领域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按主要用途分类,炭黑可分为橡胶用炭黑、导电炭黑和色素炭黑等,具体如下:
(1)橡胶用炭黑
炭黑作为生产橡胶的补强剂和填充剂,能提高橡胶的强度和耐磨性等物理性能,是橡胶加工不可或缺的重要原料。轮胎用炭黑按炭黑填充轮胎胶料的性能分类,可分成硬质炭黑和软质炭黑两大类。硬质炭黑补强性更好,与橡胶分子形成有效的化学键,能显著提高胎面胶的强度、抗撕裂性能和耐磨性能,多用于轮胎的胎面胶。按照ASTM的分类方法,N100(包括N134等)、N200(包括N220、N234等)、N300(包括N326、N375、N339、N330等)系列为硬质炭黑。软质炭黑补强效果较弱,能显著改善胶料的粘弹性、耐曲绕性并能起到填充作用,多用于轮胎的胎侧胶和内胎胶。按照ASTM的分类方法,N500(包括N539、N550等)、N600(包括N650、N660等)、N700(包括N762、N774等)系列为软质炭黑。
(2)导电炭黑
导电炭黑是一种高性能炭黑,可以赋予材料更好的强度、韧性等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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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阻系数比一般炭黑小得多,加入绝缘聚合物(塑料、橡胶)形成的导电网络,使原本为绝缘物的塑料、橡胶体积电阻率显著下降,可赋予制品导电或防静电作用。导电炭黑可以用于电力电缆屏蔽材料中,还可以做干电池的原材料,主要用于在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电动汽车、无线通讯、消费电子等领域。目前,公司生产的导电炭黑主要用于电力电缆屏蔽材料。
(3)色素炭黑
色素炭黑在油墨、油漆、涂料、塑料等制品中用作着色颜料,一般都能较好的给塑料着色,可根据着色特性或物化性能选用色素炭黑,着色用炭黑的品种的选择基本上都是随成品必须达到的黑度而定。其用途主要集中在油墨与颜料领域。
2、煤焦油加工产品及用途
煤焦油是以芳香烃为主的有机混合物,含有1万多种化合物,目前可提取的、有利用价值且经济合理的约50余种。煤焦油深加工工艺利用各组分沸点的不同,采用蒸馏、洗涤、精馏等物理及化学分离技术,将煤焦油中的各组分进行富集和分离,从而得到高纯度的馏分,然后进一步通过结晶、重结晶、精馏、萃取、氧化、缩聚、有机合成等精制技术,将高纯度的馏分加工成高附加值的有机化工产品。
煤焦油精深加工产品所获得的轻油、酚、萘、洗油、蒽油、沥青、粗酚精制等系列产品是碳素、橡胶、工程塑料、合成纤维、染料、医药、农药、香料、电子材料、高分子树脂材料、新型炭材料等产品的重要原材料,是对石油化工产品的重要补充,许多产品是石油化工中无法提取、合成的,而且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格局,煤化工发展势在必行。同时对蒽油进一步加工获得的脱晶蒽油、咔唑、蒽醌等是具有高附加值、用途广泛的精细化工中间体,脱晶蒽油是生产中高端炭黑的优质原料,咔唑、蒽醌是染料、有机颜料、农药、医药、光电新材料和合成树脂等领域不可缺少的原材料。随着近年来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煤焦油加工产业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得到了不断的开发和推广,煤焦油加工分离技术研发上取得了较好的科研成果,为煤焦油加工产业提供了技术支撑,因此煤焦油精深加工行业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市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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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前景。
此外,煤焦油加工联产炭黑的产业链条优势明显,也是炭黑行业技术发展的趋势。通过对煤焦油的精制,提取出轻油、工业萘、洗油等部分化工产品后,剩余部分调配生产炭黑的原料油,既提高了煤焦油资源综合利用的效率,也提高了炭黑产品的稳定性,同时为高品质炭黑的研发和生产奠定了基础。
公司主要煤焦油加工产品如下:
产品 | 介绍 |
轻油 | 煤焦油切取170℃前的馏分,主要组分为苯及同系物。一般并入粗苯中加工,制取纯苯及甲苯。 |
酚油 | 煤焦油蒸馏时切取的170-210℃的馏出物,主要组分是酚类、砒啶碱、古马隆和茚等,洗后用于制取古马隆-茚树脂,也可作为燃料油使用。 |
工业萘 | 是煤焦油组分的一部分,是十分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广泛用于合成纤维、合成树脂、增塑剂、橡胶防老剂、染料中间体、医学卫生材料。在新兴精细化工行业中,还用来生产苯酐、萘酚、萘胺、扩散剂、减水剂、分散剂、2,6-二烷基萘、2,6-萘二甲酸、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PEN)、H-酸等化工产品。 |
洗油 | 是煤焦油蒸馏中切割温度范围最宽的一个馏分,切割温度范围通常230-300℃,由二环和三环芳烃、杂环芳烃化合物构成,从洗油中还能分离得到萘、甲基萘、联苯、苊、芴等产品。洗油主要用于煤气洗苯,配制防腐油、生产苊、喹啉、联苯、吲哚、扩散剂、减水剂等,也是工业设备及机械设备的清洗剂。 |
蒽油 | 是煤焦油组分的一部分,主要用于提取粗蒽、苊、芴、菲、咔唑等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涂料、电极、沥青焦、炭黑、木材防腐油和杀虫剂等产品的生产制造。 |
改质沥青 | 常温下为黑色固体,在一定的温度下凝固成很脆的具有贝壳状断口的固体,沥青组分大多数为三环以上的芳烃类,还有含氧、氮和硫等元素的杂环化合物和少量高分子炭素物质。主要用于电解铝行业生产预焙阳极块,制造高功率电极棒,既可作为电极粘结剂,也可作为针状焦、浸渍剂沥青的原材料。 |
针状焦 | 针状焦是制造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的骨料,应用于超高功率电炉炼钢生产中,使用针状焦制成的超高功率电极炼钢,可使炼钢冶炼的时间缩短30%~50%,节电10%~50%,降低炼钢成本,达到节能减排效果。针状焦同时广泛应用于锂电池负极材料,使用针状焦生产的锂电池负极材料,真密度和膨胀系数指标均表现优异,拥有更高的能量密度和续航能力,因此多用于动力锂电池。 |
粗酚精制产品 | 粗酚精制产品包含苯酚、邻甲酚、间对甲酚等产品,是用途广泛的有机化学中间体,是合成树脂、医药、农药和多种香料合成中不可缺少的原材料。 |
(四)生产经营资质
1、主要生产经营资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拥有的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业务资质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许可内容/资质内容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晋)WH安许证【2024】235B2Y1号 |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生产轻油3000t/年、工业荼6.3万t/年、洗油2.83万t/年、粗酚6000t/年、煤焦沥青20 |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 2024.11.14- 2027.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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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资质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许可内容/资质内容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万t/年 | ||||
《取水许可证》 | B140891S2024-0103 | 水源类型:地表水;地下水。取水用途:工业用水 | 山西省水利厅 | 2024.07.14- 2027.06.03 |
《排污许可证》 | 91140800719861645D001V |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锅炉 | 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2023.08.20- 2028.08.19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晋)XK13-014-00052 | 许可生产危险化学品有机产品 |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2.06- 2026.04.05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14082300023 | 萘,间对甲酚,焦化苯酚等 | 山西省防灾减灾保障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 2023.07.07- 2026.07.06 |
《电力业务许可证》 | 1010411-00209 | 准许从事发电类电力业务 |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 2011.03.28- 2031.03.27 |
《辐射安全许可证》 | 晋环辐证[M0130] | 使用IV类放射源 | 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2022.3.24- 2027.3.23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GR202314000963 | 高新技术企业 |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 2023.12.08- 2026.12.08 |
2、其他资质及认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拥有的其他资质及认证情况如下:
资质及认证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2016/ISO9001:2015) | 00225Q20512R4M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2025.01.22-2028.01.20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 00225E30328R3M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2025.01.22-2028.01.20 |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GB/T23331-2020/ISO50001:2018 RB/T114-2014) | 00224EN0324R0M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2024.05.08-2027.05.07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2020/ISO45001:2018) | CQM25S20316R4M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2025.01.22-2028.01.20 |
质量体系注册证书(IATF16949:2016) | 0507046 | 湖南思璘华晟认证检验有限公司 | 2024.03.21-2027.03.20 |
产品碳足迹核查陈述(ISO14067:2018) | CQM2024CFP5D0524R0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2024.05.31-2026.05.30 |
(五)核心技术及来源
公司深耕煤焦油深加工行业,致力于煤焦油深加工产品和炭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技术研究、应用与推广,公司已拥有了多项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掌握了一系列与煤焦油深加工和炭黑相关的核心技术与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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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通过不断的积累与创新,公司培养和组建了一批核心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奠定了基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32项专利,其中20项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自主研发的煤焦油基导电炭黑生产技术,经山西省科技厅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项技术的运用改变了我国该类产品由外资企业主导的局面,2022年公司“煤焦油基导电炭黑”产品获得首批“山西精品”认证。长期以来,公司致力于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和高效利用,逐渐摸索出一条资源深度开发利用的循环经济模式。公司通过技术积累和创新,提升了煤焦油领域开发利用的水平,为炭黑生产及煤焦油加工行业转型升级起到一定示范作用。
(六)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
报告期内炭黑的销售收入、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炭黑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 270,313.50 | 296,117.26 | 299,122.61 |
产销量数据 | |||
产能(万吨) | 34.71注 | 34.00 | 34.00 |
产量(万吨) | 36.03 | 36.14 | 35.08 |
销量(万吨) | 36.06 | 36.56 | 34.53 |
注:公司“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于2024年12月投产,折算后公司2024年总产能为
34.71万吨。
报告期内改质沥青的销售收入、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改质沥青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 80,898.99 | 91,831.60 | 101,244.33 |
产销量数据 | |||
产能(吨) | 20.00 | 20.00 | 20.00 |
产量(吨) | 18.38 | 18.43 | 17.08 |
销量(吨) | 18.47 | 18.59 | 16.98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炭黑和改质沥青基本实现了满负荷生产。
(七)原材料、能源的采购及耗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和燃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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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项目 | 煤焦油(万吨) | 蒽油(万吨) | 焦炉煤气(万立方米) |
2024年度 | 采购量 | 83.33 | 7.46 | 18,485.62 |
采购额(万元) | 315,360.08 | 27,728.31 | 11,587.05 | |
2023年度 | 采购量 | 84.74 | 3.68 | 17,047.81 |
采购额(万元) | 348,722.64 | 15,007.45 | 9,634.81 | |
2022年度 | 采购量 | 82.96 | 0.41 | 14,751.63 |
采购额(万元) | 412,936.09 | 1,716.89 | 8,020.48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量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利用焦炉煤气作为炭黑生产线的燃料,同时公司利用脱水炭黑尾气作为煤焦油加工生产线的燃料,焦炉煤气采购量呈逐年增长趋势。
(八)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生产设备、房屋的使用情况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序号 | 名称 | 原值(万元) | 成新率 |
1 | 管道管廊 | 22,583.25 | 74.29% |
2 | 脱硫装置及附属设备 | 8,982.16 | 62.33% |
3 | 电气电缆及桥架 | 7,781.72 | 80.23% |
4 | 袋滤器及气密阀 | 7,565.20 | 60.71% |
5 | 配电柜 | 5,315.48 | 74.97% |
6 | 锅炉 | 3,699.79 | 61.92% |
7 | 产品储罐 | 2,837.65 | 47.13% |
8 | 空气预热器 | 2,812.85 | 58.19% |
9 | 原料油罐 | 2,438.64 | 56.21% |
10 | 冷却器 | 2,401.73 | 73.66% |
11 | 流量计 | 2,322.59 | 74.21% |
12 | 调节阀 | 2,256.08 | 62.29% |
13 | 干燥机 | 2,194.01 | 57.98% |
14 | 加热炉 | 1,883.02 | 77.25% |
15 | 汽轮机 | 1,722.06 | 69.02% |
16 | 离心通风机 | 1,543.95 | 72.58% |
17 | 煤气柜 | 1,507.00 | 4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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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原值(万元) | 成新率 |
18 | 变送器 | 1,466.88 | 70.02% |
19 | DCS系统 | 1,280.35 | 58.74% |
20 | 反应炉 | 1,234.33 | 60.08% |
21 | 焦化塔 | 1,159.49 | 86.81% |
22 | 管式炉 | 1,142.26 | 38.90% |
23 | 回转窑 | 1,098.95 | 86.81% |
24 | 变压器 | 981.19 | 73.47% |
25 | 除焦设备 | 933.12 | 86.81% |
26 | 布袋除尘器 | 923.26 | 92.77% |
27 | 变电站 | 909.81 | 67.81% |
28 | 油罐 | 789.25 | 77.01% |
29 | 直接空冷装置 | 768.39 | 95.78% |
30 | 馏分塔 | 767.71 | 55.62% |
2、不动产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动产权具体情况见下:
序号 | 权利人 | 产权证号 | 坐落 | 面积(m2) | 使用期限 | 他项权利 |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
1 | 发行人 | 稷国用(2011)第45号(注1) | 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 | 80,000.20 | — | 2061.03.28 | 无 |
2 | 发行人 | 晋(2020)稷山县不动产权第0017248号 | 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 | 30,676.00 | 5,508.62 | 2061.03.28 | 无 |
3 | 发行人 | 晋(2020)稷山县不动产权第0017264号 | 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 | 2,667.30 | 2,210.24 | 2061.03.28 | 无 |
4 | 发行人 | 晋(2022)稷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779号(注2) | 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北 | 160,731.01 | — | 2069.08.18 | 无 |
5 | 发行人 | 晋(2024)稷山县不动产权第0014857号 | 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 | 105,698.34 | 34,297.78 | 2062.07.28 | 无 |
6 | 发行人 | 晋(2024)稷山县不动产权第0014858号 | 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北 | 80,000.20 | 9,515.05 | 2061.03.28 | 无 |
7 | 发行人 | 晋(2024)稷山县不动产权第0014859号 | 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 | 37,991.10 | 13,000.42 | 2061.07.19 | 无 |
8 | 发行人 | 晋(2024)稷山县不动产权第 | 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 | 112,356.33 | 9,803.82 | 2062.12.06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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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产权证号 | 坐落 | 面积(m2) | 使用期限 | 他项权利 |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
0014860号 | |||||||
9 | 发行人 | 晋(2024)稷山县不动产权第0014861号 | 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 | 88,816.49 | 31,279.34 | 2064.02.08 | 无 |
10 | 发行人 | 晋(2024)稷山县不动产权第0014862号 | 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 | 18,509.51 | 2,143.80 | 2069.08.18 | 无 |
11 | 发行人 | 沪(2017)徐字不动产权第013809号 | 虹桥路777号 | 20,003.00 | 238.20 | 2053.07.31 | 无 |
12 | 发行人 | 沪(2017)徐字不动产权第013810号 | 虹桥路777号 | 20,003.00 | 238.20 | 2053.07.31 | 无 |
13 | 发行人 | 沪(2020)崇字不动产权第013269号 | 陈家镇揽海路599弄2号 | 110,006.00 | 932.96 | 2078.11.04 | 无 |
14 | 永东 科技 | 晋(2024)晋中市不动产权第0012120号 | 晋中开发区综合通道以西、河东街以北 | 22,522.89 | — | 2073.11.06 | 无 |
注1:上表第1项土地存在新建成但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建筑物,分别为成品库、南区配电室、中控室、循环水泵房、水泵房、燃料油泵房、原料油泵房,建筑面积合计约为10,240.29平方米,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全部建筑物面积的比例为9.38%,占比较低,发行人正在办理前述建筑物产权登记所需的相关手续;注2:上表第4项土地存在新建成但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建筑物,分别为北区配电室、消防水泵房、制氮机房,建筑面积合计约为3,772.44平方米,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全部建筑物面积的比例为3.46%,占比较低,发行人正在办理前述建筑物产权登记所需的相关手续。
根据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公司正在积极办理上述新建成但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建筑物产权登记所需的相关手续,预计取得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截至本尽职调查报告出具日,除正在办理不动产权权属证书的建筑物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其拥有的不动产权的权属证书;公司无受限的不动产权。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永东股份始终秉承“循环经济绿色发展”的经营理念,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下,持续关注全球炭黑市场的发展趋势,专注于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和高效利用,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新材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通过“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新材料”的有机结合形成可持续循环的产业模式。在巩固炭黑主业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条,逐步向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高品质炭黑等具有高技术含量的领域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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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以上目标,公司制定了以下业务发展规划:
1、打造金字品牌战略。永东股份致力于调整产品结构,优化收入构成,加大在高端炭黑产品、高附加值煤焦油深加工产品及新材料领域的研发投入,全力塑造“永东”系列产品的金字招牌。通过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与技术含量,提升品牌影响力。
2、推进技术创新战略。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永东股份将合理引进国际国内先进技术,开展更广泛、更高层次的技术交流与研发合作。同时,积极鼓励企业内部的技术创新活动,激发员工的创新热情,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强化人才战略。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永东股份将对现有人才队伍进行系统培训,使其能够精准匹配相应岗位需求。通过多种渠道发现并招揽各类优秀人才,为公司注入新鲜血液。提高高端人才的薪酬待遇,改善工作环境,构建一套完善的人才吸引、容纳、留存及发挥特长的机制,充实公司的中坚力量。
4、企业文化发展战略。永东股份将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发展企业文化,使其深度融入企业的决策与执行过程,与企业发展紧密相连,与员工成长息息相关。将企业文化打造成为企业发展进程中的润滑剂、粘合剂和催化剂,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与向心力。
5、业务拓展战略
(1)煤化深加工产品向新材料领域拓展。公司采购煤焦油自行精制炭黑原料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取工业萘、洗油、轻油、沥青等化工产品。这些产品一方面可作为染料、农药、医药、材料等产业的重要原料,另一方面有效提升了炭黑品质的稳定性。公司现有改质沥青产能20万吨/年,同时,“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与“5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已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来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在煤化深加工新材料领域的产品线。
(2)推动炭黑产品向高端延伸。公司“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包含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高端制品炭黑、导电炭黑、高色素炭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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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特种炭黑7万吨/年。该项目的投产,可推动公司炭黑产品实现高端化、差异化、多元化,助力公司巩固炭黑行业领先优势,拓展客户资源,提升市场占有率与盈利能力。
(3)打造百万吨煤焦油加工工厂。公司拟建的“投资建设5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完工后,公司煤焦油深加工能力将达百万吨级别,进一步强化公司在煤焦油加工领域的规模优势与市场竞争力。
六、财务性投资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定义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证监会2023年2月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对财务性投资界定如下: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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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二)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财务报表中资产类科目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中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会计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会计科目 | 账面余额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1 | 其他应收款 | 431.42 | 否 |
2 | 长期股权投资 | 16,137.61 | 是 |
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00.00 | 否 |
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66.40 | 否 |
1、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380.47 |
代扣代缴款项 | 3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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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期末余额 |
备用金 | 11.00 |
合计 | 431.42 |
由上表可知,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押金、代扣代缴款项以及员工备用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6,137.61万元,占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6.91%,系对稷山农商行的股权投资。
稷山农商行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1995年4月13日 |
注册资本 | 55,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城稷峰东街53号 |
经营范围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济性质或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范少波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永东股份 | 6,050.00 | 11.00% |
稷山县金星煤焦有限公司 | 5,500.00 | 10.00% |
山西永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50.00 | 5.00% |
山西临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50.00 | 5.00% |
运隆鑫投资有限公司 | 2,700.00 | 4.91% |
运城市宏运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550.00 | 4.64% |
运城市万视广告有限公司 | 1,500.00 | 2.73% |
山西企众商贸有限公司 | 1,500.00 | 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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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其他 | 29,700.00 | 54.00% |
合计 | 55,000.00 | 100.00% |
2016年10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投资参与组建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联合其他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稷山农商行,公司出资人民币14,520万元,以2.40元/股(其中1.40元用于购买稷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资产包份额)的发行价格,认购了稷山农商行6,050万股股份,占稷山农商行总股本(55,000万股)的11%。2017年6月19日,中国银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了《山西银监局关于同意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晋银监复〔2017〕116号),同意稷山农商行开业。
公司是稷山农商行主要发起人之一,自出资之日起至今一直持有其股权且长期为前十大股东,同时公司在稷山农商行派驻一名董事,享有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对稷山农商行具有重大影响,公司以权益法核算该股权投资。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稷山农商行股权系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稷山农商行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6,137.61万元,占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6.91%,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且公司于2017年对稷山农商行出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未新增对稷山农商的投资金额,公司对稷山农商行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其他非流动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00万元,系对诺博科技的股权投资。
(1)持股情况
诺博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永东科技于2017年6月与两名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永东科技认缴诺博科技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占诺博科技总注册资本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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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7日,公司基于市场和管理上的需要,为优化股权结构、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将全资子公司永东科技持有的诺博科技10%股权划转给永东股份;股权划转完成后,永东股份直接持有诺博科技10%的股权。
诺博科技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山西诺博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7年6月23日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西社镇工业园区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经济性质或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任薇青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山西诺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稷山县昌业建材有限公司 | 6,000.00 | 60.00% |
海南汇仕达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 | 30.00% |
永东股份 | 1,000.00 | 10.00%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2)公司持有诺博科技股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诺博科技主要经营精细化工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公司工业萘产品的下游客户。公司持有诺博科技股权系围绕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466.40万元,系预付设备采购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公司投资稷山农商行属于财务性投资,该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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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净资产的比例未超过30%,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且公司于2017年对稷山农商行出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未新增对稷山农商的投资金额,公司持有稷山农商行股权不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持有诺博科技股权系围绕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不存在持有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和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财务性投资。
(三)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类金融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从事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增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增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的情形。
4、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5、拆借资金、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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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7、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综上,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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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支持产业发展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等一系列相关政策、规定文件,山西省也发布了《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山西省“十四五”新材料规划》等文件,鼓励煤焦油精细加工行业发展。
工信部等九部门发布的《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提出“推进传统产业延链。推动传统产业以产业链高端化延伸为重点发展精细化工,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产品体系,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煤焦油中环烷烃、含氧化合物、芳烃等高值组分的综合利用,发展特种油品、高端碳材料、橡胶助剂以及农药、染料、医药中间体”。
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发展壮大碳基新材料。推进碳基合成新材料和高端碳材料制备等关键核心技术持续创新,打造国家级碳基新材料研发制造基地;延伸焦化产品链,制备高附加值碳基材料;推进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将碳基新材料作为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大幅提升煤炭作为原料和材料的使用比例”。《山西省“十四五”新材料规划》提出“延伸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加快发展煤焦炭材料及化工产品深加工产业。围绕‘煤焦油—炭黑油—炭黑’等工艺路线,延伸煤焦化深加工产业链条,打造‘以化配焦、化材并举’的煤焦化材料循环经济产业新格局。加快提高以煤焦油为原料的导电炭黑技术成熟度,在占领特定领域、高端市场的基础上,降低生产成本,积极扩展中低端应用领域及民用市场,扩大产业体量,发挥规模效应”。
上述文件也为煤焦油加工和炭黑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我国煤焦油产品和炭黑产品向高端化、绿色化、品牌化的差异化发展道路在现阶段看来尤为重要。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为炭黑行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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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环境,产品的市场需求不断提升。
2、煤焦油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链延伸成为未来发展方向煤焦油加工产品是冶金、化工、医药、橡胶、轻纺、建材及交通等行业的重要基础材料,是对石油化工产品的重要补充,许多产品是石油化工中无法提取、合成的,而且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格局,煤化工发展势在必行。受到近年国内环保政策趋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影响,煤焦油深加工产业布局和区域供应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行业正在逐步摆脱过去低技术水平、高能耗、高污染的格局,未来的煤焦油工业正向产业链延伸、集中化、规模化、精细加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方向发展,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规模企业市场份额有望稳中有升。
3、我国中高端炭黑产品市场需求存在缺口,面临市场发展机遇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超过95%的产品为脱晶蒽油,用作公司生产现有炭黑产品的原材料。
①中高端炭黑面临市场发展机遇
炭黑是现代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功能材料之一,在许多领域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较大市场规模。随着下游主要应用领域产业的发展,下游客户对于炭黑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中高端炭黑产品面临市场发展机遇。
如低滚动阻力炭黑、高性能炭黑等为绿色轮胎配套专用材料,绿色轮胎的低阻力技术能够在保持轮胎性能的同时降低燃油消耗和减少碳排放,适用于节能环保的要求,市场需求不断提升,低滚动阻力炭黑、高性能炭黑等产品的使用量也将随之逐渐提高;色素炭黑主要用作涂料和油墨的着色剂;导电炭黑由于具有较低的电阻率,用于电缆、导电橡胶等,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成为锂电池负极材料的主要导电剂之一。随着炭黑在各个领域市场应用的不断开发和深入,未来市场空间将更加广阔。
②我国中高端炭黑产品市场需求存在缺口
随着工业水平不断发展,我国炭黑产能不断扩张,已经成为全球主要的炭黑生产国之一。但目前我国炭黑产能存在一定结构性需求缺口,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而在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导电炭黑、色素炭黑等中高端炭黑产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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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市场仍有很大的需求缺口,进口依赖度仍然较高,造成我国进出口炭黑差价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数据,2024年我国进口炭黑金额达到35,471.81万美元,平均价格高达4,539美元/吨,而出口炭黑平均价格仅为1,250美元/吨,不足进口平均价格的三分之一,这也是我国炭黑行业“大而不强”的重要表现。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剔除从俄罗斯进口炭黑的影响。
国内大型炭黑生产企业愈发意识到自主创新的重要性,纷纷加大研发投入,加入到高性能炭黑领域的市场竞争中。我国炭黑产业已进入产业升级与结构性转型的关键时期,未来,国内炭黑生产企业需要不断加强科研投入,着力开发高性能的中高端炭黑品种,优化国内炭黑产业结构,以适应中高端炭黑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提升国内炭黑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4、咔唑、蒽醌下游应用需求增长,未来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除脱晶蒽油外,还有咔唑和蒽醌。
咔唑是煤焦油中经济价值较高的成分,是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中间体,在合成染料、有机颜料、农药、医药、光电新材料和合成树脂等领域显示出良好发展前景。在有机颜料领域,以咔唑生产的永固紫具有出色的色强度、亮度、耐热性和抗紫外线能力,用于汽车面漆和耐热塑料的上色。在医药领域,咔唑类药物常用于合成抗癌药物、镇痛药物、抗抑郁药物等,随着医药领域的快速发展,咔唑类药物市场需求不断提升。在农药领域,咔唑类农药可以灭杀多种昆虫、真菌和病毒,随着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视和农业产业的发展,市场需求扩大。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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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唑将在更多领域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市场快速增长,根据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报告预测,2024年全球咔唑市场规模约为8.45亿元人民币,预计到2029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1.16亿元人民币,复合年增长率预计为5.72%。
蒽醌是有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染料、医药、农药等领域。在染料制造领域,蒽醌是制造染料的重要原料,在纺织品、皮革、纸张等材料的染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全球纺织业的持续发展,对染料的需求将持续增长,从而带动蒽醌市场的扩大。在医药领域,蒽醌及其衍生物被用于制造抗肿瘤药物、抗菌药物等多种药物,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对医药产品的需求将不断增加,为蒽醌市场提供新的增长点。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推动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近年来,伴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国家积极引导煤焦油深加工产业优化升级,推动我国煤焦油深加工产品和炭黑产品向高端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扶持产业及下游产品的政策,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为行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也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公司依托“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实现资源、能源的充分利用和就地转化,近年来主营业务保持持续稳健发展。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契合国家发展战略,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更好地把握产业发展机遇,在巩固主业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循环经济产业结构优势,进一步延伸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条,向高附加值煤焦油精细化工产品、高品质炭黑等具有高技术含量的领域拓展,实现产品的高端化、差异化和规模化,丰富公司产品结构,为公司新增盈利增长点,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同时对公司向新材料领域拓展及产品结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2、发挥循环经济产业链协同优势,推动业务高质量增长
公司专注于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和高效利用,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新材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通过“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新材料”的有机结合形成可持续循环的产业模式。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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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油加工联产炭黑的产业链条优势明显,也是炭黑行业技术发展的趋势。
本项目利用公司现有煤焦油深加工产出的蒽油作为原材料生产脱晶蒽油,用于生产高品质炭黑产品,既提高了煤焦油资源综合利用的效率,也为生产和研发高品质炭黑产品奠定了基础。同时,通过自产蒽油和脱晶蒽油,公司能够对原材料的质量形成直接有效的控制,提高原材料供应的灵活性和响应速度,降低对外部供应商的依赖,从而降低供应链风险,并有效降低原料采购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发挥产业链协同优势,持续推动业务高质量增长。
3、优化资本结构,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公司通过多年经营积累,实现了持续稳定的发展。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进一步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此外,公司将在研发投入、业务布局、财务能力、长期战略等方面进一步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为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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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则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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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三)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5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 | 26,600 | 26,6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9,900 | 9,900 |
合计 | 36,500 | 36,500 |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在上述项目范围内,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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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刘东良先生,实际控制人为刘东良先生和靳彩红女士。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刘东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5.83%的股份,靳彩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4.49%的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刘东良和靳彩红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同时,为了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深交所的审核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情况,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前提下,对于参与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将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包括一致行动人,下同)认购数量的上限,并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后股份数量的上限。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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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登记与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相关规定《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一)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公司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满足融资规模的要求。
公司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距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已超过18个月,符合融资时间间隔的要求。综上,公司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相关规定。
九、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和不涉及“四重大”的相关要求
(一)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情况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煤焦油加工及炭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围绕煤焦油加工产业链进行,主要产品脱晶蒽油进一步加工为中高端炭黑产品,属于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农用子午胎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咔唑和蒽醌是具有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产品。
近年来,国家和行业协会相继出台了《炭黑行业准入技术规范》《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等一系列政策、规定文件,着力于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行业格局,鼓励传统产业以产业链高端化延伸为重点发展精细化工,鼓励企业开发绿色轮胎配套的低滚动阻力炭黑、高性能炭黑以及功能性炭黑、专用炭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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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所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2、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公司主业
公司主要从事煤焦油加工及炭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煤焦油加工产业链开展,以公司现有的60万吨煤焦油深加工装置产出的蒽油作为原材料生产脱晶蒽油、咔唑和蒽醌,其中主要产品脱晶蒽油作为原材料用于公司自产中高端炭黑产品,从而提高公司炭黑产品的品质,满足客户对中高端炭黑的需求,业务具有高度相关性,与现有业务具有相同的客户群体;咔唑和蒽醌系公司基于现有煤焦油加工产品在下游领域的拓展。
项目 | 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 | 备注 |
1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括产品、服务、技术等,下同)的扩产 | 否 | 否 | |
2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 | 是 | 否 | “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系公司将现有的煤焦油加工产品进一步加工,主要产品脱晶蒽油为中高端炭黑的优质原材料,配套公司现有炭黑生产线,能够提升现有炭黑产品的品质和质量的稳定性,推动公司炭黑产品向高端延伸,加快产品品种升级。 |
3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 | 否 | 否 | |
4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横向/纵向)延伸 | 是 | 否 | “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系公司将现有的煤焦油加工产品进一步加工,生产出的咔唑和蒽醌具有高附加值,有利于公司放大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优势,实现煤焦油资源的综合利用,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
5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 | 否 | 否 | |
6其他 | - | - |
(二)本次发行不涉及“四重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情况特殊、复杂敏感、审慎论证的事项;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舆情;未发现公司存在相关投诉举报、信访等重大违法违规线索,本次发行满足《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8号》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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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相关规定,不涉及“四重大”的相关情形,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8号》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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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5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 | 26,600 | 26,6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9,900 | 9,900 |
合计 | 36,500 | 36,500 |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在上述项目范围内,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 |
实施主体 | 永东股份 |
项目总投资 | 26,600万元 |
项目建设内容 |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19万吨脱晶蒽油、0.5万吨蒽醌、0.2万吨咔唑的生产能力,充分满足公司中高端炭黑生产的关键原材料的自我供给,同时进一步延伸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开拓高附加值产品。 |
项目建设地点 |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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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保证炭黑原材料稳定供应,提高产品品质和稳定性
本项目以公司现有煤焦油深加工装置产出的蒽油为原材料,产出脱晶蒽油,能够配套现有的炭黑生产线,进一步加工生产中高端炭黑产品。脱晶蒽油具有芳烃含量高、粘度适中、沥青质和杂质少的特点,为生产中高端炭黑产品的优质原料,其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对于最终产品中高端炭黑的质量至关重要。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将充分发挥“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新材料”的产业链协同优势,对脱晶蒽油的质量形成直接有效的控制,使公司能够保证中高端炭黑原材料稳定供应,提高原材料供应的灵活性和响应速度,并避免由于外采原材料品质差异造成的炭黑产品质量波动,同时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此外,通过协同集合生产,炭黑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可以使用管道输送,连接装置进行生产,在保证安全、高效的基础上,降低运输成本。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放大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优势,实现煤焦油资源的综合利用,公司将形成中高端炭黑生产的关键原材料的覆盖和自我供给,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具备成本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从而在中高端炭黑产品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持续推动业务高质量增长。
(2)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加快炭黑产品提档升级,满足客户对高品质产品的需求
国内炭黑行业存在结构性需求缺口,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中高端产品如绿色轮胎需要的低滚动阻力炭黑、高端制品炭黑等产品供给不足,而随着下游主要应用领域产业的发展,炭黑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推动炭黑产业高端化、差异化和规模化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脱晶蒽油具有芳烃含量高、粘度适中、沥青质和杂质少的特点,为生产中高端炭黑产品的优质原料。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将新增19万吨/年脱晶蒽油产能,配套公司现有炭黑生产线,可进一步提高公司炭黑产品的品质和质量的稳定性,推动公司炭黑产品向高端延伸,加快产品品种升级,有利于公司巩固炭黑行业优势和现有客户的合作基础,同时进一步开拓新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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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3)进一步延伸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条,开拓高附加值产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公司专注于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和高效利用,形成了“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新材料”有机结合的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模式,通过逐步扩大主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规模,提升公司规模效益;在巩固炭黑主业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优势,逐步向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中高端炭黑等具有高技术含量的领域拓展,致力于成为一家具有竞争优势、产业链完整的高端化工产品制造企业。
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建成并投产后,公司将新增0.5万吨蒽醌、0.2万吨咔唑生产能力。一方面,公司的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得到进一步延伸,另一方面可以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开拓高附加值产品,为公司新增盈利增长点,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有利于缓解个别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公司现有产业链的延伸,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在原材料采购、生产技术、客户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已形成一定的竞争优势,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必要条件。
(1)完善的产业规划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
①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等一系列相关政策、规定文件,鼓励煤焦油精细加工行业发展。
工信部等九部门发布的《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提出“推进传统产业延链。推动传统产业以产业链高端化延伸为重点发展精细化工,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产品体系,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煤焦油中环烷烃、含氧化合物、芳烃等高值组分的综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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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发展特种油品、高端碳材料、橡胶助剂以及农药、染料、医药中间体”。
本次募投项目聚焦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高端化延伸,以蒽油为原材料生产脱晶蒽油、咔唑和蒽醌,是对煤焦油中芳烃等高值组分综合利用的实践。项目产品是具有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产品,脱晶蒽油是生产中高端炭黑的优质原料,有助于推动传统橡胶助剂产业向高端延伸,咔唑和蒽醌可应用于橡胶助剂、农药、医药中间体等领域,有助于构建公司精细化、特色化产品体系,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②符合政府规划目标
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发展壮大碳基新材料。推进碳基合成新材料和高端碳材料制备等关键核心技术持续创新,打造国家级碳基新材料研发制造基地;延伸焦化产品链,制备高附加值碳基材料;推进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将碳基新材料作为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大幅提升煤炭作为原料和材料的使用比例”。《山西省“十四五”新材料规划》提出“延伸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加快发展煤焦炭材料及化工产品深加工产业。围绕‘煤焦油—炭黑油—炭黑’等工艺路线,延伸煤焦化深加工产业链条,打造‘以化配焦、化材并举’的煤焦化材料循环经济产业新格局。加快提高以煤焦油为原料的导电炭黑技术成熟度,在占领特定领域、高端市场的基础上,降低生产成本,积极扩展中低端应用领域及民用市场,扩大产业体量,发挥规模效应”。
③符合行业发展方向
近年来,国家和行业协会相继出台了《炭黑行业准入技术规范》《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一系列政策、规定文件,着力于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行业格局,鼓励企业开发绿色轮胎配套的低滚动阻力炭黑、高性能炭黑以及功能性炭黑、专用炭黑等。同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文件的出台对炭黑行业的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述文件为炭黑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推动我国炭黑产品向高端化、绿色化、品牌化等差异化发展道路在现阶段看来尤为重要。在此背景下,国内低端炭黑产能有望加速出清,有一定生产规模、积极布局中高端炭黑等高附加值产品的炭黑企业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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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竞争中获利,市场份额将逐步扩大。
(2)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和市场储备公司是一家基于对煤焦油资源深入研发及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新材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公司现有产业链的延伸,募投项目实施所需技术、市场和人才储备等,与公司现有各项资源相匹配,能够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①技术储备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深耕煤焦油深加工领域20余年,通过不断的积累与创新,已在煤焦油深加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并通过自主研发形成专有技术诀窍和专利技术,目前公司共拥有32项专利,包括20项发明专利和12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自主研发的煤焦油基导电炭黑生产技术,经山西省科技厅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项技术的运用改变了我国该类产品由外资企业主导的局面。公司着力推进科技战略,创新、赋能激发新动力。坚持研发为先锋,积极推进“科技兴企”战略,进一步提升了煤焦油加工及高端炭黑制造领域开发利用的水平。公司强大的研发实力可以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生产涉及的主要技术为发行人基于现有成熟技术优化改进取得。本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技术相对成熟,反应原理公开。发行人已建立了专业的研发团队,在成熟技术的基础上对传统工艺及装备进行了优化改进,于2011年便开展了蒽油深加工项目的研发,相关产品已于2013年完成中试试验。通过这一项目的深度实践,公司已掌握了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工艺,并持续开展研发,2016年取得了“一种煤焦油精咔唑的提纯方法”发明专利,2025年申请“一种高纯度蒽醌的收集装置及其使用方法”专利已获受理,目前正在审查中。公司多年在蒽油深加工领域持续的研发和生产经验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储备。
②人员储备
公司创立于2000年,多年来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公司重视人才发展,培育了一批经验丰富的产品生产、研发、市场营销等方面专业人才,成为公司高效提供差异化产品和服务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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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支撑。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化工行业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公司管理团队具备产品研发、生产工艺、运营管理等全方位经验,既能准确把握公司的发展战略,也能高效统筹各部门的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稳定性。未来,公司将继续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招聘优秀人才,充实员工队伍,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人员保障。
③市场储备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脱晶蒽油,为生产中高端炭黑的优质原料,达产后将形成19万吨/年产能。目前公司拥有“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通常生产1吨特种炭黑需要2.3-2.8吨脱晶蒽油,据此测算,公司“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的脱晶蒽油需求量将达到19.6万吨,此外脱晶蒽油还可以配套公司现有34万吨/年炭黑生产线,进一步提高公司现有炭黑产品的品质和质量的稳定性。综上,公司现有炭黑产能能够有效覆盖本项目建成后的新增产能,为项目的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基础。
公司已深耕炭黑行业多年,已经建立起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及销售网络,并已与下游众多客户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本次募投项目配套现有的“7万吨/年特种炭黑产线”,将产出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高色素炭黑等高品质炭黑,能够有效满足下游客户对于高品质炭黑的需求,此外配套现有的34万吨/年炭黑生产线,能够提高炭黑产品的品质和质量的稳定性,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炭黑产能合理释放、新增产量的顺利销售提供了保障。
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具有稳定的市场和客户基础。公司目前在核心市场均设立了销售区,形成一套高效率、高执行力的营销网络布局和运作体系,与重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高市场占有率提供充分保障。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是现有产能的扩大和产业链的延伸,公司具备实施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市场储备。
(3)内部原料供应的稳定性和成本效益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证
本项目核心原材料为蒽油,其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对整个生产流程至关重要。公司将充分发挥“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新材料”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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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链协同优势,通过现有煤焦油深加工装置自产蒽油,公司能够对原材料的质量形成直接有效的控制,提高原材料供应的灵活性和响应速度,降低对外部供应商的依赖,从而降低供应链风险,并有效降低原料采购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公司得以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方面投入更多精力,从而在高端产品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持续推动业务高质量增长。
(4)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建成并投产后,公司将新增脱晶蒽油、咔唑和蒽醌产品。
①脱晶蒽油产品
本次募投项目脱晶蒽油项目具有芳烃含量高、粘度适中、沥青质和杂质少的特点,为生产中高端炭黑产品的优质原料。本项目配套公司现有炭黑生产线,将生产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导电炭黑、高色素炭黑等中高端炭黑产品,可以用于绿色轮胎、工业橡胶制品、塑料、油墨和涂料行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我国炭黑行业产能占世界产能近一半,但存在结构性需求缺口,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中高端产品供给不足、依赖进口,随着下游行业对于炭黑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我国炭黑产业将向高端化、差异化和规模化发展,为中高端炭黑产品带来良好的市场前景。
②咔唑产品
咔唑是煤焦油中经济价值较高的成分,是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中间体,在合成染料、有机颜料、农药、医药、光电新材料和合成树脂等领域显示出良好发展前景。在有机颜料领域,以咔唑生产的永固紫具有出色的色强度、亮度、耐热性和抗紫外线能力,用于汽车面漆和耐热塑料的上色。在医药领域,咔唑类药物常用于合成抗癌药物、镇痛药物、抗抑郁药物等,随着医药领域的快速发展,咔唑类药物市场需求不断提升。在农药领域,咔唑类农药可以灭杀多种昆虫、真菌和病毒,随着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视和农业产业的发展,市场需求扩大。未来咔唑将在更多领域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市场快速增长,根据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报告预测,2024年全球咔唑市场规模约为8.45亿元人民币,预计到2029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1.16亿元人民币,复合年增长率预计为5.72%。
③蒽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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蒽醌是有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染料、医药、农药等领域。在染料制造领域,蒽醌是制造染料的重要原料,在纺织品、皮革、纸张等材料的染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全球纺织业的持续发展,对染料的需求将持续增长,从而带动蒽醌市场的扩大。在医药领域,蒽醌及其衍生物被用于制造抗肿瘤药物、抗菌药物等多种药物,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对医药产品的需求将不断增加,为蒽醌市场提供新的增长点。
4、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为26,6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6,600万元,项目投资估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构成 | 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占比 | 是否资本性支出 |
1 | 建设投资 | 25,937.19 | 25,937.19 | 97.51% | - |
1.1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21,448.49 | 21,448.49 | 80.63% | 是 |
1.2 | 建筑工程及其他费用 | 4,228.70 | 4,228.70 | 15.90% | 是 |
1.3 | 基本预备费 | 260.00 | 260.00 | 0.98% | 否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662.81 | 662.81 | 2.49% | 否 |
合计 | 26,600.00 | 26,600.00 | 100.00% | - |
5、项目涉及的选址、审批、备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拟建在公司自有土地上,交通便利。本项目已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权证编号为“晋(2022)稷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779号”和“稷国用(2011)第45号”。
2022年7月27日,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募投项目“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出具《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207-140869-89-01-950187)。
2024年3月25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具《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晋环审批函〔2024〕265号)。
2023年6月8日,山西省能源局出具《关于对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晋能源审批发〔20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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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整体建设期为18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项目内容 | 第1月 | 第2月 | 第3月 | 第4月 | 第5月 | 第6月 | 第7月 | 第8月 | 第9月 | 第10月 | 第11月 | 第12月 | 第13月 | 第14月 | 第15月 | 第16月 | 第17月 | 第18月 |
可研编制及审批 | ★ | ★ | ||||||||||||||||
初设编制及审批 | ★ | ★ | ||||||||||||||||
施工图 设计 | ★ | ★ | ★ | ★ | ★ | ★ | ||||||||||||
施工准备 | ★ | ★ | ||||||||||||||||
设备订货与加工 | ★ | ★ | ★ | ★ | ||||||||||||||
土建施工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 | ★ | ||||||||||
调试 | ★ | ★ | ★ | |||||||||||||||
试车 | ★ |
7、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本项目计划年产19万吨脱晶蒽油、0.5万吨蒽醌和0.2万吨咔唑,预计投产第1年生产负荷60%,第2年及以后各年达产100%。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6.70%,投资回收期为7.22年(含建设期),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1)脱晶蒽油产品
脱晶蒽油产品全部自用,不直接产生收入和利润,不涉及效益测算。预计项目达产后,公司脱晶蒽油产品全部用于自产中高端炭黑,避免脱晶蒽油外购支出,保证成本可控、质量稳定,自产脱晶蒽油较外购脱晶蒽油每吨可节约100-150元。
(2)咔唑和蒽醌产品
咔唑和蒽醌主要通过外销实现收入和利润,效益测算过程如下:
①营业收入测算
营业收入根据产品预计销量乘以预计单价测算,产品单价参考百川盈孚数据,2023年10月-2024年9月我国咔唑市场均价为44,656.15元/吨,蒽醌市场均价为21,993.85元/吨,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产品市场历史价格及近期价格变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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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谨慎考虑,效益测算中咔唑和蒽醌分别以10,000.00元/吨和8,000.00元/吨作为预测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T+1 | T+2至T+15 | |
达产比例 | 60% | 100% | |
咔唑 | 单价(元/吨) | 10,000.00 | 10,000.00 |
产量(吨) | 1,320.00 | 2,200.00 | |
销售收入(万元) | 1,320.00 | 2,200.00 | |
蒽醌 | 单价(元/吨) | 8,000.00 | 8,000.00 |
产量(吨) | 2,910.00 | 4,850.00 | |
销售收入(万元) | 2,328.00 | 3,880.00 |
②成本费用测算
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原材料费、动力费和工资及附加费等。成本费用相关指标的测算依据说明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 | 测算依据 |
1 | 外购原材料费 | 根据原材料历史价格和近期趋势预测未来价格,消耗定额根据工艺方案确定 |
2 | 外购动力费 | 电、水、蒸汽等价格根据项目所在地历史价格和近期趋势预测未来价格,消耗定额根据工艺方案确定 |
3 | 修理费 | 取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建设期利息)的3%计算 |
4 | 其他制造费用 | 取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建设期利息)的3%计算 |
5 | 折旧与摊销费用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分类平均年限法折旧,折旧年限分别为设备类别15年、建筑类别30年,残值取5% |
6 | 工资及附加费 | 根据公司工资标准及人员安排计划进行计算 |
③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计划年产0.5万吨蒽醌和0.2万吨咔唑,通过外销实现收入和利润。经测算,本项目满产后每年销售咔唑和蒽醌可实现收入6,080.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490.39万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3)本项目预计效益与公司现有业务的经营情况对比
本次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毛利率与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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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7.31% | 5.19% | 5.33% | 4.15% |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15%、5.33%和5.19%,依据相关假设测算,本次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毛利率为7.31%,略高于近期公司现有业务毛利率,处于合理水平。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向高端化延伸的重要举措,拟生产的产品中咔唑和蒽醌具有高附加值,是精细化、高端化的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且市场需求不断增长,议价空间相对较大。本次募投项目的毛利率略高于公司现有产品毛利率具有合理性。
8、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大量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相关说明
本募投项目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入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建设和生产设备投入。项目建设期结束后转固,并于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或摊销,建成投产后每年折旧摊销费用对公司税前利润的影响为1,396.49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压力。但随着募投项目投产,在募投项目效益产生后,上述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逐渐减少,募投项目产生的效益将能够消化年折旧及摊销费用的增加,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9、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公司2022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主要产品为粗酚精制、浸渍剂沥青和特种炭黑产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聚焦煤焦油深加工领域,其中主要产品脱晶蒽油为生产中高端炭黑的优质原材料,配套前次募投项目中的“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能够提升特种炭黑产品的品质,此外配套现有的34万吨/年炭黑生产线,能够提高炭黑产品的品质和质量的稳定性。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推动公司炭黑产品向高端延伸,加快产品品种升级。
10、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煤焦油加工及炭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本次募投项目聚焦煤焦油深加工领域,以公司现有煤焦油加工装置产出的蒽油为原材料开展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19万吨脱晶蒽油、0.5万吨蒽醌、0.2万吨咔唑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95%产品为脱晶蒽油,配套公司现有炭黑生产线,能够提高炭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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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品质和质量的稳定性,系对现有炭黑业务的升级。脱晶蒽油的最终产品中高端炭黑与公司现有炭黑产品具有相同的客户群体、业务模式,不涉及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情形。
其他产品蒽醌、咔唑是具有高附加值的精细加工产品,产量较少,系公司现有煤焦油深加工业务下游产业链的延伸,在技术、业务模式、原材料方面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具有较强的关联性,是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推动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举措,有利于公司放大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优势,实现煤焦油资源的综合利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11、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19万吨脱晶蒽油全部为自用,不涉及拓展新产品的情形。
0.5万吨蒽醌和0.2万吨咔唑主要为外销,涉及拓展新产品的情形,主要系利用提取出脱晶蒽油后剩余的成分进一步加工,提取出有价值的部分,系公司现有煤焦油深加工业务下游产业链的延伸。
(1)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原因以及未来新业务、新产品与既有业务的发展安排
煤焦油加工产品是冶金、化工、医药、橡胶、轻纺、建材及交通等行业的重要基础材料,是对石油化工产品的重要补充,许多产品是石油化工中无法提取、合成的,而且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格局,煤化工发展势在必行。受到近年国内环保政策趋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影响,煤焦油深加工产业布局和区域供应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行业正在逐步摆脱过去低技术水平、高能耗、高污染的格局,未来的煤焦油工业正向产业链延伸、集中化、规模化、精细加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方向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公司化工行业多年的经验和品牌效应,对现有煤焦油加工产业链进一步拓展,丰富公司产品线,有利于公司放大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优势,实现煤焦油资源的综合利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之后的营运模式、盈利模式,是否需要持续的大额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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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深耕煤焦油深加工领域20余年,已经通过“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新材料”的有机结合形成可持续循环的产业模式,并与下游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营运模式和盈利模式。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的营运模式、盈利模式不存在重大差异。在技术方面,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生产涉及的主要技术为发行人基于现有成熟技术优化改进取得,相关工艺技术相对成熟,反应原理公开,且发行人于2011年便开展了蒽油深加工项目的研发,相关产品已于2013年完成中试试验。通过这一项目的深度实践,公司已掌握了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工艺,并持续开展研发,2016年取得了“一种煤焦油精咔唑的提纯方法”发明专利,2025年申请“一种高纯度蒽醌的收集装置及其使用方法”专利已获受理,目前正在审查中。在营销渠道方面,公司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将以现有下游客户资源为切入点,同时大力开拓新客户。在人才储备方面,公司将组建了专业团队,在煤焦油加工领域拥有丰富的技术和产品经验,同时熟悉客户痛点,能与客户进行深入沟通。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预计在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产品销售实现盈利的情况下,不存在需要持续大额资金投入的情况。
(3)发行人是否具备开展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专利储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良好基础,具体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一)、3、(2)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人才和市场储备”相关内容,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4)项目是否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19万吨脱晶蒽油全部为自用,不涉及拓展新产品的情形。
0.5万吨蒽醌和0.2万吨咔唑主要为外销,是公司新产品。虽然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论证,并且公司已在新产品的技术基础、生产工艺和产能消化等方面做了充分准备,但在投产初期,受到产能爬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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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拓展的影响,短期内项目销售收入可能存在无法覆盖相关成本费用的情形,即募投项目在投产初期无法盈利的风险。
随着产品开发量产、生产效率提高和市场份额的扩大,公司有望实现盈利并逐步提升盈利能力。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成本控制,以确保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已在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之“(三)市场开拓的风险”中披露了相关风险。
(二)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9,9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缓解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压力
公司专注于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和高效利用,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新材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是全球知名轮胎企业的配套供应商。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28亿元,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快速增长,采购支出等资金需求快速增加。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及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9,9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轻流动性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灵活性,从而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2)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受国际贸易摩擦、宏观形势的影响,公司经营既要应对各种不确定因素,也要积极把握行业有利的发展机遇,因此公司有必要保证营运资金的充足。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资本结构将进一步优化,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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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规划使用9,9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测算主要依据未来总体资金需求合计金额扣除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后的总体资金缺口确定。综合考虑公司货币资金、日常营运资金支出需要、偿还短期负债需要等,公司目前的总体资金缺口为75,240.44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计算公式 | 金额 |
可自由支配资金 | ① | 46,753.07 |
经营性现金支出需求 | ② | 108,042.03 |
偿还短期负债需求 | ③ | 13,951.48 |
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 ④=②+③ | 121,993.51 |
流动资金缺口 | ⑤=④-① | 75,240.44 |
根据上述资金缺口测算可知,公司资金缺口金额为75,240.44万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900万元,系对公司短期流动性资金的重要补充方式,公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快速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和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本次发行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
4、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要求
本次募投项目用于非资本性支出以及直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占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5%,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0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可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一)实施能力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良好基础,具体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一)、3、(2)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人才和市场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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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将实现中高端炭黑关键原料的自我供给,煤焦油精深加工产业链条继续延伸,精细加工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有利于公司产业链向高端化、差异化迈进,为公司产业升级奠定良好的基础,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可能有所下降;但随着募投项目建设完毕并逐步释放效益,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公司股东贡献回报。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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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是公司把握行业重大机遇,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具有实施的必要性。募集资金的使用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研发实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可以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带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保障。因此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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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更,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若公司未来对主营业务及资产进行整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结果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项进行调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结构将根据发行情况相应发生变化。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夯实公司主业,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业务规模将得以扩大,盈利能力有望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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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将得到增强,资本结构更加稳健,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本次发行有助于增强公司经营实力,为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长,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加强。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及发展战略而选择实施,长期来看有助于公司提升核心竞争能力,提升未来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效益的产生,未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现金流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也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仍将依法合规运作,公司仍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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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将更趋合理,抵御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发行后是否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若本次发行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七、本次发行后是否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若本次发行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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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最近五年内,公司共实施了一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7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3,8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287,358.5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3,712,641.50元。
该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于2022年4月14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5月12日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解放南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且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存储 方式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行 | 04531001040028983 | 274,700,000.00 | 0.00 | 已注销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解放南路支行 | 75420188000159835 | 100,000,000.00 | 0.00 | 已注销 |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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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7,371.26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8,404.5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022年 | 14,220.8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2023年 | 9,229.23 | |||||||
2024年 | 14,954.47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 | 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 | 28,371.26 | 28,371.26 | 29,404.51 | 28,371.26 | 28,371.26 | 29,404.51 | 1,033.25 | 2024年12月 |
2 | 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 | 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 | 9,000.00 | 9,000.00 | 9,000.00 | 9,000.00 | 9,000.00 | 9,000.00 | 0.00 | ——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承诺投资项目“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已建设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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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22)第010710号《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截止2022年4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220.80万元。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先后于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变更情况,公司已履行了相应的变更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6年3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并于2016年4月13日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部分变更。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中的18,000KW炭黑尾气发电部分,由原“1*6,000KW+1*12,000MW发电机组”和配套“2*65t/h中温中压锅炉”变更为“3*6,000KW发电机组”和配套“3*35t/h中温中压燃气锅炉”。该变更部分属于内部组成部分的微调,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产能和投资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IPO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银行账户已于2019年12月完成注销。
2、2022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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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31日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对“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中的“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内部结构进行优化调整,由“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设置2*2万吨/年生产线、高端制品炭黑设置1万吨/年生产线、导电炭黑设置8,000吨/年生产线、高色素炭黑设置2*6,000吨/年生产线合计6条生产线”调整为“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设置4万吨/年生产线、导电炭黑设置1.5万吨/年生产线、高色素炭黑设置2*7,500吨/年生产线合计4条生产线”,本次优化升级后的募集资金项目炭黑产能仍为7万吨/年。上述变更部分属于内部组成部分的微调,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产能和投资金额。
公司在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9月30日。公司在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披露了项目建设进度,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银行账户已于2024年11月完成注销。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理财产品额度在不超过3亿元前提下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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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理财产品额度在不超过5亿元前提下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理财产品额度在不超过3亿元前提下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承诺 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1 | 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 | 6,018.1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注1) |
2 | 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 | —— | —— | —— | —— | —— | 不适用 (注2) |
注1:“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包括酚精制生产线、高色素炭黑生产线、导电炭黑生产线、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生产线和浸渍沥青生产线,其中:酚精制生产线已于2022年4月建设完成,2024年度实现效益3,393.97万元;其他生产线分别于2024年9月份、12月份、11月份和12月份陆续建设完成,2024年并未正式规模化生产销售,2024年度所有生产线合计实现效益3,555.79万元;注2: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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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对照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六、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795号”《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
永东股份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永东股份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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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除本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一)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均支持鼓励煤焦油深加工行业的稳定发展,相关支持鼓励政策为项目的盈利和可持续发展带来良好的预期。但如果未来国家对煤焦油深加工产业的政策指导发生变化或降低支持力度,将会导致项目前景发生变化,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行业竞争风险
近年来,我国煤焦油深加工和炭黑行业稳步向好,一方面,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之下,国内企业产能规模和产业链布局将不断扩大,大中型生产商将不断涌现,加剧市场竞争程度;另一方面,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国内企业逐渐参与到高端产品市场的竞争中,国外企业凭借强大的研发与资金优势,在中高端市场对国内企业构成较大冲击。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产品性能及成本等方面继续保持竞争优势,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会对公司的市场份额、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在国内外市场上受到客户高度认可,公司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高,为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奠定了基础。公司通过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提升产品质量、扩大现有产能,近几年在行业当中占据优势市场地位。但如果公司在今后业务的开展过程中受到不利因素的影响,可能面临产品销量萎缩,以及原有产品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炭黑制品及煤焦油加工产品,其主要原材料为煤焦油等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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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约占全部生产成本的80%左右,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及经营成果有较大的影响。若未来原材料市场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公司不能通过合理安排采购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并及时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公司的生产成本和利润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二)原料煤焦油的供应风险
煤焦油是焦化行业的副产品。产量约占焦炭产量的3%。根据中国炼焦行业协会数据显示,全国焦炭产量近年来保持稳定,但由于煤焦油加工技术的进步,煤焦油深加工附加值高的产品增多,煤焦油加工率将趋于提高,导致煤焦油可供量趋紧。因此原料油的供应紧张也将是长期的问题。虽然公司已与主要供应商保持了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但是如未来由于政策因素或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煤焦油价格剧烈波动或者公司无法维持低成本煤焦油的采购量,将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毛利率、净利润等多项指标产生较大的影响。近年来,工信部等部门下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对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未来不能达到国家对焦化企业的环保要求,原材料供应商可能出现限产或者停产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原材料供应风险。
(三)焦炉煤气供应稳定性的风险
公司使用焦炉煤气节约了生产成本。目前,公司的焦炉煤气主要由山西永祥煤焦集团有限公司供应,供应集中度比较高,公司对焦炉煤气采购具有一定的依赖性。若公司未来无法维持较低的焦炉煤气采购价格和较为稳定的焦炉煤气供应量,转而使用部分或全部采购价格相对较高的天然气等其他燃料,会对公司的生产成本、毛利率以及净利率等指标产生较大的影响。
(四)国家环保标准变化带来的风险
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需要符合国家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现有生产经营主体均已经过有关环保部门环评及核查合格。公司注重环保治理和清洁生产投入,积极对资源进行综合利用,目前已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被评为省级“绿色工厂”。但是在生产过程中仍会有一定数量的废物排放,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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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国家对环保和清洁生产的要求日益提高,环保标准可能进一步趋严,公司可能需要增加环保投入,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对下游相关行业的依赖风险
橡胶用炭黑主要用于生产轮胎,炭黑行业的发展与轮胎行业息息相关。近年来,受到国内汽车行业快速发展和全球轮胎产业向中国转移的双重拉动,国内轮胎行业保持了持续增长,从而带动了国内炭黑行业的发展。由于炭黑生产企业对轮胎行业依赖度相对较高,轮胎行业的波动将对炭黑的市场需求产生较大的影响。
(六)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煤焦油等原材料具有易燃性,且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工序为高温高压环境。因此,公司存在因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七)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美国、巴西、印度以及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对我国的轮胎出口发起过“双反”调查或者通过提高准入门槛限制了我国轮胎的出口,中国轮胎企业出口至美国的产品面临着较高的关税,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下游客户轮胎企业的出口业务。公司海外市场主要集中在东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10.89%、8.57%和10.36%。若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2019年非公开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针状焦产品,主要服务于石墨电极和锂电负极制造企业,受到市场环境影响,效益不及预期。公司2022年可转债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粗酚精制、浸渍剂沥青和特种炭黑的生产,粗酚精制产品已于2024年度实现效益3,393.97万元,其他生产线2024年尚未正式规模化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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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脱晶蒽油、咔唑和蒽醌,主要用于自产中高端炭黑,以及染料、医药中间体等,在应用领域、业务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客户群体等与前次募投项目存在差异,影响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不利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对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夫妇合计持有发行人30.32%的股份。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力求在制度安排上防范实际控制人操控公司现象的发生,并且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过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行使表决权、管理权等方式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从而可能影响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优秀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良好,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拓展、产品结构的优化,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公司的规模和管理工作的复杂程度都将显著增大,公司存在相关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随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完成,将增加对相应的管理、营销、技术等各方面的人才需求。若公司在下一步发展过程中,不能进一步充实管理、营销、技术人才,将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公司内部管理风险
公司已建立了完整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且运行良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张,对公司战略规划实施、资源整合、市场开拓、人员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与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导致组织建设和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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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完全适应业务规模的扩张,将会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并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盈利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财务相关风险
(一)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22年至2024年,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42%、5.56%及5.45%。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如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汇率发生波动,或者公司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成本上升,公司综合毛利率、主要产品毛利率均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业绩下滑风险
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50,402.08万元、456,298.53万元及422,764.4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704.55万元、9,885.12万元及11,022.16万元。受终端需求复苏缓慢、焦化行业产业政策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的影响,公司净利润有所波动。若未来下游终端需求不及预期、行业周期性下行、市场竞争加剧、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等不利情形,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在极端情况或多个风险叠加的情况下,公司可能存在业绩下滑50%以上的风险。
(三)存货的跌价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4,452.82万元、44,446.76万元和39,188.5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91%、24.60%和23.78%。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占各报告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均在90%以上。
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储备规模相应增长,如果原材料、产品市场价格发生不利于公司的波动,公司将面临一定存货跌价风险,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还将面临存货资金占用增加的风险,上述因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80,7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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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75,667.12万元和75,267.3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92%、
16.58%和17.80%,其中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7.95%、97.83%和97.16%,公司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小。公司已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但若未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或者客户自身经营状况和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经营性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2022年至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393.20万元、19,708.91万元及6,601.30万元。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若公司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存货无法及时实现销售、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等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回笼资金,或偿债能力下降导致无法获取外部融资,则公司将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进而给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带来不利影响。
(六)企业税收优惠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取得了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和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01400109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取得了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31400096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未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未能被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七)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中汇兑损益的金额分别为-909.89万元、-330.12万元和-452.31万元,汇兑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10.89%、8.57%和10.36%,占比较小。公司进出口货物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若未来公司外币结算的业务量增加、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汇率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将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财务费用中汇兑损益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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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八)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风险
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面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资本充足率不足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如果稷山农商行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发生减值,从而影响公司业绩。
(九)针状焦项目相关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的风险
受针状焦行业整体景气度不佳影响,针状焦生产企业普遍亏损,为保障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公司于2023年4月对“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采取暂时性停产措施,相关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与针状焦项目相关的存货账面余额3,107.69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02.51万元;与针状焦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5,849.86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1,108.83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根据相关资产状况,合理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和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并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若未来针状焦相关产品价格或下游市场环境等因素持续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存在进一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五、技术风险
(一)核心技术人员稳定的风险
随着行业间和地区间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如果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和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同时,随着新技术和新工艺在生产过程中的不断应用,对公司现有的专业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技术人员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是公司核心竞争力之所在。未来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则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技术开发及产业链延伸风险
公司结合产业链结构优势,通过技术积累与创新,实现科技成果转换并成功研制出了导电炭黑等高附加值产品,未来公司还将继续深化自身研发优势,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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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链条,开发出具有更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系列产品。但如果公司的技术研发进度及新产品开发难以完全适应未来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排除存在公司的技术开发及产业链延伸的优势无法长期保持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面临以下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为“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与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关。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及技术方案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但由于投资规模较大,如果出现行业政策调控、当地政府宏观调控、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不力等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等方面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的风险
公司在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战略意义和经济效益。然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现有技术等因素做出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能够按照项目计划顺利实施、实施效果是否良好,均存在不确定性。短期内,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有所降低,对公司经营业绩贡献较小;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及折旧将大幅增加,如果产品市场价格、市场容量、行业政策、国家政策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则公司存在因利润下滑的风险。
(三)市场开拓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建成并投产后,公司煤焦油精深加工产业链条继续延伸,精细加工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每年将新增19万吨脱晶蒽油、0.5万吨蒽醌、0.2万吨咔唑的生产能力,公司需具备充分的产能消化能力。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顺应产业发展、响应客户需求、提升核心竞争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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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战略布局。虽然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论证,并且公司已在新产品的技术基础、生产工艺和产能消化等方面做了充分准备,但如果项目建成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公司产品的前期认证和市场开拓进展不畅等因素影响,将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及产品的开拓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该等审批事项的周期及结果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含35名),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受证券市场波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投资者认购不足或放弃认购等导致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三)股价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股票价格还将受国家的宏观经济状况、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利率、汇率、通货膨胀、市场买卖力量对比、重大自然灾害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四)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但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的期限,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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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刘东杰 | 刘东良 | 靳彩红 | ||
张 巍 | 宁忍娟 | 卫 娜 | ||
匡双礼 | 苗茂谦 | 杨庆英 |
全体监事签名:
毛肖佳 | 卫红变 | 陈玉杰 |
公司除兼任董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苏国贤 | 张瑞杰 | 吉英俊 | ||
陈梦喜 |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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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 |||
刘东良 | |||
实际控制人: | |||
刘东良 | 靳彩红 |
年 月 日 |
1-1-10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 ||||||||
王 洋 | ||||||||
保荐代表人: | ||||||||
赵泽皓 | 崔学良 | |||||||
法定代表人: | ||||||||
侯 巍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10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 |||||
万 军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10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
侯 巍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105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 |||
王丽 | |||
经办律师: | |||
谈俊 | 康竟之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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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
杨志国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冯万奇 | 臧旭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107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除本次发行外,董事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存在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除本次发行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资本结构、业务发展情况,并考虑公司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拟安排股权融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一系列措施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填补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措施如下:
1、大力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降低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进度,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3、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通过扩大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持续开拓市场等措施,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业务布局、扩大经营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现有业务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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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和增加对投资者的回报。
(三)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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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若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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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声明》之签章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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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1)发行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
联系电话:0359-5662069
传真: 0359-5662095
联系人: 张巍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66
传真: 010-65847700
联系人: 赵泽皓
投资者亦可在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