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米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9月1日起,本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会次数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投票情况(反对次数) |
9 | 4 | 4 | 0 | 0 |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本人未出席参加股东大会。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2022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董事会做出决策前,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事先认可并与其他独立董事经过讨论,取得共识,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9月1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孙清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唐国庆先生为执行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周立宏先生、郑明波先生、李冠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李冠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李冠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同意 |
2 | 2022年11月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 |
3 | 2022年12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会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相关议案。本人2022年任职期间参加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新冠肺炎对现场参加会议及现场调查产生一定影响,本人通过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并于2022年8月到公司中山产业等生产园区现场调研,与公司管理层深入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对公司的影响、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
2、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审慎、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同时,不断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__________
米哲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