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 简 称 :富煌钢构股 票 代 码 :002743
信息披露义务人1:孟君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吕盼稂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增持(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程序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2、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必要的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适用)。
目 录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7
附表 ...... 20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富煌钢构、上市公司
富煌钢构、上市公司 | 指 |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
中科视界、标的公司
中科视界、标的公司 | 指 | 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富煌建设
富煌建设 | 指 | 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 指 |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富煌建设、孟君、吕盼稂、富煌众发等1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指 | 孟君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指 | 吕盼稂 |
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富煌钢构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富煌建设、孟君、吕盼稂、富煌众发等1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中科视界100%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孟君、吕盼稂分别以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认购上市公司股份。 |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收购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亿元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
姓名 | 孟君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340103196512****** |
住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江区****** |
通讯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 |
通讯方式 | 139********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中科视界董事 |
2、信息披露义务人2
姓名 | 吕盼稂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440723197812****** |
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
通讯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 |
通讯方式 | 173********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中科视界副董事长 |
孟君与吕盼稂系夫妻关系,本次交易前,二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分别直接持有中科视界27.6190%和9.2063%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富煌建设、孟君、吕盼稂、富煌众发等1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孟君、吕盼稂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富煌建设、孟君、吕盼稂、富煌众发等1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孟君、吕盼稂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分别持有标的公司1,515.3461万股和505.1154万股股份。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后,孟君、吕盼稂将分别持有上市公司51,773,781股和17,257,86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34%和2.78%,合计11.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本次交易前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股) | 本次交易后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孟君 | - | - | 51,773,781 | 51,773,781 | 8.34% |
吕盼稂 | - | - | 17,257,864 | 17,257,864 | 2.78% |
合计 | - | - | 69,031,645 | 69,031,645 | 11.12% |
注:表中数据具体以实际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后为准。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新股发行有关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涉及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股
交易均价计算类型 | 交易均价 | 交易均价的80% |
前20个交易日 | 6.28 | 5.03 |
前60个交易日 | 5.69 | 4.56 |
前120个交易日 | 5.37 | 4.30 |
注:“交易均价”和“交易均价的80%”均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经交易各方协商,上市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4.3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3、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
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1股部分由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本次拟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114,000.00万元,其中的79,800.00万元以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4.30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185,581,390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
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上限。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30%。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3、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重组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按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股份发行价格需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四、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下:
1、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交易对方均已履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阶段所需的内部授权或批准。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必要的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适用)。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备案、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七、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非现金资产状况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相关权益。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40100570434353J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资本 | 5,486.6072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苗小冬 |
成立日期 | 2011年3月8日 |
营业期限 | 2011年3月8日至长期 |
注册地址 | 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五台山路77号富煌新视觉大厦 |
主要办公地址 | 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五台山路77号富煌新视觉大厦 |
经营范围 | 高速图像的采集、测量、分析、监测、控制类光机电仪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集成、销售、维修、工程安装及技术服务;光机电系统研发、集成、销售、维修、工程安装及技术服务;高速运动视频处理、分析、测量软件开发、系统集成、销售及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开发、测试、封装、销售;大数据采集、分析与技术服务;音视频电子产品设计、研发、生产、系统集成、销售、维修、工程安装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5-90号),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52,721.15 | 35,375.41 |
负债总计 | 13,574.90 | 12,545.10 |
所有者权益 | 39,146.26 | 22,830.3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 39,146.26 | 22,830.30 |
利润表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 22,162.44 | 19,098.51 |
营业成本 | 8,469.82 | 8,317.78 |
利润总额 | 1,429.43 | 1,449.76 |
净利润 | 1,544.93 | 1,553.6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44.93 | 1,553.62 |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 2,716.46 | 708.98 |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九、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对于本次权益变动取得新增股份的锁定期,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1.本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或由公司回购(在本人负有补偿义务的情况下,因补偿而由上市公司回购或无偿赠与的除外)。
2.本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本人完成《关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且未触发减值补偿之日,或者该协议项下其利润补偿义务、减值补偿义务(如有)履行完毕之日(以孰晚为准)期间内不得转让。
3.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届满后,本人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4.若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及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以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孟 君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
吕盼稂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巢湖市 |
股票简称 | 富煌钢构 | 股票代码 | 002743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 | 孟君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注册地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 | 吕盼稂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注册地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和信息披露义务人2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1和信息披露义务人2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合计增加69,031,645股 变动比例:合计增加11.1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和信息披露义务人2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和信息披露义务人2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
孟君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
吕盼稂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