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圣(002742)_公司公告_*ST三圣: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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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07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司法处置标的为公司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持有的公司3,22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45%。本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鉴于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被公开变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变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一、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变卖的基本情况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联网公开信息获悉重庆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2日10时至2025年7月13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023/46,户名: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公开变卖公司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3,22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变卖等股份数量(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起始日到期日拍卖人原因
潘先文3,22030.80%7.45%2025年5月10日2025年7月13日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司法变卖

二、变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1、变卖标的:潘先文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3,220万股。

2、起拍价:人民币10,983.42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

元;变卖周期60天。

三、其他风险说明

1、鉴于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若本次司法变卖最终成交,公司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将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降低,仍持有公司72,354,2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6.75%,本次司法变卖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司法变卖受让方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司法变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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