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206 证券简称:爱迪3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
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89号)收到日期:2025年7月16日生效日期:2025年7月4日作出主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 公司 |
苏日明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
朱新武 | 董监高 | 时任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 |
李勇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长、董事 |
鲍俊芳 | 董监高 | 时任财务总监 |
苗志国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总经理、执行总经理 |
李城峰 | 董监高 | 时任财务总监 |
徐新雄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总经理 |
狄爱玲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 |
苏永明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 |
苏啟皓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 |
刘丽 | 董监高 | 时任副总经理 |
陈茂森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 |
吴炜圳 | 董监高 | 时任监事 |
张勇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 |
张伯新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 |
王春华 | 董监高 | 时任独立董事 |
丁元波 | 董监高 | 时任独立董事 |
姬昆 | 董监高 | 时任独立董事 |
苏江洪 | 董监高 | 时任监事会主席 |
卢金凤 | 董监高 | 时任监事 |
蔡煜 | 董监高 | 时任监事 |
苏建明 | 其他(子公司负责人) | 时任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爱迪尔子公司、以下简称大盘珠宝)董事长、总经理 |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月修订)第11.1.1条、第11.1.2条规定,爱迪尔应及时披露上述信息。但爱迪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信息。我会认为,爱迪尔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时任董事长、董事苏日明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总经理徐新雄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财务资料、银行账户资料、相关询问笔录、情况说明、诉讼仲裁法律文件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业务停滞,两个核心子公司业务严重萎缩,持续经营面临重大困难。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公司目前业务停滞,现金紧缺,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处罚金额较大,将对公司现金流等财务情况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根据本次行政处分事项及时整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89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