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206 证券简称:爱迪3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
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收到日期:2025年6月18日生效日期:2025年6月18日作出主体: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措施类别:其他(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 公司 |
苏日明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
朱新武 | 董监高 | 时任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 |
李勇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长、董事 |
鲍俊芳 | 董监高 | 时任财务总监 |
苗志国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总经理、执行总 |
经理 | ||
李城峰 | 董监高 | 时任财务总监 |
狄爱玲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 |
刘丽 | 董监高 | 时任副总经理 |
徐新雄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总经理 |
陈茂森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 |
吴炜圳 | 董监高 | 时任监事 |
王春华 | 董监高 | 时任独立董事 |
苏江洪 | 董监高 | 时任监事会主席 |
卢金凤 | 董监高 | 时任监事 |
丁元波 | 董监高 | 时任独立董事 |
苏永明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 |
苏啟皓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 |
苏建明 | 其他(子公司负责人) | 大盘珠宝日常经营的实际负责人 |
张勇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 |
张伯新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 |
姬昆 | 董监高 | 时任独立董事 |
蔡煜 | 董监高 | 时任监事 |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盘珠宝)使用账外的个人银行卡支付员工加班费、报销款、利息等费用,用于大盘珠宝日常经营。2017年6月至12月、2018年度,大盘珠宝分别少计期间费用897.82万元、747.18万元,导致*ST爱迪2017年度、2018年度分别虚增利润总额897.82万元、747.18万元。
二是虚增存货和不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ST爱迪通过虚构委托加工和委托代销业务的方式虚增存货。2017年末至2020年末,*ST爱迪分别虚增存货6411.32万元、14910.01万元、16369.10万元、31577.75万元。2020年度,*ST爱迪对35698.54万元存货(含上述31577.75万元虚增存货)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当,导致当期虚减利润总额35698.54万元。
三是虚增应收账款和不当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ST爱迪虚增对客户的应收账款。截至2019年期末,*ST爱迪累计虚增应收账款42860.11万元。2017年至2019年,*ST爱迪分别虚增应收账款6300.72万元、12154.31万元、24405.09万元。*ST爱迪对前述虚增应收账款不当计提坏账准备,导致2017年至2021年分别虚减利润总额214.90万元、381.12万元、8863.34万元、9994.53万元、6450.90万元。
四是虚增营业收入。*ST爱迪通过对客户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截至2019年期末,*ST爱迪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6516.76万元。2017年至2019年,*ST爱迪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786.60万元、8618.71万元、13111.45万元,导致2017年至2019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57.00万元、1726.95万元、982.55万元。
综上,少计期间费用、虚增营业收入、不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不当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导致*ST爱迪2017年和2018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739.93万元、2093.0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89%、26.78%;导致2019年至2021年分别虚减利润总额7880.79万元、45693.07万元、6450.9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3.59%、29.61%、8.50%。虚增期末应收账款、虚增存货和不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导致*ST爱迪2017年至2019年分别虚增资产12712.03万元、27064.32万元、40774.19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8.16%、16.86%、
15.51%,导致2020年虚减资产4120.79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4.56%。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理、执行总经理苗志国,时任财务总监李城峰,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狄爱玲,时任副总经理刘丽,时任董事、总经理徐新雄,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陈茂森,时任监事吴炜圳,时任独立董事王春华,时任监事会主席苏江洪,时任监事卢金凤,时任独立董事丁元波,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苏永明,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苏啟皓,大盘珠宝的时任实际负责人苏建明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七、对你公司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张勇,时任董事张伯新,时任独立董事姬昆,时任监事蔡煜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相关当事人送达本告知书,并于2025年6月20日前向我部发回附件《送达回执》,如预计在规定日期前无法送达的,应当至少提前一个交易日将相关情况通知本所,并在《送达回执》中注明未能送情况。
你们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本所《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的相关规定,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苏日明、朱新武、李勇、鲍俊芳、苗志国、李城峰、狄爱玲、刘丽、徐新雄、陈茂森、吴炜圳、王春华、苏江洪、卢金凤、丁元波、苏永明、苏啟皓、苏建明还可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的,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听证申请应当统一由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我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我部指定联系人。
你们提出的申辩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核实成立的,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部将依照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业务停滞,两个核心子公司业务严重萎缩,持续经营面临重大困难。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以最终处理结果为准。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根据本次纪律处分事项及时整改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处分告知书〔2024〕第 63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