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3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13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2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5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关玉秀女士
6、会议通知于 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及巨潮资讯网。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整体参会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414名,代表股份303,629,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91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834%。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名,代表股份289,4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55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42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6名,代表股份14,228,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6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07%。
2、中小股东参会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12名,代表股份14,429,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0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51%。
3、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2,964,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810%;反对4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402%;弃权23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88%。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02,961,6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801%;反对42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410%;弃权23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88%。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02,956,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86%;反对43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422%;弃权2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92%。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02,966,6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818%;反对42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396%;弃权23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86%。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整体表决情况:同意303,207,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10%;反对3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074%;弃权9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16%。该议案获得通过。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07,2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0754%;反对3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2593%;弃权9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653%。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02,97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842%;反对49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640%;弃权1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18%。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整体表决情况:同意302,294,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605%;反对1,28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225%;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0%。该议案获得通过。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094,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7521%;反对1,28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8910%;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0.3569%。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整体表决情况:同意302,953,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74%;反对4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437%;弃权2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89%。该议案获得通过。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53,2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3151%;反对43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0244%;弃权2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6605%。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1、整体表决情况:同意302,904,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613%;反对6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011%;弃权1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76%。该议案获得通过。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04,4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9769%;反对6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2324%;弃权1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908%。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1、整体表决情况:同意302,904,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615%;反对6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018%;弃权1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68%。该议案获得通过。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04,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9803%;反对6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2456%;弃权1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741%。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工作进行了述职。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赵婉宇、纪元芳
3.见证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2日